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巡察情况
中共古田县教育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巡察机构和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0年9月14日至11月4日,县委交叉巡察组对中共古田县教育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回头看”,并于2021年1月4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推进巡察整改工作
1.加强学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教育局党组2020年10月10日以来,先后组织学习了《巡视整改工作落实是“四个意识”的试金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开展集中学习和自学近30次,其中集中学习5次。通过进一步学习,统一思想,切实提升了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到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性、严肃性和紧迫性,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坚决整改问题,坚持攻坚克难,发挥党的领导对教育事业发展的“定海神针”作用。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坚持优先发展教育,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扎根中国大地办教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教育,深化教育改革创新,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为开启古田县加快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县新征程,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提供坚强保障。
2.强化组织领导,确保整改推进。县教育局党组把抓巡察整改作为落实主体责任的具体化工作,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戴海口担任组长,副科级以上干部担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工作专班,全面负责县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2021年1月5日,教育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学习县委交叉巡察组《关于对中共古田县教育局党组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的通知(古委巡办〔2020〕85号),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对照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逐项制定整改措施,6次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整改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同时加大督促检查的力度,深入推进整改工作开展。
3.明确目标要求,逐条落实整改。教育局党组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列出整改清单,细化整改内容、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对反馈的问题分门别类建档管理,狠抓整改落实,完成一件、销号一件,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交待。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督促党组成员及副科级干部主动认领、逐一表态、对标对表、抓好整改;召开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听取有关股室整改工作进展汇报,实时逐条跟踪进展情况,加大压力传导,加快整改工作进度,不断深化扩大整改成效。
二、以攻坚克难的工作作风落实整改措施
(一)落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8个问题整改不彻底不到位的问题
(1)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不充分。
整改情况:一是已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2020年12月18日制定《关于规范党组会议议题提交工作的通知》,规定股室提交的党组议题须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报局办公室整理汇总,再报党组书记审定同意之后,形成书面通知提前通知党组成员,并通知议题申请股室,做好议题准备相关工作。二是严格按照党组议事规则,杜绝非党组成员在党组会上进行表决;清晰区分党组会议与局务会议议事范围,根据议题是否有关,明确列席党组会议人员,充分发挥党组总揽全局、协调领导核心作用。2020年10月以来已按规范要求召开党组会议16场并编发会议纪要。三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党组会议议题均由分管领导或股室负责人汇报,党组成员发表意见建议表决之后,最后才由党组书记进行表态,严格落实好党组书记末位发言制。四是根据会议议题区分,属于“三重一大”事项均由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切实纠正以局务会议代替党组会议讨论和决定大额资金使用等问题,规范执行“三重一大”议事制度。五是在2021年1月13日党组会议通报了征订“小学生预防近视护眼读本”到会党组成员未对该事项集体讨论和决定事项的问题,同时议定我局党组今后要引以为鉴,举一反三,一定认真贯彻落实好《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严格执行党组集体领导制度。
(2)组织生活会程序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因组织生活会程序不规范的问题,2021年2月19日至20日,分别对凤埔中心小学党支部书记钟义学、杉洋中心小学党支部书记廖备印、古田三小党支部书记阮周勤、鹤塘中心小学党支部书记张春仁、古三中党支部书记江希灿进行提醒谈话处理,要求他们进一步加强学习,准确理解和把握组织生活会各项程序的有关规定,今后要严格按照组织生活会的规范程序执行,并严格把关,避免此类情况发生。2021年2月22日,因未在2018年9月“践行新思想、展现新作为”专题组织生活会上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原县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余东亮进行提醒谈话处理。二是2021年1月8日,下发《关于认真开好2020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要求各党支部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中共古田县委组织部关于召开2020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准确理解把握组织生活会各程序的有关规定,并严格执行。至2021年3月26日止,教育系统53个党支部都按通知要求召开了组织生活会。三是把组织生活会开展情况纳入党建工作考核指标体系,考核结果与星级党支部的评选相挂钩。
(3)民主生活会开展不够严肃。
整改情况:一是因未提交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的问题,2021年2月22日分别对县教育督导室干部许光增、黄典坤进行批评教育处理,并责成许光增和黄典坤补交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二是对2018、2019年度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重新进行了签字确认。三是2021年1月25日,教育局党组班子成员和党员领导干部以自学的形式学习了《中共古田县纪委、中共古田县委组织部关于认真开好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的通知》(古委组〔2020〕64号),吃透精神,2021年2月2日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召开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教育局党组书记对参加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的10位班子成员和党员领导干部的个人发言材料进行审阅,并签字确认。
