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巡察情况
中共古田县财政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4年3月11日至4月20日,县委巡察一组对县财政局党组(国有资产运营服务中心)开展了巡察,并于2024年6月13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通报。
一、切实抓好巡察整改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整改自觉。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反馈意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有关重要论述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2024年7月23日,中共古田县财政局党组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议围绕4个方面共52个问题对照检查,进一步明确了整改的方向和具体措施。局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积极履职尽责,亲自安排、协调并监督整改工作。同时,督促班子成员切实承担起“一岗双责”,发挥表率作用,确保所分管领域的问题得到有效整改,保证巡察反馈问题全面、彻底整改。
(二)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压实整改责任。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召开党组会、局务会听取专题汇报、研究重点事项、提出工作要求,带头领办督办重点难点问题。党组成员和班子成员各负其责,切实加强对分管责任部门的指导督导,把整改工作压实到岗、传导到人。县纪委监委派驻局纪检监察组切实履行整改监督职责,建立双向会商通报等工作机制,以监督检查促整改落实。各股室单位坚决扛起巡察整改责任,推动各项整改任务取得积极成效。
(三)坚持问题导向,扎实推动整改落实。对反馈问题明确整改要求、整改期限,根据整改方案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确保整改工作扎实推进。建立整改周报告和工作督办制度,实时跟踪督导任务落实。坚持标本兼治,制定完善各类管理19项,切实把整改实效转化为推进党的建设、改进机关作风、促进财政改革发展的实际举措。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仍有“落差”
1.关于“参与税源和收入结构调查不深,财税管理作用有所弱化”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财政局、税务局分别于2024年3月21日、8月22日召开财税工作联席会议,对当季度税收及全年税收收入、税源培植等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合力推进税收征管工作,提高税收收入质量。二是8月20日,联合县税务局对古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和福建古田药业有限公司两家重点税源企业进行了深入的调研走访,进一步了解掌握重点税源企业的经营情况等信息,提高全年税收收入预测的准确性和科学性。同时向企业分发《福建省省级财政惠企政策指南》,在涉企人才、税费惠企政策等方面进行解读,进一步帮助企业更好地利用惠企政策实现良性发展和税源的培植。三是从2024年6月份起每月深入分析各类收入来源的占比及变化情况,识别主要增长点和潜在风险点。6月以来已形成2篇“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分析报告”上报县委县政府,为领导决策提供重要参考。
2.关于“挖掘拓展财源渠道不宽,新财源可持续性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4年年初预算预留食用菌、文旅等产业发展资金0.8亿元,截至2024年10月底已支出3448.46万元,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培植财源持续增收。二是梳理掌握全县1072处国有不动产情况,把握政策窗口期,推动资源资产盘活。截至2024年10月底通过拍卖产权或拍卖运营权等措施已盘活城西标准化厂房、水库等资源资产4.87亿元。三是增强国有企业市场创收能力,2024年以来,国有企业紧紧围绕“增强核心功能和提高核心竞争力”为重点,不断推进国有企业市场营收能力,如国投公司代理记账部承接19个机关事业单位代理记账业务,1-10月收益25.82万元;保安公司新增12个单位物业及劳务派遣业务,1-10月收益374.6万元;聚源租赁公司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进行出租经营,1-10月收益491.71万元;能投公司光伏菇棚一期项目运营1-10月收益606.5万元、投资共享单车运营项目1-10月收益 84.74 万元,有效促进国有企业做大做强。
3.关于“主动配合项目谋划不够,协同争取国债资金办法不多”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强国债项目谋划培训力度,分别于3月27日、7月19日举办项目谋划及筹融资业务培训会、国债相关政策解读培训会,针对国债项目资金争取的前期准备、资金管理等内容进行讲解,进一步增强各有关单位对国债相关政策的了解。截至10月底,上报生物药品制剂及保健品生产线、乡镇排水工程等6个国债项目至国家发改委审批,共计申报国债资金3.85亿元。二是立行立改,及时接收分配下达的国债项目资金,分别于3月19日、4月2日将国债项目资金分配下达到县水利局、自然资源局。同时加强与县自然资源局、水利局、平湖镇等项目业主单位沟通联系,及时跟踪落实国债资金项目实施进度以及资金使用情况,促进国债资金使用更加安全规范有效。截至10月底,县山洪灾害监测站点水毁修复及雨水情站点建设项目、平湖镇浙山水利灌区项目、县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施工进度分别达到90%、90%、83%,共计下达国债资金用款计划5455万元。
4.关于“支出管控目标不理想”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强化预算执行监管,不定期对部门公用经费支出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024年6月-7月组织人员对县商务局、住建局等11家单位“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开展检查,发现问题4个,已全部整改到位。二是加大对一般性支出预算资金的清理力度,8月14日下发《古田县财政局关于组织开展财政专项资金结余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古财预函〔2024〕1号),巡察整改以来,共清理收回县教育局、公安局、人民政府办公室等18个单位一般性支出预算资金120.12万元,进一步提高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三是8月16日向各预算单位转发省市过“紧日子”的相关文件,要求各预算单位加强对一般性支出的管控。同时于9月23日出台《古田县财政局关于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的通知》,进一步明确预算单位2025年各类预算执行标准。2024年1-9月全县“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相比去年同期减少196.6万元。
