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巡察情况
中共古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4年3月11日至4月19日,县委第六轮巡察巡察三组对中共古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4年6月14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通报。
一、切实抓好巡察整改工作
(一)强化领导,明确职责
巡察组反馈巡察意见后,局党组第一时间成立中共古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担任组长,各班子成员担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全面认领清单,逐项逐条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压实巡察整改政治任务。
(二)制定方案,细化措施
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召开专题会议,牵头制定《中共古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关于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要求全局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切实统一思想和行动,逐条细化整改方案,认真分析原因并提出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确保“条条有整改、件件有落实”。
(三)跟踪督促,狠抓落实
局党组坚持每半月召开一次巡察整改专题会议,强化对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5项,及时研究解决整改工作中出现的有关问题。举一反三、注重成果转化,确保整改任务取得实效,推动市场监管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以高质量市场监管助推高质量发展有差距
1.关于“部分重点工作推进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着力提升食品安全满意率考核中包保督导完成率指标,2024年7月16日印发《古田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第二季度全县包保督导工作完成情况的通报》(古食安办〔2024〕6号),通过微信工作群通报及电话提醒等方式督促各级包保干部照单履责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目前,全县已圆满完成两轮包保主体全覆盖督导检查工作,包保督导完成率100%。二是2024年5月10日,组织全县280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及各市场监管所监管人员开展食品安全“两个责任”暨生产经营企业“一品一码”系统培训,邀请“一品一码”推广应用支撑技术人员详细讲解“一品一码”系统各相关模块的操作流程,督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有效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及时、规范上传追溯信息。三是巡察反馈以来,向各市场监管所通报食品生产、流通、餐饮三个环节“一品一码”录入情况,要求各市场监管所督促各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做好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工作,提升食品生产经营主体“一品一码”追溯信息录入量,截止8月31日全县“一品一码”追溯信息录入量较去年提高614.25万条。四是2024年7-8月组织开展“一品一码”统一行动周专项检查行动,立案查处一品一码及相关食品案件14起。截止2024年8月,我县在全市“一品一码”追溯信息排名情况分别为:生产环节第6、流通环节第5、餐饮环节第5,上半年“一品一码”抽查结果为全市第5,较去年排名提升5名。五是进一步加强食品案件查办,巡察反馈以来,共查办各类食品案件43起,罚没金额10.4万元。同时全面梳理涉嫌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的线索,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协作联动,强化信息共享,巡察反馈以来,向公安机关移送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线索11条,申请省局挂牌督办案件1件。六是加强市场流通领域整治,以问题为导向,封堵监管漏洞,聚焦重点行业,深化行业治理,巡察反馈以来,共摸排市场流通领域88户次,落实反馈“三书一函”2份,立案93起;加大市场流通领域法治宣传,巡察入驻以来提炼形成的经验做法受市营商办推广2篇,取得部分加分项,力争在年底全市市场流通领域整治工作中提高排名。七是1名相关责任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
2.关于“‘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分别于2024年8月2日、8月8日组织包保干部和食安办人员召开全县食品安全“两个责任”推进会暨业务培训会和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平台操作应用腾讯视频培训会,对不同等级、不同业态的包保主体问题易发点以及问题整改反馈的平台操作步骤进行详细讲解,着力提升督导问题发现率和问题整改率。二是2024年5月10日根据全市问题发现率平均水平及我县实际,要求各包保干部及时发现问题隐患,力争问题发现率达到3%;三是2024年6月3日通过微信工作群通报包保工作进展情况,督促问题发现率落后的乡镇(街道)把握时间节点,提高问题发现率。四是2024年6月25日通过工作群通报问题整改率进展情况,督促问题整改率落后的乡镇(街道)及时反馈问题,并推送问题整改反馈操作注意事项,提高问题整改率。截止2024年9月30日,我县共督导发现问题11021个问题,年度问题发现率4.29%,位列全市第2名;平台问题整改到位11019个,年度问题整改率99.98%,位列全市第4名。五是1名相关责任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
