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巡察情况

中共古田县公安局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1-07-13 发布者:古田纪委 文章来源:中共古田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阅读 : 10639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0年8月10日至9月22日,县委巡察三组对中共古田县公安局委员会开展了巡察,并于2020年12月22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突出主体责任,迅速有力推进整改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县委巡察三组反馈意见中提到的问题,经党委会议研究,成立由局党委书记、局长黄忠钦为组长,局党委副书记、政委张铃斌为副组长,局党委班子成员为小组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整改工作的综合协调和落实督办,办公室主任由局党委委员、政工室主任林万秀同志兼任,各相关部门全力配合,保障整改工作措施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

(二)认真制定方案。县公安局党委针对巡察组2020年12月22日反馈的问题,立即召开党委会议,全面梳理、查找原因、举一反三,研究制定具体整改措施,印发了《中共古田县公安局委员会关于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古公党委〔2020〕15号),作为贯彻落实好县委巡察三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的纲领性文件。确定了整改任务、整改措施,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切实做到领导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工作部署到位、制度机制到位。

(三)切实抓好落实。县公安局党委根据制定的整改方案,对整改工作进行了全面的部署,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整改方案要求,督促局属各单位抓好各项任务落实。针对反馈的问题,逐项列出相应的措施,明确完成时限,实行销号制度,逐条逐项抓落实,保证整改事项事事有着落。同时,积极征求巡察组对整改情况及各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有效保证了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 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扎实的问题

1)中心组学习不够规范,主题不突出。

整改情况:一是改进学习方法。2021年的学习更加突出主题,精简主题,集中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二是建章立制。健全完善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做好学习计划安排,注重学习研讨,确保学习时间和研讨质量。会前事先确定2名以上发言人进行重点交流发言,一年保证至少学习12次,每个党委成员坚持轮流发言。截至目前已开展4次党委中心组学习,1月6日,专题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1月20日专题学习了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省委十届十一次全会、市委四届十三次全会、县委十二届十六次全会精神。2月4日,专题学习了《1月7日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精神传达提纲》和《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传达提纲》。2月22日,专题学习省委开展“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动员会精神传达提纲和中共古田县委关于制定古田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的建议。

2)党的基础理论知识不够熟悉。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将党的基础理论知识整理列入党支部学习计划。2021年1月各支部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授旗训词精神以及“三会一课”“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两个维护”等基础理论知识,重温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要内容。二是进行知识测试。2021年2月2日晚上,县公安局对48名拟提任股级干部进行任前党的基础理论知识测试。测试范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报告及《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应知应会知识为主要内容。参加测试民警考前认真学习相关知识,考中积极应试、认真作答。经过阅卷,48名拟提任股级干部考试成绩全部合格。

2.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存在一定差距的问题

1)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认识,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学习,落实党委书记第一责任制,督促党委委员将意识形态工作贯穿于分管工作各领域、全过程,印发了《古田县公安局党委2021年度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古公党委〔2021〕8号),明确责任。二是严格把关,要求班子成员将述述廉报告、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提交意识形态领导办公室审核、把关,对不符合要求的,及时提出整改建议,退回补充完善。2021年2月4日召开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认真汇报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查摆问题,分析原因,提出相应的整改对策,强化意识形态工作,牢牢掌控意识形态主动权,并已按要求开展2021年述责述廉报告会。

2)关于“学习强国”总积分低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县公安局已对总积分一万分以下8名在职党员进行集体约谈,督促积分落后人员加强学习。二是加强通报。将每月学分通报上传公安局内网,对排名靠后的支部进行实时提醒,提高各支部党员学习的积极性、自觉性。

3)学习平台运用主动性不强。“古田公安”微信公众号未按要求开设学习新思想专栏。

整改情况:一是立即整改,在“古田公安”微信公众号开设新思想学习专栏,并指定专人定期更新,巡察整改以来,已更新670期。二是加强各学习平台运用,在县公安局主页“学习园地”“警钟长鸣”等专栏上传最新学习内容17篇,目前,县公安局各单位已按要求开展学习。

