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巡察情况

古田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5-01-24 发布者:古田纪委 文章来源:中共古田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阅读 : 507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4年5月13日至6月21日,县委巡察二组对古田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开展了巡察,并于2024年8月29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通报。

  一、切实抓好巡察整改工作

  公司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坚持从思想上找差距、根源上建制度、整改上见实效,推动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一)强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巡察反馈会后,公司班子第一时间召开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传达学习县委巡察反馈会精神,并迅速通报巡察反馈意见,认真研究部署巡察整改的工作。整改期间,公司先后召开7场巡察整改工作专题会,要求公司上下要把思想统一到整改精神上来,不折不扣抓好巡察整改各项工作。同时于2024年10月14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公司班子成员认真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深刻检视自身存在的不足,深刻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明确整改方向。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成立以党支部书记、董事长兼总经理黄孝澄为组长,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为副组长,各部室负责人及下属二级公司副总经理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切实扛起整改主体责任,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巡察整改方案,逐项分解任务,明确整改责任领导、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确保巡察整改工作全面、及时整改。

  (三)明确目标要求,推进整改落到实处。城投公司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对照巡察反馈的问题,深入剖析问题产生根源,从制度机制方面找原因,全面梳理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整改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整改期内修订完善相关制度11项,推动形成以制度管人管事的长效机制,以整改工作实效指导日常工作开展,切实推动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落地见效。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推进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存在差距

  1.关于“公司管理权责不清”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理顺公司管理体系,2024年11月4日印发《县城投公司体系管理制度》(古城投文〔2024〕115号),进一步明确一级、二级公司职责和权限,加强工作衔接,并报县国资中心备案。二是按照公司管理制度要求,加大对下属二级公司重大事项工作研究部署,巡察整改以来共研究部署下属公司重大事项3次。同时于2024年11月15日组织人员对下属二级公司财务、运营情况和项目实施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未发现问题,今后将每半年组织开展一次检查,进一步加强对下属公司的监管。三是1名相关责任人在巡察整改专题会上作自我批评。

  2.关于“企业管理制度未落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10月14日至11月7日期间,城投公司及下属二级公司组织财务部人员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及《国务院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意见》《古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古田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等七家县政府出资企业薪酬标准和绩效管理指导意见》(古政办〔2019〕60号)文件,进一步把握政策导向。二是根据《国务院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意见》要求,严格实行工资总额预算管理,2024年9月30日城投公司向县国资中心报送《关于2024年第四季度工资总额预算方案的请示》,经县国资中心批复同意,同时下属公司均能根据《国务院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意见》要求,实行工资总额预算管理,编制工资总额预算方案。三是严格落实企业管理制度,巡察整改以来,城投公司及下属二级公司均有制定2024年下半年公司预算方案,今后将严格按照要求每年制定公司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3.关于“监事会履职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4年10月23日组织城投公司及下属二级公司监事会成员学习监事会职责,进一步明确监事会的职责范围、工作程序和履职要求。二是2024年10月23日城投公司、11月19日广厦公司、11月25日能投公司召开监事会会议,切实履行监事职责,巡察整改以来,城投公司、广厦公司、能投公司监事会成员积极参与公司董事会等重要会议共13次,对“三重一大”事项进行监督,防止走过场。三是2名相关责任人在巡察整改专题会上作自我批评。

  4.关于“自身造血功能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自身造血功能,城投公司与福建华电福瑞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携手合作,共同出资组建华电(古田)抽水蓄能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福建古田溪混合式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根据双方签署的《股东协议》,项目盈利将按照相关的比例进行分配。二是能投公司谋划全县充电桩建设项目,2024年8月对全县境内现有在营运充电站做市场调研,9月28日完成规划建设方案初稿,11月25日将方案上报县国资中心审批。三是2024年7月工投公司与华电(厦门)新能源有限公司古田分公司对接,开展古田食用菌众创园屋顶光伏发电项目,11月25日将方案上报县国资中心审批。同时多渠道推介众创园厂房情况,吸引企业入驻,增加租金收益,8月以来出租古田食用菌众创园B栋三层3-4车间及宿舍,增加年租金收入约28万元。2024年度能投公司盈利61.25万元,同比有所增长。

  5.关于“资产盘活举措不多”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开展线上招租,2024年8月16日,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古田食用菌众创园B栋第3-4车间、E栋第1层西侧办公用房交易公告,9月10日福建麦悠悠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入驻古田食用菌众创园B栋三层3-4车间,增加年租金收入约20万元。11月18日发布公交站广告位公开挂网招租公告。二是开展线下招商,主动出击,挖掘意向客户,巡察整改期间,通过电话联系及前往多家广告公司,商讨公交站广告位租赁事宜,在城区公交车站发布并粘贴招租公告。目前1家公司有意向租赁双创示范基地3#楼4层。三是积极对接县委、县政府及各相关部门,了解招商引资政策,寻找市场意向客户加快推进资产招商招租工作。巡察整改期间,对接古田县食用菌产业发展中心,洽谈双创示范基地4#楼租赁事宜,目前1家公司有意向租赁双创示范基地4#楼。