3.关于“推进质量强县建设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4年8月20日印发《古田县贯彻落实〈福建省质量强省建设纲要〉的实施方案》(古质强县办〔2024〕2号),2024年8月21日印发《古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并严格落实。二是深入开展执法检查,提高问题发现能力。上半年我局已对2家机动车检验机构进行检查,发现问题2个,立案1起。三是加强质量奖政策宣传,2024年8月14日组织5家食用菌龙头企业召开质量奖座谈会,现场解读《宁德市质量奖管理规定(修订)》及《宁德市质量奖评审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鼓励企业积极申报2025年宁德市质量奖。四是1名相关责任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4.关于“食品安全监管有短板”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建设智慧监管指挥中心。2024年7月上旬,完成新系统的硬件建设,新建成的指挥中心可正常运行“互联网+明厨亮灶”监控系统,该系统利用AI技术进行智能轮巡,做到24小时处于监管状态。目前,全县349个接入系统的设备均处于在线状态;在营的63所学校食堂“明厨亮灶”二维码均已实现扫码可查。二是指定专人每周对智慧监管指挥中心的“互联网+明厨亮灶”监控系统进行抽查,巡察整改以来抽查10次,发现5家餐饮主体存在从业人员未佩戴口罩、设备掉线的问题,立即通知餐饮主体进行整改,并经复查,均已整改到位。三是餐饮股、基层所结合实地监督检查,不定期抽查餐饮主体的“互联网+明厨亮灶”设备运行情况。巡察反馈以来,抽查27次,发现6所学校食堂存在“明厨亮灶”二维码未及时更新、显示屏未开启、部分视频损坏、未设显示屏等问题,均已整改到位。四是督促餐饮服务主体自觉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定期自查“明厨亮灶”运行情况,及时联系运营商处理问题。五是1名相关责任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
5.关于“药品监管不够重视”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强教育宣传引导,提升守法意识。2024年5月8日,组织召开座谈会,结合我县药品经营企业实际情况,对《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进行解读和强调,督促企业落实好主体责任,规范处方药凭处方销售等经营行为,全县63家药品经营企业负责人参会,并签订《药品安全承诺书》。二是开展专项检查,打击违规行为。对巡察发现存在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的2家药店立行立改,于2024年4月10日开具责令改正通知书2份,已整改到位。巡察反馈以来,按照《福建省药品销售企业处方药销售管理“清方”行动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检查药品经营企业11家次,开具“未按规定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的责令改正通知书4份,立案1起,目前已整改到位。三是今后按照《福建省药品销售企业处方药销售管理“清方”行动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持续开展“处方药凭处方销售”专项行动。四是1名相关责任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
6.关于“特种设备监管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8月5日组织执法人员学习《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办法》,进一步规范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行为。二是加强人员取证培训。巡察反馈以来,组织2人参加省局举办的取证培训班,其中1人已培训合格;组织5人参加市局举办取证培训班,培训成绩合格。目前全局共持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证26人。三是加强监察人员调配。全局统筹安排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的使用和配置,已调配1名持证人员到黄田所。目前全县有特种设备登记注册的乡镇(街道)均有配备持证人员。四是开展督查评析工作。2024年8月对2024年度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文书的填写质量和规范性进行抽查,抽查文书20份,均有持监察员证人员签名,发现问题14个已完成整改。五是1名相关责任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
7.关于“计量器具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规范市场经营者的计量行为,针对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欺骗消费者行为频发的情况,2024年7月5日在局公众号上发布《关于规范集贸市场计量秩序的提醒告知书》,并在大世界市场张贴告知书,要求摊位经营者保障计量器具准确,严禁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二是督促市场主办方落实管理责任,2024年7月4日召开集贸市场主办方诚信计量约谈会,与市场主办方签订《集贸市场主办者诚信计量承诺书》,要求市场主办方加强集市计量器具管理。三是2024年7月11日指导大世界市场主办方设置2台公平秤,并完成对公平秤的检定,要求市场主办方安排专人负责保管、维护和监督检查,让消费者可以对购买的商品进行复称。四是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加强对大世界市场内用于贸易结算计量器具的监管力度,巡察反馈以来,共立案查处5起使用未经检定的计量器具案和1起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案。五是组织计量检定工作,由市场主办方对场内在用电子计价秤建立台账,并统一申请报检,巡察反馈以来共检定合格大世界计量器具220台(包含大世界市场⑤号猪肉摊位的1台新秤)。六是针对计量器具监管不到位的问题,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8.关于“联席会议牵头作用发挥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强公平竞争审查政策业务培训。2024年5月28日举办公平竞争政策首次“进党校”宣讲活动,邀请市局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科科长为春季科级班成员、联席会各成员单位领导干部80余人授课,进一步强化各级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公平竞争理念,提升公平竞争政策实施能力。二是组织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清理“回头看”工作,督促成员单位按照时间节点落实清理“回头看”工作,巡察反馈以来指导成员单位排查相关政策文件措施37件,指导成员单位修订、废止措施文件3件,推动清理工作“不留盲点,应清尽清”。三是2024年以来我县未被通报存在违反公平竞争审查问题。今后将持续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业务指导,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积极督促各成员单位严格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