3.关于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有差距的问题

1)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有所松懈。

整改情况:一是局办公大楼、县交警大队车驾管所办证大厅、城东派出所户籍办理大厅等严格落实进出人员健康码核验和体温检测,做好环境卫生和重要场所及易发生病毒感染传播部位的消杀工作,每天早晚各消杀1次,并做好记录材料形成工作台账。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将疫情防控工作纳入2021年全年工作计划,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2021年1月22日印发《古田县公安局内部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古公综〔2021〕22号),2021年1月22日制定《古田县公安局业务技术大楼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多措并举扎实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三是严格落实密集公共场所人员健康码的扫码、亮码制度,实现健康码查验通行常态化。2021年2月7日起,在全局范围内开展“扫码通行”工作,以便追踪溯源、精准防控,构筑好疫情防控无形“防火墙”。

2)传达落实制止餐饮浪费行为重要指示精神不及时。

整改情况:一是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第一时间传达落实重要指示精神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坚决执行。局办公室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学习会针对该问题进行重点强调,在每周例会上重新梳理需要及时传达的重要指示精神相关文件,做到常提醒常敲打无纰漏。二是及时登记造册。办公室接收到“传达落实重要指示精神”文件时,第一时间将其列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并作重点标记。三是落实专人负责。指定1名民警负责做好“传达落实重要指示精神”相关文件接收、登记、整理工作,提前打印装订学习材料,确保会前拿得出、学得上,落到位。

4.关于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安定稳定力度仍需加强的问题

1)禁毒工作形势依然严峻。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外流涉毒人员风险管控。为全面掌握古田籍涉毒重点人员相关情况,进一步做好吸毒人员管控工作,确保古田籍在边境人员不出现涉毒违法犯罪,2021年1月古田县成立专门工作组针对古田籍在边境地区活动人员开展禁毒宣传管控工作,对涉毒前科人员进行摸排,进一步畅通工作渠道。2021年1月14日,古田县公安局禁毒大队侦查员经缜密布控,在外省抓获涉嫌贩卖毒品罪的犯罪嫌疑人2人,并查获多种毒品。二是开展专项行动,推动打击涉毒违法犯罪实效。2021年1月14日县公安局安排部署在全局范围内开展第一季度缉毒执法工作,要求局属各单位要因地制宜,研究疫情防控常态化下本地毒情形势发展变化,准确掌握规律特点,摸排锁定涉毒高危人群、重点行业、敏感部位。迅速强化组织领导,全面压实责任,严厉打击各类毒品违法犯罪活动,提升整体打击效能。三是加强沟通,做好衔接工作,提高病残吸毒人员收治率。2020年起,县公安局加强与宁德市强制隔离戒毒所的沟通对接,对于因病无法收戒的强戒人员,由办案单位送至医院进行治疗,病情稳定或康复后及时与强戒所联系进行收戒,做好衔接工作

2)区域性治安稳定问题突出。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整治工作组织部署,成立相关整治小组。二是严厉打击赌博违法犯罪。2020年,治安大队组织各派出所持续深入开展打击赌博违法犯罪工作,共破赌博刑事案件28起,受理查处赌博行政案件202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817名。三是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工作。深入推进深化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并开展清查收缴非法枪爆物品“百日行动”。

3)扫黑除恶工作仍需加强。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强化专项打击力度。切实加大涉黑恶线索的摸排力度,持续提升干劲势头,对涉黑恶案件,限期攻坚破案,深挖“保护伞”,带动掀起专项斗争的新高潮,增强专项打击的靶向性、主动权。二是聚焦重点领域打击整治。县公安局制定印发《古田县公安局落实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对重点领域的涉黑涉恶案件,进行逐案研究部署,用足各种侦查手段,组织全面排查、加强访查力度、强化线索核查。对重点领域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一律深挖其背后腐败问题,坚决清除打击。针对“套路贷”、电信诈骗等涉互联网犯罪问题,抓好组织部署,统筹推进;对发现的行业监管漏洞及时发出“公安建议函”,不给黑恶势力可乘之机。三是加大涉黑恶线索核查力度。对目前上级下发的涉黑恶线索加大核查力度,实行“三长负责制”,县公安机关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刑侦工作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刑侦部门主要领导负责牵头组织具体工作。四是开展专案侦办。对涉黑犯罪案件,组成专案组专案侦办。专案组以刑侦大队为主,从派出所及其他部门抽调精干力量组成扫黑除恶队伍,专职扫黑除恶的信息收集、线索核查、专案侦办等各项工作。2020年6月1日,县公安局启动2020年古田县扫黑除恶集中收网统一行动,打掉了以李某文为首的黑社会组织。2020年县公安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绩位居全市第1名。