  6.关于“租金等费用收取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主动出击,巡察整改期间,与县保安公司物业部工作人员配合,4次实地前往双创基地企业、食用菌产业园(西区)等34家企业催收租金、水电物业等费用。并发出催收通知34份,督促企业尽快缴纳租金。同时工投公司2024年7月向食用菌产业园(北区)11家企业发出催收通知11份,要求企业落实《租赁合同》相关条款,及时缴纳欠缴租金,截至12月,共计追回食用菌产业园西区、北区租金约308.99万元,剩余1816.9万元将陆续追回。二是立行立改,针对光伏菇棚租金、电费问题,2024年5月6日以来,能投公司共向4个乡镇和5个合作社陆续发出催缴函18份,要求其尽快缴纳垫付的电费及光伏菇棚租金。7月17日至8月期间,组织工作人员前往各乡镇进行租金、电费催收,通过发函与协商相结合的方式,双重施压,截至12月共计追回光伏菇棚租金58.7万元,光伏菇棚电费5.9万元,剩余光伏菇棚租金101.96772万元,光伏菇棚电费2.583895万元继续催收,同时追回双创基地代垫的水电费11.649041万元,物业费2.5548万元,剩余水电费5.330268万元,物业费2.45886万元将继续进行催收。三是加强跨部门协作,2024年5月13日发函至商务局,8月2日、10月18日发函至古田工业园区管委会,要求协调处理租金收缴事宜,进一步形成合力,共同推动问题有效解决。四是2名相关责任人在巡察整改专题会上作自我批评。

  7.关于“专业人才缺乏”的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2024年10月25日、11月19日及时雨公司、广厦工程检测公司对所需专业技术人员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并将缺乏专业技术人员情况逐级上报,待县国资中心审批后,进行公开招聘或在内部进行转岗。二是2024年10月及时雨公司为公司安全员购买2024年度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网络课程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学习,10月31日组织公司全体员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培训会,由市政工程师杨欢欢进行授课。11月12日广厦工程检测公司组织公司全体员工开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培训会,由工程师余聪进行授课,今后每年将至少举办1次业务培训会或购买网络课程学习等方式,加大对现有专业技术人员的培养力度,为公司构建一支适应市场需求的专业团队。三是鼓励工作人员报考相关专业,补齐专业人才缺乏的短板。2024年6月以来,及时雨公司2人报考二级建造师、试验员(八大员之一),1人取得试验员证书;广厦检测公司1人报考一级建造师。四是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定工作的通知》(闽建许〔2024〕9号)文件,11月26日广厦公司召开专题班子会议针对广厦工程检测公司无法正常运营情况进行研究并形成解决公司资金及人员问题的申报方案,11月29日转报县国资中心,确保尽快开展运营。

  8.关于“偿债压力增大”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10月24日至11月11日期间城投公司及下属二级公司组织财务部人员学习《转发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推动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的通知》(古教组办〔2024〕3号)、《古田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关于修订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古城投文〔2019〕57号),进一步优化财务管理流程,提升财务管理效能。二是积极向上级部门申请还债资金,2024年1月至12月城投公司及下属二级公司共偿还银行贷款14153.43万元,负债率下降9.065%。三是积极与项目主管局等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并发函给4个主管部门,报告工程款短缺情况,争取项目资金支持。同时组织人员对已完成结算审核但未支付工程款的28个项目欠款情况进行梳理,并建立台账,整改期间共偿还工程欠款约282.21万元。四是立行立改,2024年5月23日城投公司已支付拖欠福建蓝海市政园林建筑有限公司工程款,已解封法院冻结账户,现正常使用。

