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巡察情况

中共古田县人民检察院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5-09-08 发布者:古田纪委 文章来源:中共古田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阅读 : 165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4年11月18日至12月17日,县委巡察二组对中共古田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5年2月27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通报。

  一、切实抓好巡察整改工作

(一)提升政治站位。深入学习2024年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3月31日中央政治局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等巡视巡察有关文件,领会巡察工作对检察机关强化自身建设、提升履职能力的重要意义。2025年3月3日召开院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与领导。4月9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院党组班子主动认领问题,深刻剖析问题根源,并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二)落实整改责任。院党组高度重视,先后召开7次党组会,就整改措施开展分析研讨2025年3月13日印发《中共古田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针对指出的4个方面41个问题,细化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和整改时限。院党组成员严格对照整改责任和目标任务,带头推进分管领域问题整改,确保各项整改措施掷地有声。同时将整改任务层层分解,实行整改销号制度,强化跟踪督办力度,力求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三)注重成果转化。坚持将巡察整改落实与日常工作紧密结合,将整改工作视为解决实际问题、提升工作质效的契机,建章立制11个,做到一手抓整改落实,一手抓工作推进,强化法律监督职能,提升监督刚性,将整改成果转化为提升办案质效的强大动力,进一步增强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履行职责使命推进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存在薄弱环节

1.落实少捕慎诉刑事司法政策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5年3月11日召开“周一讲坛”,组织检察业务干警学习2024年全国刑事检察工作会议精神、最高检关于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相关精神以及关于逮捕、起诉的相关规定,切实从数据评价转向分析研判质效。2025年4月3日召开侦协办会议暨公检法同堂培训会,共商存在问题和开设赌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等法律适用标准,传导正确的执法司法理念,提升履职能力。三是严格依法把握逮捕条件、起诉法定标准。2025年以来,审结审查逮捕58件66人,不捕20人,不捕率23.26%,不捕案件无复议复核及被上级机关改变决定情形;审结起诉案件117件140人,不诉24人,不诉率14.37%,起诉案件均被判处有罪,不诉案件无申诉等情形,逮捕、起诉案件质量较高。四是1名相关责任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

2.听证开展不平衡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5年3月17日召开“周一讲坛”,组织检察业务干警学习《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充分认识公开听证工作对于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的重要性。二是对于复杂、疑难或新型的民事行政监督案件,鼓励检察官通过公开听证方式听取意见,2025年以来召开听证会36次,涉及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公开听证会6次,占比16.6%。对于涉及重大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关注度高、争议较大的公益诉讼案件做到应听尽听。三是2025年3月13日召开检察长办公会,听取2025年以来我院听证会开展情况汇报,并对尚未开展听证的部门进行工作提示。4月23日召开检委会,听取2025年第一季度重点监测数据情况报告和听证会开展情况汇报,并进行工作提示。

       3.关公益诉讼覆盖领域不全面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找准履职切入点,2025年以来,重点围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和妇女权益保护等领域,加大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巡察整改期间,摸排发现违规发放城乡居民养老金线索9条,在妇女权益保护领域立案3件。二是着重围绕国有财产和妇女权益保护领域进行普法宣传、走访摸排等工作。巡察整改以来,开展走访调研宣传4次,调取乡镇“裁执分离”未执行清单、卷宗,摸排涉及土地资源领域未执行案件,从中立案3件。三是充分利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手段,提升办案质效。巡察整改期间,针对妇女权益领域以及国有财产领域,运用医疗美容监管、被判处刑罚的退休人员违规发放养老金、成品油企业依法开展防雷检测等公益诉讼法律监督模型共立案4件,发出磋商函3份。