(4)发展党员程序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2021年1月8日,下发《关于开展发展党员工作自查自纠的通知》,要求各有关党支部对2020年以来发展党员材料进行自查,发现发展党员全程纪实表个别空格漏填、个别积极分子考察表培养考察情况栏目填写缺少结论性语句等3个问题,均已整改到位。二是责令古田一中党总支相关责任人对漏填的栏目进行了补充填写,并建立填写审查机制,今后发展党员材料填写完后,经办人签字后,党支部书记重新审核,并签字确认。三是加强业务培训,于2020年12月23日举办教育系统党建工作会议暨党务干部培训班,就发展党员工作进行了培训,48人参加了培训,进一步提高基层党务干部做好党员发展工作的业务能力。
(5)借调交流人员的组织关系双向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2021年1月13日,下发《古田县教育系统党委关于开展党员组织关系迁转情况排查的通知》,要求各党支部对在本县教育系统内调动(含交流)的党员组织关系进行排查,防止组织关系双向管理不到位问题再次发生。二是因党组织关系迁转不及时问题,对凤埔中心小学党支部党员兰先敏、凤都中心小学党支部党员胡起匡和陈丹丹、古田二中党支部党员陈文明、永安中学党支部党员余志华、凤埔中心小学党支部书记钟义学、凤都中心小学陈党支部书记陈久明、古田二中党支部书记郑建军、永安中学党支部书记邱光楚进行提醒谈话处理。责令凤埔中心小学、凤都中心小学、古田二中、永安中学等4个党支部对党员组织关系迁转不及时的情况进行说明,相关说明材料已于2021年2月10日上交教育局。三是严格管理,督促各党支部建立年度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台账,并于每年春、秋季开学后1个月之内报告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情况。
(6)“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2021年1月29日,下发《古田县教育系统党委关于县委交叉巡察“回头看”反馈问题的情况通报》,对“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的党支部进行了通报,要求各党支部引以为戒,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提升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水平。二是2021年1月8日,下发《古田县教育系统党委关于开展“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自查的通知》,要求各党支部对2020年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进行全面自查,进一步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古田六中、古田十二中、西洋中学、职业中专、古田三小、卓洋中心小学2020年度能按要求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古田五中、新城中学、罗华中心小学、黄田中心小学相关记录不够规范、完善,已于2021年1月29日督促整改到位。三是规范指导、监督和检查工作,把基层党组织党内政治生活纳入教育系统党建工作考评指标体系,并把督导结果作为星级党支部评定的依据,2021年1月开始对各党支部开展2020年度党建工作进行考评,至2021年3月30日,考评工作全部结束,根据考评结果共评出五星党支部21个,三星党支部32个。
(7)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不够重视,管党治党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2021年1月19日,召开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组织学习《中共古田县委办公室关于开展党的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工作的通知》(古委办〔2017〕2号)和《关于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补充通知》(古廉责办〔2016〕4号)等内容,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认真领会文件要求,有效提升了全面从严治党和管党治党的责任意识。2020年局领导班子成员述责述廉报告时,已将“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情况、推进党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执行廉洁纪律情况”等4个方面内容纳入领导班子成员述责述廉评议表,进一步规范了述责述廉评议。二是因经提醒谈话后重新撰写的2018年述责述廉报告仍出现“严格执行八项规定、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错误表述的问题,对县教育督导室干部黄典坤进行批评教育处理;已责令余东亮、许光增、黄典坤、陈小菊、雷鸣就各自存在的相关问题进行整改,防止再发生类似问题。三是督促局领导干部认真撰写述责述廉报告,本人签字确认,并经党组书记审阅签字,防止类似情况发生。四是局领导廉政谈话后现场对记录进行认真把关,并亲自签字。已责成雷鸣重新与戴为明等5人开展廉政谈话;已责成雷芳兴、黄传勇2人重新梳理谈话记录,并严格规范今后谈话、记录的流程。五是因2018年县委巡察整改工作中,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不够到位的问题,对原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兴第进行提醒谈话处理。
(8)工会经费管理使用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巡察期间全县教育系统工会补缴2013-2018年6月工会会员费257.3万元。二是已于2021年3月26日对全县学校工会主席、财务、经审等人员进行工会经费收支管理业务培训,提高教育系统各基层工会干部的业务水平。三是建立常态监管机制,每年定期不定期组织工会工作检查,年终重点考评工会经费收缴、管理使用情况,并列入工会工作考核指标。巡察整改以来,已于2021年3月要求各学校进行工会经费收缴情况自查,县教育工会于2021年3月19日、2021年3月25日随机抽查了5个基层工会,进一步规范了工会经费管理。四是因未按规定补缴2013-2018年6月工会会员费的问题,对47个单位或学校工会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处理。
2.关于改而又犯的问题
(1)政治理论学习不深入。
整改情况:一是因撰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错误表述或未严格按照要求撰写学习、工作材料,存在抄袭现象的问题,2021年2月20日,局党组书记戴海口对教育局副局长雷鸣、职业中专校长彭东胜分别进行提醒谈话处理。二是责令雷鸣、彭东胜重新撰写相关材料,2人均已重新提交了相关材料。三是2020年9月以来组织局领导干部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等,加强了思想政治教育,增强政治意识。
(2)抓意识形态领域工作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因撰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述责述廉报告不规范的问题,对派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组长魏锡洋、教育局副局长雷鸣、县教育督导室干部黄典坤进行提醒谈话处理,同时要求他们引以为戒,加强学习,认真撰写相关材料,避免出现类似问题。二是责令魏锡洋、雷鸣、黄典坤对相关材料进行整改,3人均已重新提交了个人对照检查材料或述责述廉报告。三是于2021年1月19日召开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就述责述廉报告的规范撰写要求进行了再强调,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四是督促相关领导干部今后对自己的有关材料进行细致把关,教育局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材料个人发言材料均要求本人签字确认。
(3)资产管理制度不健全、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2018年11月30日已制定《古田县教育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同时于2018年12月下文《古田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学校财务管理制度的通知》(古教财〔2018〕41号)要求各校参考古田县教育局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制定各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并贯彻落实。二是已查实羽毛球拍、足球由教育局下属青少年活动中心购买,已追溯领用人,补齐入库、出库单。三是2021年1月21日青少年活动中心制定出台《古田县青少年活动中心物资采购管理制度》,规范物资采购管理流程。四是平湖中心小学严格按《古田县教育局关于设备采购类与“全面改薄”项目工程固定资产入账的通知》(古教财〔2018〕49号)要求,于2020年12月将足球设备补录固定资产,今后将严格执行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五是责成全县各学校对2018、2019、2020三年教育局下拨固定资产是否全面入账进行自查,各校已于2021年2月28日前打印入账凭证缴交教育局审核完成。
