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巡察情况
中共古田县自然资源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4年9月19日至11月4日,县委巡察三组对中共古田县自然资源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5年2月17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通报。
一、切实抓好巡察整改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县委巡察三组巡察情况反馈会召开后,局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先后6次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采取党组学习、中心组交流研讨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领会中央、省委、市委以及县委有关巡视巡察工作的指示要求。成立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常务副组长,其余班子成员任副组长,股室及乡镇所负责人为成员的落实县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推进整改工作。
(二)对照反馈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把聚焦反馈问题、突出问题导向作为推进整改工作的重要着力点,制定《中共古田县自然资源局党组关于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股室、责任人以及完成时限。对照四个方面51个问题,认真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举一反三、深刻反思,找准体制机制上的“症结”,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重点任务、阶段任务、长期任务,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岗、要求到位,可量化、可检查、可问责,实施销号制度,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做到一抓到底、务求实效。
(三)坚持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坚持标本兼治、系统施治,建立巡察整改长效机制。2025年2月27日,召开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针对巡察反馈问题,班子和班子成员主动认领问题,查找问题根源,制定改进措施。整改期间,制定或修订完善《中共古田县自然资源局党组工作规则》《古田县自然资源局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19项,持续巩固巡察整改成果,切实从源头上封堵制度漏洞。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贯彻上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
1.关于“耕地管控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全面梳理违法图斑,建立台账,进一步摸清全县违法图斑底数。同时,加强对乡镇(街道)图斑整改的督促工作。2025年3月10日,召开违法用地整改工作座谈会,对整改工作进行分析指导并督促进一步整改。巡察整改以来,派出督导组对乡镇(街道)整改情况开展督查指导10次,下发《关于2025年自然资源执法工作情况的通报》18份,督促各乡镇(街道)落实违法图斑整治。二是根据《古田县“四严四早四要五级网格化”联动机制》要求,严格落实网格化管理,充分发挥五级网格长联动工作机制。巡察整改以来,累计开展巡查1709人次,发现问题3宗,已整改到位2宗,剩余1宗于5月16日函告县林业部门进行处置。三是截至目前,全县部省卫片违法图斑1644宗,已整改1220宗,面积895.92亩,整改率63.11%;2023年度全县省级卫片非农化违法用地图斑83宗,扣除22宗不属于非农化违法用地问题,实际共确认问题61宗,已整改37宗,面积19.55亩,整改率68.96%,已超过省市要求的40%整改率;2023年度全县部卫片新增非农化违法图斑184宗,已整改96宗,面积47.02亩,整改率58.89%。四是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2.关于“耕地流出整改资金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12月12日,制定《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国家下发耕地流出图斑整改工作补助资金安排方案》,于12月13日经县政府第16次常务会议议定通过。二是根据《古田县财政局 古田县自然资源局关于下达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暨耕地流出图斑整改工作资金(第四批)的通知》(古财建〔2024〕94号),2023年耕地流出整改资金1030.79万元(包括未下达的841.29万元)于2024年12月全额下达到位。
3.关于“补充耕地任务完成不够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5年3月6日,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的重要论述,切实增强耕地保护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以每周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的方式督促乡镇(街道)及时推进补充耕地项目的施工,2024年12月底,已完成52个在建补充耕地项目的验收入库。三是按照《宁德市自然资源局关于2021年度补充耕地任务完成情况的通报》《宁德市自然资源局关于2022年补充耕地任务完成情况的通报》(宁自然资〔2023〕70号)、《宁德市自然资源局关于通报2023年补充耕地任务完成情况的函》(宁自然资函〔2023〕400号)规定,完成当年任务后,结余的指标可结转至下一年使用或用于补足历年缺口。截至2023年底,我县旱地任务无缺口,水田及旱改水任务缺口合计287亩。2024年,完成52个补充耕地项目入库后,当年度任务已完成,且结余的指标也补足历年水田及旱改水任务缺口,同时还超额327.82亩。
4.关于“督促耕地项目后期管护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针对2024年3月检查发现4个项目管护不到位的问题,已整改到位。其中,菇棚、养鸭棚已拆除并复耕,种植茶树的区域也已移除作物并完成复耕。二是2024年11月5日,发函督促各乡镇(街道)按照《福建省补充耕地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对已入库的补充耕地项目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巡查工作。巡察整改以来,各乡镇(街道)累计开展项目管护巡查14次,发现问题1个,已督促杉洋镇针对宁古高速联络线占用项目区部分进行复耕复种或上报县政府进行指标核减,目前正在整改复耕中。三是对管护期项目进行不定时实地抽查。巡察整改以来,组织人员对管护期内项目进行抽查,共抽查项目12个,发现问题1个,目前正在整改中。今后将按照文件要求每年在6月至10月(种植季节)开展不少于2次的抽查,确保耕地项目后期管护工作落实到位。
