本级巡察情况
古田县食用菌产业发展中心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4年3月11日至4月20日,县委巡察二组对古田县食用菌产业发展中心开展了巡察,并于2024年6月13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通报。
一、切实抓好巡察整改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组织筹划整改工作
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战略思想、巡视工作重要论述精神,深刻认识巡察整改工作的政治性、严肃性、重要性,2024年7月25日中心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围绕县委巡察工作部署要求,按照“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整改落实、推动各项工作、完善制度机制”的原则,直面问题,剖析原因,查找症结。
(二)加强组织领导,全面部署整改工作
对于县委巡察二组反馈的意见,我中心高度重视,组织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部署整改任务。整改期间,研究部署整改工作8次,牵头制定《古田县食用菌产业发展中心关于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逐项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人员、整改时限。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层层分解任务、压实整改责任。
(三)明确目标要求,推进整改落到实处
召开巡察反馈意见整改部署会及整改推进会,将巡察反馈问题进行分解细化,明确时间节点、责任领导、牵头部门和责任人,及时梳理整改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整改工作,确保各项整改任务按期推进、落实到位。同时坚持举一反三,挖掘问题根源,将阶段性和长效性相结合,重点突破和整体推进相结合,个性问题立行立改、共性问题建章立制。整改期间制定6项制度机制,并强化执行,坚持从根本上堵塞漏洞、解决问题,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的成果。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推动食用菌产业转型升级力度不大
1.关于“产业发展规划重视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4年8月8日完成《古田县“十四五”食用菌产业发展专项规划》(2021年-2025年)中期评估,并上会研究,进一步推进规划工作的落实。二是2024年6月17日组织召开古田县食用菌全产业链企业座谈会,7月17日召开古田县食用菌产业企业家座谈会,分析研究当前我县食用菌产业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进一步理清产业发展思路,征集企业的意见建议,为完成“十四五”规划、谋划衔接“十五五”规划提供思路办法,共征集意见建议16条。三是1名相关责任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
2.关于“产业标准体系建设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4年8月8日组织业务股室学习《标准体系构建原则和要求》《标准化文件的起草》等文件,进一步提高业务水平。二是加强与福建省农科院、自然资源部第三海洋研究所、四川省食用菌研究所、福建古田康亿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单位对接联系,积极推动产业标准制定工作。2024年7月24日发布《生鲜银耳烘干技术规范》国家标准。4月30日《食用菌脆片加工技术规程》行业标准经农业部批准立项;6月28日《食用菌生产加工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团体标准经古田县食用菌协会批准立项,7月4日组织各起草单位召开《食用菌生产加工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团体标准制定工作会议,将安全生产管理方面标准条款列入标准文本,目前该标准处于征求意见稿审核阶段;8月15日《银耳中银耳多糖测定方法》国家标准已完成征求意见稿现向全国相关专家征求意见;8月20日《银耳段木生产技术规范》国家标准,涵盖病虫害防治方面标准条款,目前相关条款正在进行试验验证阶段;8月29日《银耳全产业链废弃物管理》国家标准,向国标委申报立项。今后加强与各科研院所、相关企业的沟通联系,系统学习食用菌产业标准体系相关知识,加大规范研究力度,不断完善产业标准体系建设。三是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3.关于“产业经营主体培育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立行立改,加强对食用菌经营企业技术指导,2024年4月选派高级农艺师张琪辉和农艺师林铃2名专家作为新型农业(食用菌)经营主体辅导员,挂钩联系辅导古田县大桥镇苍岩食用菌专业合作社和古田县益鸿食用菌专业合作社等20个专业合作社,并深入富佳食用菌专业合作社和民顺食用菌专业合作社等5家合作社开展银耳、茶树菇、秀珍菇和猴头菇种植技术指导,进一步提升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规范运营水平,截止10月份,新增食用菌企业19家;在规上工业企业培育方面,分别于5月29日、6月14日、6月25日、7月25日、9月10日赴企业宣传《古田县促进食用菌全产业链发展八条措施》。同时加强对企业的技术指导和品牌宣传,带领企业参加4月22日“2024食用菌全产业链(厦门)创新博览会”和6月30日“菌都银耳 闽都相见一一古田县各级人大代表所属企业银耳系列产品展示”活动提升知名度,8月24日举办银耳入粮专题研讨会提升深加工企业技术水平,截止10月份,新增规上企业3家。二是中心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分别于2024年6月14日、6月19日、7月19日赴古田县福之耳菌业有限公司和福建古田天宸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开展新品种和精深加工生产线等技术指导,成功引进新品种红托竹荪、松茸香菇、福银黄耳、绣银1号以及吸吸冻自立袋银耳生产线,提高企业产品质量,丰富产品种类,提升产品附加值。三是2024年5月29日、6月14日、6月25日、7月25日市场信息股负责人肖炎钦等5人赴福建天天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宁德晟农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福建福泉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和福建美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公司开展申报国家龙头企业业务指导,鼓励引导省级食用菌龙头企业申报国家级龙头企业。四是开展食用菌专题培训,巡察整改期间分别在平湖镇乔洋村、卓洋乡秀峰村、城西街道罗华村举办食用菌产业高素质农民培训班,培训人员224人,进一步提升从业人员专业技术水平。