4)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持续多发。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涉诈重点人员管控力度。深化源头治理,切实加强对本地户籍涉诈高危人员和前科人员的管控,严防出境从事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二是加大电信诈骗宣传力度。全面推行“五入”政策,即“入户、入校园、入企业、入场所、入群”, 发放宣传手册5万本、张贴通告3200份;结合宾馆酒店LED、公交LED等传播形式,加大宣传覆盖面,增强群众识诈防骗能力。三是加大打击力度。印发《全县公安机关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古田县“断卡”行动工作方案(试行)》,加大对不良用户的惩戒管控力度,强化大要案侦办,对民族资产解冻类诈骗案件、电信诈骗案件等加大侦破力度。“断卡”行动以来,根据公安部、省、市统一部署,县公安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指示要求,对“两卡”违法犯罪发起猛烈攻势,共打掉“两卡”犯罪团伙4个,抓获违法犯罪人员119名,惩戒人员59名,缴获银行卡120张,手机卡180张。2020年全县新型电信网络诈骗案立案数同比下降8.92%,破案率同比上升42.85%,抓获新型电信网络诈骗嫌疑人同比上升200.6%。

5.关于执法办案质量不高,法律程序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2021年度法制培训工作计划,加强学习,规范办案程序。2021年3月12日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对办案民警进行为期1天的培训,参训人员50余人。二是强化证据意识和规范文书制作。2021年1月15日法制大队整理出刑事案件重点问题20项与行政案件21项自查表,对所有刑事、行政案件的程序和实体方面进行事前审核把关,所队法制员没有审核的,一律不予以审批,确保案件的规范化。县公安局法制大队计划2021年6月28日组织办案民警对《福建省公安机关常见治安案件证据规格》与《福建省刑事案件证据册》进行学习。三是针对档案管理不规范问题,县公安局档案室加强监督,要求案件整理必须规范、有序,定期录入档案系统和存入档案室保管。四是关于行政许可审查不严格,部分流于形式的问题。2021年度县公安局加强行政许可审批流程审核,严格落实收件清单,并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严格把关。五是关于涉案财物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县公安局将严格规范涉案财务管理,2020年县公安局出台《古田县公安局涉案财物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于2021年3月12日组织办案民警对《古田县公安局执法质量奖惩工作若干规定(试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等相关规定进行为期1天的学习培训。

6.关于推进重点建设项目进度滞后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两所一队”主体工程已于2020年11月完成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2020年12月2日完成“两所一队”搬迁。二是下一步将按照《古田县公安局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古公综〔2020〕53号)的规定,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全面监督管理,建立重点建设项目推进跟踪服务机制,及时了解、报告项目动态及推进过程中的问题,围绕重点项目建设前期准备、行政审批、招投标、质量监管环节,坚持关口前移,强化源头管控,做到事前、事中、事后有监管,确保重点项目按时间节点推进。

7. 关于保密工作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党管保密工作意识。将保密相关内容的学习纳入每年的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2017年以来每年的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都有学习保密相关内容。保密办主任每年定期向党委汇报工作,强化党委委员对保密工作的思想认识。二是定期召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会上汇报相关保密工作,并专题研究部署保密工作,做到专项工作有部署、有落实、有总结。三是严格落实涉密人员脱密期管理,对离岗离职人员进行脱密期管理。四是规范管理计算机,做好相关台账。对每一项台账仔细核对,及时更新计算机台账。五是加强互联网邮箱、互联网计算机传输存储工作信息的管理,通过互联网邮箱上报的不涉密材料,邮箱发送后及时删除并清空回收站,工作信息报送至县各个单位时,通过刻录光盘送至指定单位。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方面

8.关于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加强文风整改工作,深入学习上级精神,联系工作实际撰写各类材料,杜绝发生类似情况。二是规范文件审批流程,认真审核,严格把关;三是落实主体责任,按“谁主办谁组稿”“谁组稿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并对原纪检监察室主任翁志坚和政工室副主任谢晨升予以批评教育处理

