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巡察情况

古田县国泉水利投资有限公司关于 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5-04-15 发布者:古田纪委 文章来源:中共古田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阅读 : 168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4年8月1日至8月30日,县委巡察二组对县水投公司开展了巡察,并于2024年11月1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通报。

一、切实抓好巡察整改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整改自觉。我司高度重视巡察反馈意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有关重要论述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认真传达学习反馈会精神,2024年12月20日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全面认领巡察反馈问题,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持续增强做好巡察整改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

(二)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压实整改责任。公司负责人认真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巡察整改期间,共召开6场会议,听取巡察整改情况汇报,研究部署巡察整改重点事项,并提出工作要求,同时,带头领办督办重难点问题,班子成员各负其责,切实加强对分管责任部门的指导督导,把整改工作压实到岗、传导到人。各部室坚决扛起巡察整改责任,推动各项整改任务取得成效。

(三)坚持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对反馈问题明确整改要求、整改期限,确保整改工作扎实推进。同时,坚持标本兼治,深刻剖析问题根源,在做到“马上改”的同时,又形成“长久立”的机制,巡察整改期间,共建章立制13项。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有差距

1.关于“公司法人治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12月30日组织班子成员学习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进一步规范董事会会议管理。巡察整改以来,共召开董事会会议4场,议定事项35项,均无列席会议的非董事会成员参与表决情况发生。二是2024年12月18日水投公司向县国资中心报告《关于推荐公司职工监事候选人的请示》(古水投〔2024〕55号),经县国资中心党委会研究同意委派郑伟同志为水投公司监事会主席,并于2025年1月24日召开监事会,今后将发挥监事会监督作用,防止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三是2025年1月23日印发《古田县国泉水利投资有限公司“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修订)》(古水投〔2025〕8号)并组织领导班子及权属单位相关人员学习,进一步明确“三重一大”工作要求,巡察整改以来,水投公司及权属公司开展党支部前置讨论“三重一大”事项共14次,今后将严格落实党支部前置讨论程序,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四是1名相关责任人在巡察整改专题会上作自我批评。

2.关于“公司管理权责不清晰”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5年1月23日印发《古田县国泉水利投资有限公司“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修订)》(古水投〔2025〕8号),进一步理顺公司管理权责,明确一级二级公司职责权限。二是2025年1月16日水投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听取权属公司2024年工作情况汇报,并研究部署2025年工作,今后将加强对权属公司管理,每月听取权属公司资产运营管理情况汇报,及时对权属公司经营目标、年度预决算、运营管理等事项进行研究部署。三是1名相关责任人在巡察整改专题会上作自我批评。

3.关于“推动企业改制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未完成):一是立行立改,水投公司班子成员深入喉咙际水电厂对全体职工进行思想动员,2024年8月20日水投公司向县国资中心、县财政局、县政府逐级递交《古田县国泉水利投资有限公司关于古田县喉咙际水力发电厂申请启动改制的报告》。9月24日经县政府主要领导批示,喉咙际水电厂进入改制动员阶段,预计于2025年12月前启动喉咙际水电厂改制工作。二是在企业改制后,立即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成立监事会、经理层等,进一步推动公司市场化经营,从而更好地适应市场化发展要求。三是1名相关责任人在巡察整改专题会上作自我批评。

4.关于“国有企业三项制度改革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5年1月17日印发《古田县国泉水利投资有限公司人事管理暂行办法》(古水投〔2025〕6号),1月23日印发《2025年度工资总额预算和内部分配方案》(古水投〔2025〕9号)。二是根据水投公司《2023年度奖励性绩效考核方案》,于2025年1月17日完成考核工作,为今后公司人员晋升和管理人员末位调整先行打好基础。三是1名相关责任人在巡察整改专题会上作自我批评。

5.关于“对企业发展统筹谋划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认真谋划企业发展,水投公司2025年1月16日制定《2025—2030年中长期发展规划》(含权属公司)及《2025年投资计划》,自来水公司2024年12月31日制定《2025年投资和生产经营计划》,喉咙际水电厂2025年1月2日制定《2025年投资和生产经营计划》,今后将加强企业发展的统筹和谋划,防止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二是1名相关责任人在巡察整改专题会上作自我批评。