4.关于“提高产品精深加工能力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4年7月13日组织专家前往天天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天宸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等企业宣传国内最新食用菌精深加工产品理念、技术加工设备等,提高企业开发新产品的意识与积极性。二是通过高素质农民培训、农业五新项目培训加强对精深加工方面培训,巡察整改以来,共举办3场新产品新技术培训班,1场产品质量控制培训班。三是2024年6月13日邀请福建农林大学专家张燎原教授、7月18日邀请福建省农科院农产品加工研究工程中心赖谱富研究员等相关专家深入天天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天宸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等企业,指导企业开发精深加工产品,8月24日,在福州长乐举办银耳入粮专题研讨对接会,对接银耳多糖提取物规模化制备及其在低脂酸奶中的应用技术、银耳多糖质量控制技术,进一步促进银耳精深加工技术发展,目前古田县天宸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福建天天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和古田县同进食品有限公司新建银耳小丸子、银耳露、燕窝粥、冻干银耳羹等新生产线,逐步提高精深加工产品能力。
5.关于“菌种研发推广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强菌种研发力度,积极开展新品种选育工作,巡察整改以来,选育了1个茶树菇新品种、1个猴头菇新菌株、1个白色鹿茸菇菌株。二是加强菌种推广力度。立行立改,2024年引进竹荪新品种‘红托竹荪’,并在古田县福之耳菌业有限公司进行示范生产,4月5日和4月25日分别举办竹荪新品种‘红托竹荪’栽培技术培训。5月18日在卓洋乡秀峰村举办银耳新品种推介会,对‘福银黄耳’、‘福银雪耳’进行推广,并带领菇农和菌种厂负责人到栽培现场进行观摩。巡察整改期间,新增古田县顺兴食用菌研究所和古田县王理端食用菌菌种场应用“福银黄耳”和“福银雪耳”新品种。6月引进推广香菇新品种‘松茸香菇’,6月25日在福建特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开展示范种植,10月21日在鹤塘镇鹤塘村举办“香菇新品种‘松茸香菇’”培训观摩会。三是2024年5月3日在绿华食用菌有限公司应用茶树菇集中出菇栽培新技术,8月15日和9月10日在鼎峰制冷设备有限公司举办新品种新技术测产观摩会,促进新技术推广。截至10月,新增2家企业应用茶树菇集中出菇栽培新技术。四是1名相关责任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
6.关于“品牌建设推进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4年8月13日组织全体干部学习《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进一步提高对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申报业务知识及保护意识。二是2024年8月20日咨询专业代理机构福建省海峡知识产权事务所有限公司,了解申报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条件及所需材料,目前正在开展古田猴头菇发展历史等相关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为申报“古田猴头菇”地理标志奠定基础。三是强化“古田银耳”品牌宣传,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宣传“古田银耳”,提升品牌附加值。巡察整改以来,在菌都古田县视频号、公众号“古田发布”《福建日报》和《闽东日报》等发布“古田银耳”相关报道60余篇。四是2024年7月12日联合古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古田银耳”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转化运用推进会,对企业开展地标申报流程及品质要求等方面的宣传与指导,截止10月份新增7家企业授权使用“古田银耳”地标,今后将加强“古田银耳”品牌宣传力度,规范地标申报流程,提高“古田银耳”地标授权使用率。
7.关于“推动废菌棒高效利用仍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强废菌棒综合利用宣传。巡察整改期间,组织人员下到企业、菇农间开展宣传,发放《致菇农朋友的一封信》,进一步提高企业和菇农废菌棒回收利用意识。二是积极对接大型有机化肥厂。2024年10月15日对接福建田伯生物肥有限公司、10月20日对接福建省春华园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三是加大菌渣二次利用研发力度,2024年5月13日在溪边村开展银耳、海鲜菇菌棒循环使用种植鸡腿菇试验。7月18日邀请福建省农科院和南京农业大学专家到富坤有机肥厂进行技术指导,进一步提高废菌棒循环利用率。2024年1-10月产生约35万吨废菌棒,其中用作燃料约22吨,占比达62.9%,同比下降5.7%。
8.关于“电热泵烘干推广力度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2024年8月5日、10月9日,组织人员到大桥镇苍岩村佳龙食用菌公司、富禄食用菌有限公司、大桥镇海丰食用菌初加工厂、贵顺食用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12家烘干企业,宣传《古田县促进食用菌全产业链发展八条措施》《关于全面推进锅炉污染整治促进清洁低碳转型的意见的函》(闽环规〔2023〕1号)文件精神。同时通过烘干企业微信群,对80家企业进行政策宣传。通过以点带面的方式,引导烘干企业采用清洁能源。巡察整改以来,大桥镇汤宝珍食用菌初加工厂、大桥镇顺兴食用菌脱水厂等4家企业进行电热泵烘干技改。二是1名相关责任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
(二)高质量服务管理存在差距
9.关于“产业惠企政策更新、兑现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4年8月13日组织全体干部学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进一步提升服务企业意识。二是立行立改,2024年4月12日召开班子会议研究审核企业申请符合《古田县促进食用菌全产业链发展八条措施》的109项奖励材料清单,5月7日将符合条件的奖励材料清单汇总呈报县政府,县政府已批转《古田县促进食用菌全产业链发展八条措施》中的政策性食用菌种植保险保费和菌业研究院运行经费2项奖励资金111.67万元,后续根据县财政安排逐步兑现奖励资金。三是结合实际及早谋划新政策,做好产业惠企政策更新衔接工作,2024年7月17日召开古田县食用菌产业企业家座谈会,分析研究当前我县食用菌产业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进一步理清产业发展思路,收集企业意见建议,为下一步政策调整做准备。四是1名相关责任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