5.关于“支出管理方式不科学”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4年7月19日举办政府采购业务培训班,邀请市财政局采购办负责人为全县预算单位经办人员进行授课,进一步提升各单位年初采购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做到支出预算应编尽编。二是7月29日向全县各单位乡镇(街道)发出工作提示函,要求做好前期预算编制,减少超预算审批,确保采购预算编制的严肃性。巡察整改以来,全县追加政府采购预算11批次,超预算金额2421.29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41%。
6.关于“内控机制不健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完善内控制度,2024年5月18日制定出台《古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古田县县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制度>》(古政办〔2024〕19号)、7月25日制定出台《古田县国有企业劳动用工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古国资〔2024〕20号)、9月9日制定出台《古田县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古国资〔2024〕29号)、9月27日制定出台《古田县国资中心所出资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古国资〔2024〕32号)《古田县属国有企业国企“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古国资〔2024〕33 号),并督促五大一级国有企业进一步修订完善内控制度,形成以制度管权管人管事的长效机制。二是加强警示教育,2024年6月14日举办古田县国有企业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培训班暨警示教育大会;6月17日印发《关于六起国企领域违纪违法典型问题的通报》,进一步强化对干部职工党规法纪教育,增强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三是强化问题整改,针对县饮食服务公司存在违规多缴纳电费、县碧源自来水有限公司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问题,于2023年底完成整改,并追回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及多收取的电费,同时县纪委监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四是强化监督检查,县国资中心与派驻纪检组密切配合常态化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巡察整改以来,组织开展国企财务专项检查及工资专项审计工作,共发现问题36个,已督促进行整改。
7.关于“自身‘造血’功能欠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8月28日成立国有企业资产盘活工作专班,全面清查企业存量资产情况,包括资产现状、权属、价值、盈利能力等,做到底数清、类型清、成因清,并将资产盘活、企业创收能力作为企业经营业绩考核重要内容。二是加强自身“造血”功能,支持国有企业市场化运营,2024年以来,国有企业紧紧围绕“增强核心功能和提高核心竞争力”为重点,不断推进国有企业业务拓展和创收能力提升,国投公司扩增公墓项目建设运营,2024年1-10月收益1979.6万元、代理记账部承接19个机关事业单位代理记账业务,1-10月收益25.82万元;保安公司新增12个单位物业及劳务派遣业务,1-10月收益374.6万元;聚源租赁公司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进行出租经营,1-10月收益491.71万元;农歌公司承接“四下基层”干部培训、研学、赛事活动组织等,1-10月收益38.64 万元;能投公司光伏菇棚一期项目运营1-10月收益606.5万元、投资共享单车运营项目1-10月收益 84.74 万元;水投公司(自来水公司)水费、安装接水工程等,1-10月收益357.59万元;8月23日旅发公司通过挂网招租,已完成环湖路利洋驿站、平湖驿站闲置资产盘活,有效促进国有企业做大做强。2024年1-10月旅发公司资产负债率同比下降0.04%;水投公司资产负债率同比下降0.11%;城投公司资产负债率同比下降0.03%;国投公司资产利润率同比增长0.7%;水投公司资产利润率同比增长0.58% 。
8.关于“国有资产盘活难度大”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建立国有资产台账,2024年7月县属五大一级国企已全面梳理国有资产台账,按照资产、资源、项目等三类对国有资产进行分门别类登记,了解掌握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等盘活情况,确保国有资产、资源底数清、情况明。二是加快闲置资产盘活力度,定期召开国有资产盘活协调会议,下发督促落实整改函,跟踪落实国有资产盘活情况,五大一级国企成立资产运营管理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产管理和运营,目前闲置资产,5处已出租,1处明确有投资意向承租、剩下19处由于市场承租意愿低暂未出租,其中16处正在对接意向单位,3处正在走挂网招租程序。三是立行立改,针对湖前佳苑和天润·紫金郡人才公寓剩余92套闲置问题,根据3月19日县政府专题会精神,将剩余92套闲置套房以配租的形式有偿出租给机关、事业单位在古无房干部用于临时过渡周转房,截至10月底31名机关、事业干部已入住,有效解决资产闲置问题;高铁北站二、三层目前正积极对接意向承租团队,正在走挂网招租程序。
