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巡察情况

中共古田县大甲镇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5-01-24 发布者:古田纪委 文章来源:中共古田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阅读 : 488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4年6月17日至7月16日,县委巡察三组对大甲镇党委开展了巡察,并于2024年8月20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通报。

  一、切实抓好巡察整改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

  大甲镇党委统一部署,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精准把握整改工作的核心要义与关键环节,切实将整改举措转化为推动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对于巡察反馈意见,高度重视,视为对工作的一次全面 “体检” 和重要鞭策,深刻认识政治巡察的重大意义,明确巡察整改是检验是否忠于党的事业、是否具有高度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的重要标尺。

 (二)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任务

  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经过认真梳理,逐一分析,制定了《中共古田县大甲镇委员会关于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古大委〔2024〕59号)。明确了整改目标、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整改时限。将整改任务细化分解,确保每个问题都有具体的整改措施和责任人,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三)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整改实效

  每周召开一次整改工作推进会,听取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及时掌握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整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同时,对整改工作进展缓慢的部门和责任人进行督促提醒,确保整改工作按时完成,通过加强督促检查,有效保证整改工作的质量和进度。

 (四)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果

  在抓好问题整改的同时,注重从制度层面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建立健全长效机制。2024年9月26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现有制度进行了全面梳理,堵塞了管理漏洞,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制度得到有效执行。通过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

  1.关于“供水瓶颈问题长期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按照《古田县大甲工业集中区自来水厂抗旱应急引水工程项目终止施工采购合同协议》,2024年8月19日组织人员清点回收施工备料,以备后期用于园区其他引水工程建设。二是2024年8月31日将园区自来水厂对外承包,由专人管理水厂运维、水源管护、自来水管网巡护及维修等,确保园区自来水供应顺畅。同时针对2024年1月重新选址小甲村建设,但至巡察进驻项目处于预算阶段,用水紧张问题仍未解决的问题。2024年5月9日我镇启动大甲工业集中区抗旱应急引水工程,并于2024年10月8日完成了项目前期准备工作,10月25日挂网招投标。预计2025年2月底竣工并投入使用。三是2024年9月26日2名相关责任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

  2.关于“招商引资成效不够显著”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巡察整改以来积极对接宁德市锂电新能源工作专班、古田县新能源电池招商工作专班,共邀请2家企业到大甲工业区考察。二是与宁达汽配产业园进行联合招商,对接浙江玉环汽配产业链企业,2024年11月已达成合作意向。三是2024年11月7日制定《大甲镇促进园区企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古大委〔2024〕82号),成立招商工作专班,做好意向企业跟踪服务,确保每个项目都有专人对接,提高项目落地成效,截至目前,签约工业项目6个。

  3.关于“推动企业转型升级力度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针对已达规上企业入库标准但未入库的2家企业,积极与恒辉机械、环朝(运南)2家企业对接,了解企业的生产运营情况,2024年恒辉机械有限公司产值已达2000万元以上,达到规模以上工业标准,2024年12月已提交申请入库,预计2025年3月完成入库;博恒有限公司因2024年产值未达2000万元,暂不符合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入库标准。二是2024年11月7日制定《大甲镇促进园区企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古大委〔2024〕82号),针对园区内规模小、经济体量小的17企业存在资金筹措难、停产停工等问题出台有效举措。巡察整改以来帮助5家企业对接县工信局、发改局等部门申报高新技术企业、产业扶持资金等工作。三是2024年9月26日1名相关责任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

  4.关于“低效用地有待盘活”的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4年9月26日召开镇党委会学习《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产业载体标准化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办〔2023〕14号),不断提高镇班子成员服务园区建设、服务企业的水平。二是2024年10月15日与县工信局、工业园区管委会等部门会商制定《关于开展大甲工业集中区低效用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于10月17日至10月30日约谈恩汇、晋搌、文泰、宁兴、康鑫、宇鑫、展宏等7家公司,解决处置企业闲置低效用地问题,截至2025年1月已有5家企业提交整改方案,并按照整改方案推进工作,剩余2家企业由大甲镇、古田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古田县工信局依照《关于开展大甲工业集中区低效用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持续跟进并督促整改工作,预计2025年12月可完成低效用地问题整改。三是加强指导服务,巡察整改以来,新增环朝工贸和恒辉机械2家企业达到亩均产出300万元/亩标准。