9.关于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树立不牢的问题

1)案件超期未办结较多。

整改情况:一是立即对超期未办结的案件进行梳理侦办,案件未办结数较巡察整改前有所减少。二是加强学习,组织办案民警开展培训,加强对《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的培训。三是增强民警责任意识。县公安局对即将到期案件通过办案系统进行提前预警,通知民警及时办结,对于没有法定事由仍超期未办结案件的,依照相关规定约谈民警,以增强民警责任意识。若发现超期办结,严格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程责任追究规定》依法追责。

2)二轮摩托车监管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路面严查严控。县公安局制定《古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关于开展二轮摩托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和《古田县公安局关于印发治理酒驾醉驾违法犯罪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制定专项行动勤务安排,采取定点执勤和流动巡逻相结合加强日常查处工作,全力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和安全形势。2020年8月至2020年12月,共查处摩托车超员635起,摩托车未戴安全头盔13083起,摩托车逆向、不按交通指示灯等8021起,摩托车涉牌涉证1427起,酒驾122起,醉驾64起,拆除摩托车非法安装遮阳伞8059把。二是加大宣传力度。2020年8月以来,交警大队通过“122交通安全宣传日”等主题活动,发放宣传单材料共计12400余份,发送行车安全提示短信80000条;通过双微平台发送各类交通信息,宣传摩托车行车安全常识,采取集中曝光摩托车酒驾醉驾、不戴头盔等典型交通违法行为,提高道路运输交通参与者的安全防范意识;深入校园通过“小手拉大手”的方式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共到校园开展宣传活动36次。

3)交通秩序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紧密结合辖区实际和当前“减量控大”工作,持续强化城区道路交通管理,加大交通环境整治力度。一是加大对违规停放车辆的查处力度。交警大队调整勤务安排,加大路面的巡逻管控,增加拖车频次,2020年8月份至今,共查处违停车辆4270起。二是加大联合执法力度。联合城市管理局执法12次,拖曳占道二轮摩托车1200多部,联合交通局执法15次,查处货车超载33起。三是会同施工单位实地调研,拟在城区范围内新增违停抓拍系统19处,目前已完成踩点,项目在建。四是与县“道安办”配合对三轮车进行综合整治,加强对严管街的交通秩序管理。

10.关于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1)重复发放津补贴。

整改情况:一是对该笔津补贴进行梳理,经自查,该笔津补贴为工作人员之前留存的工资。二是已于2021年2月10日修改工资表模板,规范工资表格式。三是已于2021年1月8日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

2)伙食费管理存在漏洞。

整改情况:一是看守所2018年5月起已严格按照规定标准开支伙食费。二是县公安局已于2020年12月30日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值班伙食费和差旅费报销有关事项的通知》(古公综〔2020〕273号),进一步明确值班伙食费和差旅费报销。三是县公安局已于2021年1月18日组织财务人员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古田县公安局经费管理规定》等相关制度文件,进一步重申财经纪律,提高财务人员专业素质水平。四是加强内部监督审计,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及审计部门的监督职能。对超标伙食费进行梳理,收回超标伙食费215元。五是针对伙食费管理存在漏洞问题,对古田县看守所原所长陈和原负责人刘茂进行批评教育处理,对另外7名相关责任人员进行集体约谈。

3)多餐接待且陪餐人员超标。

整改情况:一是县公安局对超标伙食费进行梳理,收回超标接待费用1594元。二是进一步重申财经纪律,严格执行《古田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控制陪餐人员数量,严格审核把关接待费支出,杜绝此类现象发生。三是针对多餐接待且陪餐人员超标问题,对责任人员黄少文进行提醒谈话处理

4)公车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古田县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加强对公务用车的管理,规范用车行为。古田县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已经从2019年9月3日开始使用固定车号加油卡。二是督促古田县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进一步加强财务监督与控制,严格按照经费报销审批制度,规范车辆维护费用管理。对2016年5月报销车辆维修费2770元的审批单进行核实,并补齐维修审批单。

11.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1)白条、大额现金支出。

整改情况:一是对白条所涉内容认真梳理后未发现较大疑问。二是看守所已于2017年7月与超市签订协议,由超市提供生鲜食品等,并且提供清单与正式发票,食材采购等与之相关的费用均转入超市对公账户。三是看守所已于2021年1月25日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古田县公安局经费管理规定》等制度,加强对财经纪律的学习,认真执行财经纪律的有关规定。