9.关于“基层财政所管理比较混乱”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6月17日—21日通过实地、电话等方式对乡镇(街道)财政所开展调研,并对全县各财政所相关岗位人员实际配备运行情况进行梳理,形成《古田县基层财政所整改实施方案》。二是2024年8月7日组织基层财政所干部集中学习《古田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的通知》(古财行〔2020〕5号),进一步明确基层财政所所长、会计、出纳岗位职责和权限,严格执行会计与出纳分离制度。三是针对基层财政所人员管理混乱问题,9月13日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议定基层财政所人员调整工作。目前,基层财政所实际在编人数为36人。其中由局机关统筹使用的15名财政所人员,已安排其兼任基层财政所财政业务工作,剩余21名基层财政所人员中,8名从事财政业务工作,13名因历史原因,由乡镇(街道)进行统筹使用。四是2024年10月8日,制定出台《古田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基层财政所管理的通知》(古财办〔2024〕25号),进一步明确了基层财政所工作职责、健全机构、岗位人员配备、人员考勤考核管理、日常工作监督等。巡察整改期间,14个乡镇(街道)基层财政所会计与出纳已由不同人员担任,且均为财政编制干部。五是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10.关于“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4年7月11日转发《预算管理一体化规范(2.0版)》(古财库函〔2024〕4号)给各预算单位,进一步深入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明确开设零余额账户的单位,原则上通过单位零余额账户支付资金。7月19日组织全县预算单位及财政局相关股室参加国库集中支付制度、预算执行监控管理办法、一体化规范(2.0版)等业务培训,进一步保障我县国库集中支付的规范运行。二是7月4日制定印发《古田县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管理办法》(古财库〔2024〕4号),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与监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性。截至10月,国库通过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部门预算执行监控模块审核处理了50829笔单位零余额支出、处理1085笔“三公”经费支出。三是8月2日印发《古田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古财库〔2024〕6号),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深化乡镇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运行安全。截至10月底,乡镇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占比90%以上,暂未发现项目资金使用非乡镇零余额账户拨付的情况。
11.关于“公务卡推行仍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4年7月4日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县级预算单位公务卡使用管理的通知》(古财库〔2024〕5号),进一步推进全县公务卡制度改革,规范公务卡制度落实。二是对全县预算单位办卡、激活以及使用公务卡情况进行梳理统计。截至10月底,全县已办理公务卡4765张,激活3595张,激活率75.45%,使用公务卡925人次,公务卡报销金额累计82.37万元。三是带头落实公务卡制度,组织人员对单位内全体干部职工办理激活使用公务卡情况进行摸底排查,公务卡办理率达89.47%,激活率达100%。2024以来财政局工作人员出差45批次,均使用公务卡结算,累计报销2.71万元,今后将继续督促各单位严格按照公务卡制度要求落实到位。四是每季度抽查预算单位公务卡使用情况。巡察整改以来,联合社保股、行政政法股、经建股抽查卫生健康监督所、机关保、城居保、党史办、侨联、编办、团县委、老干局、总工会、住建局等10个单位公务卡执行情况,下发整改函8份,现已完成整改。同时2024年9月13日对工信局、商务局公务卡使用情况进行“回头看”,巡察反馈以来,商务局出差7人次,均使用公务卡结算,工信局出差2人次,使用公务卡结算1次。今后将持续推进公务卡制度改革,督促各单位严格执行公务卡制度。
(二)聚焦落实财政主责主业存在“温差”
12.关于“运行机制不健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8月投资评审中心新招录1名干部,已实现满编11人,同时根据工作实际统筹安排人员,新增加3名投资评审中心编制人员协助投资评审中心日常工作。二是向工程领域相关单位征集14名专家,于2024年8月23日组建专家评审库,为财政评审提供技术支持和决策咨询,进一步提高财政投资评审的科学性、公正性和权威性。三是2024年8月16日制定印发《古田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古田县投资评审中心对外委托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古财办〔2024〕18号),对不适用条款进行调整,进一步加强县级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评审管理,规范财政投资对外委托评审行为,明确社会中介机构的权利、义务,规范评审专家工作程序。同时对评审中心各项制度规定进行自查,暂无其他不适用条款。
13.关于“投资评审有隐患”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转变县级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预结算评审和预结算审核质量检查全部委托第三方助审机构的工作方式。2024年8月24日-31日期间委托专家对13家助审机构2023年度办理的13个项目开展质量检查,质量检查结果均为合格。二是加强对助审机构的监督管理,提升助审机构廉政和保密意识,防范风险隐患,2024年8月26日—9月3日期间组织人员对晏圣、中盈、中天建等13家助审机构进行2023年度综合考评工作,综合考评结果均达到合格。三是2024年7月22日—31日期间,对2020—2022年度共33份投资评审质量检查材料进行梳理,发现存在评分、表述错误的报告共16份,已全部进行更正,其错误不影响评审结论,今后将加强对投资评审质量检查报告的审核把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四是对2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14.关于“预算执行率低”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4年7月12日印发《古田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库管理的通知》(古财绩〔2024〕4号),将资金使用单位的财政资金项目库管理(含绩效目标等内容)情况纳入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考评,进一步强化预算执行管理,保证专项资金拨付的时效性。截止10月31日,2024年全县预算项目7161项60.64亿元,累计完成支出45.08亿元,资金支出率达74.34%,部分支付的预算项目4149项15.56亿元,占预算总额25.66%、其中零支付的预算项目1407项5.17亿元。截至10月底,局本级财政工作业务经费已使用207.3万元,执行率为72.81%,同比增长135.03%。二是各业务股室对每笔指标建立台账,加强对每笔指标使用情况的跟踪管理,巡察反馈以来向县人社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等50家单位发放《关于收回存量资金的函》31份,督促其上缴结余资金,累计收回结余资金1.17亿元。