9.关于“多项考核指标排名靠后”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4年8月9日组织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学习《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指导意见》《古田县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实施方案》,并指定2名窗口工作人员负责行政许可信用信息公示工作。2023年古田县“行政管理等信息公开”指标中监测事项内容“本地区双公示上报数据中合格率、瞒报率、迟报率”排名情况分别为第8名、第1名、第5名。二是创新工作机制,争取典型经验加分。5月27日“两书同送”机制已在宁德市2024年第一批优化营商环境典型经营做法获得宣传推广,8月7日首创“小型餐馆布局图帮绘服务”工作已在宁德市2024年第二批优化营商环境典型经营做法获得宣传推广。三是2024年8月28日,重新制定《授权委托书》,将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的政务服务事项授权商事登记综合窗口前台工作人员受理后,由窗口后台审批人员审批、办结,进一步落实我局综合窗口改革工作,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政务服务,提高市场主体满意度。四是结合“企业服务年”活动、县行管委“五进服务”等工作,组织领导班子、各股所负责人等入企调研了解企业情况,为企业排忧解难,巡察整改以来,入企调研企业5家,解决问题7个。同时积极帮助失信企业做好信用修复工作,巡察整改以来,已完成企业、个体、农专等市场主体信用修复153户。2023年古田县“营商环境指数”指标全市排名前进一名,其中“市场主体满意度”指标古田县排名全市第一。五是1名相关责任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
10.关于“推动惠企政策落实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立行立改,2024年4月17日组织全县35家企业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参加古田县知识产权惠企政策宣讲会,向企业宣讲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贴息补助、专利技术转移转化奖补等惠企政策内容。二是主动发挥对接银企的“桥梁”作用。走访中国农业银行古田支行、兴业银行古田支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古田支行、中国银行古田支行,向商业银行相关业务经理宣传普惠性专利权质押融资贴息政策并进行交流。三是走访福建康旺食品有限公司、古田县禾兴食用菌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宣传推广普惠性专利权质押融资贴息政策,巡察反馈以来2家企业完成专利权质押登记备案,1家企业与银行有签约意向。今后将继续宣传推广普惠性专利权质押融资贴息政策,推动银企对接,提高普惠性专利权质押融资登记惠及企业数。四是1名相关责任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
11.关于“窗口服务有待优化”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严格履行“局长服务日”、分管领导现场办公职责,截至2024年9月未被通报该问题。二是2024年7月24日组织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学习《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德市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指导督促窗口工作人员做好全程网办、综合窗口改革、一件事套餐改革等工作,确保不出现电子证照应用不合规、办件超期、双公示迟报等问题。巡察整改以来,仅6月份因部分一件事套餐办件量不足被县行管委通报,目前已通过积极引导群众办件,提升相关一件事套餐办件量完成整改,7、8月份未再被通报。三是2024年6月15日至16日,组织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参加县行管委组织的礼仪培训,进一步提升窗口人员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改善服务态度。同时,针对“局长服务日”工作机制履行不到位、分管未按要求履行现场办公职责等10个问题均已整改到位。四是针对窗口服务有待优化问题,1名相关责任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对2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12.关于“银耳地理标志转化运用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4年7月12日与县食用菌产业发展中心联合召开加强“古田银耳”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转化运用推进会,向12家企业发放《商标策略提示书》,鼓励企业申请“古田银耳”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许可。二是通过制作发放行政指导意见书等形式引导“古田银耳”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被许可人规范使用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及专用标志。巡察反馈以来,向8家企业发放《地标规范使用行政指导意见书》。三是积极对接古田县食用菌产业发展中心,扩大“古田银耳”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许可使用范围。巡察反馈以来,新增福建德健食品有限公司、古田县五环商贸有限公司、福建省江业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福建六合食品有限公司、福建康旺食品有限公司、福建省九品燕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被授权许可使用“古田银耳”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今后我局将继续动员、鼓励企业申请使用地标,引导地标授权企业规范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及专用标志使用,助力地方特色产业发展。
13.关于“存在‘重执法、轻指导’”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向2024年6月份以来受到行政处罚的86家企业发放《行政处罚信息公示、信用修复告知及行政执法服务书》,告知行政处罚信息公示,信用修复的条件、渠道和时限,以及法律宣传和服务帮助渠道。二是各市场监管所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加强对企业工作指导,督促企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加强日常管理。巡察整改以来,共检查各类生产、经营主体424家,并对其生产环节、经营标准等方面开展指导,发现问题200余个,均已整改到位。三是1名相关责任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