2)大额资金转账至个人账户。

整改情况:一是立即整改。2019年县公安局经福鼎市审计局审计发现该问题后已立即整改规范现金支付的相关问题,并于2020年3月制定印发《古田县公安局经费管理规定》(古公综〔2020〕51号),完善了关于现金支付的相关规定,目前县公安局已经按照上述文件严格执行现金支付相关规定,杜绝大额现金支付问题再次发生。二是县公安局已于2021年2月8日组织财务人员认真学习《古田县公安局经费管理规定》等财经制度,提升财务人员业务水平。三是针对大额资金转账至个人账户的问题,对原警务保障室主任卓桂和原古田县看守所负责人刘茂进行批评教育处理

3)差旅费报销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古田县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加强主体责任落实,在日常财务管理中,严格按照有关财经纪律和制度规定的要求,强化财务报销支出的审核监督和管理,不断规范财务管理。2020年6月20日,重新修订《古田县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财物收支细则》,规范了差旅费的报销内容,规定出差前需经审批。二是针对看守所出差审批单填写不规范的问题进行核实,已将出差审批单补充完整。

4)报销不合理费用。

整改情况:一是已于2021年1月15日退回基层派出所2016年1月、12月在保安公司报销的汽油费、车辆维修费共计1.1114万元。二是对各基层所队是否存在类似情况进行排查,经排查未发现问题。三是严格财经纪律,加强财务审核把关,规范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四是针对报销不合理费用的问题,县公安局对责任人员林慧进行批评教育处理

5)寄存款未及时足额存入单位账户。

整改情况:一是看守所于2020年9月起已每月及时将寄存款存入单位账户。二是看守所已于2021年1月25日组织相关人员学习《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财经纪律的学习,加强现金管理,提高财务人员专业素质水平,严格遵守有关财经纪律的法律法规。

6)未执行政府采购。

整改情况:一是2018年5月1日起县公安局已严格按照古财购〔2018〕8号文件《关于古田县政府采购网上超市系统运行有关工作的通知》,通过网上超市购买电脑,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二是县公安局已于2021年1月18日组织财务人员及局属科所队内勤人员集中学习《古田县公安局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试行)》(古公综〔2020〕56号)《古田县公安局自行采购管理办法(试行)》(古公综〔2020〕57号)等采购管理的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采购流程。三是县公安局已于2021年2月19日印发《关于调整采购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古公综〔2021〕35号),进一步强调采购领导小组的作用,加强对项目采购的组织、管理和监督。四是针对未执行政府采购的问题,对原警务保障室主任卓秋桂进行批评教育处理

7)合同执行有瑕疵。

整改情况:一是县公安局对被承包的食堂提供的食材进行自查,已收回局食堂2019年7-12月期间不合理报销干贝款7875元。二是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严格审核把关,对不符合开支范围的一律不予入账,杜绝此类问题发生。三是针对合同执行有瑕疵的问题,对原警务保障室主任卓秋桂进行批评教育处理

8)违规经营。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古田县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查找问题原因并落实整改。古田县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已于2020年9月3日前往古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变更手续,在营业执照中增加了安防设备销售项目。二是督促保安公司严格按照营业执照范围开展经营活动,坚决防止违规经营行为再次发生。

12.关于工程建设手续不完善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提高对依法办理建设手续重要性的认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严格履行国家基本建设程序,按照《古田县公安局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古公综〔2020〕53号)的规定,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全面监督管理,积极主动地办理各项建设手续。二是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掌握各项建设手续的办理流程。县公安局于2021年1月18日组织财务人员及局属科所队内勤人员集中学习《古田县公安局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试行)》(古公综〔2020〕56号)、《古田县公安局自行采购管理办法(试行)》(古公综〔2020〕57号)等采购管理的相关规定。三是县公安局于2021年2月19日印发《关于调整采购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古公综〔2021〕35号),进一步强调采购领导小组的作用,加强对项目采购的组织、管理和监督。四是针对关于工程建设手续不完善的问题,对城西派出所所长陈敏、原巡特警大队大队长张营顺和原交警大队长刘伦宇进行提醒谈话处理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