10.关于“服务平台职能效用不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大食用菌“福菇宝”App宣传力度。借助运营团队力量下企、进村开展现场讲解宣传。2024年8月5日-7日期间在吉巷乡、凤埔乡、泮洋乡开展“福菇宝”App宣传活动4场。同时通过App和公众号等自媒体方式进行网上宣传让更多企业、菇农了解使用“福菇宝”App的优势,巡察整改期间,共发布宣传稿18篇,其中“古田发布”公众号发布信息2篇。二是2024年8月26日-30日期间前往大桥汤宝珍烘干厂、凤埔乡绿华企业、西山村林华学菌种厂、吉巷溪边村与大桥双桥村对企业、菇农进行“福菇宝”App培训,共计培训158人次,进一步提升企业、菇农对“福菇宝”App的认识。三是立行立改,2024年4月11日、4月19日召开银耳速泡干片团体标准调研会,5月11日召开银耳速泡干片团体标准联盟公约讨论会,推动符合团体标准的企业成立产品联盟,引导企业使用“福菇宝”APP产品溯源码。截至2024年10月“福菇宝”APP总注册用户8409户,活跃77户。1-10月平均日交易笔数达46.57单,同比增长29.25%。企业使用“福菇宝”APP产品溯源码190万枚。
11.关于“项目进度滞后”的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立行立改,2024年5月24日召开古田县食用菌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工作协调指导小组会议,对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方案进行调整,8月14日向省农业农村厅进行报备。二是加快推进项目建设。2023年产业集群项目(第一批),其中冻干银耳羹生产线深加工项目于2024年8月2日已完成项目验收,拨付补助资金50万元;古田县食用菌品牌宣传提升项目,于7月30日已完成项目验收,拨付补助资金50万元;5G全连接工厂可视化服务系统项目,于9月29日确定中标单位,预计11月中旬完成项目验收。三是2023年产业集群项目(第二批)古田菌种科技园配套项目,于2024年5月30日启动,9月10日在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发布菌种科技园配套项目招标公告,预计2025年1月底完成项目建设。四是2024年5月30日出台《关于支持古田菌种科技园做强做大的九条措施》《古田菌种科技园招商管理办法》,进一步推动入园招商工作。同时,7月11日发布第一轮招租公告,9月25日在县交易中心发布第二轮招租公告,已有15家菌种生产经营单位确认报名。五是组织人员对8个在建项目进行自查,除古田县食用菌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按照序时进度开展。六是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12.关于“资金未按程序拨付”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4年7月11日召开全体干部学习会,组织学习《福建省古田县现代农业产业园中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项目资金拨付程序。二是2024年8月5日组织人员对2021年4月以来37个项目资金拨付流程进行自查,未发现其他项目存在未按程序拨付资金问题,今后将严格落实项目资金使用拨付程序,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三是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13.关于“项目未公示先批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4年7月11日召开全体干部学习会,组织学习《福建省古田县现代农业产业园中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及时做好项目公示工作。二是组织人员对2021年4月以来37个项目公示情况进行自查,未发现其他项目存在未公示先批复问题,今后将严格落实项目公示流程,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三是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14.关于“项目档案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4年8月8日制定《项目档案管理制度》(古菌函〔2024〕4号),并组织全体干部学习,进一步规范项目档案管理。二是组织人员重新梳理古田食用菌产业园(西区)标准化厂房项目和银耳IP开发项目材料,整改期间已补齐缺失的工程档案材料。三是2024年8月6日组织人员对2021年以来已验收的35个项目材料进行自查,相关工程档案材料齐全,未发现有项目材料缺失问题,今后将严格按照《项目档案管理制度》要求,加强对项目档案材料的收集归档,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四是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三)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落实不到位
15.关于“‘第一议题’制度未落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4年5月21日组织班子成员学习“第一议题”制度,进一步强化思想理论武装。二是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并结合中心工作实际,提出贯彻意见。巡察整改期间,召开班子会议11次,均有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三是班子成员通过个人自学、集体研讨等形式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2024年8月13日召开党支部会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并进行集体研讨。四是1名相关责任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