      4.关刑事案件办理质效不够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强化业务素能,依托“周一讲坛”,每月开展业务知识学习复盘、分享学习心得,同时深化庭审观摩评议、刑事检察业务练赛、论辩赛等实战实训活动。2025年以来,开展“周一讲坛”12场,庭审观摩评议4场,刑事检察业务练赛4场,论辩赛2场,进一步提高干警提高应对、处置、推进重大疑难案件的业务能力和协调沟通能力。二是强化办案质效,做实“提前介入+补充侦查+跟踪督促”。2025年以来,对提前介入的22件案件均提出继续侦查意见,引导侦查机关构建以审判为中心的证据裁判标准,提升检察环节案件处置效率。同时,抽取2025年以来办理的40件案件开展案件评查,经评定,案件质量均达合格及以上,无一错案。三是2025年4月23日修订完善《古田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对非羁押案件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进一步规范办案期限的审批与监督要求。2025年以来共向上级院请示报告22件,召开员额检察官联席会议85次、检委会10次、听证会36次,未再出现案件办理超过期限等问题。2025年上半年刑事案件办案时长39.21天,位居全市第一。四是2024年4月27日,已对2件刑事赔偿案件的2名案件承办人进行问责。五是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5.关刑事诉讼监督力度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针对立案监督存在的“三个当日”问题被宁德市人民检察院通报批评后,2024年9月3日,已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并逐案分析,全面领会诉讼监督规则。2025年以来,完成监督立案2件,撤案8件,不存在“三个当日”“次日立案”等“配合式监督”问题。2025年上半年,监督立案数排名全市第三。二是建设学习阵地,2025年3月11日召开“周一讲坛”,组织检察业务干警学习《刑事立案监督办案实务》等规定;4月29日召开“五四传薪火、初心润检心”交流座谈会,新老干警交流分享从检心得体会。同时采取师徒结对机制,持续做好“传帮带”工作,共师徒结对23对,进一步提升干警法律监督业务能力。三是增强监督刚性,依托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平台和侦协办,不断拓展诉讼监督线索来源,提高监督的精准性和时效性。巡察整改期间,制发关于“侦查机关利用辅警担任见证人违法行为”的检察建议1份,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5份,监督公安机关撤销盗窃挂案3件,开展常态化推进公安机关“挂案”清理工作和2023年存疑不捕未移送审查起诉案件专项核查工作,完成对2024年以来“诉判不一”案件专项监督和2024年撤回抗诉案件专项监督,并形成相应报告四是提升侦协办的实质化运作,加强与公安机关的沟通协作,2025年4月3日召开侦协办会议,交流学习证据收集、法律适用、程序规定等办案规定五是1名相关责任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

       6.关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开展不够平衡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5年3月13日,第四检察部集体学习《人民检察院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工作指引》和最高检第七检察厅对相关业务的解答,进一步提高检察机关对行政非诉活动全面监督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认识。二是扩大案件线索来源,将监督范围从“裁执分离”行政裁定案件扩展到近年来县法院所有的行政裁定案件,向古田县人民法院调取行政裁定案件清单明细,筛查监督线索。2025年以来,完成行政非诉执行监督立案14件,其中林业和国土类案件9件,占比为64.3%,监督对象包含乡镇(街道)、县法院等单位,监督领域扩展到行政罚款执行,做到多行业多领域监督。

        7.关刑事执行监督有薄弱环节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5年3月11日,第三检察部集体学习《关于加强派驻监管场所检察工作的意见》《人民检察院监外执行检察办法》,进一步明确监督职责。二是实行驻所检察室检察官与第三检察部检察官AB岗工作制,驻所检察室检察官因外出开会、学习、办案或休假等原因不在岗期间,由第三检察部其他检察官代行其岗位职责。巡察整改以来,驻看守所检察室每个工作日均有检察人员在岗,并规范填写检察日志表。三是2025年3月18日至4月10日,对县司法局、公安局开展2025年上半年监外执行全面检察,发现社区矫正管理问题3个,对公安机关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1份,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成。今后将严格落实《人民检察院监外执行检察办法》规定,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监外执行全面检察。四是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8.关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力度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督促相关部门加大推进营商环境工作力度。2023年11月24日完成6件涉营商环境督促履职类行政检察案件立案指标;2024年9月23日前完成6件涉营商环境督促履职类行政检察案件立案指标。二是强化走访调查工作,加大线索摸排,巡察整改期间,走访县林业局、发改局、交投公司等6个单位摸排涉企案件线索,建立涉优化营商环境类案件3件,制发检察建议3份,1份被采纳,2份处于回复期中,办案进展全市领先。三是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9.关服务企业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5年3月13日制定《古田县人民检察院走访工业园区活动方案》,实行院领导和各部门包片走访工业园区的工作模式。巡察整改以来,走访大甲、凤都、城西、城东、黄田工业园区,开展法治宣传8次,帮助解决实际问题1个二是强化与工商联、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业园区管委会等涉企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沟通交流,主动开展法治宣传,摸排了解企业经营困难。巡察整改期间,帮助厦门某公司解决被县法院超标的查封问题,督促法院及时解除超标的查封。