6.关于“营收能力较弱”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立行立改,2024年8月8日经公司董事会会议研究,同意通过对城区备用水源工程实施中需征收的泮洋乡新华电站输水渠道优化设计,采取保留压力管道、渠道过水断面等方式,让本应拆除的电站留存持续运行,实现“留鸡生蛋”促增收。同时,根据11月14日县大水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2025年2月27日水投公司与新华电力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二是自来水公司采取退休不增员方式进一步降低运营成本,巡察整改以来,共退休6名员工。三是推进古田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城东至桃溪配水工程)建设,实现香开云顶小区通水;2024年12月25日古田溪一级电站生态引流项目试通水,喉咙际水电厂借助该项目实现扭亏为盈,2025年1、2月份比去年同期增加收益16.64万元,同比增长56%。

7.关于“费用收缴力度不大”的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自来水公司对应收未收水费情况进行分类梳理,按照用水性质分为行政事业用水欠费户(主要为消防用水)、居民生活用水欠费户、其他行业用水欠费户三类,并建立台账。其中,其他行业用水欠费户中1户建筑用水欠费23.57万元,经核查,为抄表档案更换时造成用水量虚增,2025年3月21日,经自来水公司董事会研究进行销账处理。二是成立水费收缴专班,采取电话催收、上门催收、下达《催缴通知单》等方式,强化水费收缴力度。同时,针对已接到《催缴通知单》仍未缴费或故意拖欠水费的,按照《福建省城乡供水条例》相关规定,采取暂时停水进行催缴。巡察整改以来,共发出催缴通知单328份,采取拆表停水措施117户。截至2025年3月,349.76万元欠缴水费已收回51.29万元,应收未收水费(含污水处理费)377.41万元。三是针对食用菌加工基地10号居民欠缴水费问题,2023年4月后,该户未再产生新的欠费水费,自来水公司多次联系催缴拖欠水费,该用户拒不缴纳。下一步将采取法律手段进行追缴。四是针对城投公司水费拖欠大户,及时发函进行催缴,并于2025年3月13日将相关情况上报主管部门,协调解决水费欠缴问题。下一步将针对行政事业用水、居民生活用水、其他行业用水三类欠费户持续开展催缴工作,对仍不缴纳水费的逐户采取停水措施。同时,对部分欠缴资金量大的将采取法律手段进行追缴。五是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8.关于“财务风险把控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9月14日、2025年2月14日国资中心组织国企财务人员召开国企财务业务培训会,进一步提升财务人员业务水平,规范企业财务管理。二是2025年1月23日向县国资中心报告软件费用资金情况,2025年1月23日县国资中心复函国有企业财务软件将进行统一招标采购。三是2024年11月15日水投公司财务管理部对2024年4月以来的会计票据进行自查,未发现发票遗失问题。今后将加强票据管理,定期对票据进行自查,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四是因会计刘忠斌已离职,故不再进行问责;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9.关于“资产管理存在廉政风险”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12月20日自来水公司印发《古田县碧源自来水有限公司物资管理制度》(古水综字〔2024〕25号),12月23日组织公司领导班子、各部门(股室)负责人进行学习,进一步规范物资入库、出库、核对等环节管理。二是2020年单位仓库材料盘点出现盘盈6.3万元情况进行核查,经核查,盘盈6.3万元物资为平时施工、安装或抢修领用材料使用后剩余材料,因仓库未做退料处理直接进仓造成盘盈。巡察整改期间,已将相关材料做入仓处理。2024年8月27日向第三方购买进销存软件,进一步加强物资仓库管理。2024年11月以来,自来水公司物资入库,均由采购人员和仓管人员共同验收确认,物资出库均由分管领导签批。同时,加强对领料部门《领用使用记录表》的审核把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三是2024年12月26日自来水公司组织人员对物资仓库管理情况进行检查,未发现问题。今后将每季度开展一次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四是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10.关于“安全生产风险防控意识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12月30日印发《古田县国泉水利投资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修订)》(古水投〔2024〕60号)并组织工程管理部人员学习。同时,成立水投公司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二是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培训。2024年9月11日邀请县应急管理局安全工程师江善疆,为项目管理部人员、权属分管领导、安全生产经办等相关人员开展《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培训。三是针对城乡备用水源工程、城东至桃溪配水工程存在问题,督促其立行立改,截至2025年1月完成整改。四是举一反三,加强项目现场管理,巡察整改以来,工程管理部人员共深入5个在建工地开展监督检查34次,发现安全生产问题6个,已全部完成整改。同时,2024年12月20日水投公司对古田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监理单位现场管理人员进行集体约谈,并印发《关于做好在建项目近期监理管理工作的通知》,督促监理单位强化日常监管。五是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1名相关责任人在巡察整改专题会上作自我批评。