14.关于“个别银耳熏磺问题查处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7月11日组织综合执法大队全体执法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福建省行政执法条例》等法律法规内容,并深刻剖析此次案件办理缓慢的原因,加强与属地乡镇街道、公安机关等部门进行沟通协调,不断推动案件办理进度;二是强化会商沟通,6月26日,县食安办牵头组织召开古田县上半年食品安全形势分析会暨整治银耳熏磺联席会议,总结上半年我县整治银耳熏磺工作成效,分享典型经验做法并安排部署下一阶段重点工作。三是2月1日联合农业农村局、公安局等部门制定印发《古田县整治银耳熏磺联席工作会议制度》,巡察整改以来,共处理银耳相关产品投诉举报70件,立案查处银耳相关产品案件2起,组织各乡镇(街道)开展非法熏磺场地及非法熏磺户摸底排查3次,暂未发现非法银耳熏磺情况。四是今后将继续根据联席会议制度内容,履行牵头职责,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加大对熏磺银耳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后的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管力度,指导各市场监管所强化日常监管,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加强与其他部门协调配合,及时通报银耳熏磺案件查处情况,共同加大治理银耳熏磺力度。
(二)制度执行不严格、工作开展不规范
15.关于“信息公开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4年8月5日召开局务扩大会议,对双公示信息录入工作再次强调,要求行政许可信息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人员要以认真、严谨的态度,确保信息录入的及时性、准确性。二是明确责任人负责制。2024年8月8日指定专人负责“双公示”工作。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公示工作,根据《古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古市监〔2022〕48号)文件规定,具体操作落实到案件办案人员。三是2024年8月12日,组织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录入经办人员开展双公示工作培训会,深入学习《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指导意见》《古田县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提高经办人员“双公示”工作业务水平。巡察反馈以来,累计录入公示行政许可信息3034条、行政处罚信息147条,未发现瞒报漏报迟报问题。四是针对信息公示不及时问题,对3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16.关于“存在窗口办件超期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已通过调整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事项办事指南,将事项办件承诺时限与省、市级进行统一,避免办事指南中承诺时限计算规则与宁德市政务服务平台承诺时限计算规则不一致导致办件超期。二是2024年8月9日组织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召开股室工作推进会,要求窗口工作人员进一步缩短窗口办件时长,并及时录入办件数据,避免超期办件,巡察整改以来未存在超期办件情况。三是针对派驻窗口办件超期问题,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17.关于“部分消费者投诉举报处理超期”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4年8月5日组织各市场监管所及县局各股室负责人学习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提高业务能力水平,今后将严格按规定及时核查处置投诉举报件并录入系统。二是加强督促。由消费者权益保护股1名工作人员对处理时限即将超期的投诉举报件进行催办,确保及时处置投诉件。巡察反馈以来均未出现投诉举报处理超期情况。三是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对各市场监管所负责人进行集体谈话,强调投诉举报处理时限是我局工作的高效性和责任感的体现,要求各所严格按法定时限处理投诉举报件。四是针对投诉举报件处理超期问题,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18.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4年8月5日组织固定资产管理员、各部门负责人学习《古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制度执行。二是2024年8月10日完成全局固定资产清点工作。其中,清点出125件(包含巡察发现的闲置资产82件和盘盈固定资产26件)固定资产已超过使用年限且无法再用,经8月12日局党组专题会议研究审议,决定申请报废,并按资产报废流程落实到位。三是盘亏的1件固定资产为食用菌产品检验检测中心使用的超纯水机,属于误登记在我局资产清册,已于2024年8月12日修正资产清册。四是2024年8月12日,将尚有使用价值的12套快检设备重新按需分配给各基层所,由相关基层所保管使用。五是针对固定资产管理不够有力问题,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19.关于“专项资金发放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4年8月5日,组织财务人员及各部门负责人学习《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13号)〕《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宁德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审批手续的若干规定》等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报销手续。二是立行立改,2024年3月18日已将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经费4.34万元全部发放到位并补齐签领表。三是今后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经费将采用由局对公账户向不良反应上报单位的对公账户转账的形式进行发放。四是针对专项资金发放不及时的问题,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20.