      10.关检察建议跟踪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5年4月23日制定《古田县人民检察院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工作制度(试行)》,进一步强化监督实效,提高检察建议工作质量。2025年3月4日,组建公益诉讼“回头看”工作小组,梳理2021年以来制发的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分类归集,形成任务清单。巡察整改期间,对2021年涉及生态环境资源保护领域的23件检察建议和2025年以来生态环境资源保护、社会治理等领域的18件检察建议开展“回头看”工作,相关单位均已整改落实到位建立行政公益诉讼“回头看”台账,对问题整改以及“回头看”进展实行全流程登记,分类管理。今后将加大对检察建议的跟踪落实,不断提升法律监督质效。

(二)落实风控制度构筑廉政防线仍存在漏洞

 11.违规发放加值班补贴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5年3月7日,组织会计学习《古田县财政局关于转发宁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宁德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报销审批手续的若干规定〉的通知》,进一步落实补贴发放规定。二是1名工作人员于2025年2月28日退还违规发放的加值班补贴6000元。三是组织人员对2019年以来津补贴发放情况进行自查,未发现存在违规发放补贴情况。

12.重复发放加班补贴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立行立改,4名法警于2024年11月28日退还重复领取的2018年第二季度法警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费8520元,3名法警于2025年3月3日前退还重复领取的2021年度加值班误餐补贴5400元。二是组织人员对2024年以来发放的津补贴进行自查,未发现存在违规发放加班补贴情况。同时加强部门协同配合,政治部、办公室每月对法警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进行核对,杜绝出现重复领取补贴等问题。三是对2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13.关于资金支付不合规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5年3月7日,组织会计学习《古田县财政局关于转发宁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宁德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报销审批手续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4月9日修订完善《古田县人民检察院财务报销规定》(古检发办字〔2025〕14号),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二是组织人员对31笔不合规资金支付问题逐笔进行梳理核查,未发现其他违规问题,并补齐资金支付最终收款人收款证明等材料。三是组织人员对2024年3月以来资金支付情况进行自查,未发现资金支付不合规情况。四是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14.报销手续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5年3月7日,组织会计学习《福建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宁德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报销审批手续的若干规定》《古田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县直机关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4月9日修订完善《古田县人民检察院公务接待及会议管理制度》(古检发办字〔2025〕14号)、《古田县人民检察院财务报销规定》(古检发办字〔2025〕14号),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行为和财务报销流程。二是针对巡察指出的报销凭证签批不规范、无相关附件问题,巡察整改期间,已由相关领导补签审批意见,补充报销凭证附件材料。同时组织人员对2023年4月以来报销凭证进行自查,未再发现存在签批不规范、无相关附件情况。三是组织人员对2020年以来公务接待支出情况开展自查,共发现33笔一次性报销接待费用。经核查,除巡察指出的问题,未再发现其他违规问题。今后将严格按照公务接待有关规定,实行一事一结,及时清算。四是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15.财务结账对账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5年3月7日,组织会计学习《关于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4月9日修订完善《古田县人民检察院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古检发办字〔2025〕14号),进一步规范财务报销流程和财政资金使用管理二是2025年3月,将2021年7月14日零余额账户支付2021年5-6月矿泉水费3543元进行反结账登记到7月凭证,同时进行账目核对,未再发现结账不及时等问题,且从2025年2月起,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要求,月末及时进行财务结账对账,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16.资产未列固定资产科目核算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5年3月7日,组织会计学习《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古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古田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施细则和古田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4月9日修订完善《古田县人民检察院固定资产及办公用品管理制度》(古检发办字〔2025〕14号),进一步规范固定资产管理,防范资产风险。二是2025年2月,将2020年8月视频会议系统设备及部分视频会议室改造项目38.49万元中23.59万元转为固定资产科目(14.9万元用于辅料支出,不计固定资产核算范围),将2024年8月检察服务大厅和案件管理中心功能改造工程结算价101.77万元转为固定资产科目,并列入资产台账管理。三是组织人员对2017年以来购置的设备、工程项目等进行自查,共发现健身房项目、检察宣传新媒体工作室项目、二楼六楼办公室修缮项目合计87.5699万元未列入固定资产科目核算,巡察整改期间已全部调整纳入固定资产科目核算。今后将对新采购的资产、建设项目等及时列入固定资产科目核算,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四是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17.招标比选工作存在廉政风险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5年3月5日,组织工程项目经办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福建省省级政府采购暂行办法》及廉政警示案例。二是对2018年9月LED大屏改造工程项目、2018年10月检察院保安、物业、食堂、培训中心管理服务招标比选情况进行核实,除巡察指出的问题外,未发现其他违规问题。同时组织人员对2019年以来工程项目招标情况进行全面核查,未发现招标不规范问题。三是2025年5月7日,成立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内部监督小组,对今后的招标比选等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18.招标控制价确定不合规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5年3月5日,组织财务、政府采购、工程项目相关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福建省省级政府采购暂行办法》《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管理制度》《古田县人民检察院财经活动内部控制风险评估管理办法(试行)》《古田县人民检察院建设项目管理规定(试行)》《古田县人民检察院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项目招标程序。二是组织人员对2020年法警训练场改造项目、2023年职工干警食堂改造工程以预算价作为招标控制价情况进行核查,除巡察指出的问题外,未发现其他违规问题。同时,举一反三,组织人员对2024年以来工程项目招标情况进行全面自查,未再发现类似问题,今后将严格落实招标管理规定,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19.验收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5年3月5日,组织政府采购、工程项目相关人员学习《古田县人民检察院财经活动内部控制风险评估管理办法(试行)》《古田县人民检察院建设项目管理规定(试行)》《古田县人民检察院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项目监督验收流程。组织人员对2022年办公室修缮项目、2023年办公大楼外墙修缮工程进行核查,除巡察指出的问题外,未发现其他违规问题。同时,举一反三,对2024年以来已验收的工程项目进行核查,未再发现此类问题。2025年在建工程(技术侦查综合大楼修缮项目)已聘请监理单位对工程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20.合同签订不严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5年3月5日,组织政府采购、工程项目相关人员学习《古田县人民检察院财经活动内部控制风险评估管理办法(试行)》《古田县人民检察院建设项目管理规定(试行)》《古田县人民检察院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提高项目管理人员业务水平。二是立行立改,相关项目合同已根据实际签订日期注明时间。三是举一反三,组织人员对2021年以来所有工程项目合同进行梳理自查,除巡察指出的问题外,未发现存在类似问题。今后将加强工程建设各项程序的审核把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三)落实两个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治检向纵深发展存在差距