  5.关于“综合管理水平有待提升”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4年9月30日制定《大甲镇工业集中区企业环保管理办法》(古大政〔2024〕114号)、8月28日制定《大甲镇工业集中区企业安全员培训工作制度(试行)》(古大安〔2024〕2号),明确企业安全员培训工作由镇安办主办、工业区商会承办,聘请相关专家或有资质的培训机构开展教学,每年组织各企业参加培训、考证,强化企业自身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力量。二是10月30日制定《大甲镇工业集中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试行)》(古大安〔2024〕6号),明确企业安全生产排查和防范机制、监督指导机制等内容;同时我镇针对安全生产方面乡镇执法赋权的部分,梳理形成《企业检查事项清单》,促进乡镇安全生产检查规范化、制度化。巡察整改以来,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5次,发现问题9个,已督促整改到位;同时我镇多次邀请、配合县应急管理局对大甲工业园区企业进行检查指导,发现问题11个,并督促整改到位。三是2024年8月30日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6.关于“挂钩帮扶企业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4年11月7日制定《大甲镇促进园区企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古大委〔2024〕82号),针对企业资金筹措难、停产停工等问题出台有效举措,完善企业帮扶工作措施。二是2024年9月27日印发《关于调整大甲镇班子成员挂钩联系重点企业、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古大委〔2024〕69号),落实每月跟踪服务工作机制,巡察整改以来对接走访园区企业38家,帮助企业联系县工信局,商务局等部门协力助推招商工作。三是安排专人每周督促杉杉公司加快塌方修复,目前已对陷坑处进行填埋处理,修复损坏道路,保障了公司正常的生产运作。四是2024年9月26日1名相关责任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

  7.关于“打造招商引资硬环境重视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4年9月12日制定《大甲工业集中区管理方案》(大园管函〔2024〕1号),明确工业集中区环境治理政府和企业的职责分工,并安排值班人员巡逻,对杂草、垃圾及时上报清理。二是2024年10月24日约谈高速项目施工方,要求其对高速施工车辆进行严格管理,做好防扬尘、防落石等措施;10月29日现场约谈结诚塑业、恒运塑业等2家企业,督促园区企业落实自身环境管理职责,整治乱堆乱放现象。三是巡察整改以来修复宁古高速(大甲段)互通口、滨海大道等3处损毁路面,并对全部故障路灯进行修复,今后将对路灯故障、路面损坏等问题加强巡查管理,及时修复。四是2024年9月26日1名相关责任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

  8.关于“道口经济谋划意识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4年9月27日组织大甲镇全体班子成员召开大甲镇道口经济专题会议,专题研究大甲镇道口经济发展,谋划部署三大产业发展思路。二是2024年10月17日制定《大甲镇道口经济长远发展方案》(古大政〔2024〕125号),明确工作措施,推动大甲镇三大产业发展。

  9.关于“畜禽养殖整治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推进违建畜禽养殖整治工作。根据2024年6月17日制定的《关于印发敖江流域(斌溪大甲段)违建畜禽养殖场所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古大委〔2024〕43号),成立大甲镇违建畜禽养殖场所整治工作专班,每周召开整治工作专题会议,对镇域内违建畜禽养殖工作会商推进。二是织密巡查网。针对违建畜禽养殖场所存在反复反弹的问题,2024年8月起我镇组织两违办、环保、自然资源等力量成立区域巡查队伍,对全流域开展巡查,每两周全镇域覆盖一次,早发现早处置,确保全镇不再新增违建畜禽养殖场。三是养殖整治包户落实到人,巡察以来全面完成辖区内191家违建畜禽养殖场清栏拆除工作。四是2024年9月26日1名相关责任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

  10.关于“农业专业合作社运营成效较差”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收集15个村党支部领办合作社的情况说明,了解合作社实际运营情况。二是2024年10月15日召开大甲镇2024年第三季度村级“包帮”工作调度会,总结季度“包帮”工作开展情况,强化科级干部“包帮”职责。三是巡察整改以来,上书村、茶洋村、际下村、村溪村、前桃村、林峰村、宁洋村、里桃村、邹洋村共9个村已开发出“一村一品”,并于2024年11月30日参加古田县首届知青文化活动周暨“一村一品”展销,并于2025年组织全镇所有支部领办合作社开展中草药种植项目。四是2024年9月30日,由包村领导组织召开大甲村村“两委”会议,因猕猴桃项目长期亏损,经营管理费用不抵收入原因,研究决定终止大甲村猕猴桃项目,并于2025年起将承租的土地归还村民(土地租期至2025年),不再支付土地租金。目前大甲村开展水稻种植项目,规模35亩,参与农户3人。五是2024年9月26日1名相关责任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

  11.关于“传统村落发展较慢”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4年2月实施邹洋村传统村落项目,投入资金约400万元,已建设停车场、游客服务中心等旅游基础配套设施,力争在下一批次金牌旅游村申报中验收通过。二是通过《古田发布》《印象新大甲》等媒介宣传推介邹洋鸳鸯谷国家AA级旅游景区。巡察整改以来在《古田发布》发布11篇文章、《印象新大甲》发布5篇文章报道邹洋鸳鸯谷景区情况。三是根据县级出台的《民宿管理办法》等相关配套办法,大甲镇对邹洋村、林峰村等村民宿、餐饮产业强化监管,推行“一村一品”方式,带动村民通过拍摄制作抖音短视频等方式展示民宿和餐饮,同时带动知青、鸳鸯文化等特色农产品利用网红效应在网络销售,充分发挥鸳鸯谷景区优势,带动当地经济效益增加约5.6%。