5.关于“批而未供与闲置土地处置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未完成):一是针对未供先占问题,城西街道官江安置地于2025年6月27日完成划拨手续补办工作。二是至2024年初我县闲置土地5宗,总面积139.42亩,其中:完成处置2宗,处置面积86.14亩(2024年仅处置1宗,面积53.79亩,处置率为38.58%);剩余3宗未落实处置。2024年度新增闲置土地2宗,总面积267.97亩,其中:完成处置1宗,处置面积59.21亩;剩余1宗未落实处置,闲置土地净减少率为-111.15%。三是城东街道4号地块(2023-11号宗地)于2024年11月27日出让,出让金收入800万元。城西街道7号地块(2023-12号宗地)正在对接开发商,拟作为酒店项目进行开发,目前,县商务局正在和意向单位洽谈投资相关事宜。四是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6.关于“项目用地要素保障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每季度定期召开重点项目用地报批推进会商会,巡察整改以来,已开展2场指导推进会,指导20余个重点项目研判问题、疏通堵点,全力推动重点项目落地实施。二是针对12个未落实用地报批的重点项目,截至目前,落实重点项目用地报批3个(供电综合业务用房、松吉路、闽江流域古田段防洪工程),不符合报批条件2个(京台高速延平至闽侯段扩容工程宁德段与泮洋至水口高速公路、国道G235线古田县天宫岭至高头岭段公路工程),年度无新增建设用地计划7个(古田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古田县中医院改扩建搬迁项目、古田县城乡生活污水提升治理工程、老年大学项目、古田县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项目、古田县城东片区老旧小区改造、古田县老旧小区片区改造第四批项目)。
7.关于“土地供后监管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利用土地监管系统等动态巡查功能,及时对土地违约行为进行监测。二是通过发函以及电话督促属地政府及时进行交地确认,督促业主单位及时完成项目开竣工。巡察整改以来,发函以及电话督促业主单位100余次,截至目前,我县土地违约率已降低至2.86%,土地利用动态巡查率已提高至86.84%。
8.关于“地灾隐患点整治核销进展偏慢”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5年4月30日,制定《古田县“十四五”期间地质灾害隐患点整治清单》,同时积极向上争取地灾防治补助资金,对我县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治理,2025年以来争取资金214万元。二是针对全县142个地灾点,2024年核销地灾点15处,新增1处,现有地灾点128处。其中,正在整治1处,完成竣工验收10处,完成项目验收3处,储备1处,完成前期勘查设计2处。根据2022年10月《宁德市“十四五”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我县“十四五”期间地质灾害防治任务数变更为44处,应于2025年12月31日完成地灾隐患点核销。截至目前,已核销41处,完成率为93.18%,剩余3处目前已完成项目验收,预计2025年12月底前可完成核销任务。
9.关于“地灾隐患点防范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立行立改,各乡镇(街道)于2024年10月完成汛期常住人口数据填报更新工作。二是各乡镇(街道)通过逐户发放“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核查并更新地质灾害隐患点责任人、监测人等人员信息,于2025年3月完成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高陡边坡人口信息数据核查更新填报工作。三是2025年度全县地灾灾害隐患点分布图已于2025年4月2日完成编制并及时提交市自然资源局。四是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10.关于“地质灾害治理项目推进不够理想”的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抢抓工期进度。古田县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一)于2024年12月31日通过竣工验收。二是及时完成项目资金支付工作。该项目于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部国债资金支付工作,资金执行率达100%。三是2025年4月,我局发函督促大桥镇政府收集、完善排危除险工程包内业材料,2025年1月6日召开项目验收会议,4月18日通过项目验收。四是2025年4月30日,鹤塘镇排危除险工程包项目完成现场整改,7月10日通过项目竣工验收,预计2025年12月底前可完成项目验收。今后将加强对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的监管,确保项目按计划推进。
11.关于“矿山生态修复工作滞后”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2024年全县历史遗留矿山恢复治理任务3906.22亩已于2024年12月底完成并通过省级验收核验。二是2024年11月20日,完成2024年度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并提交宁德市自然资源局评审,于2025年4月30日通过评审。三是立行立改,2024年9月底,完成大甲镇粗坑矿新增顺坡弃渣区域覆土复绿整改。四是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12.关于“矿产资源保护监管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4年11月8日,通过发函督促指导属地乡镇(街道)加强日常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制止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和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并于每月报送矿山巡查情况统计表。巡察整改以来,共开展巡查1196人次,发现1起非法违法采矿行为,2025年5月21日将线索移送公安机关查处。二是巡察整改以来,累计接待群众咨询1000多人次,发放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宣传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等宣传材料1500多份,进一步加大矿产资源保护宣传力度。三是加大对非法违法采矿的打击力度。巡察整改以来共发现非法违法采矿行为1起,于2025年5月21日将线索移送公安机关查处。