  9.关于“账务混乱”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11月7日组织城投公司财务人员学习《古田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关于修订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古城投文〔2019〕57号),进一步提高业务水平。二是2024年9月18日与用友软件开发商联系关于实现软件总账功能的事宜,经了解实现软件系统总账功能需更换集团版本的软件,预计总费用约50万左右,11月15日向县国资中心报告软件费用资金情况,2025年1月10日县国资中心复函国有企业财务软件将进行统一招标采购。三是组织人员梳理公司账目与项目账目,对资金拨付时互挂往来账,导致“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应付款”虚增的6423.51万元进行调整,确保财务报表的准确性和真实性。同时更正2022年9月第4、6号会计记账凭证缺号、不连号问题,今后将加强财务管理,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四是2024年11月8日组织人员对下属二级公司财务情况进行自查,未发现问题。五是对5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10.关于“大额资金转账未经审批”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10月29日及时雨公司制定印发《福建及时雨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福及建〔2024〕3号),11月6日工投公司制定印发《古田县工业园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古工投文〔2024〕22号),并于11月11日组织全体人员进行学习。二是2024年10月18日工投公司、及时雨公司对未经审批在同名账户进行大额资金转账情况进行核查,除巡察指出的问题外,未发现其他违规问题。三是2024年11月8日城投公司财务部组织人员对下属二级公司大额资金转账情况进行自查,未发现未经审批进行资金转账问题,今后将严格审查每一笔转账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合规性,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四是2名相关责任人在巡察整改专题会上作自我批评;对2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二)履行建设主体职能不够到位

  11.关于“项目建设推进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2024年9月14日、20日组织城投公司项目部工作人员学习《项目部管理制度》,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项目管理水平。二是推进项目建设,2024年10月25日组织人员对项目建设推进不够有力的项目进行自查梳理,并建立台账,目前古田县滨河(印石山)公园配套用房(2幢楼)装修工程项目已完成招标,数字古田智慧城市能力提升等6个项目已完成前期立项工作,并按照县政府要求积极推进。古田县城区公厕管理市场化服务项目等4个服务类项目,均按照合同约定时限推进。同时督促城西安置房项目、古田县大桥扶贫搬迁安置新区项目建设单位加快推进项目进展,城西安置房项目于12月9日通过消防验收,下一步将进行竣工备案和产权登记,古田县大桥扶贫搬迁安置新区项目预计2025年1月底通过消防验收,并进行竣工备案和产权登记。三是积极推进古田县城乡生活污水提升治理工程项目一期、二期建设,2024年7月4日一期项目完成初验,目前正在收尾整改,准备验收。二期项目已先行进场施工,其中农村部分合计完成主管建设约24公里,接户管约21公里;城区部分合计完成主管建设约20公里,接户管约13公里,按序时进度加快推进中。三是加强协调沟通,2024年6月6日向监管单位(县住建局)汇报松吉路(文峰路至五华2路段)项目情况,目前县住建局已完成道路专项规划编制,待批复后,向县自然资源局提交补充材料进行建设用地报批;古田一中(临江分校)看台和大门改造项目于10月25日通过竣工验收。四是对4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12.关于“项目前期工作材料逻辑错误”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9月14日、20日组织城投公司项目部工作人员学习《项目部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项目管理人员专业能力。二是2024年10月25日对古田县好望角酒店周边环境品质提升亮化工程、古田双创示范基地楼宇亮化项目材料存在逻辑错误情况进行自查,因工作人员材料审核把关不到位造成逻辑错误,已由相关负责人对情况进行说明并由预算审核单位进行修正。三是对2019年8月以来140个项目进行自查,除巡察指出的问题外,未发现其他项目前期工作材料存在逻辑错误,今后将加大项目材料的审核把关力度,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四是对4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13.关于“验收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9月14日、20日组织城投公司项目部工作人员学习《项目部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专业能力和业务素养。二是对2019年8月以来140个项目进行自查,共发现古田食用菌文化氛围营造宣传、古田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提档升级改造、古田城西工业区标准化厂房建设(8#配套用房通信工程)、古田县好望角酒店周边环境品质提升亮化工程、古田县城区护城河(罗华美食城桥下至中央名城滨河路端桥头下)河道污水整治、玉田公园长福路雨水管改造建设等6个项目验收不规范,已联系各参建单位,补充工程竣工验收结论。三是对古田县双创示范基地电商园配套临时仓库及厨房零星工程项目验收情况进行核查,经核查2020年1月15日该项目竣工验收,设计单位有参与项目现场验收,但未在签到表中签字,仅在竣工验收报告中签字。今后将认真做好验收人员签到工作,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四是对2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14.关于“对项目人员监督管理缺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11月12日组织各在建项目参建单位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项目管理人员业务水平。二是2024年10月15日发函福建万川泓德园林有限公司(监理公司),10月20日监理公司针对项目总监存在的履职不到位,请其他人代替验收问题,第一时间约谈王海荣,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同时11月12日组织各参建单位人员重新对古田十中学生食堂改造工程项目进行验收,对完成质量重新评定,并通过验收。三是加强日常监管,2024年11月12日城投公司项目部人员对古田县城乡生活污水提升治理工程建设运营一体化项目进行现场检查,未发现问题,今后将加大对项目人员监督管理力度,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四是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15.关于“违规签发开工令”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11月8日组织城投公司项目部人员学习《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进一步提升工程项目管理人员业务水平。二是对2019年8月以来140个项目进行自查,除巡察指出的问题外,未发现其他项目存在违规签发开工令问题。同时对吉巷中心小学寄宿生宿舍楼改造工程、大桥中心小学教师宿舍楼改造工程等11个项目监理合同未签订就签发开工令情况进行梳理,因工作人员未对程序严格把关造成合同时间晚于开工令签发时间,已由相关负责人对情况进行说明,今后将认真做好审核把关工作,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三是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16.关于“项目资金使用不合规”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11月7日组织城投公司财务人员学习《古田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关于修订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古城投文〔2019〕57号),进一步提高财务人员专业水平。二是对城西工业园区标准化厂房项目和古田县护城河休闲漫道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自查,除巡察指出的问题外,未发现其他违规问题。同时2024年5月,城投公司退回住建局护城河休闲漫道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125万,剩余401.92万元(含项目原专账余额35.68万元)于12月26日由县财政收回。7月4日发文向古田县人民政府《申请拨付古田城西工业区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建设资金的请示》(呈阅件古城投〔2024〕1号)。今后将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管理和监督,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三是1名相关责任人在巡察整改专题会上作自我批评。