11.关于“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政策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11月12日行政服务中心自来水公司窗口制定完善《获得用水(企事业用水新装)(水表强检流程图)》《获得用水(企事业用水新装)(总体建设流程图)》,进一步明确企业自建用水水表强检环节流程,方便企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同时,组织窗口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升业务水平与服务质量。二是开展前置服务工作,巡察整改期间,自来水公司对世林东郡项目进行现场勘查,主动对接用水企业并根据反馈需求,提出优化调整意见,及时解决企业供水管网建设的难点问题。三是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12.关于“供水保障服务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2024年12月20日自来水公司制定供水抢修方案,12月23日组织公司领导班子、各部门(股室)负责人学习,通过缩小停水范围,调整停水时段,尽可能缩短施工抢修时长,同时,通过多种方式、多种渠道发布停水通知,争取用户的理解和支持。二是加强管网日常监管巡查,及时发现管道暗漏等供水问题,减少突发停水情况发生,2024年8月以来收到信访件80件,涉及停水管网破裂问题信访件12件,同比下降32.4%。三是2025年2月13日完成GIS系统建设项目方案编制,目前项目处于待实施阶段,待资金到位后,启动项目建设。  

(二)履行建设主体职能不到位

13.关于“布局规划不合理”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积极推进水源地黄田仔水库工程前期工作,通过该水源地工程的建设,为黄田、水口两镇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建设打好基础。现已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污染防治规划报告编制,目前正在进行环评申报。二是2024年12月3日古田县大水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同意水投公司启动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城关供水分区(城关-黄田-水口配水工程),现县水投公司正与设计单位对接,进一步优化城关-黄田-水口配水工程方案。三是根据2024年11月11日县政府周例会要求,推动大甲郑坪洋水库工程建设,解决大甲镇供水水源地问题,今后将加强项目前期布局规划,防止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四是1名相关责任人在巡察整改专题会上作自我批评。