  12.关于“文物保护工作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7月1日选派1名工作人员参加全国文物普查培训班,通过培训学习文物保护专业知识,提高识别隐患、评估风险的能力。7月5日镇分管领导组织村级文物巡查员学习《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并分析以往巡查出现的漏洞问题,明确巡查内容、标准等要求,进一步规范文物巡查工作。二是2024年3月邹洋村完成对毓麟宫墙上暴露电线的改造,对手提式干粉灭火器进行全面排查,并填写检查记录。巡察整改以来共对毓麟宫进行巡查4次,暂未发现问题。三是对其余2家县级文保单位开展自查,暂未发现问题。四是鉴于2024年2月23日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不再对上述人员进行问责。

  13.关于“流域水质指标不稳定”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针对省河长办2024年1-5月抽测大甲镇潘洋库尾1-4月水质为Ⅴ类、村溪村桥头5月水质为Ⅴ类的问题,2024年7月我镇对潘洋库尾、村溪村桥头所处的斌溪流域18处入水口取水样进行检测,造成水质不达标的主要原因是上游违建畜禽养殖场污水直排。对此,我镇两次组织力量对全镇16个村的违建畜禽养殖场开展地毯式排查,共排查出191家养猪场,在8月前对沿河两岸7个村的64家违建生猪养殖场(含1家大型牛蛙养殖场)全部拆除、取缔;经市县河长办取样检测,8月起潘洋库尾水质达到Ⅲ类达标;9月15日至10月20日期间取缔了剩余127家违建生猪养殖场,经市县河长办取样检测,10月起村溪村桥头水质也达到Ⅲ类达标。二是针对河长制落实不到位问题,2024年10月25日镇党委会议定调整村级河长,要求村级河长每月到所辖河道开展1次以上巡查,每次1公里以上、半小时以上。巡察整改以来,发现并清除河道垃圾32处50多公斤、制止乱排生活污水4处、整改河道养鸭2处,入村宣传保护河道147人次,镇级河长、副河长每月巡河4次,村级河长每月宣传、巡河1次,使群众自觉维护河道意识得到提升;镇河长办督促第三方河湖物业管理公司加强河流日常排查和每月1次无人机全河段巡查,镇域内河道维护进入正常轨道。三是2024年9月26日1名相关责任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

  14.关于“卫片图斑整改工作滞后”的问题

  整改情况(未完成):一是强化违法图斑整改的政策宣传,现场解答群众关于整改工作的疑问,同时通过led大屏幕播放宣传视频等方式,巡察整改以来开展宣传活动3场次。二是2022年度部卫片和天地网卫片图斑4个,3个为国本村村民建房图斑,已启动用地报批,2024年5月28日上报调整国本村村庄规划,待村庄规划批复后继续下一步报批工作,另1个养猪棚已拆除,下一步对其复垦并销号。三是2022年上海局例行督察问题10宗已全部完成整改,2023年例行督察图斑2个已完成整改1个,另1个为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不实图斑,已组织施工单位对其进行开垦,待验收后上报审核销号。四是针对未整改32宗卫片图斑,截至2024年12月已完成整改6宗,对剩余26宗图斑拟定一宗一方案直至整改销号。五是2024年10月23日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15.关于“耕地保护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4年11月7日组织班子成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并对流出耕地、违法耕地整改工作进行全面摸排部署,推进耕地保护工作。11月11日完成耕地恢复约30亩,排名由全县倒数提升为全县排名第五。二是2024年补充耕地任务为15亩,其中水田10亩,旱地改水田5亩。我镇已完成两个土地开发项目,验收面积合计35.27亩(均为水田),超额完成2024年补充耕地任务。三是2024年10月23日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16.关于“废弃矿山修复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10月16日我镇与县自然资源局对接整改工作,确定整改措施,并于11月14日完成古田县磊晶石料厂关停后的覆土复绿整改工作。二是2024年8月指派专人加强对废弃矿山的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处置。三是2024年9月26日1名相关责任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

  17.关于“农贸市场建设进度偏慢”的问题

  整改情况(未完成):一是加快推进项目建设,2024年12月农贸市场项目已签订设计合同,目前正在进行施工图设计,预计2026年12月完成项目建设。二是已聘请专人负责对市场沿线摆摊的商贩进行管理及对交通拥堵路段的日常巡查及疏导工作,目前可保证中心街道畅通。2025年1月15日开展中心街道占道经营集中整治,共发放拆违通知书46份、致村民一封信1000份。目前正在建设临时农贸市场,预计2025年2月可投入使用,解决占道经营问题。