  (三)廉洁风险一定范围存在

  17.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11月7日至12日期间城投公司及下属二级公司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及财务室人员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规矩意识。二是广厦公司对违规发放补贴情况进行梳理,2024年9月13日收回2023年1月至2024年4月违规发放法定节假日值班补贴、通讯补贴共计2.3836万元。三是城投公司财务部2024年11月8日组织人员对城投公司及下属其他二级公司补贴发放情况进行自查,未发现问题。四是1名相关责任人在巡察整改专题会上作自我批评。

  18.关于“招标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强业务培训,2024年10月23日城投公司组织公司项目部、安办、资产部等相关业务部室人员开展政府采购方式及具体流程业务培训会,进一步提升项目管理人员队伍的专业知识与技能水平,今后将加强对项目招标文件的审核把关。二是健全工作机制,2024年11月4日城投公司制定印发《招标投标过程管理制度》(古城投文〔2024〕118号)、《廉政及招投标管理制度》(古城投文〔2024〕119号),并报县国资中心备案,同时11月15日组织项目部人员进行学习。三是强化廉政教育,2024年10月23日城投公司开展2024年下半年廉政谈话工作,签订廉洁承诺书,进一步明确廉政纪律要求,增强员工的廉洁自律意识。

  19.关于“询价比选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11月7日城投公司组织财务部、资产部人员学习《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进一步规范招标程序。二是对2019年以来拍卖机构、审计机构询价比选情况开展自查,除巡察指出的问题外,未发现其他违规问题。三是通过福建省拍卖行业协会官方网站,了解收集15家信用良好的拍卖单位,同时按照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关于印发《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会〔2023〕4号)文件,向其他国企咨询和通过在官网上等方式,了解收集9家优质的审计机构,并建立台账。今后将及时在国企大楼公开栏、古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渠道发布招标公告,引导更多拍卖机构、审计机构参与业务竞标,防止出现程序不规范、中标单位集中等问题,并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四是1名相关责任人在巡察整改专题会上作自我批评;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自我检讨。

  20.关于“车辆使用存在廉洁风险”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10月17日能投公司组织公司全体人员认真学习《古田县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古车改〔2017〕2号)、《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制度》(古能源〔2022〕19号),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工作。二是2024年10月28日能投公司与车辆租赁方签订车辆终止协议,退回租赁车辆。同时,城投公司综合办2024年11月9日对下属二级公司用车情况开展检查,发现广厦公司存在未建立公车用车台账,节假日用车未报备问题,已整改到位。今后将不定期开展检查,杜绝出现类似情况。三是2024年10月18日能投公司开展2024年下半年廉政谈话工作,签订廉政承诺书,进一步明确廉政纪律要求,增强员工的廉洁自律意识。四是针对车辆问题,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四)执行财经制度不严格

  21.关于“银行同名账户设置过多”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9月14日、27日城投公司及下属二级公司会计、出纳参加县国资中心举办的国企财务业务培训会,进一步提高财务人员业务能力,规范银行账户管理。二是根据《县政府关于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运转相关工作会议》(2015年2号),组织人员对城投公司及下属二级公司银行账户情况进行自查梳理,对同名账户、日常业务往来较少的账户进行合并撤销,进一步优化账户结构。巡察整改以来,城投公司撤销账户2个,广厦公司撤销账户6个。三是1名相关责任人在巡察整改专题会上作自我批评。