14.关于“前期工作不够认真”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12月30日水投公司组织工程管理部人员学习《古田县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修订)》,进一步提高项目业务水平。二是巡察整改期间,组织人员对大桥供水分区项目、城区备用水源工程建设情况进行梳理,除巡察指出的问题外,未发现其他违规问题,2024年12月19日大桥供水分区已完工验收,城区备用水源工程正按序时推进,预计2025年9月完工,今后将加强项目前期工作的审核把关,防止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三是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15.关于“开工较慢”的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加快工程进度,闽江流域(古田段)防洪工程吉巷段2024年10月16日重新进行挂网招标,11月13日完成招标工作,2025年1月17日签订施工合同,因项目用地安征迁工作未完成,预计2025年6月底前开工;闽江流域(古田段)防洪工程凤都段、城东段因项目用地红线问题,待用地批复后开工建设;同时,按照县政府《关于研究闽江流域(古田段)防洪二期工程项目前期工作有关事宜的纪要》(〔2021〕81号)精神,目前项目区涉及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正在筹措征地补偿费与工程配套资金等相关费用。二是安排项目部叶毅对闽江流域(古田段)防洪工程凤都段、城东段、吉巷段中标情况、用地报批、安征迁等工作进度进行全程跟踪。三是积极开展第二轮用地组卷报批工作,2024年11月25日完成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征地协议、安置补偿协议、青苗补偿协议等前置材料,并提交县自然资源局,目前县自然资源局正在拟定农转用审查报告。今后将加强项目前期工作准备,防止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16.关于“施工进度滞后”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督促施工单位完善大桥供水分区项目内业资料,2024年12月19日已完工验收。二是2024年12月30日组织工程管理部全体人员认真分析项目进度滞后原因,以此为鉴,吸取经验教训。三是巡察整改期间,组织人员对10个在建工程项目进展情况进行自查并建立台账,均按照时间节点推进。四是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17.关于“现场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立行立改,2024年8月13日江西正康房地产土地资产价格评估有限公司出具《古田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大桥供水分区)项目工程质量问题影响使用寿命和损失报告》;9月3日经古田县大水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同意《古田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大桥供水分区)供水管道压力等级不符合设计要求的质量问题处置方案》,并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经整改,10月24日,水投公司组织人员对古田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大桥供水分区)质量缺陷整改完成情况进行现场复核,12月19日大桥供水分区通过验收。二是加强项目现场管理,组织人员不定期对在建工程项目进行检查,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巡察整改以来,班子成员及项目管理部管理人员共深入5个工地开展监督检查34次,共发现问题16个,其中14个问题已整改到位,未发现施工单位未按设计要求施工问题。三是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18.关于“工程变更未履行相关程序”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12月30日组织水投公司工程管理部人员学习《古田县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修订)》及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进一步规范工程管理。二是组织人员对2022年大桥供水分区16次设计变更内容、工程量等进行现场核实,经核实,施工现场建设内容与16次设计变更内容、工程量等均一致。同时,举一反三,巡察整改期间,2个项目变更内容均按“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上会研究。三是今后将严格按照工程项目设计变更相关程序,对确实需要进行设计变更的,根据实际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讨论,并按“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研究确定后,报主管部门或指挥部、工作组研究决定。四是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不够有力

19.关于“重要内容未学习”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4年11月12日组织公司党员及班子成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12月27日组织学习2021—2023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同时,制定2025年度支部理论学习计划,科学安排学习内容,每月组织开展一次集中学习,进一步提高政治理论水平。二是2024年11月17日、12月17日分别组织党员学习《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和总结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同时,向党员和职工分发党史学习教育资料,要求其进行自学。今后将严格按照上级要求积极开展学习教育,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三是1名相关责任人在巡察整改专题会上作自我批评。

20.关于“学习不够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4年12月27日组织班子成员及党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的重要论述,2025年1月16日、1月23日分别学习《中共古田县委组织部 中共古田县国有资产运营服务中心委员会印发〈关于加强县属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古委组〔2023〕23号)、《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公报》,均有结合公司实际提出贯彻意见。同时,制定2025年支部理论学习计划,科学安排学习内容,确保每月开展一次集体学习。二是2024年11月12日、12月2日分别组织公司全体党员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闽山闽水物华新——习近平福建足迹》并撰写6篇心得体会,今后将严格按照要求组织党员开展政治理论学习。三是1名相关责任人在巡察整改专题会上作自我批评。

21.关于“权属公司理论学习不严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4年12月30日印发《中共古田县国泉水利投资有限公司关于各级党支部、董事会(班子)会议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实施办法》(古水投〔2024〕57号)并转发权属公司学习,要求权属公司严格落实。二是喉咙际水电厂2024年12月8日组织支部党员集中学习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同时,自来水公司、喉咙际水电厂均制定2025年度支部理论学习计划,并按照计划每月开展1次集中学习,巡察整改以来,权属公司共开展集中学习4次,均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未存在拆分学习内容充抵学习次数情况。三是2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22.关于“主体责任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5年1月16日组织领导班子、部室负责人、权属公司主要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同时,研究部署2025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并建立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今后将严格抓好工作落实,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二是认真撰写2024年度工作总结,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纳入工作总结中。三是1名相关责任人在巡察整改专题会上作自我批评。