(二)学习贯彻党的教育工作方针、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情况
3.关于学习不全面,应学未学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于2020年10月10日制定《2020-2021年中共古田县教育局党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安排表》。二是2020年10月16日以来,共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目前已学习近30次,其中集中学习5次。三是局党组成员于2021年3月1日以来以开展上党课形式宣讲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相关文档材料已整理归档。
4.关于学习走过场、敷衍了事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于2021年2月2日制定《古田县教育局关于组织学习和的整改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整改内容、责任人和整改措施。二是按照整改方案,局班子成员已深入学校开展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宣讲及调研座谈94场次。2021年3月19日教育局党组书记向县教育系统党员代表104人宣讲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大学师生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2021年3月19日,教育局党组召开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大学师生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的座谈研讨会,党组6人全部参加了会议。
5.关于学用结合不紧密,与办人民满意教育存在差距的问题
(1)古田县三级以上达标高中校4所,占比66.67%,与90%的指标要求差距较大。
整改情况:教育局在2021年3月24日、25日深入大桥、平湖开展实地调研,根据调研情况进行分析,形成调研报告上报县政府,并建议县政府进一步整合高中教育资源,提高高中达标率。
(2)2020年普通高中学生三年按时毕业率未达标。
整改情况:一是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开展课后服务和高中学校开展课后学习辅导。2021年1月19日召开《与办人民满意教育存在差距的整改方案》专题会议,从2021年春季学期起,47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开始进行课后服务,下一步将全面推广课后服务;继续在高中开展晚自修、周末及假期学习辅导。二是深入实施托底帮扶。各校均于2021年2月前成立了托底帮扶(培优补差)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报教育局备案。教育局于2021年3月17日至18日组织人员对学校托底帮扶工作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各校均能认真实施托底帮扶。三是切实实行奖优罚劣。确定各校中、高考目标任务,拟于2021年8月完善《古田县教育基金实施细则》,对托底补差、提高按时毕业率和初中平均分方面做出成绩的教师及学校给予奖励,同时与评优评先、职称评聘挂钩,形成激励。初中以入口成绩为准,每学年组织全县统考,2021年 3月5日已召开初中教学质量分析会,教育局及时分析、比较、反馈、批评,并对成绩退步学校开展到校视导,并视情况进行通报,切实传导压力;对中高考成绩落后的学校及教师全县通报批评,校长由党组约谈。连续两年落后的学校,予以问责。四是提升教师专业水平。改革县教师进修学校人员录用办法,拟采用选调的方式补充教研员队伍力量,逐步改变进修校人员老化、教研能力不足问题;已补充细化《古田县普通中学教学、教研常规量化评估细则》,2021年1月8日至15日对全县23所中学开展常规检查,并将结果进行通报。强化县13个中学名师工作室管理,搭建骨干教师专业发展平台,制定了《古田县中学名师工作室实施方案》(古教综〔2020〕 35号),明确名师、成员、研修员的职责和义务等,并按照方案,于2020年11月对2020学年13个中学名师工作室全面量化考核,遴选优秀。采取多种方式抓好教师的教研培训工作,如 “送课下乡”、公开日活动、教学业务培训、经验推广活动、毕业班全员培训等,2020年10月至12月古田教育局分别在五所中学组织开展了5场“送培下乡”等大型教研活动;2020年11月19日,古田教育局与南安市教育局组织开展了2020年(秋季)山海协作教育对口帮扶活动;根据省、市教育部门安排,2021年3月份,组织全县初、高三毕业班教师202人参加了全员培训,进一步提高教师教学水平。
(三)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情况
6.关于落实上级指示批示精神不到位的问题
(1)教育保障水平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古田县鹤塘中心小学成立了教师周转宿舍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由校长亲自抓,严格落实时间节点,倒排工期,有序推进项目进度,2021年2月已开工建设, 预计2021年12月底完工。二是加强与相关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及时解决节点问题,根据倒排工期表,按时序推进项目建设进度。三是教育局全程跟踪监督学校项目,在工程的基础分部验收、主体、砌体、初验、竣工验收时,派人到现场参与,每周电话联系,督促工程进度,确保项目按时开工,按时完成。
(2)高考综合改革基础条件保障不足。
整改情况:古田县目前共有6所高中,已配备新高考应用软件平台有2所(古田一中、玉田中学),剩余4所尚未配备,现我局已向县政府提交了《古田县教育局关于申请新高考应用软件平台建设补助资金的请示》,申请古田三中、古田六中的建设资金,古田三中已在建设新高考应用软件平台,古田六中先进行采购。古二中,古五中因招生不足,班级少,经2021年3月24日至25日调研,选课走班暂不配备新高考应用软件平台。
(3)机构改革不彻底。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三定”方案撤销临设股室。2021年1月25日,经教育局党组会议研究撤销语社股、信访室、党建办、校安办、内审股、职成股、体卫艺股、幼教股、监察室等8个临设股室,相关职责划归对应股室。二是根据各股室岗位需求,已初步拟定通过清退约30名交流人员到扩班学校任教等办法,从2021年9月起逐步分流交流人员,降低交流人员比例。
(4)教育局及部分学校五项费用缴费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截止2021年4月底所有应退款项共66.4705万元已全部退还。二是加强与古田县劳务派遣公司的联系,已督促各相关学校及古田县劳务派遣公司继续落实疫情期间减免各项五险费用政策,并要求古田县劳务派遣公司及时通报有关政策。三是已于2021年1月28日至29日,组织现有财务人员开展2020年教育经费统计报表制度、学校助学金科目(含营养餐)核算等的培训,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财务人员对相关政策的学习。
7.关于校园疫情防控物资管理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古三中已于2021年1月27日重新梳理防控物资管理台账,经梳理,目前防疫物质口罩无短缺。因对防控物资发放登记不规范的问题,对古三中总务主任彭春强进行提醒谈话处理,今后将认真核实防控物资收领,核实库存量,进一步规范发放登记签领。二是督促全县46个各级各类学校按教育局下发的《疫情防控物质库存核实表》进行自查,已于2021年2月22日全面完成防控物资库存量核实,同时督促各校规范发放登记签领。县教育局抽查学校《疫情防控物质库存核实表》45份,执行情况较好。三是2021年1月25日制定《古田县教育系统疫情防控物资管理制度》,明确教育系统各单位规范入库、出库、领用环节,按规定做好物资防控台账。
8.关于补短板提升教育质量力度不够的问题
(1)学前教育工作亟待加强。