13.关于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的问题

1)从严治警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坚定理想信念。扎实开展“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体民警、辅警头脑,做到在大是大非面前始终清醒,在各种诱惑面前立场坚定,做到矢志不渝讲忠诚,本本分分守规矩,切实把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立起来、严起来。二是突出责任落实。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治警的主体责任,做深做细做实监督职责,在监督上全面从严、全面发力,不断完善制度体系,切实担负组织领导、教育监管、选人用人、示范带动的责任。严格执行“六项纪律”,重点盯住“关键少数”,持续深化涉黑涉恶腐败专项治理,严肃查处为黑恶势力和黄赌毒活动充当“保护伞”等问题。三是加强警示教育。巡察整改以来,学习典型案例10余次、参观警示教育基地1次、观看警示教育片1次、旁听法院庭审1次、发送廉洁提醒短信23条,通过多样形式开展警示教育,以案示警、以案明纪,教育引导民警正确使用手中的权利,使广大党员民警深刻汲取教训,筑牢思想防线,严守法纪底线,真正做到慎用权力,始终坚守习近平总书记“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十六字总要求。四是加强辅警队伍管理。县局成立辅警队伍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统筹管理辅警有关事项,确保辅警管理使用有章可循、规范有序,推动辅警从严管理使用落到实处。严格按照《古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古政办〔2017〕192号)规范招录辅警。坚持先培训再上岗,把廉政教育、保密教育、纪律培训作为入职培训的必修课程。严格考核管理,坚持“谁用人,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将辅警管理责任分解到具体部门和每位民警,把辅警与单位及民警“捆绑”管理,加大监督力度。五是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纪检监察部门强化监督管理,紧盯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和关键人员,坚持教育在前,警示在先,对党员干部存在的问题早提醒、早教育、早纠正。2020年对轻微违纪不构成处分的人员开展“第一种形态”教育共18人,其中,提醒谈话6人,批评教育4人,诫勉谈话3人,责令书面检查5人,起到较好警示作用。

2)廉政风险防控排查开展不认真。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全县公安机关队伍分析会,观看《警钟》系列警示教育片,引导党员干部、全局民警充分认识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现实意义。二是印发《全县公安机关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方案》,在全局开展一轮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通过对思想道德、岗位职责、工作流程、制度机制、外部环境等方面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进行分析,经过认真排查,共梳理出各类廉政风险点80个,其中一级风险点21个,二级风险点55个,三级风险点4个,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防范措施90条,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加强岗位权力监督制约,完善廉政风险预警防控措施,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现象和违法违纪问题。

3)廉政谈话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修订制度。县局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宁德市公安局机关廉政谈话工作制度》和县纪委有关规定及时修订了《古田县公安机关廉政谈话工作制度》(古公党委〔2021〕3号),规范了谈话的对象、类型和要求。二是严格按照廉政谈话工作制度开展谈话,规范廉政谈话。要求班子成员严格按照制度开展廉政谈话,坚持每半年和分管单位负责人开展一次廉政谈话,开展谈话提醒程序要规范,准备要充分,谈话前要拟定谈话提纲,内容要有针对性,提醒谈话要及时做好记录,被约谈对象要有表态并签字背书,谈话人和被约谈对象要认真做好谈话笔记,杜绝“走过场”式的谈话提醒,巡察整改以来共开展廉政谈话75人次。

4)廉政警示教育成效不明显。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制度规范建设。重新修订《古田县公安数字证书管理办法》(古公综〔2020〕85号),建立健全数字证书使用监督管理机制,进一步严格规范公安数字证书管理,严格数字证书申领、审批、使用、注销、回收等规定要求,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定期组织督导检查,确保数字证书安全使用。二是加大警示教育力度,2020年10月12日-13日组织全体民警观看系列警示教育片,针对发生在身边的典型违纪违法案例深入开展剖析反思,做到一案一释纪、一案一释法,切实增强民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14.关于监督责任履行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认识,认真落实监督责任。在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驻局纪检监察组林积田组长带队深入各基层所队开展节前监督检查。对各基层所队枪支管理、数字证书保管、公车管理、窗口服务及疫情防控工作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实地查看相关工作台账。春节期间,驻局纪检监察组对县公安局各窗口单位进行视频督察3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相关单位整改,确保节日期间良好的工作作风。二是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水平。利用每周例会,加强纪检监察干部学习,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公安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的学习,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做到“打铁还需自身硬”,提升执纪监督能力。