13.关于“执法力度有所减弱”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开展自查自纠,对新增非农化违法用地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并建立详细的台账,经查,2021-2023年新增非农化违法用地371宗违法线索均已移送属地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处置。二是指导乡镇(街道)落实网格化巡查机制,针对重点区域开展巡查工作。巡察整改以来,开展巡查1709人次,发现问题3宗,其中整改到位2宗,另外1宗于5月16日函告县林业部门进行处置。三是加强与各相关部门工作互动与信息共享。巡察整改以来,共发出14份违法线索移送函及整改督促函,与民政、林业等部门沟通协调6次,联合厘清全县70处殡葬设施占地面积、占用地类、村庄规划等信息,形成全县统一的清单台账,推进非法占地殡葬设施分类处置工作。
14.关于“行政行为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4年12月6日,组织各职能股室学习《自然资源行政处罚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全面提升全局干部职工法律素养及业务水平。二是针对已发生的3宗行政复议被撤销案件,深入剖析原因,总结经验教训,形成典型案例库。2024年12月6日,召开案例分析会,组织全局干部对典型案例库进行学习研讨。今后每年不定期开展执法人员法治专题培训,不断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巡察整改以来,不存在行政复议案件被撤销的情况。三是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15.关于“执法案件办理程序不严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5年3月19日,开展自然资源执法程序交流学习研讨会,提高经办人员的责任意识和业务水平。二是2025年4月,对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的2022年四个批次共39个公示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上错误时间进行更正,并对47个案卷封面承办人、日期等信息进行补充完善。三是2025年3月28日,组织卫片办人员对2018年以来381宗案件逐宗核查整改,形成清单台账,除巡察发现问题外,发现65宗案件封面未填写承办人、日期等信息问题,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四是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16.关于“土地协管员队伍管理不善”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强土地协管员管理工作。根据《中共古田县委组织部 古田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古田县农村“六大员”统筹整合工作方案〉的通知》(古委组〔2022〕53号)文件精神,于2025年3月31日通知各乡镇(街道),对土地协管员开展新一轮选聘工作。巡察整改以来,各乡镇(街道)已将新一轮278名土地协管员名单报送我局备案。二是5月22日,召开2025年度村级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环保协管员业务培训会,邀请行政执法方面专家及土地林木权属纠纷处理方面专家,对全县协管员开展为期一天的系统培训,参训率达97.12%,确保每位协管员都能熟练掌握相关业务知识和技能。今后将每年定期召开协管员业务培训会,进一步提升协管员业务能力和专业素养。
17.关于“树立城乡规划引领发展理念不牢”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提前梳理黄田镇工业集中区内需要纳入城镇开发边界的已供用地,形成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调整后的矢量成果,于2024年9月5日通过自然资源部审查并启用,黄田镇工业集中区238.62亩已供用地中,其中2.385亩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无法纳入城镇开发边界,其余236.235亩均已纳入城镇开发边界中。今后将加强城镇开发边界前期谋划,防止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二是2025年3月31日,发函督促乡镇(街道)推进已批复的村庄规划备案入库工作,巡察整改以来,卓洋乡前洋村、下地村村庄规划均已备案入库,剩余73个村庄规划均因经费不足暂时无法提供成果进行备案入库工作。根据《自然资源部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提高村庄规划编制质量和实效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1号)、《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技术管理规定(试行)〉》(闽自然资函〔2025〕167号)等文件精神,村庄分类为收缩待定类、搬迁撤并类或常住人口规模不超过500人的村庄,以及确需纳入省“通则式”管理规定的村庄可通过纳入省“通则式”管理规定的村庄名单用以支持保障零星的村民建房、农村“两公”设施建设,全县共计157个村庄满足要求,无需编制村庄规划。三是卓洋乡下地村村庄规划已备案入库,可按程序对卓洋乡下地村4户村民农村宅基地申请进行审批办理。四是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18.关于“不动产‘登记难’问题化解乏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未完成):一是巡察整改以来,开展不动产办证宣传活动2次,共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8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20余次。二是针对46户农村房屋“登记难”的问题,对于没有土地权属来源材料的通过土地使用权具结书进行确权登记;对于宅基地超面积、未经规划审批、房屋超层数的依据《古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古田县农民住房宅基地和房屋确权登记有关问题处理办法的通知》(古政办规〔2023〕6号)进行确权登记,原有46户农村房屋“登记难”于2025年3月11日已全部化解。三是针对108户城镇房屋“登记难”的问题,主要是由于房屋未通过竣工验收而无法办理不动产权登记,待住建部门完成竣工验收后即可办理不动产权登记。巡察整改以来,我局督促房地产商与住建部门对接竣工验收事宜25次,与住建部门沟通协商办理竣工验收事宜9次。