整改情况:①针对未制定学前教育规划布局的问题。已于2020年6月10日委托北大教育学院制定古田县“十四五”学前教育规划布局,待县政府研究后执行。②针对公办学前教育资源供给不足的问题。一是已对全县公办园摸底排查,经梳理,城区公办园2021年秋季可提供29个小班共725个学位,经测算,2021年9月城区公办园小班入学人口预计为860人,可满足班均30人需求。2022年秋季城区公办园小班入学人口预计为730人,城区公办园可提供30个小班共750个学位,可满足班均25人的需求。2021年9月第二实验园新增4个大班,城区公办园可提供30个大班共1050个学位,预计大班在园幼儿950人,学位可满足班均35人的需求。乡镇现有14所公办园,可提供124个班级共3720个学位,目前实有97个班,在园幼儿共2839人。2021年9月,新建的黄田幼儿园、卓洋中心幼儿园可投入使用,可解决乡镇幼儿园的学位问题。对编班人数超过标准的公办幼儿园实行常态监管,采取在园学生有超额的班级杜绝增加学生,逐步整改到位。二是已于2021年2月8日组织园长学习《幼儿园工作规程》,并督促上交学习心得。三是已制定《古田县公办幼儿园2021年秋季招生工作办法》,将于2021年5月31日前将招生文件下发给各校,并在县政府网站公布。2021年8月,各幼儿园将按照县教育局制定的幼儿园招生办法,制定本园招生简章,于8月1日前报县教育局审核后,8月5日在本园公告栏张贴,并按要求做好招生工作。
(2)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进展缓慢。
整改情况:①针对生均专任教师不达标的问题。一是摸清底数,分析原因。经初步统计,我县城区6所小学现有体育专任教师31人,音乐专任教师19人,美术专任教师20人,与优质均衡0.9人的评估指标差距分别为0.64人、0.743人、0.735人。2018年至今已招聘体育教师13人、音乐教师10人、美术教师11人,全部安排在农村学校任教,城区学校未能安排体育、音乐、美术新任教师,造成城区相关专任教师一时难以补充到位。二是逐年改善。我局已在2021年秋季城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选调计划中设置了音乐教师岗位6个、体育教师岗位8个、美术教师岗位6个;拟计划在2022年秋季城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选调音乐、体育、美术教师各6个,2023年秋季城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选调音乐、体育、美术教师各5个;同时,通过从农村选调体育、音乐、美术教师进城的办法,逐步提升生均专任教师比例。
②针对生均运动场地面积不达标的问题。2020-2021学年,6所小学生均运动场地面积达基本均衡的评估指标(小学生均2.3平方米),现我县在“十四五”规划中拟在城东与城西各新建或改建一所小学,届时将解决小学生均运动场地不足问题。
③针对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不达标的问题。2020-2021学年,6所小学生均教学设备值中,其中古田一小、古田实验小学生均设备值已达到优质均衡2000元的评估指标,罗华中心小学,湖滨中心小学等4所学校略超基本均衡的评估指标生均教学设备值1200元,但距离优质均衡2000元的评估指标还有一定差距。下一步拟通过教育局和学校筹措资金对未达标的罗华中心小学,湖滨中心小学等4 所学校经费投入,提高生均教学设备值,预计2022年12月达到优质均衡指标。
(3)高中教育多样化特色发展有所弱化,高质量育人水平有所下降。
整改情况:①针对高中教育多样化特色发展有所弱化的问题。一是古田一中已开展以国学教育为特色的高中教育,古六中已开展普职融通特色教育。二是已于2021年2月20日查看古田一中、古田六中有关材料,两所学校的材料比较齐全。三是古田六中为有效开展特色教育,已聘请古田职专老师到校讲授电子信息技术课,签订协议,并长期坚持。
②高质量育人水平有所下降。一是打造强校联合。2020年11月20日与南安一中合作在古田一中开展教研活动。二是加强资优生培训,2021年春节期间古田一中已选派学生参加尖子生培训班;1月10日上午古田一中邀请市尖子生培训班的培训专家方老师到校为高一、高二两个年级的尖子学生开专题讲座。三是古田一中已制定优秀生三年培养规划,形成高质量育人长效机制。四是利用宁德市“五校联盟”平台,2020年11月26-27日,开展2020年宁德市普通高中第6场教学开放活动。五是联合教研、示范辐射。2020年10月29日、11月24日古田一中组织部分教师分别到古田五中、古田三中送教。
(4)落实“办好特殊教育”工作不扎实。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送教上门”工作责任教师的培训和工作指导。由教育局组织明智学校专家成员2021年1月4日至8日在大桥等5个点开展特殊教育送教上门巡回指导培训,提高送教上门的质量和效果,促进我县送教上门工作规范开展。利用送教上门QQ群,由明智学校教师及时提供业务咨询和指导,提高责任教师的送教业务水平。二是加强工作督查。2021年2月7日到2月20日向家长进行电话随机查访,咨询送教上门工作情况;2021年2月4日组织相关人员深入送教对象家中,了解送教儿童的学习和生活情况。严格落实送教上门服务工作管理制度,保证送教质量和数量。送教教师收集好过程性材料,实行一生一案一档管理,形成《古田县“送教上门”工作手册》,教育局每学期末对有送教上门任务学校报送的相关材料进行逐一审核。
9.关于教育扶贫工作相对薄弱的问题
(1)贫困生教育帮扶政策未享受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对2020-2021年新学期开展贫困生教育帮扶政策“回头看”工作,2021年2月9日下发《古田县教育关于2020-2021年教育补助“回头看”摸底自查工作的通知》(古教助〔2021〕1号),要求各学校针对本学年各类教育补助,重点对建档立卡、低保、残疾学生是否有国家助学、地方助学应补未补等问题,查缺补漏。现已收到学校反馈的调查表,暂未发现有应补未补的学生遗漏问题。二是巡察期间已补发低保家庭学生余某某2020年春季500元地方政府补助金,2020年11月份补发吉巷中心小学学生张某义务教育阶段春季助学金750元。三是因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的问题,对县学生资助中心负责人黄少敏进行批评教育处理,对吉巷中心小学学籍负责人陈泽平、原资助工作负责人江安辉提醒谈话处理。四是今后对已过申请期,中途转入学籍的学生,采取发放应急救助金办法,保障困难学生及时得到救助。
(2)学校营养改善计划财务账目混乱,日常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责成平湖中心小学对营养专项科目资金明细进行重新梳理,针对2018年出现食堂从业人员工资、建档立卡助学金等列在同一个科目下收支的问题,已列出台账,区分各项明细科目。2021年2月5日组织人员对平湖小学营养餐明细账进行检查,该校营养餐专项资金能做到专款专用。二是2021年1月28日,组织全县寄宿制学校会计培训《学校助学金科目(含营养餐)核算》,进一步规范学校财务管理。三是全县28所寄宿制学校完成2020年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科目核算自查,同时缴交2020年营养餐明细账,通过营养餐明细账检查各校都能做到专款专用,单独核算。四是加强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监管工作,自2021年起,各校于每年8月份(学年结束时间)定时报送营养改善计划资金使用明细,县教育局进行核查。
(3)控辍保学联动工作机制落实不到位,义务教育阶段部分学生出现辍学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对全县控辍保学工作进行梳理,建立工作台账,做到不遗漏,及时进行送教上门和办理相关手续。其中3位残疾学生已于2020年10月份开展送教上门,2位同学经医疗专家组鉴定为不具备接受教育能力,2020年10月22日办理缓学手续。二是认真落实控辍保学联动工作机制,督促各学校落实点名制度,发现疑似辍学,进行动员返校,当劝返未果,上报当地乡镇(街道)及教育局备案,由乡镇(街道)组织相关人员入户劝返,确保落实到位。三是因控辍保学工作落实不到位,未及时送教上门或办理缓学手续,导致2017年到2019年期间本应升入初中的郑某某、吴某某、林某、魏某某、陈某某等5名残疾学生辍学在家;对教育局中教股负责人江庆礼进行提醒谈话处理。
10.关于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不足的问题
(1)“阳光招生”不彻底。
整改情况:一是2021年1月15日,教育局组织相关人员对招生和转学的相关情况进行逐一调查核实,因未严格落实关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接收办法,对湖滨中心小学校长陈文强进行诫勉谈话处理。二是制定《古田县教育局关于加强小学招生廉政风险防控的方案》和《古田县一年级秋季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抽签程序》,统一规范城区学校摇号方式,落实城区学校规范执行进城务工随迁子女阳光招生摇码定校工作办法,要求公示招生数与实际招生数相吻合,消除招生中可能存在的不公平隐患。三是教育局将加强对各校招生过程的监督,督促学校落实招生政策,严格执行《古田县教育局关于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
(2)民办教育管理有待加强。
整改情况:一是2021年 1月8日,召开全县民办幼儿园园长会议,传达巡察中发现的有关问题,督促各校切实引起重视,举一反三,抓好整改。二是已经加强自查,从实际出发参照《宁德市中心城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奖补办法(试行)》文件中要求“已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园大班每班不超过40人,中班每班不超过35人,小班每班不超过30人。”加强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编班人数监管。对16所编班人数超过标准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实行常态监管,采取在园学生有超额的班级只出不入,新生严格按照宁德市中心城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招生标准招收。三是已经指导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对原在规定范围内就高收费情况进行调整,严格遵守收费规定并从普惠性原则出发下调收费,收费必须低于同质公办幼儿园的两倍标准(最高标准),并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收费进行长期监管。