关于“多支付保管费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8月5日,组织财务人员及各部门负责人学习《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宁德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审批手续的若干规定》等财务管理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财务工作。二是立行立改,2024年4月15日联系古田县蓝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要求退还多支付的保管费1200元,4月18日古田县蓝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已将1200元保管费退回县市场监管局账户。三是对2022年以来保管费支付情况开展自查,除巡察指出问题外,暂未发现其他问题。四是针对多支付保管费用的问题,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21.关于“部分案件办案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学习。巡察反馈以来,通过OA办公平台向全局干部发布学习材料“学法园地”4篇,指导规范案件查办程序。同时常态化发布涉及市场监管领域法律法规和业务学习材料,如《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解读》《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案例解读等相关材料》《超期立案被确认程序违法》《谢珠英肉摊、福州市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二审行政判决书》等供全体干部学习。今后将继续加强办案程序的培训与指导,建立健全常态化学法长效机制,确保学法工作持续、稳定、有效地开展。二是针对办案程序不规范问题,2024年7月19日组织执法人员召开警示教育会,将办案程序不规范的案件作为典型案例进行通报,进一步让办案人员重视程序合法性,依法行政。三是开展内部监督,2024年7月开展案卷评查工作,采用单位自查与集中评查的方式,抽查各办案单位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立案的行政处罚(含行政强制)案件28卷,暂未发现程序违法的问题。四是针对执法人员办案程序不规范问题,2024年6月30日古田县纪委给予杉洋市场监管所所长傅剑辉、一级科员程施文党内警告处分;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22.关于“同质案件裁量标准不一致”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4年7月19日组织23名执法人员参加“落实福建省市场监督领域行政执法裁量四张清单工作会”,进一步加强《四张清单》的学习;8月12日组织57名执法人员参加“落实福建省市场监督领域行政执法裁量四张清单工作会”,邀请1名法律顾问解读《福建省市场监督领域行政执法裁量四张清单》,强调从明确法律依据、全面收集证据、遵循正当程序等方面出发,参照适用《四张清单》等规范性文件,确保处罚决定具有针对性和公正性。二是加强内部沟通。深入研究违法行为的定性、处罚依据、裁量基准等,确保案件处理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巡察反馈以来已开展案件分析讨论会5次。三是对巡察提出的三个案件进行自查,暂未发现违规问题。四是巡察反馈以来,暂未发现存在同质案件裁量标准不一致问题。五是1名相关责任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
23.关于“卷宗材料归档不严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4年7月19日组织23名执法人员开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文书示范讲解培训会,以具体事例展现文书制作方法,以具体情节展示案件查办方法,规范办案人员文书使用。二是2024年8月12日组织57名执法人员召开行政执法文书使用规范专题培训会,邀请1名法律顾问深入讲解《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文书制作范例》《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文书格式范本及使用指南》等指导材料,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在执法实践中高效、规范地制作文书和查处案件能力。三是2024年7月19日召开2024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会,随机抽取28件卷宗进行评查,发现问题18个,已全部整改到位。四是对巡察发现的执法人员未签名问题已整改到位。五是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六是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对各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人进行集体谈话,强调要重视卷宗归档工作,要求各所负责人严格按照《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文书制作范例》规定对本部门案卷进行把关。
24.关于“涉案物资未登记在册”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8月2日组织各执法部门、业务股室负责人集中学习新修订的《古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涉案财物管理制度》,要求各执法部门遵照执行。二是2024年7月23日将浩达运输有限公司燃油案中罚没的2.15吨柴油及其处置收入8973.06元在涉案物资台账中登记入册。三是开展2021年以来涉案物资自查,除巡察发现问题外,暂未发现其他问题。四是针对涉案物资未登记在册问题,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25.关于“涉案物资未按规定封存”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8月2日组织各执法部门、业务股室负责人集中学习新修订的《古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涉案财物管理制度》,规范涉案物资管理。二是2024年6月28日组织执法人员对涉案羊肉张贴统一标签并粘贴封条。三是开展2021年以来涉案物资自查,除巡察发现问题外,暂未发现其它问题。四是针对涉案物资未按规定封存的问题,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三)自身建设存在不足