15.关于民主集中制贯彻落实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1)针对议事不够严谨到位问题。一是提前征求意见。将拟提上党委会研究的议题提前征求各党委委员的意见,深入开展调研,公开征求意见,让每个议题都能做到提前知晓、提前酝酿、民主讨论,集体决定。二是强化相关责任人的职能意识。各部门上报的议题材料,部门负责人、部门分管领导、办公室负责人层层加强把关审查,发现问题提前预警整改,从源头上杜绝此类问题。三是强化监督问责,落实责任人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对不成熟不充分的议题内容,党委会暂停审议,并对工作不到位,审核把关不严责任人直接提出批评、指导意见。2)针对末位发言制度执行不到位,存在“一把手”先定调发言的问题。一是强化制度认识。加强民主集中制内容及制度学习,严格落实“一把手”末位发言制度,切实发扬民主集中制,让其他党委委员充分发表个人意见,党委书记做最后总结发言。二是加强监督提醒。强化党委委员监督责任意识,及时提醒告知党委书记末位发言制度,避免先定调发言。三是加强学习,将民主集中制作为党委中心组学习的必学内容,2021年1月6日在党委中心组学习会上再次学习《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等文件,并开展学习研讨,进一步明确规则程序,增强民主意识。3)针对研究多个事项党组成员未逐一逐项表决的问题。一是严格落实党委会一事一议、一事一表决规定,加强党委委员审议认识,每个议题坚决逐项研究讨论。二是坚决执行个别酝酿,每个事项让所有党委委员充分发表个人意见,最后形成党委统一结论,立行立改。

16. 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

1)组织生活会开展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2021年1月份各支部集中学习了组织生活会制度,提高认识。二是坚持会前指导、督促会后积极检查。局党总支制作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简易指导说明分发给各党支部,对各支部会前开展指导,各支部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已于2月底全部召开完毕。三是针对组织生活会开展不到位的问题,县公安局对第二、三、四、五、七、九、十支部书记进行了集体约谈。

2)民主生活会开展不规范。

整改情况: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召开之前,班子成员充分开展谈心谈话。党委书记、局长黄忠钦带头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党委书记与党委班子成员逐一谈心,班子成员之间、与分管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互相谈心,沟通思想、交换意见。紧密工作实际,通过充分的沟通交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为正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打好思想基础,为民主生活会的召开营造良好的氛围。巡察整改以来开展谈心谈话50人次。

3)“三会一课”等制度执行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制度学习。2021年1月份各支部集中学习了“三会一课”制度。二是加强对各支部的日常指导和管理,指导各支部正确、科学开展“三会一课”及主题党日活动。各支部严格按照“三会一课”规定,一个月开展一次党日活动。巡察整改以来开展“三会一课”及党日活动76场次。

17. 关于党建工作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按要求制定党建工作计划,将党建工作计划在党员大会上共同讨论制定,集思广益,每年年初根据党员大会研究出的计划制定,确保每年的党建年度计划与时俱进。2021年度党总支党建工作计划已制定并于2021年3月31日在局党委会通过。二是严格按程序开展换届工作。2020年8月25日第八支部按程序规定完成换届选举工作,2020年12月底按程序调整第二支部、第三支部、第九支部、第十一支部书记第四支部副书记。同时加强《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章程条例的学习。三是及时收缴党费。各支部加强《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的学习,提高党员缴纳党费的自觉性、主动性,规范现行缴纳党费表格,做到每月党费收缴每月登记,并在党费证上签字确认。局党总支根据党员工资变动,及时核算2021年的党费基数,2021年1月份起各支部已经按照新的党费基数按月足额上交党费。

18.关于警力使用不科学,基层警力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配备调整了一批副科级领导干部,充实乡镇派出所领导力量。二是2020年新招录10名新警已完成政审,目前除法医职位外,其余已全部分配至基层派出所跟班学习,充实基层警力。三是减少向基层派出所抽调警力情况,同时让原抽调警力回归派出所。四是2021年招录计划已上报组织部,共招录24名,其中基层派出所执法民警17名,做到了大部分招录岗位向基层派出所倾斜,进一步补充基层警力。