19.关于“主动靠前服务意识不够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5年1月10日,制定《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提醒函》,在业主单位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向业主单位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提醒函》并告知提醒业主单位项目开工前需办理的相关流程。巡察整改以来,已对6个项目进行提醒。二是对于县医院迁建工程,根据第三方提供的验线报告对其建筑物的位置进行现场核实,发现其建筑位置未发生偏移,未对后期规划实施造成影响,于2024年12月12日予以通过规划核验。三是立行立改,对世林外滩(商业综合体)进行现场核实,经核实其绿化面积和停车位数量满足规划许可要求,于2024年9月27日予以通过规划核验。四是加强项目跟踪服务,与县政务服务中心联合开展挂钩结对服务重点项目建设专项活动,每月15日为挂钩结对服务联系日,联络员主动与项目业主联系,及时掌握挂钩结对服务重点项目进度并提供针对性服务。巡察整改以来,对3个重点项目开展跟踪工作,为项目业主提供指导9次。五是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二)财经制度执行不规范
20.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5年4月23日,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2号)、《关于机关事业单位暂停招用编外(劳务派遣)人员的通知》(古人社〔2021〕27号),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二是2月20日,该名劳务外包人员已退回违规发放的优秀奖1500元。三是4月14日,对2018年以来津补贴以及奖金发放相关财务凭证进行自查,除巡察发现问题外,暂未发现其他问题。四是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21.关于“工会会费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5年4月16日,组织工会以及财务相关人员学习《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二是全面梳理2018年以来工会会员费,按照工会会费核算标准补缴不足部分。经核实,2018年未交会员费的18人应缴1086.55元,目前8人已补缴会员费550.3元,剩余10人536.25元因离职无法收缴。2018年全局所有会员应补缴会员费合计应为5232元,目前已追回4955.4元,剩余3人276.6元因已去世无法收缴。2019年至2024年编外人员实际每人应缴金额为99元,鉴于没有明确的退还条款规定,且已征求工会会员个人意见,个人多缴纳的金额部分将不予退还。三是今后将严格按照规定比例收取工会会员费,并定期在局公示栏公开工会经费的使用情况以及会员费的缴纳情况。四是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22.关于“违规列支党建费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5年4月16日,组织局党支部委员以及财务相关人员学习《古田县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规范党建经费管理。二是2月8日,将2018-2019年在卓洋乡、鹤塘镇开展的主题党日活动支付的总计2000元党建伙食经费由差旅费科目修改为党务活动科目。三是4月23日,制定《古田县自然资源局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古自然资党组〔2025〕11号),明确党组织党建经费管理办法。今后将严格按照规定自行组织党建活动。四是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23.关于“账户存款利息收入未及时上缴”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5年4月16日,组织财务人员学习《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杜绝再次出现同类问题。二是2月24日,对2024年9月以来账户存款利息收入开展自查,暂未发现问题。三是3月6日,将11.4万元未上缴的存款利息收入全部上缴至国库。四是4月23日,修订完善《古田县自然资源局财务管理制度》(古自然资党组〔2025〕11号),明确非税收入管理办法。五是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24.关于“职工宿舍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4年12月,对局宿舍入住情况进行全面摸查,并建立《古田县自然资源局宿舍租金情况表》。二是根据局长办公会议纪要〔2024〕12号,租金计算标准为每月5元/平方米,按个人实际使用面积收取租金,补缴时间自2023年1月至2024年12月,今后将按照以上标准收取租金。资产管理员每年统一收取租金,由局账户上缴财政。2024年12月25日,收取局14人2023-2024年宿舍租金12060元,并上缴至财政;2025年3月11日,收取乡镇所6人2023-2024年宿舍租金4335元,并上缴至财政。三是鉴于局宿舍的水电费由个人自行支付,而乡镇所宿舍的水电费则由乡镇所统一支付。根据党组会议纪要〔2025〕4号,资产管理员负责每年收取一次乡镇所宿舍水电费,并补缴2023年1月至2024年12月水电费。2025年3月13日,完成乡镇所宿舍2023-2024年水电费701元的收缴工作。四是2025年3月13日,将租金和水电费收缴情况在公告栏进行公示。
25.关于“部分固定资产未纳入资产管理”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5年4月18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通知》(财资〔2020〕97号),强化全体干部职工资产管理意识。二是2025年2月28日,委托福建德润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我局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目前已完成固定资产盘点工作,所有资产均已登记入账,做到账实相符。三是2016-2022年共245部手机,其中已收回225部手机,于2025年4月30日纳入资产管理;对因遗失等原因无法回收的20部手机,2025年4月28日,委托福建恒正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进行估价,2016年手机评估价45元/台,2018年手机评估价70元/台,收回1025元(其中2016年15台手机折价675元,2018年5台手机折价350元)于2025年5月30日上缴至国库。四是对固定资产系统及账务进行调整,将2018-2023年局机关和杉洋等3个自然资源所购买的会议椅、华为服务器等34件办公设备纳入资产管理。五是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26.关于“部分固定资产未及时报废”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5年4月23日,修订完善《古田县自然资源局资产管理制度》(古自然资党组〔2025〕11号),规范固定资产管理。二是4月14日,指定专人担任资产管理员,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并及时做好固定资产的报废工作。三是2月28日,委托福建德润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固定资产清查,目前已完成固定资产盘点工作,并建立已损坏需报废固定资产清单。四是根据《古田县财政局关于古田县自然资源局国有资产处置的批复》(古财资〔2025〕12号),两台大疆悟2牌无人机、两台绿源电动车、两台联想便携式电脑于5月23日在固定资产系统完成核减工作。五是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27.关于“部分固定资产未设置二级科目”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5年4月16日,组织财务及相关人员学习《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提升业务能力和规范操作水平。二是4月14日,对2018年以来固定资产会计账进行自查,除巡察发现问题外,暂未发现其他问题。三是3月31日,对3.14万元会计账进行调整,并设置二级科目。