26.关于“理论学习不全面、不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4年8月5日,组织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及食品安全监管人员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的重要论述,强调要紧扣市场监督管理工作,抓好贯彻落实。二是2024年8月9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市场监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2名人员进行交流研讨。8月16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精神,2名人员开展交流研讨。三是对2021年以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开展自查,除巡察指出问题外,暂未发现其他问题。四是针对理论学习不全面、不深入问题,2名相关责任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
27.关于“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有偏差”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4年6月24日召开局党组会,针对我局“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有偏差”问题进行通报。二是对2023年以来落实“第一议题”情况进行自查。经自查,召开的58场党组会议均有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三是2024年8月5日,修订完善《中共古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工作规则》(中共古市监党组〔2024〕20号),将“第一议题”制度纳入其中。四是针对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有偏差的问题,1名相关责任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
28.关于“学习计划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4年7月31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并进行交流研讨。2024年8月1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学习党的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并进行交流研讨。二是对2021年以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开展自查,除巡察指出问题外,暂未发现未学习情况。今后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将严格按照学习计划内容开展相关学习。三是针对学习计划落实不到位问题,1名相关责任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
29.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7月8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学习《习近平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论述摘编》《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等内容,党组书记带头履行“第一责任”,分管领导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切实提高班子成员主体责任意识。二是2024年8月5日,制定《中共古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中共古市监党组〔2024〕21号),每半年召开一次全面从严治党专题部署会,班子成员汇报分管领域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并总结、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下一步整改措施。层层压实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三是2024年7月8日,召开2024年上半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暨意识形态工作分析会,班子成员汇报分管领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并总结、分析存在问题,提出下一步整改措施。四是2024年8月8日,1名相关责任人已重新撰写2022年上半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报告,分析存在问题并提出整改措施。五是针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30.关于“回避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4年7月19日,组织局党组成员及人事教育股干部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规定,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二是2024年8月5日,修订完善《中共古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议事决策规则》(中共古市监党组〔2024〕20号),将回避制度纳入其中。三是对2024年回避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自查,均有严格执行《公务员回避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制度》等相关工作要求。
31.关于“个别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材料和廉政谈话记录撰写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7月8日召开局党组会议,组织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内容,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二是2024年7月24日,1名相关责任人已按要求重新撰写2023年度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三是对2021年以来廉政谈话记录、2023年度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整改材料不规范问题,规范填写廉政谈话记录。除巡察发现问题外,暂未发现其他问题。四是2024年7月30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均按要求规范撰写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班子成员均按照要求规范填写2024年廉政谈话记录。五是严把民主生活会会前材料审核关,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对班子成员个人发言提纲进行严格审核把关,规范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由局党组书记审核廉政谈话记录内容,确保记录填写规范、完整。