(3)教育信息化师资队伍力量薄弱。
整改情况:一是对中小学信息技术专业教师配置进行排查,全县现有信息技术专业教师58人,共缺少信息技术专业教师13人。二是为缓解信息技术学科教师紧缺问题,已在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工作中设置中小学信息技术教师岗位6个;拟计划在2022年招聘中小学信息技术教师4人,2023年招聘中小学信息技术教师3人,逐步加强信息技术学科师资力量。
11.关于补课屡禁不止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于2020年12月10日制定《古田县教师师德失范行为负面清单及处理办法(试行)》和《古田县教育系统教师职业道德考核方案(试行)》,严格对教师师德失范行为的问责处理,加强对教师职业道德的考核。二是已督促各校成立(调整)师德师风领导小组,就师德失范行为开展自查自纠及警示教育,完善教师师德承诺制度,健全师德档案,建立健全师德师风报告和通报机制;建立健全学校、教师、家长、学生、社会“五位一体”的师德监督网络,聘请师德师风社会监督员,并在学校醒目位置公布监督举报电话,畅通举报监督渠道,构建全方位的师德监督体系。三是因有偿带生、违规补课的问题,对古一小松台校区1名教师进行诫勉谈话处理;因巡察期间顶风违规从事有偿补课和有偿托管的问题,对大桥中心小学1名教师进行降低岗位等级处理;因监管不到位的问题,对大桥中心小学校长林武星进行批评教育处理;因包庇本校教师有偿补课和有偿托管的问题,对大桥中心小学1名教师进行诫勉谈话处理。四是加大查处力度。组织力量对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有偿托管问题进行明察暗访2次。今后对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有偿托管问题,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予以严厉查处,营造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
(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
12.关于依法廉洁用权意识不强,存在廉洁风险的问题
(1)学生学籍监管不力。
整改情况:①针对小学出现同城区内学校间转学的现象。一是2021年3月2日已开展业务培训,组织学校学籍管理人员深入学习《福建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闽教基〔2016〕44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学校学籍管理人员掌握国家和我省学籍管理的基本政策水平,促进学校的学籍管理规范。二是教育局利用古田县人民政府网公开《福建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各校利用对外校务栏向社会公开《福建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和《关于规范小学生转学、休学、复学境外就读等操作流程》,开展政策解读与宣传,让社会、家长了解学籍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办事流程,取得社会理解和支持。三是加强学校的学籍监管。2021年春季对家长提出需要转学城区就读的40名学生申请材料,要求学校同时要上报教育局,按《福建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规定逐校逐人审核,确认符合条件办理转学手续。四是倒查责任人,因出现同城区内学校间转学问题,对古田县第一小学校长陆江建进行提醒谈话处理,对湖滨中心小学校长陈文强进行诫勉谈话处理。
②针对中学存在学生“空挂学籍”现象。一是开展排查摸底,各高中学校已认真排查借读在外校的学生,并将名单上报教育局。二是2021年3月5日召开2021年古田县中学学籍管理培训会,要求各校借读生严格按照市教育局文件精神执行。三是针对现有的借读生,采取就读学校不变,直至该类学生该学段毕业的办法过渡。从2021年春季学期开始,严格落实好市教育局文件精神要求,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2)违规开展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
整改情况:一是已于2021年2月1日召开教育局职称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对2名教师已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予以撤销,并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2021年2月20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撤销这2名教师已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二是2018年教育局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已于2021年2月2日向教育局党组做出书面检讨。三是在多方征求意见后,于2020年12月25日对我县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及岗位设置量化考评指导意见进行了修订,出台《古田县教育局关于印发2020年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及岗位设置量化考评指导意见的通知》(古教人〔2020〕48号),进一步规范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
(3)对群众反映的教师职称评审造假等热点问题未及时处理。
整改情况:一是自查自纠。经核查第十中学1名教师虚假申报材料属实,已于2019年取消当年一级教师申报资格,从2020年度起2年内不得申报,因在职称评审过程中造假,对第十中学1名教师进行通报批评处理。二是倒查责任。因把关不严的问题,于2021年2月9日对第十中学校长张自文进行批评教育处理;因2019年教育局党组未及时处理职称评审造假问题,教育局党组已于2021年3月25日做出书面检查。
(4)教师聘后管理制度不完善。
整改情况:一是已开展教师教学工作量指导标准的修订完善工作。二是已草拟《关于教育系统专业技术职务聘后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讨论稿)》,目前该实施意见正在讨论中。三是拟将交流到教育局机关的18名高级教师中部分人员分流至扩班学校任教,未分流的高级教师待2021年9月份实行到校兼课制度。四是已督促相关学校对24名从事食堂、生管等后勤工作的45周岁以上高级教师履行教学职责,其中11人已回到教学岗位,1人重病,5人已退休,7名仍在非教学岗位人员(其中5人将于今年退休,2人待2021年9月份按教学工作量指导标准落实教学工作量)。3人未安排岗位人员中2人已退休,1人因视网膜脱落失明无法安排工作岗位。
(5)城乡教师交流存在不合理。
整改情况:一是摸清底数,分析原因。截止2020年10月,我县农村中小学超编835人,城区中小学缺编127人(不含2020年秋季城区中小学增班需要的教师56人,2020年城区中小学退休人员33人);2020-2021学年大桥中心小学核编86人、实有115人,交流城区20人、超编9人(学年初超12人)。二是停止交流,补缺到位。拟于2021年7月将交流至七中的数学教师退回岭里中学任教,同时我局在2021年秋季新任教师招聘计划中设置城区数学教师岗位1个,拟将该教师安排岭里中学支教1-2年。三是厘清责任,开展核查。经核查,交流到湖滨中心小学语文学科16人,其中有10人任教语文,6人任教数学;该16名交流人员除1人周课时数8节(兼任支部组织委员及后勤工作)外,其余15人均满工作量(周课时数均为12节)。已于2021年1月22日责成湖滨中心小学进一步规范教师专业任教安排。四是经核查2名交流至古田七中未任教语文学科中的1人(翁振翔)原学历专业虽为语文,但其已于2008年通过一级教师职称评审转为劳技学科教师,该教师目前任教初一劳技(周课时数4节)同时兼任生管教师。拟于2021年9月根据古田七中学科需求重新议定交流人员,对超出古田七中学科需求的英语、语文教师退回编制所在学校,同时督促学校规范教师专业任教安排。五是为使城乡教师交流更加合理,已对《古田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教师交流的实施意见(试行)》(古教人〔2018〕91号)进行完善,目前完善后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城乡教师交流的实施意见》已在送审中,拟于2021年7月底出台该实施方案。