16.关于“学习不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建立长效学习机制,2024年9月5日制定《古田县食用菌产业发展中心干部职工学习制度》(古菌〔2024〕58号),并于9月30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行学习,进一步提高全体干部学习意识。二是2024年7月11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在宁德》的章节“习近平指导古田县搞好产业发展”《求是》杂志社发表文章《古田脱贫记》及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8月13日、8月28日分别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习近平书信选集》中的“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治国理政》第三卷,并结合中心工作提出贯彻意见。三是2024年7月24日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闽山闽水物华新——习近平福建足迹》,8月8日、8月13日分别组织全体党员学习《摆脱贫困》的“廉政建设是共产党人的历史使命”和“干部的基本功”章节,并结合工作实际撰写心得体会31篇。四是1名相关责任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
17.关于“主体责任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7月24日组织全体党员学习《2024年县直机关党的建设工作要点》(古委工〔2024〕9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提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二是2024年8月13日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主任张潇汇报2024年上半年中心班子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其余班子成员汇报各自分管领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并对下半年党建党廉工作进行研究部署,今后将严格按照规定每半年召开一次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三是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18.关于“形式主义问题还一定程度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4年7月11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关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重要论述选编》,进一步提高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危害性的思想认识,从思想根源上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二是2024年9月6日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古田县食用菌产业项目管理制度》(古菌函〔2024〕8号),对“项目验收”工作进行完善与细化。同时,合理安排项目验收时间,8月9日、12日分别组织相关人员对7个项目进行重新现场验收,并通过验收。三是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19.关于“干部日常管理宽松软”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立行立改,2024年4月15日修订印发《古田县食用菌产业发展中心机关考勤与请销假制度》(古菌〔2024〕17号),8月13日组织中心人员进行学习,进一步规范中心干部考勤管理。二是组织人员对2020年6月以来的干部考勤情况、请销假、病假等未按规定报批情况进行自查,除巡察指出的问题外,未发现其他问题。三是2024年6月20日将2023年请病假的3名干部相关手续材料上报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并根据(古人假函〔2024〕30号)、(古人假函〔2024〕41号)、(古委组假函〔2024〕3号)回复,补扣相应津补贴。巡察整改期间,3名干部已退回相应津补贴共计2.17225万元。四是加强干部日常管理,要求全体干部因公事外出,应填写《外出登记备案表》。同时,每月对干部考勤情况进行统计,并报主要领导审阅。巡察整改以来,全体干部均能按照要求做好外出登记备案,迟到现象明显好转。五是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对迟到的13名相关责任人进行集体约谈。
20.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4年7月24日,组织全体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要论述,进一步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二是立行立改,2024年4月30日,召开意识形态专题会议,研究部署2024年意识形态工作,会上班子成员分别对分管股室、下属单位意识形态工作情况进行分析研判。今后将严格按照工作要求每年召开两场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会。三是2024年8月13日,组织全体干部学习《中共古田县委宣传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领域宣传载体管理工作的通知》,9月6日,印发《古田县食用菌产业发展中心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并加以学习,进一步加强对公共领域宣传载体管理工作意识。四是2024年8月29日组织人员对2024年以来中心相关文艺作品“三审”落实情况开展自查,均严格落实“三审”制度,同时补签《古田县食用菌三链融合》《菌都菜馆》《“菇都话语”食用菌主题漫画》“三审”手续。五是加强对宣传载体巡查力度,每月对“数字大脑”网站、“福菇宝”App、公开栏等宣传载体进行巡查,并建立台账。巡察整改期间,共开展巡察3次,未发现问题。六是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21.关于“部分‘三重一大’事项未上会研究”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4年8月2日组织班子成员学习《古田县食用菌产业发展中心“三重一大”议事制度》,准确把握制度主要内容和要求,提高对落实“三重一大”制度重要性的认识。二是2024年8月8日将2024年度工作计划、年度预决算、《古田县食用菌产业发展中心干部职工学习制度》提交班子会议研究议定。三是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巡察整改以来,涉及“三重一大”事项38项,均提交班子会议研究。四是1名相关责任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
22.关于“会议讨论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4年7月31日对会议记录人员开展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二是今后班子成员将按照充分讨论的原则,对各项议题进行研究讨论,会议记录人员详细记录会议研究讨论内容。巡察整改以来,共召开班子会议11场,会议记录均详细记录议题研究讨论内容。