六是针对廉政谈话记录不规范问题,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32.关于“意识形态工作不够重视”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4年7月8日召开局党组会议,组织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二是2024年7月19日,1名相关责任人已按照要求重新撰写2023年度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体现意识形态工作内容。三是由局党组书记对班子成员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个人发言提纲进行严格审核把关。今后将由局党组书记对民主生活会材料进行审核把关,规范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五是针对意识形态工作不够重视的问题,1名相关责任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
33.关于“网络意识形态主体责任落实不够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4年7月31日,组织局中层以上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进一步提高干部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二是2024年8月9日,成立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网络安全责任人。三是将网络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列入局2024年度工作计划。2024年7月5日在局半年工作总结会上对网络安全工作进行部署强调,确保网络安全落到实处。四是针对网络意识形态主体责任落实不够扎实问题,1名相关责任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
34.关于“网络舆情办理反馈不够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4年8月12日组织各基层所、业务股负责人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其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其实施条例等业务法规中与投诉举报有关的规定,提高舆情事件处置能力。二是2024年7月1日修订完善舆情处理工作制度,明确按照投诉举报类别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暂行办法》规定的期限进行反馈。三是2024年8月2日组织局舆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学习新修订的舆情处理工作制度,并严格落实。四是通过电话个别提醒、工作群提醒等方式,及时跟踪舆情件处置办理情况,巡察反馈以来共收到舆情件2件,均按时限要求及时回复。五是针对网络舆情办理反馈不够及时问题,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35.关于“学习计划制定不切实际”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4年6月24日召开党组会议,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进一步提高对党组理论学习重要性认识。二是对2024年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开展自查,暂未发现不切实际情况。三是针对学习计划制定不切实际问题,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36.关于“存在照抄照搬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7月23日,第二党支部已重新撰写《2021年县市场监管局第二党支部党建工作要点》,杜绝照搬照抄问题。二是2024年7月1日组织局党委下辖党支部对2021年度以来制定的党建工作要点进行自查,除巡察发现问题外,暂未发现其他问题。三是今后由机关党委对各党支部党建工作要点进行严格审查,确保内容符合要求。四是针对存在照抄照搬现象问题,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37.关于“工作作风不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4年7月5日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学习《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办法》文件精神,强调严肃仪容仪表和执法风纪的重要性。二是2024年7月19日,对2024年的20份行政执法案卷进行检查,执法人员均规范着装制服。三是今后不定期开展执法风纪检查,发现问题进行通报并督促整改。
38.关于“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4年7月22日,组织财务人员及相关经办人员学习《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宁德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报销审批手续的若干规定》等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报销手续。二是结合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重大节日纠“四风”、违规吃喝专项整治工作等,巡察以来,开展财务监督检查5次,发现问题8个,已督促整改到位。三是督促财务部门加强自查自纠,认真梳理、细致排查,巡察反馈以来,开展财务凭证全面核查3次,发现问题3个,已督促整改到位。四是立行立改,针对工会账中5笔住院慰问金未附住院记录、出院小结等问题,2024年3月已整改到位。
39.关于“抓干部工作作风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强工作作风建设,结合党纪学习教育,通过多种学习方式强化组织纪律意识。巡察反馈以来,邀请党校高级讲师作党纪学习教育专题辅导讲座1次,党组织书记上党纪专题党课6场次,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12场次,开展警示教育10场次。二是组织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共排查廉政风险点87个,并制定相应的风险防控措施86条。三是结合行风建设专项行动,对党员干部工作作风进行全面排查整改,聚焦窗口服务、行政审批、执法办案、12315投诉服务热线等与群众关系密切的重点领域进行深入排查,切实提升干部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巡察反馈以来,发现存在行风问题1个,有关学校食堂落实“互联网+明厨亮灶”二维码的餐饮日常监管问题,目前已整改到位。四是2024年8月19日,局效能检查组对部分基层所、下属单位进行效能抽查,对督查中发现个别干部存在违反工作制度情况进行通报。