21.第一议题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将“第一议题”制度纳入党组议事规则。2025年以来,院党组共召开党组会22次,均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二是1名相关责任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

22.学习不够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2025年3月13日召开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专题学习《习近平著作选读》(第一卷)(第二卷),3位班子成员分享学习心得体会。3月28日召开院党组(扩大)会,重新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二十届中央政治局第十六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并结合工作实际提出贯彻落实意见。二是2025年5月9日召开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提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作用。同日印发《2025年古田县人民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古检发办字〔2025〕19号),不断丰富学习方式,提高学习质量和学习效果。巡察整改期间,共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11场,均有按照要求结合本院工作实际进行交流研讨。

23.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2025年1月10日召开院党组会,结合检察实际深刻剖析各领域涉检风险点,今后将按照要求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2025年3月28日召开院党组(扩大)会,组织院领导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学习《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进一步提升意识形态风险防范能力。三是2025年2月27日召开2024年度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各党组织书记均将意识形态工作内容纳入述职报告中。

24.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保障机制不够健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5年3月28日召开院党组(扩大)会,组织院领导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学习《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筑牢思想防线。二是1名相关责任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

25.工作机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5年5月9日召开院党组会,组织院领导班子成员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进一步抓深抓细抓实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主体责任。二是2025年1月22日召开2024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专题会议暨院党组与驻院纪检监察组专题会商会,听取2024年度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检情况报告,各个班子成员均围绕落实“一岗双责”,汇报分管领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今后将每年召开2次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汇报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听取班子成员汇报分管领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落实情况,确保制度落实到实处。三是1名相关责任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