23.关于“存在决而不行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4年8月2日组织班子成员学习《股级干部任免的相关规定及要求》。同时研究议定符合要求的股级干部名单,会后将《股级干部任免书面沟通材料》上报县委组织部审批,经县委组织部同意后,9月11日-12日开展股级干部考察工作,9月18日召开中心班子会议听取股级干部考察情况汇报,并研究股级干部任免工作,同时将《古田县食用菌产业发展中心关于张琪辉等同志职务任免的备案报告》等材料报县委组织部备案。二是举一反三,对2023年5月以来班子会议定事项进行自查,未发现决而不行的问题。今后将加强对班子会议议定事项的跟踪落实,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三是1名相关责任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
24.关于“党建工作重视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8月8日组织全体党员及财务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推进基层党组织“四个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进一步提高党建工作业务水平。二是严格落实2024年度党建活动计划预算方案,将党建工作经费列入单位预算,并对党支部党务工作人员进行调整,安排党员王锦锋同志负责党务工作。三是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25.关于“支部职能弱化”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7月11日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深刻把握《条例》精神和规定要求,推进支部建设高质量发展。今后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党支部书记变更等相关程序,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同时,举一反三,严格按照程序做好党支部各项工作。二是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26.关于“组织生活会会前谈心谈话开展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8月8日组织全体党员学习《基层党组织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组织生活会制度》,今后将严格按组织生活会要求,落实谈心谈话程序,开展支部书记与党员、其他支委、党员之间的谈话,杜绝以廉政谈话形式进行。二是2024年7月22日组织开展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谈心谈话,并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思想交流与交换意见。三是1名相关责任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
27.关于“股级干部调整使用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8月2日组织班子成员学习《股级干部任免的相关规定及要求》《中共古田县委组织部印发<关于加强县直机关内设重要敏感岗位干部交流轮岗的试行办法>的通知(古委组〔2020〕51号)》,进一步规范干部使用。二是组织人员对本单位核定股级职数与实际配备数量进行摸排,并梳理符合条件股级干部人选。2024年8月2日召开班子会议研究股级干部拟任免、2名任职超过10年未交流轮岗等相关事宜,会后将5名拟提任股级干部人选、2名任职超过10年均未交流轮岗干部及2名调离单位干部股级职务免除的《股级干部任免书面沟通材料》上报县委组织部审批,经县委组织部同意后,9月11日-12日开展股级干部考察工作,9月18日召开中心班子会议听取股级干部考察情况汇报,并研究股级干部任免工作,同时将《古田县食用菌产业发展中心关于张琪辉等同志职务任免的备案报告》等材料报县委组织部备案。今后将严格按照干部任免相关规定及时做好股级干部任免工作。
28.关于“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4年7月24日组织全体干部学习《中共古田县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的通知》(古委组〔2023〕42号),进一步规范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二是2024年9月3日将17名安全和涉密等重要岗位人员信息向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进行登记备案,今后将加强安全和涉密重要岗位人员动态管理,及时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进行登记备案,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三是举一反三,2024年8月9日对中心全体干部职工出国(境)证件进行摸排,共有15名干部职工办理过出国(境)证件(含港澳台通行证),其中县管干部2名上缴组织部,13名一般干部上缴单位进行管理,并建立台账。四是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29.关于“财务岗位人员使用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4年8月8日组织班子成员学习《古田县财政局关于规范财务人员岗位设置和人员配备的通知》,进一步规范财务岗位人员安排。二是2024年8月3日与有资质的财务公司古田嘉润商务服务有限公司签订代理记账合同,由财务公司负责研发中心会计工作,今后将严格按照文件规定配置会计人员,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三是1名相关责任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
(四)内部风险控制不严格