  22.关于“超标准购买办公用茶”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10月17日至11月12日期间城投公司及下属二级公司组织综合办人员学习《古田县财政局关于明确县直机关办公用茶开支标准的通知》(古财行〔2018〕4号),进一步把握政策要求和开支标准。二是2024年10月18日对城投公司及下属二级公司2024年以来办公用茶购买情况进行自查,发现工投公司2024年存在超标准购买办公用茶问题。同时,2024年以来城投公司及下属二级公司均按规定做好办公用品、用茶等物品的领用、登记。三是对2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23.关于“资产未按规定入账”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4年10月23日能投公司修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古能投〔2024〕13号),进一步明确资产入账的标准、流程和责任,并组织全体人员学习。二是2024年8月31日能投公司按照规定将2022年10月县交投公司无偿调拨的旧工具车(闽J672KE)办理公车资产入账登记。三是2024年9月30日能投公司对2022年11月以来新增的固定资产开展自查,未发现资产未按规定入账问题,今后将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监督管理,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四是对2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24.关于“会计核算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10月24日至11月11日期间城投公司及下属二级公司组织财务部人员学习《古田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关于修订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古城投文〔2019〕57号),进一步提升整体财务管理水平。二是2024年9月30日进行账务整改,将城投公司102套紫金郡单元住宅房及2022年6月购买一批办公家具,纳入固定资产管理核算。三是举一反三,2024年11月8日对城投公司及下属二级公司2022年7月以来会计核算内容进行自查,未发现会计核算不规范问题,今后将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办法,杜绝出现类似情况。四是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25.关于“工会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10月23日、11月1日,工投公司、城投公司组织工会委员学习《福建省总工会关于印发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闽工〔2018〕158号),进一步提高工会管理业务能力。二是组织人员对2022年以来城投公司及下属二级公司工会福利、慰问金等支出情况进行自查,未发现违规发放问题。三是对会员资格开展审查,经审查,城投公司及下属二级公司工会会员共计70人,均符合入会资格。同时福臻公司兰天、陈恺妮、潘晓燕、黄思思、郑林蕊、张小华6名员工已于2022年1月退出工投公司工会。四是巡察整改以来,城投公司、工投公司、能投公司、广厦公司均成立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加大对工会各项工作的监督,确保工会各项工作透明、公正,防止出现违规操作。五是对工投公司2020年1月至2021年12月代发工会福利进行梳理,共代发工会福利2.610909万元,于2021年12月29日前全部收回(含代收工会会费0.093386万元)。2024年9月27日,追回城投公司工会违规发放给林辉同一胎住院保胎慰问金0.1万元。六是对2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不够有力

  26.关于“应学未学”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2024年9月13日城投公司组织全体人员学习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精神;10月22日学习2020—2023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企改革的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论述、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11月4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甘肃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等。二是举一反三,强化学习示范效应,推动学习风气向下延伸,2024年10月15日城投公司制定印发《关于加强党的理论学习工作的通知》(古城投文〔2024〕109号),要求下属二级公司积极开展政治理论学习活动,形成上下联动、共同学习的良好氛围。巡察整改以来,城投公司及下属二级公司共组织开展34次集体学习会,今后每月将组织开展一次集体学习会,进一步提高政治理论水平。三是3名相关责任人在巡察整改专题会上作自我批评;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自我检讨。

  27.关于“学懂弄通不够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4年8月16日能投公司组织全体人员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10月17日组织全体人员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10月30日城投公司组织全体党员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及党的二十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11月4日组织全体人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甘肃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本公司实际提出贯彻意见。二是2024年10月30日城投公司组织全体党员学习2021年、2024年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并撰写心得体会20篇,同时5名未根据自身工作实际撰写心得体会的党员已重新学习撰写党的二十大精神心得体会,并由主要领导进行审核把关,今后将加强材料的审核把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三是2024年10月18日能投公司,10月22日城投公司分别开展党的二十大知识测试,通过以考促学、以学促行,不断提升全体员工思想认识。

  28.关于“主体责任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4年11月4日至12日期间,城投公司及下属二级公司组织全体人员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二是2024年11月4日城投公司召开2024年全面从严治党专题部署会,并汇报班子2024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听取下属二级公司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汇报。三是2024年10月15日城投公司制定下发《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的通知》(古城投文〔2024〕108号),要求下属二级公司每年及时召开专题会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成立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领导小组,并建立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巡察整改期间,下属二级公司均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进行部署,并成立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四是城投公司及下属二级公司在2024年工作计划中补充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内容,并在2024年总结内体现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内容。五是1名相关责任人在巡察整改专题会上作自我批评;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29.关于“廉政压力传导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4年10月18日至11月11日期间,城投公司及下属二级公司组织全体人员学习《廉政谈话制度》(古城投文〔2019〕54号),进一步规范廉政谈话工作要求。二是严格落实廉政谈话制度,巡察整改期间,城投公司及下属二级公司开展2024年下半年廉政谈话工作,共谈话60人次,并签订《廉洁承诺书》60份。今后将每半年开展一次廉政谈话,同时对新提任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及时开展任前廉政谈话,进一步筑牢廉洁自律的思想防线。三是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巡察整改以来,城投公司及下属二级公司在公司集体学习会上通报近期发生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通过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从中吸取教训,时刻保持警钟长鸣,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四是2名相关责任人在巡察整改专题会上作自我批评。