  18.关于“孝老食堂监管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9月14日组织小甲、山里等11个村孝老食堂工作人员共12人,统一前往县中医院办理健康证。同时指派民政办工作人员不定期抽查孝老食堂工作人员健康证持证情况,加强对孝老食堂工作人员健康证办理的监管,确保运行中的孝老食堂工作人员持证上岗。二是里桃、宁洋、际下、岩前4个村孝老食堂未运营系在村老人没有在孝老食堂用餐需求,且资金不足,暂不开放运营。三是2024年10月23日对6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19.关于“养老机构管理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10月投入资金12万余元,对大甲敬老院未设置室外消防栓、主机备电故障、消防管网油漆脱落、喷淋泵控制柜故障、报警阀压力开关无法连锁启泵、重要消防设施设备未采用两路消防配电、消防用电未穿金属管或金属软管保护、部分消防软管卷盘箱外观破损等问题进行整改,于10月底完成整改。二是针对大甲村幸福院被大甲村委会长期占用作为办公场所问题,2024年9月大甲村委会已将大甲“四下基层”展示馆二楼作为大甲村幸福院,并配齐厨房、卫生间、男女休息室、图书室等配套设施。三是2024年10月23日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20.关于“主动学习意识不够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9月26日召开镇党委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专题研究‘三农’工作并发表重要讲话”的精神,提出我镇贯彻意见。二是加大对粮食安全领域的工作力度,及时将粮食生产任务分解到各村,推动粮食生产任务落实。2023、2024年度粮食播种面积、粮食产量任务均超额完成。三是2024年9月26日1名相关责任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四是2024年10月23日对3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21.关于“‘第一议题’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11月7日修订完善《大甲镇“第一议题”学习制度(试行)》(古大委〔2024〕81号),明确学习内容、学习形式、学习安排及要求。二是2024年11月7日组织党政班子集体学习《大甲镇“第一议题”学习制度(试行)》,推动制度落实见效。三是2024年2月以来召开党委会共计26次,均有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占比100%。四是2024年9月26日1名相关责任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

  22.关于“未结合实际提出贯彻意见”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9月26日党政班子会议上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并结合我镇实际提出贯彻落实意见。二是对2024年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重要讲话精神传达学习情况进行自查,结合本镇实际提出贯彻落实意见或措施。三是2024年9月26日2名相关责任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作自我批评。

  23.关于“分析研判不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4年8月22日召开2024年上半年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会议,针对上半年意识形态风险点进行深入分析研判,镇班子成员均对照分管领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问题,并结合实际提出防范措施。二是2024年12月底前撰写2024年度意识形态专题报告,深入分析镇本级存在问题。三是2024年9月26日1名相关责任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作自我批评。

  24.关于“制度建设不严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4年10月28日修订完善《大甲镇公共领域宣传载体管理办法》(古大委〔2024〕75号)、2024年11月7日修订完善《大甲镇新闻发布和新闻发言人管理制度》(古大委〔2024〕80号)。二是2024年11月12日组织各股室负责人认真学习《大甲镇公共领域宣传载体管理办法》《大甲镇新闻发布和新闻发言人管理制度》。三是对2021年以来制定的相关制度开展自查,除巡察指出问题外,未发现其他问题。

  25.关于“落实‘三审’制度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4年8月26日组织党政办、平安办及业务股室工作人员学习“三审”相关内容。二是严格落实“三审”制度,2024年6月—7月共5次微信公众号信息发布审批表无经办人员签字已整改到位,同时巡察整改以来,共审批微信公众号信息发布37次,均落实“三审制度”。三是今后将严格落实“三审”制度,加强对公共领域宣传载体的审批管理,做到审批有设计图、有签字签章。四是2024年10月23日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二)财经制度执行不规范