30.关于“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措施(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4年8月8日组织全体干部认真学习《古田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的通知》《古田县食用菌产业发展中心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的使用。二是对食用菌产业发展推广项目、食用菌产业链发展十五条奖励经费列支发放工资、绩效奖、年度考核奖、工会补助、体检费、食堂补助等费用共计21.09万元开展核查,经核查,除巡察指出的问题外,暂未发现其他违规问题。三是进行科目调整,将9.77万元从原会计科目项目支出--食用菌全产业链发展十五条奖励资金经费调整为会计科目基本支出--日常公用经费。四是明确食用菌产业发展推广项目经费具体用途。2024年之前中心预算及财政局预算审批均未明确资金用途,整改期间与财政局进行沟通,经过研究,财政局建议今后编制年初预算时标明食用菌产业发展推广项目的具体用途。2025年中心预算已按建议进行编制,预算中写明食用菌产业发展工作经费,主要用于食用菌产业发展宣传推广、保密工作经费、党建工作经费、博物馆维护及2名解说人员工资等支出。今后将规范专项资金的使用,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五是2024年8月19日对2024年3月以来的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开展自查,未发现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问题。六是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31.关于“大额现金支付”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4年8月8日组织财务工作人员学习《政府会计准则》,进一步提高财务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二是组织人员对2024年以来的大额现金支付情况开展自查,未发现存在大额现金支付情况,今后将严格执行财务相关规定,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三是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32.关于“未按规定执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4年8月8日组织财务工作人员学习《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并于2024年6月13日起严格按照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执行。二是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33.关于“资产账账不符”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4年8月8日组织全体干部学习《古田县食用菌产业发展中心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政府会计准则》,进一步提高固定资产管理业务水平。二是组织人员对研发中心固定资产会计台账进行盘点核对,经盘点研发中心固定资产有4个项目合计2534281.6元未列入固定资产管理会计台账,其中有3项已登记在固定资产实物台账上,巡察整改期间,将4个项目进行科目调整,由“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管理,目前固定资产会计台账总金额16510738.3元;对研发中心固定资产实物台账进行盘点,发现存在漏登记、重复登记、登记金额错误等问题。经盘点原实物台账共有5项资产漏登记,金额1369399.6元,3项资产重复登记,核减金额991000元,1项资产价格登记错误,核减金额1190元,目前固定资产实物台账总金额16510738.3元,固定资产会计账和实物账已达账账相符。今后将严格按照《古田县食用菌产业发展中心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和《政府会计准则》规范固定资产管理,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三是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34.关于“未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的问题。
整改情况(未完成):一是2024年8月8日组织学习《古田县食用菌产业发展中心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提高干部职工对固定资产管理的认识,明确管理流程和规范操作,确保单位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二是2024年8月16日解除与福建德润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签订的《固定资产清查专项审计业务约定书》,8月23日经中心班子会议研究议定委托福州市鼓楼区天朗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对全中心固定资产进行全面盘点,8月29日签订《固定资产清查专项审计业务约定书》,目前正着手开展固定资产盘点工作,拟于2025年4月30日前完成固定资产盘点工作。今后将根据《古田县食用菌产业发展中心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做好固定资产定期盘点工作。三是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35.关于“固定资产未列入核算”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4年8月8日组织全体干部学习《古田县食用菌产业发展中心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固定资产核算工作。二是巡察整改以来,对2023年1月购买的二氧化硫蒸馏仪、氮气发生器等设备,2017年12月采购的专用空气净化系统设备列支科目进行调整,并列入固定资产核算。三是2024年8月5日组织人员对2023年2月以来新购置的固定资产进行自查,均已列入固定资产核算。四是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36.关于“离职人员未办理资产交接手续”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8月8日组织全体干部学习《古田县食用菌产业发展中心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今后将严格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规定做好固定资产交接手续,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二是1名相关责任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