28.关于“未按规定履行合同”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5年4月23日,修订完善《古田县自然资源局项目管理办法》(古自然资党组〔2025〕11号),明确经办人负责制,要求各经办人员严格按照合同条款执行合同内容,对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变更事项需履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二是5月7日,对2020年度以来的合同进行自查,除巡察发现问题外,暂未发现其他问题。三是2月18日,对《聘请法律顾问合同》进行核查,发现2021年6月10日签订《聘请法律顾问合同补充协议》,约定行政诉讼案件收费标准每个案件每一审级由6000元提高到7000元,已将补充合同归档。四是截至目前,已追回增资绩效工资19.76万元;剩余8人共3.16万元暂未追回,其中1人因家庭困难无法一次性补缴全部金额,承诺在每月工资发放后补缴1000元,直至将剩余0.34万元补齐为止;另外7人共2.82万元因已离职无法追回。五是针对违规给临聘人员发放增资绩效的问题,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29.关于“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5年4月14日,组织全局干部学习《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福建印发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规范固定资产采购流程。二是5月15日,组织采购人员对2021年以来采购设备情况进行自查,暂未发现问题。三是4月23日,修订完善《古田县自然资源局资产管理制度》(古自然资党组〔2025〕11号),明确规定资产采购流程,确保所有采购活动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进行。
30.关于“会议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5年4月16日,组织财务及相关股室经办人员学习《古田县行政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办法》《古田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县直机关实施细则》,规范执行会议费管理规定。二是4月17日,组织经办人员对2018年以来的会议报销材料进行全面自查,除巡察发现问题外,暂未发现其他问题。三是4月23日,修订完善《古田县自然资源局会议费管理制度》(古自然资党组〔2025〕11号),规范会议费报销标准及流程。四是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31.关于“合同履约把关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5年4月18日,组织各业务股室经办人员学习《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与审查规范》,强化经办人员对合同管理规范的认识,提升合同履约把关能力。二是3月17日,对2020年办公大楼加设户外电梯和钢构井项目进行核查。经核查发现,项目于2021年11月竣工交付,在支付第三笔款项时扣除项目中不含工程量清单中桩基部分的预制钢筋混凝土方桩的工程造价款7.84728万元以及违约金1.6万元(因疫情等原因确认延期8个月)。三是5月13日,组织相关业务股室人员对2024年9月以来的项目合同开展情况进行自查,暂未发现问题。5月15日,组织相关业务股室经办人员对其余存在问题的3个项目合同进行核查,建立《古田县自然资源局合同履约把关问题清单》并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目前均已完成整改。四是5月13日,建立《古田县自然资源局项目合同台账》,对项目合同进行统一登记管理,确保合同信息准确无误,实时更新。
32.关于“招投标环节设置不合理条件”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5年4月18日,组织各业务股室经办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规范招投标行为。二是4月17日,组织相关经办人员对35个项目的招投标情况进行自查,除巡察发现问题外,暂未发现其他问题。三是4月23日,修订完善《古田县自然资源局项目管理办法》(古自然资党组〔2025〕11号),规范招标文件条款设置要求,防止再次出现招投标环节设置不合理条件的问题。
33.关于“内页材料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5年4月18日,组织各业务股室经办人员学习《机关事业单位项目内页管理》,规范项目内页管理。二是5月14日,建立《古田县自然资源局项目内页材料问题清单》,并完成对12个项目缺少的内页材料的补充归档工作。今后将严格按照《机关事业单位项目内页管理》要求,对项目内页材料及时收集、整理和归档,确保每个项目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4.关于“对财务检查不够全面”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巡察整改以来,派驻纪检监察组对县自然资源局2025年度财务状况进行督查3次,未发现问题。今后将加大对驻在单位财务督查,将大额现金支出问题作为日常监督重点,确保不再出现此类情况。二是2025年7月,对2025年度财务自查相关材料进行查看,督促局财务对发现问题进行整改,所有问题均做到即知即改。三是4月11日,驻局纪检监察组组织局财务人员召开集体廉政谈话会,要求财务人员严格落实财务报销审核,进一步筑牢财经纪律。
35.关于“跟踪督促落实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对2021年以来派驻纪检监察组督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均已整改到位。二是今年以来,派驻纪检监察组对自然资源局开展日常督查,发现问题2个,并于3月28日制定《2025年监督发现问题台账》,对发现的问题持续跟踪督促整改。三是巡察整改以来,持续跟踪督促自然资源局党组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对巡察反馈的问题,督促局党组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19名相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其中,批评教育11人次,提醒谈话11人次。
(三)党的建设有所弱化