23.关于“廉政压力传导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5年1月17日印发《古田县国泉水利投资有限公司谈话制度》(古水投〔2025〕7号)并组织班子成员学习,进一步规范廉政谈话工作要求。二是认真开展2024年下半年廉政谈话工作,层层传导压力,2024年9月以来,水投公司按照谈话制度要求,对水投公司及权属公司人员开展廉政谈话20人次,切实做到廉政谈话全覆盖。三是强化警示教育,2024年12月17日水投公司组织全体员工及权属公司主要负责人观看《青年干部警示教育片》,12月20日组织水投公司全体员工学习15起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从中吸取教训,进一步提高全体员工廉洁自律意识。四是1名相关责任人在巡察整改专题会上作自我批评。

24.关于“落实民主集中制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12月23日自来水公司组织班子成员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进一步落实好民主集中制要求。二是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巡察整改以来,自来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3场,议定事项56个,未再出现多个议题集中表决情况。

25.关于“未严格执行工资发放标准”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12月30日水投公司组织班子成员学习《古田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等七家县政府出资企业薪酬标准和绩效管理指导意见(试行)》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企业薪酬发放标准。二是2024年4名员工已退还2021年11月至2022年9月多发放岗位工资、工龄补贴等共计2155元。三是2024年11月12日水投公司财务管理部对2022年10月以来工资、补贴发放情况进行自查,未发现其他违规发放问题。今后将按照《古田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等七家县政府出资企业薪酬标准和绩效管理指导意见(试行)》文件规定,严格执行工资发放标准,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四是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26.关于“银行存款日记账登记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9月14日、2025年2月14日国资中心组织国企财务人员召开国企财务业务培训会,进一步提升财务人员业务水平,规范企业财务管理。二是2024年8月起,已按经济业务发生时间顺序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确保银行存款日记账的连续性、完整性。三是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27.关于“询价比选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12月11日喉咙际水电厂组织采购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古田县喉咙际水力发电厂采购管理办法(暂行)》(古喉电〔2024〕16号);12月23日自来水公司组织采购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小规模工程发包有关工作的通知》(闽发改法规〔2022〕667号),进一步规范采购流程。二是2024年9月27日喉咙际水电厂对2021、2022年设备检修保养询价比选情况进行自查,除巡察指出的问题外,未发现其他违规问题,且2024年以来,未再出现询价比选流于形式问题。三是巡察整改期间,自来水公司已联系报价单位补充提供质量合格证明材料,今后将加强对询价材料的审核把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四是2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28.关于“开支无发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立行立改,2024年7月16日福建宸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已提供工程质保金发票;10月31日补齐电费、电话费发票。今后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支出,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二是水投公司组织人员对权属公司财务情况进行检查,共发现11个问题,并督促其按照时间节点整改到位。三是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29.关于“未履行审批手续”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12月11日印发《古田县喉咙际水力发电厂财务管理办法(暂行)》(古喉电〔2024〕17号)并组织财务人员学习,进一步提高财务管理水平,规范财务支出。二是喉咙际水电厂2024年9月25日由主要领导补签已支出的2023年终奖金及2024年7月退还某公司质保金相关签批手续。三是举一反三,喉咙际水电厂组织人员对2024年7月以来资金支出情况进行自查,未发现此类问题,今后将严格落实财经纪律,严把财务开支关,规范报账审批程序,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四是2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30.关于“现金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12月11日喉咙际水电厂印发《古田县喉咙际水力发电厂财务管理办法(暂行)》(古喉电〔2024〕17号),明确库存现金限额并组织财务人员学习,进一步规范现金管理。二是巡察整改以来,喉咙际水电厂月末现金余额均控制在制度规定的3000元以内,今后将加强库存现金限额管理,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31.关于“资产未入账”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12月11日喉咙际水电厂印发《古田县喉咙际水力发电厂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古喉电〔2024〕18号)并组织财务人员学习;12月13日自来水公司组织财务人员学习《古田县碧源自来水有限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古水综字〔2024〕13号)。二是2024年12月喉咙际水电厂对2021年12月、2022年12月购入高清摄像头进行固定资产补入账,2024年10月自来水公司将2024年7月批量购入的文件柜、矮桌等,进行固定资产补入账。三是巡察整改以来,权属公司对2024年8月以来新购置的固定资产进行自查,均有以固定资产进行入账。四是因涉嫌其他问题,已开除时任财务,不再进行问责;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32.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水投公司认真制定2025年度工作计划,并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计划中。二是2024年12月27日召开意识形态专题会议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同时,听取公司班子成员、各部门和权属公司2024年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汇报,对2024年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分析研判,形成工作报告上报国资中心党委。今后将严格按照意识形态工作要求开展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认真撰写年度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报告并上报上级党组织。三是1名相关责任人在巡察整改专题会上作自我批评。