(四)落实巡视巡察、主题教育和审计整改情况

19. 关于落实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1)关于巡察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县公安局已于2020年8月10日、9月10日、12月9日分别完成大桥派出所修缮工程、健身房改造工程、特警队营房修缮改造工程三个项目的结算审核工作。二是严格执行《古田县公安局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古公综〔2020〕53号)要求,规范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提高建设项目决策水平和效益。三是县公安局已于2021年1月19日印发《关于调整基础设施建设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古公综〔2021〕29号),进一步强调基建领导小组的作用,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组织、管理和监督。四是2020年12月21日,县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古田县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划转古田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事宜。

2)关于对监察建议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古田县监察委员会提出的监察建议,开展问责。2020年11月4日,已由局党委书记黄忠钦同志对相关人员予以问责。二是加强队伍建设,严格日常管理。及时掌握民警的思想、工作、作风、生活状况,加强“八小时以外”的监督,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处理,抓早抓小,防范于未然。三印发《全县公安机关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方案》,在全局开展一轮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对局内重要岗位风险防控点进行摸排,并制定防控措施,对局属各部门进行廉政风险登记并汇总,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加强岗位权力监督制约,完善廉政风险预警防控措施,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现象和违法违纪问题。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县委巡察三组共移交信访件1件,2020年9月2日已办结1件。

对巡察移交线索及巡察反馈问题,经认真调查核实,依规依纪依法对39名相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其中:诫勉谈话2人(科级1人),批评教育8人(科级5人),提醒谈话7人(科级5人),集体约谈22人次。

1.针对意识形态工作存在一定差距的问题,对杨志隆、陈德辉、陈睿、陈世淼、黄庆剑、陈肖飞、翁洁亮、郑礼震上述8名党员进行集体约谈。

2.针对组织生活会开展不到位的问题,对陈燚、郑建国、郑小春、翁志坚、池晨建、郭其财、卓书国上述7名党支部书记进行集体约谈。

3.针对落实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对原城西派出所所长卓书国予以诫勉谈话,对原城西派出所所长吴裕华予以批评教育,对原平湖派出所所长谢勇光予以提醒谈话。

4.针对执法办案质量不高,法律程序意识不强的问题,对平湖派出所副所长陈同山予以提醒谈话,对治安大队民警陈锡增予以提醒谈话,对原平湖派出所民警范凌予以批评教育。

5.针对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问题,对原纪检监察室主任翁志坚和政工室副主任谢晨升予以批评教育。

6.针对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树立不牢的问题,对原平湖派出所民警杨家灼予以诫勉谈话。

7. 针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对古田县看守所原所长陈挺和原负责人刘用茂进行批评教育,对责任人员黄少文进行提醒谈话,对叶小龙、卓书国、杨柳珍、李弥嵩、卢淑茹、郑小春、陈楠7名相关责任人员进行集体约谈。

8.针对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的问题,对责任人员林积慧、原警务保障室主任卓秋桂和原古田县看守所负责人刘用茂予以批评教育。

9. 针对关于工程建设手续不完善的问题,对城西派出所所长陈敏、原巡特警大队大队长张营顺和原交警大队长刘伦宇进行提醒谈话。

经过整改期间的不断努力,县公安局党委落实县委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下一步,县公安局党委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党委的决策部署及县委巡察工作要求,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扎扎实实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以整改的实际成效向县委、县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交上一份满意答卷。   

一是进一步抓整改到位。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结果紧抓不放。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对已初见成效的整改工作,长期坚持,紧盯不放;对正在整改的工作,按照县委巡察三组的要求,积极抓紧整改。

二是认真落实主体责任,以党建促业务工作发展。进一步强化作风建设,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珍惜和运用好巡察成果,教育引导民警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使公安业务工作与党务工作相互促进。

三是努力抓好班子带好队伍。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制度,牢固树立抓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发挥班子的集体领导力,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水平。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及时了解民警的思想、工作和生活状况,尽量抓早抓小。持之以恒抓巩固、抓提升,真正把巡察整改成果体现到促进公安各项工作发展上。

四是立足长远,举一反三。整改工作成效还是阶段性的,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承担好、落实好主体责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进一步自省自查,切实改进领导干部作风,以务实的措施促整改,以有力的手段谋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93-3834116,通讯地址:古田县城东街道滨河西路16号;电子邮箱:gtgajjjcs@163.com。

 

 

中共古田县公安局委员会

2021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