36.关于“‘第一议题’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5年4月11日,对2020年以来党组会议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情况进行自查,除巡察发现问题外,暂未发现其他问题。二是4月14日,指定专人负责收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第一时间在党组会议上传达学习。三是局主要领导在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自我批评。
37.关于“制定学习计划脱离实际”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对《中共古田县自然资源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度理论学习计划》进行修正。二是2025年4月11日,对2024年以来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进行自查,暂未发现问题。三是4月23日,修订完善《中共古田县自然资源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古自然资党组〔2025〕11号),建立学习计划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工作实际和上级要求,适时对学习计划进行调整和完善,确保学习计划的科学性和实用性。四是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38.关于“未深入开展专题学习”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5年3月6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2025年全国自然资源工作会议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加强全局干部职工对自然资源领域新政策、新要求的理解和把握。二是由专人负责统一收集自然资源领域重要会议和法律法规,并及时在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三是每月建立学习清单,清单内容包括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决策部署、党内重要法规制度以及自然资源领域的相关政策文件等。巡察整改以来,开展自然资源领域专题学习2场次。
39.关于“‘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制度执行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5年3月17日,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古田县自然资源局集体决策“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制度》(古自然资党组〔2023〕1号),提升领导干部对“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制度的执行能力。二是完善党组会议流程,充分做好会前准备工作,各股室每月定期提交议题,由专人及时汇总党组会议议题。会中,各班子成员对议题逐项讨论表决,积极发表意见,最后由主要领导进行表态。巡察整改以来,研究“三重一大”事项83个,均有严格规范执行议事制度。三是局主要领导在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自我批评。
40.关于“党建主体责任落实存在偏差”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5年3月6日,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2025年古田县党建工作会议精神,听取局党支部以及直属单位支部党建工作述职报告,并部署2025年党的建设相关工作。二是巡察整改以来,党总支对局支部以及直属单位党支部开展督查指导3次,暂未发现问题。三是局主要领导在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自我批评。
41.关于“履行“一岗双责”有所欠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5年4月23日,修订完善《中共古田县自然资源局党组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等工作监督检查方案》(古自然资党组〔2025〕10号),定期对下属事业单位、股室及基层所开展监督检查,确保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二是巡察整改以来,对局直股室、基层所以及下属单位开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情况督查8次,发现问题10个,均已整改到位。
42.关于“廉政谈话针对性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5年4月23日,修订完善《古田县自然资源局干部廉政谈话制度》(古自然资党组〔2025〕11号),规范廉政谈话相关要求。巡察整改以来,开展廉政谈话32人次,均有结合岗位实际开展针对性谈话。二是指定专人定期对谈话记录进行检查,对于谈话质量不高,未联系工作实际的,督促其重新开展谈话,确保谈话取得实效。5月8日,对2024年下半年46份廉政谈话记录进行自查,发现1份廉政谈话内容未结合岗位实际,已督促整改到位。
43.关于“照搬照抄现象较普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5年4月23日,结合局实际,修订完善《古田县自然资源局制度汇编》(古自然资党组〔2025〕11号)。二是制定古田县自然资源局内控制度审批表,今后新增或修订制度经起草股室负责人初审、分管领导审核、单位主要负责人终审,由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后正式印发执行。三是加强对2024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工作总结的审核把关,工作总结内容真实反映年度工作情况,未出现照搬以往年度报告的现象。四是4月11日,对2022年以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总结进行自查,除巡察发现问题外,暂未发现问题。五是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44.关于“工作作风不够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5年4月25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观看警示教育纪录片《永远吹冲锋号》,增强全体干部职工的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二是1月3日,修订完善《古田县自然资源局防控风险点及廉政措施》,同时对关键岗位人员开展廉政谈话。巡察整改以来,针对财务人员、年轻干部职工以及党员开展集体廉政谈话3次。三是对临时移种甘蔗定点摆拍方式虚假举证以及城东街道2020-2号宗地未及时对受让企业提出未净地问题事件进行立行立改,均已整改到位,同时将水口镇嵩溪村耕地流出虚假整改以及城东街道2020-2号宗地出让工作中未及时对受让企业提出未净地事件纳入干部工作作风不实典型案例,在干部职工大会及党员大会上进行通报批评。四是4月25日,制定《2025年自然资源系统监督执纪问责台账》,并及时对内容进行更新完善。