15.关于“资金使用效益未与预算安排相挂钩”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不断完善存量资金使用效益,9月23日制定印发《古田县财政局关于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的通知》(古财预〔2024〕19号),进一步明确预算单位2025年各类预算执行标准,今后将根据各单位资金使用情况调整其年度预算安排,切实加强对每笔指标的跟踪管理。二是加强财政结余资金管理力度,截止7月已收回2022、2023年安排审计局审计业务2笔结余经费。同时,8月中旬发函要求各预算单位对2022、2023年当年专项资金有结余,第二年仍安排同样预算资金情况进行自查。经自查,共有3个单位存在专项结余资金,共计231.62万元,已于9月份全部收回。三是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16.关于“存量资金安排使用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4年8月30日组织各支出股室学习《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闽财预〔2015〕26号)文件精神,切实规范存量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二是对存量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梳理,2023年12月31日存量资金2.17亿元,其中用于调出政府性基金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6亿元,用于安排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暨耕地流出图斑整改工作经费、闽江流域主要干支流水葫芦常态化整治保洁及宁德古田水安(大桥)110千伏输变电工程建设等重点项目共0.73亿元。三是从2024年7月10日起,存量资金安排的支出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方式拨款,实现全流程跟踪管理,使存量资金支出安排更加及时。
17.关于“‘营商环境’监测事项办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立行立改,2024年3月14日、7月3日下发《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古财购〔2024〕3号)、《物业管理服务政府采购需求标准(办公场所类)(试行)》的通知(古财购〔2024〕6号),进一步加大对各预算单位最新政府采购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规范政府采购流程,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二是7月19日举办政府采购业务培训班,邀请市财政局采购办负责人对政府采购政策进行讲解,进一步提升各预算单位经办人员政府采购工作业务水平。三是加强采购指标跟踪监管工作,通过电话提醒、在“宁德市政府采购代理群”发布信息督促采购单位及时完成政府采购监测事项,巡察整改以来对存在问题的食用菌产业发展中心、总医院2家采购单位进行提醒督促,截止6月底,2家单位已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政府采购工作任务。2023年“营商环境”监测事项指标中涉及“采购合同管理和投诉处理”等13项指标考核,均排名全市第一。
18.关于“财政惠企资金兑现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分别于2024年6月21日、7月30日组织企业股干部学习《古田县促进产业招商及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古田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古田县扶持和培育规模企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古田县促进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宁德市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对惠企补助资金的拨付流程,确保惠企资金及时拨付到位。二是做好惠企资金兑现工作,6月27日兑现2022年古田县福兴医药有限公司“生物与新医药发展”奖励资金30万元,7月10日兑现2022年扶持企业发展和培育规模企业奖励资金138万元,同时对剩余3笔惠企政策资金,制定兑现时间表,计划于2025年2月前完成。三是组织人员对2024年4月以来惠企资金兑现情况进行自查,暂未发现其他惠企资金未拨付情况,今后将严格按照各类惠企政策要求及时兑现资金。四是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19.关于“部分利民资金拨付滞后”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6月19日,组织社保股干部学习《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省级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工作的通知 》,切实提升干部为民服务宗旨意识,进一步做好困难失能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保障工作。二是及时拨付利民资金,6月20日拨付吉祥养护院一次性开办补助资金8.6万元;7月30日按照卫健局上报的实际适龄女性HPV疫苗免费接种数拨付项目配套资金14.55万元,并对适龄女性HPV疫苗剩余指标进行收回。三是组织社保股人员对2024年以来利民资金拨付情况开展自查,暂未发现利民资金拨付滞后问题。四是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20.