33.关于“阵地建设管理还需加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12月27日印发《古田县国泉水利投资有限公司公共领域宣传载体管理制度》(古水投〔2024〕59号),并组织全体职工学习,进一步规范公共领域宣传载体管理。巡察整改期间,发布信息5篇,均有落实“三审三校”程序。二是2025年1月23日组织全体党员和职工观看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相关宣教视频,进一步提升思想认识和行动自觉。三是指定李丽琛作为水投公司网络安全责任人,确保网络安全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34.关于“对下属公司意识形态的监管存在漏洞”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加强对权属公司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2024年12月30日水投公司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通知》(古水投〔2024〕58号),要求权属公司强化责任落实。2025年1月16日喉咙际水电厂召开班子会议,明确意识形态工作分管领导兰赛松,并落实“一岗双责”工作要求;1月17日自来水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明确意识形态工作分管领导黄昌锃,并落实“一岗双责”工作要求。

(四)基层党组织建设较薄弱

35.关于“党建工作重视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喉咙际水电厂认真撰写2024年工作总结和2025年工作计划,并体现党建相关工作,同时,由主要领导进行审核把关,杜绝抄袭问题再次发生。二是2024年12月31日自来水公司认真撰写2024年工作总结和2025年工作计划,并体现党建相关工作。三是2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36.关于“党内组织生活开展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5年1月3日—8日期间,水投公司党支部、喉咙际水电厂党支部、自来水公司党支部分别组织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三会一课”制度,进一步规范开展党内组织生活。二是2025年3月水投公司及权属公司分别召开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均严格按照组织生活会要求开展自我批评与相互批评,未再出现先扬后抑等现象。三是喉咙际水电厂党支部、自来水公司党支部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巡察整改以来,喉咙际水电厂党支部召开支委会7次、开展党日活动3次、上党课1次;自来水公司党支部召开支委会3次、开展党日活动3次、上党课1次,未再出现“滥竽充数”、虚假应付的情况。四是2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37.关于“党费收缴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12月6日喉咙际水电厂组织全体党员学习《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工作。二是巡察整改以来,喉咙际水电厂党支部每月均有在支部会议上及时研究党费收缴事宜,今后将每月及时在支部会议上及时研究党费收缴工作,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三是3名退休党员已按2024年实际工资重新测算应缴党费,其中王世斌已补缴2024年1-7月党费257.88元,张玲清已补缴2024年1-7月党费260.658元,阮德旺于2024年9月去世不再追缴。

38.关于“技术人员缺乏”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针对公司及权属公司专业技术人员缺乏、队伍建设存在接续性断层等问题,水投公司拟定2025年水投公司劳动用工计划(包含权属企业),2025年1月15日向国资中心上报《关于2025年企业劳动用工计划的请示》(古水投〔2025〕1号)。二是开展员工技能培训,2024年9月11日,水投公司邀请县应急管理局安全工程师江善疆,为项目管理部人员和权属分管领导、安全生产经办人员开展《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培训;11月28日至29日水投公司组织分管领导和工程管理部全体职工,参加县委组织部、县发改局举办的古田县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专题培训班。三是开展技术人才培养,鼓励员工报考相关专业,水投公司1名员工报名参加2025年度福建省二级建造师执行资格考试;喉咙际水电厂通过以老带新的形式,培养设备维修技术人员,打破电厂技术人员缺乏的局面;自来水公司2024年10月份组织员工(自来水生产工2名、供水泵站运行工1名、变配电运行工1名、生产调度员1名)参加福建省城市建设协会给排水分会制水生产岗位技能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逐步解决技术人员缺乏问题。