37.关于“闲置资产未按规定处置”的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2024年8月8日组织全体干部学习《古田县食用菌产业发展中心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闲置资产处置流程。二是2024年8月19日委托福建恒正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对127件闲置资产进行统计评估,9月5日完成资产评估报告,目前正按照有关规定程序进行资产处置。研发中心13台台式计算机已达到报废年限,按照有关规定程序进行资产报废处置,拟于2025年4月30日前完成报废。三是对2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38.关于“工会换届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4年7月11日组织全体干部学习《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印发<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进一步规范工会换届管理。二是按照《古田县总工会关于同意古田县食用菌产业发展中心工会召开第五届第一次会员大会的批复》(古工组〔2024〕110号)通知,7月11日组织全体工会会员召开古田县食用菌产业发展中心工会第五届第一次会员大会进行工会换届。7月12日收到县总工会《古田县总工会关于同意古田县食用菌产业发展中心工会第五届第一次会员大会选举结果的批复》(古工组〔2024〕129号)。今后将严格按照工会换届规定程序,落实工会换届工作,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三是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39.关于“列支费用未经审批”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4年8月8日组织全体干部认真学习《宁德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报销审批手续的若干规定》《古田县食用菌产业发展中心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财务报销审批手续。二是2024年6月18日对2022年6月支付职工医疗互助金报销凭证进行核查,除巡察指出的问题,未发现其他违规问题,并补签审批手续。三是举一反三,2024年8月6日组织人员对中心、工会2022年7月以来所有费用支出审批情况进行自查,未发现未经审批支付情况,今后将加强财务报销审核,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四是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40.关于“超标准超范围支出”的问题。
整改措施(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4年7月11日组织全体干部学习《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解答》,进一步明确工会开支范畴,规范工会经费支出。二是2024年8月13日收回超标准超范围支出的工会活动经费共计1761元。三是2024年8月6日组织人员对2023年4月以来工会活动开支情况进行自查,未发现超标准超范围支出情况,今后将严格按规定开展工会活动,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四是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41.关于“违规发放工会福利”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4年7月11日组织全体干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进一步规范工会福利发放范围。同时对中心工会会员情况进行梳理,并建立人员管理台账。今后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加强会员管理,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二是2024年8月13日收回违规发放的工会福利费共计9500元,8月15日退还1名退休返聘人员缴纳的工会会费共计841元。三是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42.关于“合同签订与履行不严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4年7月24日组织全体干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进一步提高业务水平。二是2024年6月21日代理公司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退回多收取的招标代理费共计2203.62元。三是2024年8月5日组织人员对研发中心2022年5月以来其余4个工程项目招标代理费用支付情况进行自查,未发现问题,今后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内容执行,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四是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五)问题整改重视不足
43.关于“个别问题整改不彻底”的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2024年8月8日组织学习《古田县食用菌产业发展中心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提高干部职工对固定资产管理的认识,进一步规范固定资产管理。二是2024年8月23日经中心班子会议研究议定,委托福州市鼓楼区天朗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对全中心固定资产进行全面盘点,拟于2025年4月30日前完成固定资产清查。三是8月30日至9月11日福州市鼓楼区天朗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对中心台式计算机和数码相机先进行盘点核实,已找到1台价值1850元的佳能A3300数码相机,佳能EF24-105相机镜头和卡西欧EX257数码相机经核实属历史遗留资产,非本单位资产;对台式计算机相关会计凭证及现场台式计算机盘点情况进行全面核实,经核实,产业发展中心台式计算机54台、研发中心台式计算机16台,总共70台,另10台台式计算机,其中1台登记错误,实为打印机(联想一体机:规格型号M7615DNA,价值1999元),9台台式计算机属历史遗留资产,非本单位资产。同时对固定资产清册记录错误情况进行整改。今后将严格按照制度要求规范固定资产管理,杜绝此类问题出现。四是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44.关于“个别问题改而又犯”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4年6月27日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进一步提高党建工作水平,同时8月8日对2023年工作总结和2024年工作计划进行重新梳理,补充党建、全面从严治党、意识形态工作内容,并提交班子会议研究议定,今后将加强对年度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内容的审核把关,确保内容完整。二是2024年7月11日组织全体干部学习《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进一步提升公文业务水平,杜绝以行政发文代替支部行文问题再次发生。三是对2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和移交的线索,依规依纪调查核实,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20名相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涉及科级干部4人,其他人员16人。其中,批评教育6人次(科级1人次),提醒谈话22人次(科级12人次),自我批评11人次(科级11人次),集体约谈13人次。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1.关于“项目进度滞后”的问题。