关于“项目绩效监控比例偏低”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规范项目绩效管理,2024年8月22日制定《古田县财政局关于开展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古财绩〔2024〕22号),提高项目绩效监控比例,从2024年开始,今后在每年开展的项目绩效监督检查和自评抽审工作中,项目检查数量占比需达项目总数的3%以上,确保项目绩效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是8月1日制发《古田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项目绩效监控检查和自评抽审工作的通知》(古财绩〔2024〕5号)选定21个项目开展绩效自评、23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占比达到3.1%,8月5日组织检查组对相关单位项目绩效管理情况开展检查,共发现绩效指标设置不合理、部分指标佐证材料不完整、成本指标方向设置错误等33个问题,并于8月28日前完成整改。三是7月12日已发函督促县商务局、县卫健局及时按PPP合同规定开展绩效评估。巡察整改期间县商务局、县卫健局分别对古田县商业大世界市场PPP项目、古田县第二医院PPP项目开展绩效评估并将绩效评估结果上报县财政局。同时根据绩效评估结果截至9月3日运营补贴资金已全部拨付到位。
21.关于“财务管理监督力度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7月19日组织开展财务管理专题培训班,围绕政府会计制度及财务管理、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制、绩效管理体系、债券资金管理等方面内容,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进行培训,切实提升与会人员财务管理水平。二是6月18日发函《古田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加强对预算单位的财政、财务、会计日常监督,巡察反馈以来,各业务股室通过开展“1+X”检查、寄宿制学校膳食经费管理情况检查等,共计检查预算单位46家,占预算单位总数的33.6%,发现问题84个,已督促整改。6月对古二小、凤都卫生院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并将财政监督检查处理决定抄送其上级主管部门。检查中共发现10个问题,已完成整改。三是今后我局将加强对各预算单位财政、财务、会计管理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日常监督,每季度开展一次检查,每年度开展一次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相关培训,促进预算单位加强对本单位经济业务、财务管理、会计行为的日常监督,建立内部财会监督机制和内部控制体系。
22.关于“国有资产管理监督有待加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立行立改,2024年3月14日出台《古田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古财资〔2024〕10号),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重视并规范资产管理工作,加强基础工作,做好总结工作,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8月30日组织全局有关人员进行学习,切实加强和改进国有资产管理水平,更好地保障行政事业单位有效运转。10月18日组织召开全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线上培训,持续提升各单位资产管理水平。二是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通过审核报废处置材料和现场核实方式对国有资产进行监督检查,4月份以来,共对县公安局、住建局、中医院等9家单位国有资产进行审查,发现问题1个,已整改到位。同时,8月1日下发《古田县财政局关于对古田县中医院违反规定处置国有资产的通报》(古财资〔2024〕14号),将国有资产违规处置问题作为典型案例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要求相关部门要引以为戒,在国有资产管理处置方面要严格按照有关程序规定开展。
(三)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缺乏“精度”
23.关于“存在应学未学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立行立改,2024年4月11日、4月22日、6月27日局党组(扩大)会议、7月30日全局大会上学习2022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二十届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以及二十届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精神,确保全局上下对相关会议精神及财政体制改革相关政策有深刻的理解和把握。7月31日、8月16日、9月10日、10月11日局党组(扩大)会议上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7月30日中央政治局会议、党外人士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市委五届八次全会、县委十三届八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9月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做到应学尽学。二是2024年7月组织人员对2022年以来重要文件学习情况开展自查工作,除巡察发现的问题外,暂未发现其他应学未学情况。三是1名相关责任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