  26.关于“交通补贴发放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未完成):一是2024年9月10日召开财政财务专题会议,组织财务等相关人员集体学习《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财政收入秩序的通知》(闽财预〔2018〕5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乡镇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古财预〔2018〕49号)等财政财经法规文件精神,规范财务管理,提高财务人员履职能力。二是2024年11月7日修订完善《大甲镇财务管理制度》(古大政〔2024〕137号),细化支出管理措施,规范资金发放形式。三是对15.25万元交通补贴进行追回,截至2025年1月已追回3.1万元。2024年起不再发放村主干、村秘书交通补贴。四是2024年10月23日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27.关于“物资采购监管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4年9月26日在党委会上传达学习《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宁德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发包管理办法的通知》(宁发改规〔2023〕3号)文件精神,加强政府物资采购工作。二是对2022—2024年政府采购项目开展自查,除巡察指出问题外,暂未发现其他问题。三是2024年10月23日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28.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善”的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4年11月5日修订完善《大甲镇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古大政〔2024〕134号),明确固定资产管理要求,自2024年开始按要求定期进行固定资产盘点和清查,在人员调整时按规定开展交接。二是2024年6月聘请第三方公司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并建立固定资产台账。三是针对4笔盘亏资产进行梳理,2012年11月购置的空调已淘汰在仓库、2014年5月购置的跑步机等健身器材及2016年9月购置的消防泵已于2018年火灾损毁,以上3笔资产已于2024年12月启动报废程序,预计2025年3月完成报废。2016年7月购置的空调调配在镇政府705办公室使用。四是经核查盘盈的1台笔记本电脑为2018年2月采购(入账科目为经费支出)以及11笔共计8.78万元资产已按照规定列入固定资产科目核算。五是晟盛财富名府107、108号店铺已通过公开招租方式完成出租,于2024年10月25日签订租赁合同。六是2024年10月23日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29.关于“部分非税收入未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分别于2024年9月6日、9月10日召开镇党委会及财政财务专题会传达学习《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财政收入秩序的通知》《古田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乡镇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等规章制度,提高班子成员及财务人员的财经管理水平。二是2024年11月7日制定《大甲镇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古大政〔2024〕139号),规范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提高财政收支水平。三是对2024年非税收入收缴情况进行自查,2024年度共4笔非税收入66.13万元已及时足额上缴县财政。四是2024年10月23日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30.关于“往来账底数不清”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10月17日将2022年镇政府账户“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科目余额结转下年核算。二是2024年11月7日修订完善《大甲镇财务管理制度》(古大政〔2024〕137号),明确往来账细分至具体单位和个人的要求。三是2022年6月至巡察进驻发现的往来账未按规定细分问题已于2024年10月17日完成整改。巡察整改以来均按规定对往来账细分至具体单位或个人进行核算。四是2024年10月23日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31.关于“部分账务处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9月10日召开财政财务专题会议,组织财务人员集体学习《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财政收入秩序的通知》(闽财预〔2018〕5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乡镇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古财预〔2018〕49号)等财政财经法规文件精神,规范财务管理,提高财务人员履职能力。二是2024年11月将2023年百利香菇厂押金0.34万元由租金收入科目调账至其他应付账款科目,对2023年镇政府账户进行结账处理,2023年购置的抽水泵、棉被等抗灾救灾物资共计16.38万元按规定列支政府储备物资核算。三是对2024年账务处理情况进行自查,暂未发现问题。四是2024年10月23日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32.关于“对‘三资’监管不够重视”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4年6月21日、8月7日组织各村村“两委”成员学习《古田县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提高村“两委”成员“三资”管理水平。二是逐条梳理分析各村的审计问题,建立整改台账,重新收集整改佐证材料,12月20日已完成16个村审计问题整改佐证材料收集。三是分别于2024年7月、9月组织财会人员开展村级“三资”管理督查工作,除巡察指出问题外,暂未发现其他问题。四是2024年8月27日对16个村党支部书记进行集体约谈。五是2024年10月23日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33.关于“滥发补贴现象仍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6月21日、8月7日组织16个村村主干学习《古田县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提高村“两委”成员“三资”管理水平。二是2024年11月14日7个村已全部退回违规发放的村干部误工补贴共计3.1万元。三是组织财会人员对16个村2020年以来发放的误工补贴开展自查自纠,除巡察指出问题外,暂未发现其他问题,今后将严格审核村干部误工补贴,严肃处理滥发津补贴现象。四是2024年9月5日对5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34.关于“财务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6月21日、8月7日组织16个村村主干学习《古田县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提高村“两委”成员“三资”管理水平。二是2024年9月上书村包村领导已重新审核两委成员疫情防控值班补贴记录并签字确认,古田县仙漈美农业专业合作社于2024年11月14日将超范围列支的代办服务费、肥料款共计0.81万元转还大甲镇际下村村委会账户,今后将严格按照“三资”管理要求,加强资金列支审核,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三是针对巡察指出全镇16个村在报销程序和资金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逐条梳理,并制定整改计划,2024年11月20日均已整改到位。四是2024年9月5日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10月23日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35.关于“村财收入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针对大甲村、前桃村、邹洋村、小甲村等4个村在收入管理方面存在问题,各包村领导分别于2024年7-8月组织各村主干学习《古田县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提高村“两委”成员“三资”管理水平。二是针对大甲村租金未收取问题,通过上门通知、电话通知等方式要求承租方蓝天阁酒店履行合同,及时支付租金。9月24日蓝天阁酒店通过转账形式缴纳租金2万元,9月30日大甲村与蓝天阁酒店签订还款协议,剩余款项将于2025年12月31日前还清;针对前桃村投资收益收取不及时,2023年分红未收取问题,已对致富水稻种植合作社进行核查,因2023年收益为负,所以未进行分红,今后将持续关注致富水稻种植合作社经营状况,如有收益及时督促分红;针对邹洋村代收水费未附村集体收款票据问题,已组织人员对2020—2023年水费收缴情况进行自查,除巡察指出的问题外,未发现其他违规问题。巡察整改以来,代收水费人员均有向农户开具两联收款收据,同时每月向代收水费人员开具福建省村集体收款票据,并以每月开具的福建省村集体收款票据、水费缴费明细清单及收款收据进行入账;针对小甲村出租收入手续不全问题,已将2020年12月收取宁德市泓宇物流有限公司土地租金的会议记录、出租合同附账。三是2024年9月5日对3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9月6日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36.关于“工程进度滞后”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8月20日安排专人负责县道X911大村线国本村至狮子口段公路养护工程项目,与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对接,10月11日已完成竣工验收,11月8日完成项目结算审核工作。二是针对大甲镇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工程项目,督促业主单位与施工方对接项目结算审核工作,2024年9月完成项目结算审核工作。三是巡察整改以来已对工程项目进行自查,除巡察指出问题外,暂未发现其他问题。四是2024年9月26日2名相关责任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