26.廉政谈话开展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5年3月28日召开院党组(扩大)会,组织院领导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学习《宁德市人民检察院廉政谈话实施办法》,同时修订完善《古田县人民检察院廉政谈话实施办法》(古检发办字〔2025〕10号)。4月29日召开全院干警大会,组织学习《古田县人民检察院廉政谈话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廉政谈话制度,增强廉洁意识。二是2025年5月21日至6月20日,在全院范围内开展2025年上半年廉政谈话,共谈话82人次,谈话人均有逐一开展针对性谈话,被谈话对象均进行表态,未再出现谈话内容一致或高度相同的现象。三是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27.部分干警职工交通安全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5年1月22日,组织全体干警学习《古田县文明交通评价管理体系(行德通)联合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意识。二是2025年3月18日,组织2024年“行德通”通报的交通违规人员学习《古田县文明交通评价管理体系(行德通)联合工作机制》,观看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片,并督促交通违规人员登录“菌都110”公众号,通过线上线下学习教育对违规评价总分进行修复,目前已全部修复到位。同时,结合2025年上半年廉政谈话工作,对12名交通违规人员进行廉政谈话,进一步强化纪律规矩意识。三是立行立改,2024年10月31日,根据《古田县文明交通评价管理体系(行德通)联合工作机制》已对“行德通”通报的交通违规人员进行通报批评。2025年以来,未有干警被“行德通”通报。

28.发现问题能力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强学习,积极参加纪检监察系统业务专项培训。2025年3月31日至4月1日参加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学习经济政策专题培训班,4月18日参加县纪委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读书班,进一步提高业务能力。二是拓宽线索来源,常态化开展走访、暗访、深入部门听取意见。同时,关注网络舆情和社交媒体,及时捕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避免“坐等线索”。巡察整改期间,开展走访、暗访3次,发现问题线索2条,完成调研文章1篇。三是定期开展日常监督,巡察整改期间,开展监督检查4次,发现问题2个,并督促2名相关人员立行立改,截至2025年7月,已全部整改到位。四是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29.督促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针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相关部门落实整改,并根据巡察和日常监督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线索台账,动态更新整改情况,推动问题及时整改。截至2025年7月,巡察发现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对15名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制发纪律检查建议书1份。二是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巡察整改期间,定期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发现问题2个,并督促2名相关人员立行立改,截至2025年7月,已全部整改到位。

30.文书制作不严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5年2月20日,组织第二检察部干警学习《刑事诉讼常用法律文书格式规范指引》。3月17日召开“周一讲坛”,组织检察业务干警学习《最高检发布5件检察机关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典型案例》;4月25日召开公检法同堂培训会,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5月9日召开院党组(扩大)会,制定《2025年古田县人民检察院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要点》(古检发办字〔2025〕16号),进一步提高扫黑除恶工作能力及文书撰写水平。二是严格落实文书核阅制度,压实“三级责任”“四个关口”,确保法律文书规范性、完整性、准确性。2025年3月,2份涉恶案件判决审查情况按照制度要求逐级报分管领导审批,审查结果同步报备宁德市人民检察院,未再出现文书制作不严谨问题。立行立改,针对陈某等人涉恶案件中因表述不准确不严谨,导致案件事实表述产生歧义的问题,2024年8月13日,已对2名案件承办人进行问责。2025年4月3日召开公检法涉黑恶案件文书整改会商会,统一认识、明确标准,同日召开侦协办会议,组织学习最高人民法院扫黑除恶斗争工作简报(35期),对黑恶认定标准进一步达成共识