(6)教师队伍管理不够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已于2020年12月10日制定《古田县教师师德失范行为负面清单及处理办法(试行)》(古教人〔2020〕43号),就我县教师师德失范行为负面清单、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师德师风建设主体责任制和问责制、监督举报机制等方面进行了规范。二是已于2020年12月10日制定《古田县教育系统教师职业道德考核方案(试行)》(古教人〔2020〕44号)。三是大力整顿教师队伍作风,拟定期、不定期组织人事等股室就教师考勤、师德师风等进行抽查,巡察整改以来,已抽查4批次;组织中、初(幼)教等业务股室采用“五不两直”办法,2021年3月17日、18日、24日深入学校,对学校行政巡课、教师教风、有偿补课、教辅材料征订等抽查,纳入学校及个人考评总分;督促学校严格师风管理、巡课等制度的落实。
(7)选人用人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2020年通过公开招考招收4名专业财务人员,已安排至古田一中、古田二小、古田三小、古田七中。今后在编制许可的情况下尽可能招收一定数量专业财务人员,缓解学校财务人员紧缺问题。二是2021年1月28日至29日已组织现有财务人员24人培训学习2020年教育经费统计报表制度等,提高他们业务知识。三是指导督促各校在绩效分配中对财会人员给予一定的倾斜,保持财会人员的稳定性。
(8)教师违规经商办企业。
整改情况:一是2021年1月5日组织力量对古田七中1名教师违规经商办企业进行了调查核实,因违规经商办企业的问题,对古田七中1名教师予以诫勉谈话处理;因监管不力的问题,对古田七中校长江明轩予以提醒谈话处理。二是2021年1月28日,古田七中按照教育局要求召开组织全体教职工会议,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等内容进行了再学习,开展了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自查自纠活动,提升了教师遵纪守法意识。三是2021年2月18日通过教育局办公平台通报教师违规经商办企业相关问题,要求各校引以为戒,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组织全体教职工对《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内容进行再学习,再强调,扎实开展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自查自纠活动,2021年3月5日已将自查自纠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教育局人事股。
(9)公车使用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2018年6月6日教育局公车已调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教育局已无公车,目前局公务用车均从县公车服务中心派遣。二是对原有的公车修理费和洗车费开展自查,已责成驾驶员退回洗车费120元,未发现其他不规范问题。三是因公车使用管理不规范问题,对教育局办公室主任周步利开展提醒谈话处理,增加经办人员规范执行制度工作意识,促进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10)执行考勤制度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已重新修订《古田县教育局考勤制度》,增加“每月对迟到与早退人数进行统计”要求。二是对2020年12月以来考勤情况开展自查,并对2020年12月、2021年1月出勤情况进行通报,每月对迟到与早退人数进行统计,因2020年一个月迟到早退超过10次以上的问题,对教育局人事股干部曾毓武、教育局初幼教股干部周丽斌、教育局人事股干部黄昭眉、教育局计财股干部谢广明进行提醒谈话处理,与年度评先评优挂钩。
13.关于资金管理、资源配置和工程项目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
(1)违规进行校服采购。
整改情况:一是已对巡察前已完成采购的古田一中、玉田中学、古田实小、罗华中心小学、大桥中心小学等5所学校的校服采购程序开展核查,经核查,以上5所学校校服采购均系家长委员会牵头,通过正规招投标程序完成,未发现学校有违规行为。对于未完成采购校服的古田七中,县教育局已通知学校暂停采购。二是联合古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成立古田县中小学生校服管理领导小组,根据《宁德市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宁教直〔2016〕3号)文件精神,2021年3月20日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出台《古田县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实施意见》(古教仪〔2021〕3号)文件,要求各学校严格按文件精神规范执行有关校服采购事宜。三是县教育局今后将严格按有关文件规范开展各学校校服采购事宜,并加强对学校采购校服行为的督查。
(2)委托无资质机构进行造价咨询。
整改情况:一是对福州市安永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和福建江辉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进行核查,福州市安永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和福建江辉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分别于2017年4月23日、2017年1月10日取得造价资质;2021年2月22日已将上述两家有限公司资质证明材料和造价咨询合同归档。二是下发《关于加强工程档案管理的通知》,各学校对照要求做好工程档案管理工作,尤其是将工程造价咨询方面严格审查造价咨询单位资质的有关材料及时归档整理。
(3)工程项目预、结算未按规定进行评审。
整改情况:一是对永安中学教学楼修缮工程项目核查,经核查,该校教学楼修缮工程可以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审核公司进行评审,学校于2017年12月18日召开班子会议研究议定委托有资质的福建中禹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对教学楼修缮工程评审。二是今后教育系统小规模投资项目严格按照《古田县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公开交易暂行规定的通知》(古政文〔2019〕177号)文件执行。
(4)教学设备闲置,未发挥实效。
整改情况:一是已对全县体育教学设备拨付使用情况开展自查,各学校完成填报《古田县中小学体育教学设备自查统计表》,各校体育教学设备均重新登记梳理,提高教学设备使用效率。二是古田九中足球场项目已竣工,足球设备已投入使用;古田六中现已拆除了球门搭盖的更衣室,并将球门搬至操场使用。三是已制定《古田县学校体育教学设施设备管理规定》,明确职责,规范管理,严禁教学设施设备闲置,要求各学校开齐开足相关课程,按要求使用好体育器材。今后教育局下拨教学设备前,深入学校进行调研,摸清实际需求,根据实际情况下拨相关设备,提高教学设备使用效率。
(5)美育教学设备申报过程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各学校填报《古田县中小学美育教学设备配置情况表》,进一步掌握各校具体情况。二是2021年3月1日深入古田一小、古田二小、湖滨中心小学、玉田中学、新城中学等相关学校进行调研,根据实际需求,统筹安排相关学校进行美育设备申报工作。三是对于超范围向上级申报的美育教学设备已做好调配工作。湖滨中心小学的电子钢琴已调配到下属中心幼儿园,黄田镇双坑小学的多功能电子琴已调配至双坑幼儿园,古田十五中原有的钢琴已破旧且音律不准无法正满足教学使用,申报的电子钢琴不再进行调配。
(6)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县教育局将拨付县文化技术学校工作经费10万元、拨付退(离)教育工作者协会工作经费5万元工作经费,列入财政年初预算,县文化技术学校已于2019年1月销户,资金并入县教育局账户。已在原凭证中加附2018年财政预算批复。二是加强内部财务管理,严格按照《古田县教育局财务管理规定》,规范加强财务审核,特别对外支付款项时严格审核手续是否齐全规范。三是因以领代支的问题,对教育局工会委员会主席戴为明进行提醒谈话处理。经自查,2020年起教育局工会委员会已经整改到位,不再发生领款单代替发票的现象。四是加强学习,2020年12月29日组织教育局工会委员会工作人员学习《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于2021年1月8日组织教育局机关干部认真学习《古田县县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及差旅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加强对文件精神的把握和理解,规范经费开支。五是截止2019年12月31日,凤埔中心小学教学综合楼项目专项财务账簿共支付资金947.7023万元。目前该教学综合楼项目已竣工投入使用,投资额正在财政审核中。六是对拨付凤埔中心小学幼儿园款和平湖中心小学综合楼附属工程款的2笔资金开展自查,经梳理,根据县财政局、教育局联合发文《关于下达化解教育工程债务专项资金的通知》(古财教〔2018〕19号)文件,2个项目资金按原工程款支付渠道均需下达学校,已补签经手人、证明人,并送原领导审批存档。七是对固定资产拍卖收入未上缴财政专户的问题进行自查,经梳理,2部公车是教育局原下属教育服务公司车辆,2012年4月公司解散时保留该两部汽车作为教育局公车使用,2018年6月县政府公车租赁平台运行,该2部汽车按规范流程在古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入场拍卖。已于2020年10月22日将拍卖所得余款12.8万元缴交财政。今后将加强财务业务学习,提高财务处理能力,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八是对2020年10至12月差旅费报销情况进行自查,已收回多领差旅费报销款1380元(含巡察期间已清退)。因差旅费报销审核不严的问题,对教育局计财股干部林长贵进行提醒谈话处理。