39.关于“员工培养力度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5年1月17日印发《古田县国泉水利投资有限公司培训管理办法》(古水投〔2025〕5号),进一步加强员工培训力度。二是立行立改,2024年8月8日,水投公司组织施工、监理、权属企业项目管理人员开展《加强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活动监管的若干措施》业务培训;9月11日,水投公司邀请县应急管理局安全工程师江善疆,为项目管理部人员和权属分管领导、安全生产经办人员开展《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培训;11月7日、11月8日喉咙际水电厂组织对员工进行职业技能及消防安全培训;11月28日至29日水投公司组织分管领导和工程管理部全体职工,参加县委组织部、县发改局举办的古田县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专题培训班。今后将加大对员工培养力度,每年分类开展工程技术管理、安全生产、财务管理等相关培训工作。

40.关于“临聘人员使用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12月30日水投公司组织班子成员学习《劳务派遣暂行规定》,进一步规范劳务派遣人员使用管理。二是2024年12月18日水投公司向县国资中心上报《关于推荐公司职工监事候选人的请示》(古水投〔2024〕55号),12月19日县国资中心下发《关于县属企业人事安排的通知》(古国资〔2024〕50号),免去郑晓媚职工监事职务。同时,水投公司2025年1月16日召开董事会调整人员分工,由正式员工姚若惟负责公司人力资源、档案工作,副总经理陈春燕负责党建相关工作。三是针对自来水公司超额招收的劳务派遣人员采取退休不增员、人员调整等方式逐步消化,巡察整改以来,已退休6名。四是2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41.关于“人员选拔任用未履行相关程序”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参照股级干部任免的相关规定,2025年1月17日印发《古田县国泉水利投资有限公司人事管理暂行办法》(古水投〔2025〕6号),组织权属公司员工进行学习,进一步规范人员选拔程序。二是针对自来水公司新提拔7名中层管理人员未履行相关程序问题,水投公司与国资中心沟通汇报,同意重新进行考核任命,2025年1月24日水投公司收到自来水公司《关于申请提拔中层干部的请示》(古水综字〔2025〕1号),3月5日水投公司按照《古田县国泉水利投资有限公司人事管理暂行办法》(古水投〔2025〕6号)对7名中层管理人员进行重新考核任命,经考察公示后,3月份报国资中心备案。今后将严格按照《古田县国泉水利投资有限公司人事管理暂行办法》要求,规范人员选拔任用程序,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三是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五)落实问题整改不彻底

42.关于“审计问题整改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快推进古田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建设进度,其中平湖-凤埔供水分区2023年9月13日开工建设,目前完成工程量50%;吉巷供水分区(输净水工程)2024年8月30日签订合同,9月24日开工建设;吉巷供水分区(配水工程)2024年8月19日完成招标工作,10月30日开工建设。二是泮洋供水分区因水源问题,暂未启动初设,现已通过调整泮洋乡新华水库为城区备用水源地,2024年6月14日启动城关供水分区项目中的城区备用水源工程建设,逐步解决泮洋乡部分缺水村落供水问题,后期将根据上级部署适时启动泮洋供水分区项目。三是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对巡察反馈的问题,依规依纪调查核实,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16名相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涉及科级1人,其他人员15人。其中,提醒谈话26人次,批评教育2人次,自我批评12人次(科级1人)。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1.关于“推动企业改制不够有力”的问题

未完成情况说明:一是立行立改,水投公司班子成员深入喉咙际水电厂对全体职工进行思想动员,2024年8月20日水投公司向县国资中心、县财政局、县政府逐级递交《古田县国泉水利投资有限公司关于古田县喉咙际水力发电厂申请启动改制的报告》。9月24日经县政府主要领导批示,喉咙际水电厂进入改制动员阶段,预计于2025年12月前启动喉咙际水电厂改制工作。二是在企业改制后,立即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成立监事会、经理层等,进一步推动公司市场化经营,从而更好地适应市场化发展要求。三是1名相关责任人在巡察整改专题会上作自我批评。

下一步整改措施:一是2025年12月前启动喉咙际水电厂改制工作。二是企业改制后,立即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成立监事会、经理层等,进一步推动公司市场化经营,从而更好地适应市场化发展要求。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31日前。