45.关于“发文制度未严格遵守”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严格发文管理。制定《2025年古田县自然资源局发文台账》,及时对发文进行编号和登记,同时定期对发文情况进行自查,2024年以来不存在空号现象。二是严格落实发文流程,涉及重大制度的文件需起草股室负责人初审、分管领导审核、单位主要负责人终审后,由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后才可正式印发执行。三是对2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46.关于“未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干部考核”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5年4月25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要论述、《新时代意识形态工作应知应会知识点》以及《如何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增强干部职工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是4月23日,修订完善《古田县自然资源局干部职工管理办法》(古自然资党组〔2025〕11号),将意识形态工作内容纳入干部考核结果。今后将严格执行干部考核制度,确保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干部考核。
47.关于“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存在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5年2月21日,制定《古田县自然资源局公共领域宣传载体台账》,确保台账信息完整准确,并定期对台账进行更新完善。二是补齐宣传栏发布的“保密工作”“地球日”“土地日”公共领域宣传载体发布审批表,今后将对宣传栏发布的内容严格审核把关。三是4月18日,对2025年以来的公共领域宣传内容开展自查,暂未发现问题。
48.关于“股级干部任免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5年2月17日,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股级干部任免程序及相关规定,规范干部选拔任用流程。今后,将严格遵循股级干部任免程序,进一步规范股级干部任免流程,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范性、严谨性。二是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49.关于“执行规定不够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5年4月14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关于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管理的暂行规定》《中共古田县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的通知》(古委组〔2023〕42号)等相关内容,规范干部管理相关规定。二是2024年10月29日,将劳务派遣人员林倩调整至国土测绘和地理信息股。同时对全局干部职工的关系开展排查,除巡察发现问题外,暂未发现其他问题。三是2024年12月10日,将吉巷乡、杉洋镇等自然资源所新录用的4名公务员调整至其编制所在岗位。四是严格执行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审批程序,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认真审核相关材料,从严把关,杜绝违规审批现象。同时加强证件管理,由办公室集中保管本单位登记备案人员的因私出国(境)证件共计22本,往来港澳通行证8本;严格执行证件领取、使用、归还登记制度,防止证件丢失、被盗用等情况发生。五是按照相关规定,2024年10月8日,对15名涉密人员向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进行登记备案,并加强对涉密人员的管理,确保涉密信息安全。六是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四)问题整改和成果运用不到位
50.关于“巡视问题未整改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未完成):一是2025年3月12日,形成《关于原古田县实业纸箱厂补缴土地出让金整改工作的情况汇报》,并征求县司法局、审计局等6个相关部门意见,其中2个部门提出意见,均已采纳。鉴于原实业纸箱厂的相关权利人尚未就补缴事宜达成一致意愿,暂未提请县政府研究议定其不动产分割登记事项。二是2025年7月15日,我局与县法院和局法律顾问再次会商,已明确相关行政征收程序。目前,已完成行政征收告知(陈述、申辩、听证),计划于7月18日前发出《关于行政征收陈述的复函》和《行政征收决定书》,相关权利人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未向古田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未向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我局将进行最后催缴;催缴无果的,我局将正式提请县法院强制执行。
51.关于“未举一反三开展整改工作”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5年3月17日,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古田县自然资源局集体决策“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制度》(古自然资党组〔2023〕1号),严格按照制度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巡察整改以来,研究“三重一大”事项54个,均有严格落实议事制度。二是指定专人负责党组以及班子会议会务工作,及时做好工作对接,确保该上会的议题无缺项漏项。三是严格执行审核制度,会议纪要经办公室负责人、参会领导班子及党组书记、局长审核后签发,巡察整改以来,12份党组会议纪要、4份班子会议纪要均严格落实审核制度。四是局主要领导在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自我批评。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对巡察反馈的问题,依规依纪调查核实,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20名相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涉及科级干部4人,其他人员16人。其中,批评教育11人次(科级3人次),提醒谈话11人次(科级1人次),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4人次。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1.关于“耕地管控不力”的问题