14.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然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1年1月11日组织教育局相关股室负责人学习省、市、县相关考务费、评审费有关文件及宁市委老干〔2020〕5号文件,重点加强对文件中考务费、评审费等劳务费标准、人员范围的学习与把握。规范明确各类考试、评审劳务费的发放标准、发放人员,对退休人员的慰问、组织学习、文体活动规范化。二是对考务费和相关补贴发放情况进行自查,发现2018年1月起因工作需要,13名教师在城关进行考勤管理,但在城关考勤期间仍领取乡镇补贴。自2020年1月起13名教师不再领取乡镇工作补贴款,2020年9月起,13名教师回原学校进行考勤管理,2020年10月以来未发现类似现象,已于2021年3月2日全部收回考务费、乡镇工作补贴等共计22.8605万元。三是因督促上缴乡镇工作补贴不到位的问题,对卓洋中心小学校长黄剑文和古田十一中校长陈祥武进行提醒谈话处理。四是建立长效机制,完善《古田县教育系统人脸识别考勤制度实施方案(试行)》(古教综〔2020〕44号),严格教师队伍管理,规范考勤制度,坚决杜绝类似情况发生。五是于2020年12月29日组织教育局工会委员会干部认真学习《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闽工〔2018〕158号)文件,切实领会文件精神,规范各种经费开支。组织人员对违规发放寿庆慰问金情况开展自查,已收回2400元寿庆礼,并上交到局工会账户,2020年起取消寿庆慰问金。六是对在古田县第34届、35届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中发给班子成员的服装,按照每套服装相应的金额予以全额清退,共清退5418元。七是对2019年中小学生男子篮球比赛小学组和中学组重复购买的服装,进一步核实重复购买服装的人员数量,经梳理,其中40人为重复购买,金额共计15649元,已清退到位。八是在今后的体育赛事中,为了裁判员和工作人员统一着装,将严格按照参加的人数准确计算购买服装数量,不重复发放,不该发放服装的一律不得发放。
15.关于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职责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业务学习,2020年12月4日派驻纪检监察组织业务干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进行了再学习,2021年1月5日对《古田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古教职改〔2020〕5号)《古田县教育局关于印发县2020年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及岗位设置量化考评指导意见的通知》(古教人〔2020〕48号)等文件精神进行学习,2021年2月9日组织学习了《提醒谈话和谈话提醒有何不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相关内容,进一步熟练掌握相关业务知识,提高发现问题处置问题的能力。二是围绕工作重心,主动作为监督。派驻纪检监察组围绕巡察整改工作,采取列席监督、备案监督、抽查监督等,对容易出现问题敏感环节进行监督,列席参加了研究2020年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及岗位设置量化考评指导意见、2020年古田县高级教师(小学幼儿园)推荐及名额分配方案等局党组会议,派纪检监察干部对申报2020年度高级教师(小学、幼儿园)职称的异地评审工作进行现场监督,对学校大宗物品采购情况进行抽查监督,切实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探头”作用。三是前置风险管控,做好事前监督。派驻纪检监察组对《关于进一步规范城乡教师交流的实施意见》(送审稿)、《关于教育系统专业技术职务聘后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讨论稿)拟定出台进行了监督和跟踪;对2020年度职称评聘工作群众反映职称评聘问题的2件信访件协同调查;督促并协助局党组对职称评聘存在造假的泮洋中心小学1名教师调查处理,因职称评聘存在造假,对泮洋中心小学这1名教师进行行政记过处分,进一步提升了监督实效。四是以问题为导向,对2016年至今派驻纪检监察组以第一种处置方式的文档材料进行全面自查自纠,暂未发现问题;对2019年6月9日玉田中学副校长李焰生因前妻余某债务纠纷问题,提出的处置意见进行重新核对、整改、归档。五是加强内省反思,总结经验教训,责令时任经办股室负责人陈林嵩对该问题进行反省,并作出书面反思,进一步增强了纪检监察干部责任意识。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县委交叉巡察组共移交信访件 31件,目前已办结27件,依规依纪依法对 1名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其中记过处分1人。
针对巡察移交线索及巡察反馈问题,经认真调查核实,依规依纪依法对106名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其中记过处分1人,降低岗位1人,诫勉谈话4人,通报批评 11人(科级3人),批评教育6人次,提醒谈话83人次(科级5人次)。
1.针对在职称评聘中弄虚作假的问题,对泮洋中心小学1名教师进行记过处分。
2.针对巡察期间顶风违规从事有偿补课和有偿托管的问题,对大桥中心小学1名教师进行降低岗位等级。
3.针对未严格落实关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接收办法和出现同城区内学校间转学的问题,对湖滨中心小学校长陈文强进行诫勉谈话。
4.针对有偿带生、违规补课的问题,对古田一小松台校区1名教师进行诫勉谈话。
5.针对违规经商办企业的问题,对古田七中1名教师进行诫勉谈话。
6.针对包庇本校教师有偿补课和有偿托管的问题,对大桥中心小学1名教师进行诫勉谈话。
7.针对“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对古田六中、古田十二中、西洋中学、职业中专等10个党支部进行了通报。
8.针对在职称评审过程中造假的问题,对古田十中1名教师进行通报批评。
9.针对未提交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的问题,分别对县教育督导室干部许光增、黄典坤2人进行批评教育。
10.针对经提醒谈话后重新撰写的2018年述责述廉报告仍出现“严格执行八项规定、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错误表述的问题,对县教育督导室干部黄典坤进行批评教育。
11.针对本校教师违规有偿补课监管不到位的问题,对大桥中心小学校长林武星予以批评教育。
12.针对本校教师职称评审把关不严的问题,对古田十中校长张自文进行批评教育。
13.针对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的问题,对县学生资助中心负责人黄少敏进行批评教育。
14.针对组织生活会程序不规范的问题,对凤埔中心小学党支部书记钟义学、杉洋中心小学党支部书记廖备印、古田三小党支部书记阮周勤、鹤塘中心小学党支部书记张春仁、古三中党支部书记江希灿进行提醒谈话。
15.针对未在2018年9月“践行新思想、展现新作为”专题组织生活会上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问题,对原县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余东亮进行提醒谈话。
16.针对党组织关系迁转不及时的问题,对凤埔中心小学党支部党员兰先敏、凤都中心小学党支部党员胡起匡和陈丹丹、古田二中党支部党员陈文明以及永安中学党支部党员余志华及其所在党支部书记凤埔中心小学党支部书记钟义学、凤都中心小学党支部书记陈久明、古田二中党支部书记郑建军、永安中学党支部书记邱光楚进行提醒谈话。
17.针对撰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述责述廉报告不规范的问题,分别对派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组长魏锡洋、教育局副局长雷鸣、县教育督导室干部黄典坤进行提醒谈话。
18.针对未按规定补缴2013-2018年6月工会会员费的问题,对47个单位或学校工会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