  30.关于“民主决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4年11月4日制定印发《董事会议事制度(修订)》(古城投文〔2024〕114号),并组织城投公司全体人员进行学习,报县国资中心备案。二是严格落实议事制度,城投公司2024年10月15日制定印发《关于严格落实议事制度及加强会议记录管理的通知》(古城投文〔2024〕110号),要求会议记录人员客观、如实、准确记录会议讨论过程,巡察整改以来,城投公司及下属二级公司共召开董事会10次,班子会议10次,均能客观如实反映会议决策过程。同时做好相关会议记录和纪要的归档管理工作,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31.关于“验收敷衍应付”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10月22日城投公司项目部工作人员邹忠和对能投公司项目管理运营部人员开展《验收流程规范》业务培训,进一步规范项目验收流程。二是组织人员重新梳理古田县食用菌菇棚光伏+现代化农业提升项目基地简介标识牌等4个子项目竣工验收材料,并补充验收报告。三是2024年9月26日组织人员对2023年11月以来的工程项目验收情况进行自查,未发现验收敷衍应付问题。四是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32.关于“合同审批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4年11月6日工投公司印发《古田县工业园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业务及支付审批管理办法(修订)》(古工投文〔2024〕20号),并于11月11日组织全体人员进行学习。二是2024年11月5日对2021年8月以来的工程项目合同审批情况进行自查,未发现其他问题,今后将加强合同材料的审核把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三是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33.关于“文字材料雷同”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10月21日组织人员对2020—2023年度各班子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材料进行自查,除巡察指出的问题外,未发现其他问题。同时原副总经理阮以市结合自身工作认真查摆问题,重新撰写2021—2023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汇报材料,并由党支部书记、董事长兼总经理黄孝澄进行审核把关。二是2024年10月8日工投公司重新撰写2022年工作计划,由工投公司执行董事戴志杰进行审核把关,今后将加大对文字材料的审核把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三是对2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34.关于“党务公开工作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10月22日城投公司、广厦公司组织公司全体人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对党务公开的意义、公开的内容和范围、公开的程序和方式、监督与追责等方面进行全面解读,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思想认识。二是2024年7月10日撤销广厦公司党支部,将两名党员关系转入县城投公司党支部。同时,县城投公司党支部在国企大楼三楼设置公开栏,并指定党员邹忠和专职负责党务工作,确保各项党务工作顺利开展,巡察整改以来,公开党务信息4条。

  35.关于“主题党日开展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4年10月30日城投公司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进一步规范主题党日活动。二是2024年7月10日撤销广厦公司党支部,将两名党员关系转入县城投公司党支部,并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定期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增强党员的党性教育和团队凝聚力。巡察整改以来,共开展主题党日活动4次。三是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自我检讨。

  36.关于“组织生活会开展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10月30日组织全体党员学习《关于第二批主题教育单位基层党组织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古教组〔2023〕17号)文件,进一步规范组织生活会召开流程。二是2024年10月14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严格按照要求,开展会前谈心谈话,认真撰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深入剖析查摆问题根源,并由党支部书记进行审核把关。同时,按照要求重新撰写2022年度支部对照检查材料。三是1名相关责任人在巡察整改专题会上作自我批评。

  37.关于“未履行公开招聘程序”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11月7日至11日期间,城投公司及下属二级公司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及综合办人员学习《古田县国有资产运营服务中心关于印发〈古田县县属国有企业员工招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古国资中心〔2023〕35号),进一步提高员工招聘业务水平。二是2024年9月13日对城投公司及下属二级公司人员招聘程序进行全面自查,发现工投公司2018年至2020年招聘人员未履行公开招聘程序,广厦公司招聘人员均未履行公开招聘程序,针对上述问题,已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责。今后将严格按照招聘管理办法执行,确保招聘流程规范化,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三是1名相关责任人在巡察整改专题会上作自我批评;对3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2名相关责任人进行自我检讨。

  38.关于“人员选拔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11月4日制定印发《中层管理人员选拔管理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古城投文〔2024〕117号),进一步明确中层管理人员选拔标准,确保选拔过程的公正性、透明度和有效性,并报县国资中心备案,11月7日至13日期间城投公司及下属二级公司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及综合办人员进行学习。今后城投公司及下属二级公司将严格按照人员选拔制度要求,做好任前审查把关、人员公示等工作,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二是1名相关责任人在巡察整改专题会上作自我批评。