  37.关于“工程程序把关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4年8月26日包村领导对国本村村“两委”成员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专项培训,进一步提升村级项目管理能力。9月26日在党委会上传达学习《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宁德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发包管理办法的通知》(宁发改规〔2023〕3号)文件精神,提升班子成员对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的管理能力与执行力。二是对2020年以来的所有工程项目开展“回头看”,除巡察指出问题外,未发现其他问题,今后将加强工程程序的培训学习,提升对工程程序的把关能力,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三是2024年10月23日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对国本村党支部书记许传钿进行诫勉谈话。

  38.关于“工程内业资料管理混乱”的问题

  整改措施(未完成):一是2024年7-8月,各包村领导分别组织各村村“两委”成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进一步提升村级项目管理能力。二是2024年9月30日山里村通过重新梳理村民活动中心项目资料,已将预算编制合同、设计图等内业资料重新归档。三是2024年10月15日重新整理大甲镇干部职工宿舍周转房修缮工程档案材料,补充缺漏内容,并移交档案室保管。四是已对巡察发现的24个项目内业资料存在归档不及时、不完整或内容不准确、不完善等问题进行梳理,形成表格,明确各项目整改责任人,落实整改时限。五是2024年10月23日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39.关于“镇纪委监察组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大甲镇纪委聚焦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的问题,巡察整改以来,对固定资产盘点清查的问题开展监督检查2次,已督促大甲镇按规定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建立《大甲镇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规范固定资产管理交接、盘点清查等工作,进一步堵塞漏洞。二是巡察整改以来大甲镇纪委对县委巡察发现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开展监督检查1次,发现问题1个,已督促整改到位。

 (三)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存在不足

  40.关于“统筹谋划党建工作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4年9月26日召开专题党委会议,学习《推进基层党组织“四个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并研究部署年度党建工作,今后将严格按照党建工作要求,定期研究部署党建工作。二是2024年9月重新梳理2024年党建工作要点和工作计划,并在2024年工作总结中强调党建工作内容。三是2024年9月26日1名相关责任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

  41.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10月15日修订完善《大甲镇“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古大委〔2024〕70号),明确“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主体为“大甲镇党委班子会议”。二是对2023年以来落实民主集中制情况进行自查,均由党委委员议定表决通过。三是2024年9月26日1名相关责任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

  42.关于“基层党支部建设存在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4年9月24日大甲镇机关党支部组织召开支委会研究制定2024年度工作计划,同日在党员大会上通报支部存在的问题,并将2023年工作向党员大会作报告。二是2024年9月24日综治党支部组织召开党员大会研究制定2024年度工作计划,并在党员大会上通报支部存在的问题,且将2023年工作向党员大会作报告。三是古田县华圣环保设备科技有限公司支部于2024年11月7日召开支部换届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支部书记1名;福建结诚塑业科技有限公司支部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支部换届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支部书记1名。四是2024年10月23日对2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43.关于“‘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4年9月29日召开支部书记会议,通报“‘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二是2024年11月8日组织各支部书记开展“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专题培训会,强化党支部书记党建业务能力。三是2024年9月27日制定《大甲镇村干部季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古大委〔2024〕68号),将“三会一课”落实情况,作为村干部季度考核的内容之一。四是针对2024年“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开展自查,未发现其他支部存在落实不到位问题。五是2024年11月8日党委书记对大甲镇机关党支部书记、综治党支部书记、前桃村党支部书记、里桃村党支部书记、山里村党支部书记、毗源村党支部书记、岩前村党支部书记等7人进行集体约谈。

  44.关于“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开展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4年11月8日,组织各支部书记开展党建业务培训会,强化党支部书记党建业务能力。二是2024年9月29日召开支部书记会议,通报“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开展不规范”的问题。三是2024年11月8日党委书记对大甲镇综治党支部书记、山里村党支部书记、毗源村党支部书记等3人进行集体约谈。

  45.关于“主题党日开展不经常”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4年11月8日,组织各支部书记开展党建业务培训会,强化党支部书记党建业务能力。二是9月29日召开支部书记会议,通报存在主题党日活动开展次数不够问题,提高思想认识。三是对2024年8月以来各支部的主题党日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均按要求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四是2024年11月8日党委书记对大甲镇机关党支部书记、国本村党支部书记、综治党支部书记、前桃村党支部书记、里桃村党支部书记、山里村党支部书记、毗源村党支部书记、岩前村党支部书记等8人进行集体约谈。