2.关于“费用收缴力度不大”的问题

基本完成情况说明:一是自来水公司对应收未收水费情况进行分类梳理,按照用水性质分为行政事业用水欠费户(主要为消防用水)、居民生活用水欠费户、其他行业用水欠费户三类,并建立台账。其中,其他行业用水欠费户中1户建筑用水欠费23.57万元,经核查,为抄表档案更换时造成用水量虚增,2025年3月21日,经自来水公司董事会研究进行销账处理。二是成立水费收缴专班,采取电话催收、上门催收、下达《催缴通知单》等方式,强化水费收缴力度。同时,针对已接到《催缴通知单》仍未缴费或故意拖欠水费的,按照《福建省城乡供水条例》相关规定,采取暂时停水进行催缴。巡察整改以来,共发出催缴通知单328份,采取拆表停水措施117户。截至2025年3月,349.76万元欠缴水费已收回51.29万元,应收未收水费(含污水处理费)377.41万元。三是针对食用菌加工基地10号居民欠缴水费问题,2023年4月后,该户未再产生新的欠费水费,自来水公司多次联系催缴拖欠水费,该用户拒不缴纳。下一步将采取法律手段进行追缴。四是针对城投公司水费拖欠大户,及时发函进行催缴,并于2025年3月13日将相关情况上报主管部门,协调解决水费欠缴问题。下一步将针对行政事业用水、居民生活用水、其他行业用水三类欠费户持续开展催缴工作,对仍不缴纳水费的逐户采取停水措施。同时,对部分欠缴资金量大的将采取法律手段进行追缴。五是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下一步整改措施:下一步将针对行政事业用水、居民生活用水、其他行业用水三类欠费户持续开展催缴工作,对仍不缴纳水费的逐户采取停水措施。同时,对部分欠缴资金量大的将采取法律手段进行追缴。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31日前。

3.关于“供水保障服务意识不强”的问题

基本完成情况说明:一是2024年12月20日自来水公司制定供水抢修方案,12月23日组织公司领导班子、各部门(股室)负责人学习,通过缩小停水范围,调整停水时段,尽可能缩短施工抢修时长,同时,通过多种方式、多种渠道发布停水通知,争取用户的理解和支持。二是加强管网日常监管巡查,及时发现管道暗漏等供水问题,减少突发停水情况发生,2024年8月以来收到信访件80件,涉及停水管网破裂问题信访件12件,同比下降32.4%。三是2025年2月13日完成GIS系统建设项目方案编制,目前项目处于待实施阶段,待资金到位后,启动项目建设。  

下一步整改措施:待资金到位后,启动项目建设。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31日前。

4.关于“开工较慢”的问题

基本完成情况说明:一是加快工程进度,闽江流域(古田段)防洪工程吉巷段2024年10月16日重新进行挂网招标,11月13日完成招标工作,2025年1月17日签订施工合同,因项目用地安征迁工作未完成,预计2025年6月底前开工;闽江流域(古田段)防洪工程凤都段、城东段因项目用地红线问题,待用地批复后开工建设;同时,按照县政府《关于研究闽江流域(古田段)防洪二期工程项目前期工作有关事宜的纪要》(〔2021〕81号)精神,目前项目区涉及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正在筹措征地补偿费与工程配套资金等相关费用。二是安排项目部叶毅对闽江流域(古田段)防洪工程凤都段、城东段、吉巷段中标情况、用地报批、安征迁等工作进度进行全程跟踪。三是积极开展第二轮用地组卷报批工作,2024年11月25日完成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征地协议、安置补偿协议、青苗补偿协议等前置材料,并提交县自然资源局,目前县自然资源局正在拟定农转用审查报告。今后将加强项目前期工作准备,防止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下一步整改措施:一是力争2025年6月底前完成用地报批工作。二是力争2025年6月底前完成城东、吉巷、凤都3个堤段安征迁补偿工作并开工。

整改时限:2025年7月31日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3-2239518;通讯地址:古田县建设路37号国企大楼8层;电子邮箱:gtxstgs@163.com。         

            古田县国泉水利投资有限公司

202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