  39.关于“人员使用不合规”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9月30日至11月5日期间,城投公司及下属二级公司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及财务室人员学习《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古田县财政局关于规范财务人员岗位设置和人员配备的通知》(古财办〔2022〕36号),进一步规范公司人员使用管理。二是2024年10月21日对城投公司及下属其他二级公司人员使用情况进行全面自查,未发现人员使用不合规问题。同时,整改期间工投公司对5名劳务派遣人员从事财务、项目等工作岗位进行调整,由曹捷(企业合同制员工)接替肖颖(劳务派遣人员)出纳一职,彭青从财务管理部会计岗位调整为财务管理部辅助性工作岗位,林发源、叶明焰、陈巧香从项目管理运营部工作人员岗位调整为项目管理部辅助性工作岗位。广厦公司对3名劳务派遣人员从事财务、项目等工作岗位进行调整,由黄文平(企业合同制员工)接替肖晓丽(劳务派遣人员)出纳一职,郑培桂、邹淋从项目部工作人员岗位调整为项目部辅助性工作岗位。同时12月5日工投公司成立工会主席改选筹备组,并向县城投公司提交《关于申请委派古田县工业园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监事人员的请示》(古工投文〔2024〕37号),待人员到位后进行监事变更。三是2名相关责任人在巡察整改专题会上作自我批评。

  40.关于“专业技术职务聘用不合规”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10月17日城投公司组织办公室人员、财务室人员学习《福建省关于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经常化工作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进一步了解专业技术职务聘用规定,今后将严格按照文件规定,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二是2024年10月11日对城投公司及下属二级公司所有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进行自查,除巡察指出的问题外,未发现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聘用不规范的情况。同时,11月12日至18日期间,追回多发放3人不合规薪酬共计4.208万元。三是2名相关责任人在巡察整改专题会上作自我批评。

  41.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10月22日城投公司组织公司全体人员召开意识形态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并对2024年意识形态工作进行研究部署,进一步提高全体人员思想认识。同时,认真撰写2023、2024年度意识形态工作报告。二是2024年10月15日城投公司制定印发关于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通知,要求下属二级公司严格落实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巡察整改期间,下属二级公司均有组织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对公司意识形态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并成立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做好意识形态工作。三是2024年11月4日制定印发《中层管理人员选拔管理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古城投文〔2024〕117号),明确在提任中层管理人员时需对意识形态工作内容进行考核,今后将严格按照实施办法落实到位。四是3名相关责任人在巡察整改专题会上作自我批评。

  42.关于“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存在弱项”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10月22日城投公司对2024年网络安全工作进行研究部署,进一步明确公司网络安全责任人及其职责,确保网络安全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成效,为公司的稳健运营提供坚实保障。二是2024年11月4日制定印发相关制度,并报县国资中心备案,进一步规范网络信息发布安全管理工作。三是2024年11月4日城投公司制定网络舆情流程处置图,明确舆情监测、研判、报告、处理等各个环节的具体步骤要求,并制定印发《公共领域宣传载体管理制度》(古城投文〔2024〕120号),进一步加强对公共领域宣传载体发布内容进行审批。巡察整改以来,共发布宣传内容5次,均有进行审批。四是3名相关责任人在巡察整改专题会上作自我批评。

  (六)落实问题整改不够严实

  43.关于“巡察发现问题改而又犯”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4年11月7日组织城投公司财务部、资产部工作人员学习《古田县国有资产运营服务中心关于印发古田县县属国有企业通用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购置费预算标准的通知》(古国资中心〔2023〕25号),进一步规范办公用品购置标准。二是2024年11月11日组织财务部人员对2022年5月以来采购的办公用品进行自查,未发现超标准购置办公用品情况,今后将严格按照(古国资中心〔2023〕25号)文件执行,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三是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和移交的线索,依规依纪调查核实,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26名相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其中,批评教育11人次,提醒谈话25人次,自我批评30人次,自我检讨5人次。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1.关于“租金等费用收取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基本完成情况说明:一是主动出击,巡察整改期间,与县保安公司物业部工作人员配合,4次实地前往双创基地企业、食用菌产业园(西区)等34家企业催收租金、水电物业等费用。并发出催收通知34份,督促企业尽快缴纳租金。同时工投公司2024年7月向食用菌产业园(北区)11家企业发出催收通知11份,要求企业落实《租赁合同》相关条款,及时缴纳欠缴租金,截至12月,共计追回食用菌产业园西区、北区租金约308.99万元,剩余1816.9万元将陆续追回。二是立行立改,针对光伏菇棚租金、电费问题,2024年5月6日以来,能投公司共向4个乡镇和5个合作社陆续发出催缴函18份,要求其尽快缴纳垫付的电费及光伏菇棚租金。7月17日至8月期间,组织工作人员前往各乡镇进行租金、电费催收,通过发函与协商相结合的方式,双重施压,截至12月共计追回光伏菇棚租金58.7万元,光伏菇棚电费5.9万元,剩余光伏菇棚租金101.96772万元,光伏菇棚电费2.583895万元继续催收,同时追回双创基地代垫的水电费11.649041万元,物业费2.5548万元,剩余水电费5.330268万元,物业费2.45886万元将继续进行催收。三是加强跨部门协作,2024年5月13日发函至商务局,8月2日、10月18日发函至古田工业园区管委会,要求协调处理租金收缴事宜,进一步形成合力,共同推动问题有效解决。四是2名相关责任人在巡察整改专题会上作自我批评。