31.检察建议制发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5年3月13日,组织第四检察部干警学习《关于人民检察院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强调调查核实亲历性的重要意义和员额检察官的办案责任。2025年以来共办理行政非诉监督案件14件,均有到现场开展调查核实工作。二是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32.制度制定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5年1月22日、3月19日,分别组织全体干警和政治部干警学习《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假及事假期间待遇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人发〔2009〕284号),进一步明确把握考勤制度。二是2025年3月28日修订完善《古田县人民检察院考勤管理办法》(古检发办字〔2025〕9号),确保政策一致性三是举一反三,对2024年4月以来制定的相关制度进行自查,未发现制度制定不规范问题。今后将加强文件材料的审核把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四是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33.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5年3月18日,院党总支组织第一、第二党支部支委委员集中学习《中共古田县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基层党组织“四个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并制定2025年度党支部书记党建领办项目工作。截至2025年5月,院党总支与各支部书记均已完成“关心关爱留守儿童、老人及困难群众”“人居环境综合治理”“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等党建项目领办。同日,院党总支组织第一、第二党支部党务工作人员学习《中共宁德市委组织部、中共宁德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关于进一步深化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党员到社区小区“双报到”制度的通知》《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进一步规范党务工作。巡察整改期间,院党总支牵头第一、第二党支部全体党员到共建单位城西街道文河社区进行“双报到”工作。二是立行立改,2025年1月17日,第二党支部召开全体党员大会,支部书记肖文英同志作2024年度述职报告。三是对5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34.发展党员程序不够严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5年3月18日,院党总支组织第一、第二党支部党务工作人员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文件,进一步规范党员发展工作。二是立行立改,2024年11月27日第一党支部召开支委会,研究确定余艳菁同志为张志雾同志的培养联系人。三是2025年3月28日召开院党组会(扩大)会,组织院领导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进一步规范党组议事程序。

35.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5年3月18日,院党总支组织第一、第二党支部召开“三会一课”专题学习会,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规范“三会一课”制度二是巡察整改以来,第一、第二党支部制定2025年度党支部书记上党课计划,明确党课的主题、内容、时间、地点和授课人,并按照计划共开展支部书记上党课2次三是2025年3月14日,院党总支召开总支委员会,指定专人负责党总支委员会会议记录、签到等材料的归档整理工作。2025年以来,共召开总支委会4次,均认真做好会议签到、记录工作。四是对4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36.民主生活会质量不够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5年3月18日召开院党组(扩大)会,组织院领导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学习《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中共古田县纪委 中共古田县委组织部转发〈中共福建省委 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关于开好2024年度全省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的通知》,进一步提升民主生活会质量。二是立行立改,2025年2月12日召开中共古田县人民检察院党组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4月9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成员在会上相互批评均做到开门见山、直言不讳,未再出现表扬性字眼,达到红脸出汗效果。

37.主题党日开展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5年3月18日,院党总支组织第一、第二党支部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进一步规范支部组织生活工作。二是巡察整改期间,第一、第二党支部制定2025年度主题党日活动计划,并按照活动计划每月开展1次主题党日活动,同时做好主题党日活动相关材料的归档工作。

38.干部任免程序不严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5年3月13日召开院党组(扩大)会、3月19日召开政治部科务会,分别组织院领导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和政治部干警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一步厘清干部选拔任用流程和相关规定,不断提升选人用人规范化制度化水平。二是组织人员对2022年以来股级干部任免情况开展自查,均严格按照股级干部任免流程进行,未发现干部任免程序不规范问题。三是1名相关责任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

39.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5年3月13日召开院党组(扩大)会,组织院领导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学习《中共古田县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二是2025年3月5日,将4名涉及安全、涉密等重要岗位人员信息向县公安局出入(境)大队进行登记备案。三是2025年3月19日召开政治部科务会,指定专人负责安全、涉密等重要岗位人员信息变动报备工作。四是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40.人员聘用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5年3月19日召开政治部科务会,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人事相关业务文件,进一步规范人事业务工作程序。二是立行立改,2024年11月26日与第三批4名聘用制书记员签订聘用合同,12月27日与第一、二批11名聘用制书记员签订续聘合同。

(四)落实整改责任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仍有欠缺

41.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5年3月18日,院党总支组织第一、第二党支部党务工作人员学习《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工作。二是以党支部为单位,对2019年至2024年每位党员党费缴纳数额进行重新测算。巡察整改期间,65名未足额缴纳党费的党员已全部补缴到位,并上缴政法口党委党费专户。三是2025年3月14日成立党费收缴监督小组,定期对党费收缴情况进行检查,通过公开栏等方式予以公示,接受全体党员和群众的监督。2025年以来,各党支部均足额缴纳党费。四是对5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和移交的线索,依规依纪调查核实,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17名相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涉及处级干部1人,科级干部11人,其他人员5人。其中,批评教育2人次(科级1人次),提醒谈话28人次(科级21人次),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6人次(处级3人次,科级3人次)。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3-2236010;通讯地址:福建省古田县城东街道六一四中路168号;电子邮箱:jcy3710010@126.com。

 

 

中共古田县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5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