  46.关于“股级干部任免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4年8月28日—30日组织2名组工干部参加县委组织部举办的新时代组织人事业务培训班。二是9月19日制定《关于阮祥旺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古大委〔2024〕67号)文件。10月15日,组织委员在党委会上宣读2022年1月19日县委组织部下达的职务任免报备审核的批复。三是对股级干部任免情况开展自查,12月26日已向县委组织部提交免除党政综合办公室原副主任、综合执法大队原副大队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原副主任、妇联原副主席等4人股级干部备案材料。四是2024年9月26日1名相关责任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

  47.“关于季度考核工作落实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严格把关季度考核“好”等次人选,2024年第三季度“好”等次人选2人在上党委会议前已由镇纪委进行把关。二是2024年8月31日已发放2023年4月—2024年6月,共五个季度标兵奖励金。三是今后将严格按照要求,落实落细季度考核工作流程,及时下发“季度标兵”物质奖励金。

  48.关于“干部职工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4年9月30日组织全镇干部学习《福建省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条例》《宁德市机关工作人员效能问责实施细则》,提高在职人员守纪律、讲规矩意识。二是2024年8月22日修订印发《关于调整便民服务中心窗口岗位人员的通知》(古大政〔2024〕98号)将劳务外包人员调整至后勤岗位,8月27日党政办将保密岗位调整为在编公务员负责。三是整改以来抽查发现便民服务中心一名劳务派遣人员违反机关效能有关规定,2024年9月23日已由县效能办对其诫勉教育,现已辞退该工作人员,10月-11月我镇未因类似情况被通报。

  49.关于“党员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4年9月12日组织财务人员、党政办负责人、保密经办、组织干事共9人学习《中共古田县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10月15日党委会议组织党政班子成员学习《中共古田县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二是2024年10月25日已将所有财务人员所持有的出国(境)证件在国家工作人员出入(境)管理系统上登记,并向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备案。对在职安全、涉密等重要岗位人员进行全面摸排、系统登记,并向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备案。三是2024年9月26日1名相关责任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

  50.关于“工作作风不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4年9月30日组织全镇干部学习《福建省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条例》《宁德市机关工作人员效能问责实施细则》,提高在职人员守纪律、讲规矩意识。二是2024年11月7日修订完善《大甲镇12345便民服务平台管理办法(试行)》(古大政〔2024〕138号),明确答复时限、内容审核等要求,进一步规范运行管理工作。巡察整改以来共办理51件12345平台诉求件,均及时答复,未出现逾期情况。

  51.关于“工作敷衍了事”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4年11月7日制定大甲镇12345便民服务热线办件流程单,加强对12345便民服务热线答复内容审核把关,确保答复内容准确、规范,避免“答非所问”问题再次出现。二是积极同群众沟通,让其根据农村危房改造需提供的材料尽量收集现有的材料,同时我镇多部门在条例范围内联合磋商讨论适合的方法办理相关手续,2024年2月19日已完成该群众危房改造审批手续。三是2024年9月26日1名相关责任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

  52.关于“工作态度不端正”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4年11月7日修订完善《大甲镇12345便民服务平台管理办法(试行)》(古大政〔2024〕138号),细化办理责任人、办理时限等要求,确保准确、及时办理投诉件,巡察整改以来共办理51件12345平台诉求件,均及时办理答复,无推诿情况。二是2024年11月7日制定大甲镇12345便民服务热线办件流程单,加强对12345便民服务热线答复内容审核把关,确保答复内容准确规范。三是2024年10月23日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四)问题整改和成果运用不到位

  53.关于“档案材料缺失问题仍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强化警示教育,2024年9月29日召开支部书记会议,通报“档案材料缺失问题仍存在”的问题,并于11月8日组织各村支部书记开展村级档案培训专题培训会,提高对档案管理的重视程度。二是各村设立档案材料柜,实行专人专管、分类保管,明确档案管理责任人。同时巡察整改以来抽查3个村档案材料保管情况,暂未发现问题,今后将严格按规定保管档案材料。三是2024年8月1日以来,已按县农业农村局相关要求,实行村财非现金结算。四是2024年11月8日党委书记对大甲镇综治支部书记、大甲村第一支部书记、大甲村第二支部书记、璋地村党支部书记、际下村党支部书记、前桃村党支部书记等6人进行集体约谈。