24.关于“贯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4年6月5日印发《古田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日常办公用品等管理制度的通知》(古财办〔2024〕11号),7月31日在党组(扩大)会议上学习《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推动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的通知》《古田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日常办公用品等管理制度的通知》,并要求各股室及下属各单位认真执行,不断推动局机关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格控制各项费用支出,确保每一笔资金都用在刀刃上。二是立行立改,2024年4月组织人员梳理近三年日常办公等业务经费支出情况,针对日常办公易耗品类、电脑耗材类、电费、打印费等提出切实可行的压减方案,预计全年将节省各类费用支出1万元左右。巡察整改以来,6—10月水费、电费支出6.03万元,同比减少0.26万元。三是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25.关于“学用结合不紧密”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8月16日转发省市过“紧日子”的相关文件,进一步形成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良好风尚,实现节约型机关建设的实质性突破。二是兜牢“三保”底线,坚持“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相关支出在财政支出的优先顺序。上半年我县“三保”支出9.48亿元,支出进度52.43%,超过应达序时支出进度2.43个百分点。三是积极做好向上争取资金工作,8月15日指导配合县直各部门及乡镇(街道)共争取到上级转移支付补助资金75634.28万元,同比增加3721.45万元。四是围绕土地出让、新增耕地指标交易等收入,加强与自然资源局沟通联系,提醒其加快古田药业、城东街道2023-11号及城西街道2023-12号等零星地块的出让进度,实现土地出让金收支平衡。截至10月底,土地出让金收入2.23亿元。五是4月19日将《古田县暂付款消化方案》函上报市财政局,截至10月已累计消化暂付款1.54亿元,切实降低暂付款规模。2024年1-10月,财政收支缺口1.04亿元。
26.关于“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4年7月10日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深刻理解《条例》精神,准确掌握《条例》规定,进一步规范集体决策程序。二是2024年6月起已安排一名工作人员专人负责记录局党组会议、局务会议,并严格按照会议议程详细记录会议讨论议定内容,确保局党组会议、局务会议等会议记录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27.关于“党组议事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4年7月10日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组织学习《中共古田县财政局党组关于印发“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古财党组〔2023〕20号)文件精神,8月16日制定印发《古田县财政局党组议事规则》(古财党组〔2024〕29号),进一步规范党组议事程序,确保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有效性。二是对2024年以来的局党组会议、局务会议开展自查,未再出现以党组(扩大)会议的方式取代局务会议,以及列席人员参与局党组会议议事表决等情况。三是1名相关责任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
28.关于“部分‘三重一大’事项未经党组会议研究”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分别于2024年7月10日、30日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及全局大会学习《中共古田县财政局党组关于印发“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古财党组〔2023〕20号),进一步规范执行“三重一大”议事规则。二是对2022年10月至今的每笔支出审核费开展自查,相关费用均有提交党组会议议定,今后将严格做到每笔审核费都提交党组会议议定后支出。三是对2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29.关于“管党治党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7月10日召开党组(扩大)会议认真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狠抓责任落实,增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自觉和能力。二是3月20日印发《关于调整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暨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古财党组〔2024〕8号),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持续完善财政局党建工作格局,提高党建工作水平。三是5月14日制定印发《古田县财政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古财党组〔2024〕17号)制定年度任务安排,明确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四是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30.关于“廉政风险排查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7月组织全局各股室及下属各单位结合自身岗位实际认真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共排查出风险点62个,并制定防控措施62条。二是各分管领导分别在6月至7月期间召开所分管领域的半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汇报,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下半年分管领域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作出具体部署。三是根据各股室和下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职责和权力运行排查出的廉政风险点,于8月15日制定出台《中共古田县财政局党组2024年度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方案》(古财党组〔2024〕28号),不断提高预防腐败工作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为财政工作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保障。四是1名相关责任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