40.关于“干部借调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4年7月22日、8月5日分别组织人事教育股、中层以上干部学习《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抽调(借用)工作的通知》(古委组〔2022〕10号),进一步熟悉干部抽调(借用)工作有关规定。二是2024年7月16日1名四级主任科员经县委组织部同意继续借调至古田县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大白溪工作组并办理手续。三是2024年8月对2024年以来干部借调情况开展自查,除巡察发现问题外,未发现其他问题,今后将严格按照干部抽调有关规定规范干部借调程序。
41.关于“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8月5日,组织全局中层以上干部学习《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的通知》(古委组〔2023〕42号)、《古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因私出国(境)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干部因私出国(境)有关规定。二是对全系统在职科级以下一般干部所持有的出国(境)证件进行登记备案,并集中由人事教育股保管。对全局安全、涉密重要岗位人员进行梳理,建立保密、财务等重要岗位人员台账,并对重要岗位人员变更、调整情况及时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登记备案,截止目前我局办公室、财务、档案等5名安全、涉密重要岗位人员均已在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进行登记备案。三是1名相关责任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
42.关于“机构改革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4年8月5日组织全局中层以上干部学习《中共古田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古委编〔2022〕22号)文件,严格落实文件精神。二是推进局属股级事业单位古田县基层市场监管综合服务站建设。2024年8月5日已安排六一四中路86号办公场所悬挂古田县基层市场监管综合服务站办公标识牌并配置齐全办公硬件,同时将4名在编干部调整至综合服务站履行职责。三是1名相关责任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
43.关于“股级岗位任免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8月5日,组织全局中层以上干部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组织部下发的股级干部任免相关规定及要求,提升业务能力水平。二是2024年7月29日党组会研究议定拟提任正股级和副股级意向人选18人,同时免除已调离单位或退休干部的股级职务5人,已按股级任免程序报组织部备案。三是1名相关责任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
44.关于“编外人员聘用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7月23日、8月5日分别组织人事教育股、全局中层以上干部学习《古田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古委办〔2018〕48号),严格落实编外人员管理有关规定。二是2024年7月23日,调整与古田县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签订的外包合同中岗位设置,古田县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根据新的岗位设置调整2名外包人员岗位(1名外包人员已于2024年4月1日辞职),并签订劳务合同变更书。三是1名相关责任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
(四)问题整改和成果运用不到位
45.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4年6月18日召开局党组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增强对巡察整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是针对问题认领不全面、未深刻剖析原因等问题对2021年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开展自查,4名相关责任人已重新撰写2021年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三是2024年7月30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成员全面认领问题并深刻剖析问题。四是针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对3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46.关于“整改工作不严不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档案管理,已整理汇总2021年7月应急救援演练材料,并及时存档。今后将加强巡察整改材料收集、汇总。二是即知即改,2024年4月15日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从1名退休人员的退休人员补贴中扣回其应退回的加油费暂存款,目前加油费暂存款3160元已全部收回。三是针对加油费暂存款未全部退回问题,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针对2021年7月应急救援演练材料未整理存档的问题,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对巡察反馈问题,依规依纪调查核实,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21名相关责任人员(科级8人)作出处理,其中,党内警告2人(科级1人),批评教育4人次(科级3人次),提醒谈话22人次(科级9人次),自我批评20人次(科级20人次)。
针对部分案件办案程序不规范问题,对杉洋市场监管所所长傅剑辉、一级科员程施文党内警告处分。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3-3811656;通讯地址:福建省宁德市古田县城东街道六一四中路98号;电子邮箱:ndgtgsj@163.com。
中共古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
202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