基本完成情况说明:一是全面梳理违法图斑,建立台账,进一步摸清全县违法图斑底数。同时,加强对乡镇(街道)图斑整改的督促工作。2025年3月10日,召开违法用地整改工作座谈会,对整改工作进行分析指导并督促进一步整改。巡察整改以来,派出督导组对乡镇(街道)整改情况开展督查指导10次,下发《关于2025年自然资源执法工作情况的通报》18份,督促各乡镇(街道)落实违法图斑整治。二是根据《古田县“四严四早四要五级网格化”联动机制》要求,严格落实网格化管理,充分发挥五级网格长联动工作机制。巡察整改以来,累计开展巡查1709人次,发现问题3宗,已整改到位2宗,剩余1宗于5月16日函告县林业部门进行处置。三是截至目前,全县部省卫片违法图斑1644宗,已整改1220宗,面积895.92亩,整改率63.11%;2023年度全县省级卫片非农化违法用地图斑83宗,扣除22宗不属于非农化违法用地问题,实际共确认问题61宗,已整改37宗,面积19.55亩,整改率68.96%,已超过省市要求的40%整改率;2023年度全县部卫片新增非农化违法图斑184宗,已整改96宗,面积47.02亩,整改率58.89%。四是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下一步整改措施:加强对乡镇(街道)图斑整改的督促工作。每周下发《关于2025年自然资源执法工作情况的通报》,督促各乡镇(街道)落实违法图斑整治。
整改时限:2026年6月30日前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2.关于“批而未供与闲置土地处置不够有力”的问题
未完成情况说明:一是针对未供先占问题,城西街道官江安置地于2025年6月27日完成划拨手续补办工作。二是至2024年初我县闲置土地5宗,总面积139.42亩,其中:完成处置2宗,处置面积86.14亩(2024年仅处置1宗,面积53.79亩,处置率为38.58%);剩余3宗未落实处置。2024年度新增闲置土地2宗,总面积267.97亩,其中:完成处置1宗,处置面积59.21亩;剩余1宗未落实处置,闲置土地净减少率为-111.15%。三是城东街道4号地块(2023-11号宗地)于2024年11月27日出让,出让金收入800万元。城西街道7号地块(2023-12号宗地)正在对接开发商,拟作为酒店项目进行开发,目前,县商务局正在和意向单位洽谈投资相关事宜。四是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下一步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对项目用地报批工作指导,主动对接上级部门学习业务知识,加强政策引导,指导项目业主和属地政府按标准和时点完成包括预审选址、安征迁在内的用地报批材料组卷,提高报件质量、缩短审批用时,全力推进重点项目落地。二是稳步推进用地报批工作,督促业主单位及时完成用地报批相关工作,推动项目用地要素保障落实到位。
整改时限:2026年6月30日前完成整改。
3.关于“地质灾害治理项目推进不够理想”的问题
基本完成情况说明:一是抢抓工期进度。古田县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一)于2024年12月31日通过竣工验收。二是及时完成项目资金支付工作。该项目于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部国债资金支付工作,资金执行率达100%。三是2025年4月,我局发函督促大桥镇政府收集、完善排危除险工程包内业材料,2025年1月6日召开项目验收会议,4月18日通过项目验收。四是2025年4月30日,鹤塘镇排危除险工程包项目完成现场整改,7月10日通过项目竣工验收,预计2025年12月底前可完成项目验收。今后将加强对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的监管,确保项目按计划推进。
下一步整改措施:督促鹤塘镇完善排危除险工程包项目内业材料,尽快提交验收材料,开展项目验收。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4.关于“不动产‘登记难’问题化解乏力”的问题
未完成情况说明:一是巡察整改以来,开展不动产办证宣传活动2次,共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8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20余次。二是针对46户农村房屋“登记难”的问题,对于没有土地权属来源材料的通过土地使用权具结书进行确权登记;对于宅基地超面积、未经规划审批、房屋超层数的依据《古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古田县农民住房宅基地和房屋确权登记有关问题处理办法的通知》(古政办规〔2023〕6号)进行确权登记,原有46户农村房屋“登记难”于2025年3月11日已全部化解。三是针对108户城镇房屋“登记难”的问题,主要是由于房屋未通过竣工验收而无法办理不动产权登记,待住建部门完成竣工验收后即可办理不动产权登记。巡察整改以来,我局督促房地产商与住建部门对接竣工验收事宜25次,与住建部门沟通协商办理竣工验收事宜9次。
下一步整改措施:我局将联合开发商、住建等部门,针对这个问题进行协商解决。
整改时限:2026年6月30日前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5.关于“巡视问题未整改到位”的问题
未完成情况说明:一是2025年3月12日,形成《关于原古田县实业纸箱厂补缴土地出让金整改工作的情况汇报》,并征求县司法局、审计局等6个相关部门意见,其中2个部门提出意见,均已采纳。鉴于原实业纸箱厂的相关权利人尚未就补缴事宜达成一致意愿,暂未提请县政府研究议定其不动产分割登记事项。二是2025年7月15日,我局与县法院和局法律顾问再次会商,已明确相关行政征收程序。目前,已完成行政征收告知(陈述、申辩、听证),计划于7月18日前发出《关于行政征收陈述的复函》和《行政征收决定书》,相关权利人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未向古田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未向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我局将进行最后催缴;催缴无果的,我局将正式提请县法院强制执行。
下一步整改措施:补缴金额已通过第三方评估,并经县政府专题会议研究议定,原则不予调整,我局将进一步沟通原实业纸箱厂补缴出让金意愿,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再提请县政府专题会,议定不动产分割登记相关事宜。同时,我局将同步发起行政征收决定,为后续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做准备。
整改时限: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改。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3-2236320;通讯地址:古田县城东街道614中路96号;电子邮箱:zggttdj@163.com。
中共古田县自然资源局党组
2025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