  下一步整改措施:积极到各家企业催收租金、水电及物业费用,继续采用正式函件形式,向欠费企业发送催收通知,对剩余租金、水电费、物业费等共计约1929万元进行催收,督促企业尽快完成缴费。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31日前。

  2.关于“专业人才缺乏”的问题

  基本完成情况说明:一是2024年10月25日、11月19日及时雨公司、广厦工程检测公司对所需专业技术人员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并将缺乏专业技术人员情况逐级上报,待县国资中心审批后,进行公开招聘或在内部进行转岗。二是2024年10月及时雨公司为公司安全员购买2024年度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网络课程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学习,10月31日组织公司全体员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培训会,由市政工程师杨欢欢进行授课。11月12日广厦工程检测公司组织公司全体员工开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培训会,由工程师余聪进行授课,今后每年将至少举办1次业务培训会或购买网络课程学习等方式,加大对现有专业技术人员的培养力度,为公司构建一支适应市场需求的专业团队。三是鼓励工作人员报考相关专业,补齐专业人才缺乏。2024年6月以来,及时雨公司2人报考二级建造师、试验员(八大员之一),1人取得试验员证书;广厦检测公司1人报考一级建造师。四是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定工作的通知》(闽建许〔2024〕9号)文件,11月26日广厦公司召开专题班子会议针对广厦工程检测公司无法正常运营情况进行研究并形成解决公司资金及人员问题的申报方案,11月29日转报县国资中心,确保尽快开展运营。

  下一步整改措施:待上级领导单位审批后,及时雨公司、广厦检测公司进行公开招聘或者在国企内部选择合适的人员进行转岗。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31日前。

  3.关于“项目建设推进不够有力”的问题

  基本完成情况说明:一是2024年9月14日、20日组织城投公司项目部工作人员学习《项目部管理制度》,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项目管理水平。二是推进项目建设,2024年10月25日组织人员对项目建设推进不够有力的项目进行自查梳理,并建立台账,目前古田县滨河(印石山)公园配套用房(2幢楼)装修工程项目已完成招标,数字古田智慧城市能力提升等6个项目已完成前期立项工作,并按照县政府要求积极推进。古田县城区公厕管理市场化服务项目等4个服务类项目,均按照合同约定时限推进。同时督促城西安置房项目、古田县大桥扶贫搬迁安置新区项目建设单位加快推进项目进展,城西安置房项目于12月9日通过消防验收,下一步将进行竣工备案和产权登记,古田县大桥扶贫搬迁安置新区项目预计2025年1月底通过消防验收,并进行竣工备案和产权登记。三是积极推进古田县城乡生活污水提升治理工程项目一期、二期建设,2024年7月4日一期项目完成初验,目前正在收尾整改,准备验收。二期项目已先行进场施工,其中农村部分合计完成主管建设约24公里,接户管约21公里;城区部分合计完成主管建设约20公里,接户管约13公里,按序时进度加快推进中。三是加强协调沟通,2024年6月6日向监管单位(县住建局)汇报松吉路(文峰路至五华2路段)项目情况,目前县住建局已完成道路专项规划编制,待批复后,向县自然资源局提交补充材料进行建设用地报批;古田一中(临江分校)看台和大门改造项目于10月25日通过竣工验收。四是对4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下一步整改措施:一是督促古田县大桥扶贫搬迁安置新区项目建设单位加快推进项目进度,组织开展消防验收,并做好城西安置房项目、古田县大桥扶贫搬迁安置新区项目的竣工备案和产权登记。二是积极推进古田县城乡生活污水提升治理工程项目一期、二期项目建设。三是积极推进松吉路(文峰路至五华2路段)项目建设,待完成专项规划批复批准使用后,重新提交补充材料至县自然资源局进行建设用地报批,确保及时动工建设。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31日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3-3668391;通讯地址:古田县城东街道建设路37号3-4层;电子邮箱:gtct3668391@163.com。

 

                   

  古田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025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