19.针对撰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错误表述或未严格按照要求撰写学习、工作材料,存在抄袭现象的问题,分别对教育局副局长雷鸣、职业中专学校彭东胜校长进行提醒谈话。
20.针对校园疫情防控物资管理不够到位的问题,对古田三中总务主任彭春强进行提醒谈话。
21.针对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的问题,对吉巷中心小学学籍负责人陈泽平、原资助工作负责人江安辉进行提醒谈话。
22.针对控辍保学工作落实不到位,未及时送教上门或办理缓学手续,导致2017年到2019年期间本应升入初中的郑某某、吴某某、林某、魏某某、陈某某等5名残疾学生辍学在家的问题,对教育局中教股负责人江庆礼进行提醒谈话。
23.针对出现同城区内学校间转学的问题,对古田一小校长陆江建进行提醒谈话。
24.针对本校教师违规经商办企业监管不力的问题,对古田七中校长江明轩予以提醒谈话。
25.针对公车使用管理不规范问题,对教育局办公室主任周步利开展提醒谈话。
26.针对2020年一个月迟到早退超过10次以上的问题,对教育局人事股干部曾毓武、教育局初幼教干部周丽斌、对教育局人事股干部黄昭眉、教育局计财股干部谢广明4人进行提醒谈话。
27.针对以领代支的问题,对教育局工会委员会主席戴为明进行提醒谈话。
28.针对差旅费报销审核不严的问题,对教育局计财股干部林长贵进行提醒谈话。
29.针对督促上缴违规领取乡镇工作补贴不到位的问题,对卓洋中心小学校长黄剑文、古田十一中校长陈祥武进行提醒谈话。
30.针对2018年县委巡察整改工作中,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不够到位的问题,对原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兴第进行提醒谈话。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关于古田县三级以上达标高中校4所,占比66.67%,与90%的指标要求差距较大的问题
未完成情况说明:我局已在2021年3月24日、25日深入大桥、平湖开展实地调研,因整合高中教育资源涉及面广,需要调研后报告县政府研究,无法一步到位。
整改措施:我局在3月24日、25日深入大桥、平湖开展实地调研,根据调研情况进行分析,形成调研报告上报县政府, 待县政府研究后再确定是否整合。
完成时限:2021年5月30日前完成调研, 并报县政府研究。
(二)关于2020年普通高中学生三年按时毕业率未达标的问题。
基本完成情况说明: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推进开展课后服务,继续在高中开展晚自修、周末及假期学习辅导。深入实施托底帮扶,各校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报教育局备案,我局已对学校托底帮扶工作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召开初中教学质量分析会,并对成绩退步学校开展视导,通报各校传导压力。修订《古田县普通中学教学、教研常规量化评估细则》,通报常规检查结果。制定了《古田县中学名师工作室实施方案》,对2020学年13个中学名师工作室的名师、成员、研修员进行全面量化考核。采取多种方式抓好教师的教研培训工作,2020年10月以来,已开展“送课下乡”、公开日活动等8次。因2021年中高考尚未开始,各种数据未出来,奖优罚劣未能开展。2021年县教师进修学校人员录用方案已经实施,改革县进修学校人员录用办法正在跟县领导沟通,待领导同意后,制定新的方案。
整改措施:一是确定各校中、高考目标任务,拟于2021年8月完善《古田县教育基金实施细则》,对托底补差、提高按时毕业率和初中平均分方面做出成绩的教师及学校给予奖励,同时与评优评先、职称评聘挂钩,形成激励。二是对中高考成绩落后的学校及教师全县通报批评,校长由党组约谈。对连续两年落后的学校,予以问责。三是改革县进修学校人员录用办法,拟采用选调的方式补充教研员队伍力量,逐步改变进修校人员老化、教研能力不足问题。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三)关于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进展缓慢的问题
未完成情况说明:对生均专任教师不达标分析原因,2021年秋季选调计划中提高音乐、体育、美术教师的比例,逐步提升生均专任教师比例;分析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不达标原因,2020-2021学年,罗华中心小学,湖滨中心小学等4所学校略超基本均衡的评估指标生均教学设备值1200元,但距离优质均衡2000元的评估指标还有一定差距。因2021年秋季城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选调于2021年4月18日参加全省统一笔试,5月底公布笔试成绩,8月中下旬才能完成入编手续。在“十四五”规划中拟在城东与城西各新建或改建一所小学,县政府按建设标准划拨教育用地,并筹措建设资金需要时间。罗华中心小学,湖滨中心小学等4所学校生均教学设备值达到优质均衡2000元的评估指标,需要投入的资金较大,教育局和学校需要多方筹措资金,难以一步到位。
整改措施:一是已在2021年秋季城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选调计划中设置了音乐教师岗位6个、体育教师岗位8个、美术教师岗位6个,通过从农村选调体育、音乐、美术教师进城的办法,逐步提升生均专任教师比例。二是向县政府汇报,争取在城东与城西各新建或改建一所小学。三是教育局和各学校逐年加大教学设备投入,力争在2022年年底前达到优质均衡生均教学设备值2000元的评估指标。
完成时限: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问题于2022年12月前完成,生均专任教师和生均运动场地面积不达标问题,逐年改善并长期坚持。
(四)关于城乡教师交流存在不合理的问题
未完成情况说明:已于2020年11月25日对全县农村中小学超编、城区中小学缺编摸清底数;责成湖滨中心小学进一步规范教师专业任教安排,明确交流到湖滨中心小学教师工作量;进一步修订完善《古田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教师交流的实施意见(试行)》(古教人〔2018〕91号),目前已在送审中。因学校教师的岗位及教学工作量都是在每年秋季开学初确定,如果立即将交流人员清退回校,会出现这部分人员无课可上的情形。
整改措施:一是拟于2021年7月将交流至古田七中的数学教师退回岭里中学任教,同时教育局在2021年秋季新任教师招聘计划中设置城区数学教师岗位1个,拟将该教师安排岭里中学支教1-2年。二是为使城乡教师交流更加合理,已对《古田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教师交流的实施意见(试行)》(古教人〔2018〕91号)进行进一步修订完善,相关文件已在送审中,拟于2021年7月出台该实施方案。
完成期限:2021年10月1日前。
经过三个月的集中整改,巡察整改工作目前完成了阶段性的任务,还有4个问题未完成整改,离整改的目标,还有一定的距离。下一步,教育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全面落实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教育的工作要求,针对每一个具体问题,盯紧盯牢,彻底整改,并将进一步举一反三,建章立制,确保整改成果长期见效。
1.强化担当,压紧压实责任。按照省委“八个坚定不移”要求,把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作为最根本的政治担当,不折不扣坚决落实上级各项决策部署。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压紧压实责任链条,运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净化党内政治生态,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坚定不移地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
2.逐条对照,紧盯整改进展。对当前县委巡察反馈问题还未整改到位的,进一步加大指导督促力度,责成责任领导和责任股室加快整改进度,进一步采取有力举措,同时深入实行整改落实对账销号制度,整改到位一项、销号一项,按照确定的时间节点推进整改落实到位。
3.建章立制,确保整改长效。坚持做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制度体系,加快形成衔接配套的长效机制,坚持常态化、制度化,实现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不断巩固和扩大巡察整改成果,真正使整改的过程成为推动古田县教育工作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的过程,推动古田县教育工作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3-3804071,通讯地址:古田县政府大院3号楼教育局办公室;电子邮箱:gt3881795@163.com。
中共古田县教育局党组
2021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