基本完成情况说明:一是立行立改,2024年5月24日召开古田县食用菌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工作协调指导小组会议,对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方案进行调整,8月14日向省农业农村厅进行报备。二是加快推进项目建设,2023年产业集群项目(第一批)。其中:冻干银耳羹生产线深加工项目于2024年8月2日已完成项目验收,拨付补助资金50万元;古田县食用菌品牌宣传提升项目,于7月30日已完成项目验收,拨付补助资金50万元;5G全连接工厂可视化服务系统项目,于9月29日确定中标单位,预计11月中旬完成项目验收。三是2023年产业集群项目(第二批)古田菌种科技园配套项目,于2024年5月30日启动,9月10日在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发布菌种科技园配套项目招标公告,预计2025年1月底完成项目建设。四是2024年5月30日出台《关于支持古田菌种科技园做强做大的九条措施》《古田菌种科技园招商管理办法》,进一步推动入园招商工作。同时,2024年7月11日发布第一轮招租公告,9月25日在县交易中心发布第二轮招租公告,已有15家菌种生产经营单位确认报名。五是组织人员对8个在建项目进行自查,除古田县食用菌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按照序时进度开展。六是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下一步整改措施:加快推进菌种科技园配套项目等项目建设,争取尽快推动菌种生产经营单位入驻。
整改时限:2025年1月31日前。
2.关于“未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的问题
未完成情况说明:一是2024年8月8日组织学习《古田县食用菌产业发展中心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提高干部职工对固定资产管理的认识,明确管理流程和规范操作,确保单位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二是2024年8月16日解除与福建德润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签订的《固定资产清查专项审计业务约定书》,8月23日经中心班子会议研究议定委托福州市鼓楼区天朗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对全中心固定资产进行全面盘点,8月29日签订《固定资产清查专项审计业务约定书》,目前正着手开展固定资产盘点工作,拟于2025年4月30日前完成固定资产盘点工作。今后将根据《古田县食用菌产业发展中心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做好固定资产定期盘点工作。三是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下一步整改措施:要求第三公司加派人手,同时加强中心人员与他们沟通配合,抓紧推进全中心固定资产的盘点,争取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
整改时限:2025年4月30日前。
3.关于“闲置资产未按规定处置”的问题
基本完成情况说明:一是2024年8月8日组织全体干部学习《古田县食用菌产业发展中心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闲置资产处置流程。二是2024年8月19日委托福建恒正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对127件闲置资产进行统计评估,9月5日完成资产评估报告,目前正按照有关规定程序进行资产处置。研发中心13台台式计算机已达到报废年限,按照有关规定程序进行资产报废处置,拟于2025年4月30日前完成报废。三是对2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下一步整改措施:加强与第三方公司(福建恒正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对接,尽快完成闲置资产的报废及拍卖工作。
整改时限:2025年4月30日前。
4.关于“个别问题整改不彻底”的问题。
基本完成情况说明:一是2024年8月8日组织学习《古田县食用菌产业发展中心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提高干部职工对固定资产管理的认识,进一步规范固定资产管理。二是2024年8月23日经中心班子会议研究议定,委托福州市鼓楼区天朗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对全中心固定资产进行全面盘点,拟于2025年4月30日前完成固定资产清查。三是8月30日至9月11日福州市鼓楼区天朗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对中心台式计算机和数码相机先进行盘点核实,已找到1台价值1850元的佳能A3300数码相机,佳能EF24-105相机镜头和卡西欧EX257数码相机经核实属历史遗留资产,非本单位资产;对台式计算机相关会计凭证及现场台式计算机盘点情况进行全面核实,经核实,产业发展中心台式计算机54台、研发中心台式计算机16台,总共70台,另10台台式计算机,其中1台登记错误,实为打印机(联想一体机:规格型号M7615DNA,价值1999元),9台台式计算机属历史遗留资产,非本单位资产。同时对固定资产清册记录错误情况进行整改。今后将严格按照制度要求规范固定资产管理,杜绝此类问题出现。四是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下一步整改措施:要求第三公司加派人手,同时加强中心人员与他们沟通配合,抓紧推进全中心固定资产的盘点,争取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
整改时限:2025年4月30日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3-2161877;通讯地址:古田县城东街道和平路2号四层;电子邮箱:gtxsyj@126.com。
古田县食用菌产业发展中心
202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