  54.关于“考勤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4年9月30日组织全镇干部职工学习《福建省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条例》《宁德市机关工作人员效能问责实施细则》,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守纪律、讲规矩意识。二是2024年11月12日修订完善《大甲镇机关干部考勤管理办法》(古大政〔2024〕140号),明确考勤公示、奖惩等措施,并于2024年9月30日开展集中学习。三是2024年8月23日抽查考勤发现6名干部早退,8月26日上述6名干部已作书面检查。四是2024年10月23日对7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55.关于“整改工作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4年10月15日修订完善《大甲镇“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古大委〔2024〕70号),将“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主体由“大甲镇党政领导班子联席会议”修订为“大甲镇党委班子会议”。二是2024年11月7日组织党政班子集体学习《大甲镇“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进一步推动制度落实规范化常态化。三是巡察整改以来共计召开党委会议6场,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均提交党委会研究通过。四是2024年9月26日1名相关责任人代表党委班子集体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县委巡察三组共移交信访件1件,目前已办结1件。

  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和移交的线索,依规依纪调查核实,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44名相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涉及科级干部13人,其他人员31人。其中,诫勉谈话1人,批评教育18人次(科级2人次),提醒谈话26人次(科级4人次),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作自我批评22人次。

  针对工程程序把关不严问题,对国本村党支部书记许传钿诫勉谈话。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1.关于“供水瓶颈问题长期存在”的问题

基本完成情况说明:关于“2024年1月重新选址小甲村建设,但至巡察进驻项目处于预算阶段,用水紧张问题仍未解决”的问题。我镇启动了“大甲工业集中区抗旱应急引水工程”,2024年10月8日完成了工程前期设计、预算、预算审核工作,2024年11月19日完成招投标。

  下一步整改措施:倒排工程建设时间,2024年12月上旬动工建设后指定专人全程跟踪督促工程建设进度,2025年2月25日前完工并投入使用。  

  整改时限:2025年2月25日前。

  2.关于“推动企业转型升级力度不足”的问题

  基本完成情况说明:恒辉机械有限公司已提交入库材料,目前市级部门已审核通过,已上报省级部门,待审核。

  下一步整改措施:待入库审核通过,指导企业完成规上工业企业相关数据报送。 

  整改时限:2025年3月31日前。

  3.关于“低效用地有待盘活”的问题

  基本完成情况说明:剩余2家低效企业(宁兴、晋搌)的整改方案仍在修改完善。

  下一步整改措施:继续加强与企业的沟通,指导、督促相关企业尽快落实整改方案并及时完成整改任务。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31日前。

  4.关于“卫片图斑整改工作滞后”的问题

  未完成情况说明:卫片图斑部分设计补用地手续,用地手续报批需要一定的时间,有些图斑需要复垦,需要一定的时间使农作物成长。

  下一步整改措施:一是提高思想站位,落实网格化清单管理,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二是针对每个图斑的具体情况,采取“一宗一方案”的方式进行整改,确保整改措施有针对性;三是定期召开卫片图斑整改工作推进会,通报整改进度,协调解决整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四是加大对违法违规用地的巡查监管力度,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行为,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增强群众的耕地保护意识。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31日前。

  5.关于“农贸市场建设进度偏慢”的问题

  未完成情况说明:农贸市场用地报批、施工图设计、图审、预算、预算评审、施工建设等工作仍需一段时间。

  下一步整改措施:加快推进施工图设计、图审、预算、预算评审等前期工作,确保该项目尽早挂网招标并开工建设。同时,建设临时农贸市场,预计于2025年2月5日正式启用,以解决占道经营等问题。 

  整改时限:2026年12月31日前。

  6.关于“交通补贴发放不规范”的问题

  未完成情况说明:我镇正在追回2018年“三资”管理规范以来,以现金形式发放给村主干、村秘书等333人次共计15.25万元交通补贴。目前因部分领取补贴人员为离职村主干和村秘书、部分人员外出在福州、厦门等地等情况,导致所发放交通补贴暂未及时追回。

  下一步整改措施:我镇已成立由镇纪委等部门组成的工作专班,对涉及的村、人员进行梳理,由包村领导牵头,加快推进整改进度,争取将发放的交通补贴全部追回。

  整改时限:2025年3月31日前。

  7.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善”的问题

  基本完成情况说明:因2012年11月购置的空调、2014年5月购置的跑步机等健身器材及2016年9月购置的消防泵等三笔资产购买时限久、资产管理及人员交接不规范、财务会计系统变更、火灾损毁等情况,导致核查账册材料、资产信息等时间较长。现已完成账册材料、资产信息等核对,正在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置。

  下一步整改措施:以上三笔资产已于2024年12月启动报废程序,预计2025年3月完成报废。

  整改时限:2025年3月31日前。

  8.关于“工程内业资料管理混乱”的问题

  未完成情况说明:部分项目涉及的年份较为久远,数量较多,涉及责任人广,内业资料的整理汇总还需时间。

  下一步整改措施:按照所形成的表格清单,督促各责任人逐项落实整改情况,及时完成剩余内业材料的整理、补充、归档。

  整改时限:2025年3月31日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3-3970002;通讯地址:福建省宁德市古田县大甲镇政府路1号;电子邮箱:gtdjdzb@163.com。

                   

                                 中共古田县大甲镇委员会      

2025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