31.关于“廉政谈话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7月31日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进一步提高廉政谈话质效。二是2024年6月,局党组书记、局长江希东对局领导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各班子成员对分管的股室开展半年廉政谈话,做到应谈尽谈、谈深谈透。三是1名相关责任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32.关于“发现问题线索能力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结合日常监督、专项监督,紧盯监督重点、关键领域、关键少数、重要节点、重要部门强化监督,打好监督“组合拳”,巡察以来已处置问题线索3条、信访件1件。二是牢固树立案件查办是最有力的监督,巡察反馈以来已办理自办案件1件,给予政务记大过处分1人,着力解决自办件为零的问题。
33.关于“日常监督不够全面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提升监督覆盖面。在做实做细日常监督上下功夫,2024年7月15日制定《2024年下半年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监督计划》,将乡镇(街道)财政所监督纳入日常监督,巡察反馈以来,对乡镇(街道)财政所进行监督检查3次,发现问题4个,已整改到位。
34.关于“主动约谈不够有力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加大主动约谈力度,将主动约谈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抓手,推进约谈常态化、长效化,结合财政局重点部门、关键岗位的岗位特点及廉政风险点以及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提醒纠偏,巡察以来已主动约谈重点股室负责人13人次,打好“预防针”。
35.关于“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7月16日,召开局党组半年党建工作专题会议,听取上半年党建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下半年党建工作,今后将按照要求每半年召开一次党建工作专题会议,推动党建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二是持续开展“财政干部大讲堂”活动,6月19日3名班子成员前往凤都镇开展综治平安入户宣讲活动,向群众宣讲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平安建设的重要论述、民法典筑牢平安建设、筑牢禁毒屏障推进平安建设等内容,同时向村干部解读《福建省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建设资金管理实施办法》,并发放宣传单200份,让“财政干部大讲堂”在“党建+业务”的基础上,走进民间地头,让群众对财政政策有所了解。7月19日邀请市财政局采购办负责人对我县行政事业单位150多名财务人员开展财务管理专题培训,为“财政干部大讲堂”引进更高端的“讲师”,全面擦亮“财政干部大讲堂”支部品牌。同时不断深入总结,提炼经验,将“财政干部大讲堂”活动作为提升财政干部素质、推动财政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为财政事业的持续发展贡献力量。三是对1名相关责任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36.关于“组织生活会开展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7月19日,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今后将按照规定要求,进一步规范开展组织生活会,落严做实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二是6月25日,3名党员已重新针对组织生活会查摆的问题制定整改清单,并完成相应整改工作。三是对4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37.关于“党支部未按期换届”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以碧源自来水有限公司负责人调整为契机,强化党支部换届业务指导,熟悉换届流程,碧源自来水有限公司党支部于2024年7月10日顺利完成支部换届工作。二是8月8日制定《各国企党支部换届时间节点目录表》,明确国企党支部换届时间,并指定国资中心干部专人负责,做好国企党支部按期换届提醒督促工作。三是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38.关于“受理热线投诉慢作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7月30日召开全局大会,组织学习《宁德市12345便民服务平台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进一步提升 12345便民服务平台的服务质量和水平。二是8月5日制发《古田县财政局12345便民服务平台办理规则》(古财办〔2024〕13号),进一步明确12345便民服务平台的流程及办理要求,做到件件有回应,事事有着落。三是对2023年以来受理的12345政务服务热线问题进行自查,暂未发现同类问题。
39.关于“执行考勤制度搞变通”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5月份起已将班子成员考勤全部纳入电子签到签退系统统一管理,进一步规范执行考勤制度。二是每月不定期对局机关干部考勤情况进行不少于两次的监督检查,巡察反馈以来开展监督检查9次,对发现的1个问题及时提交分管领导进行口头批评教育。三是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2名相关责任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
40.关于“引用保密文件不严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4年7月30日召开全局大会,通报了该失泄密问题,并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进一步强化全局干部职工保密意识,筑牢保密防线。二是4月3日印发《古田县财政局关于调整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古财办〔2024〕6号),进一步明确保密职责。三是7月29日制定《古田县财政局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保密自查自评工作的通知》并函发各股室和下属各单位,各股室对照保密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逐一检查保密工作落实情况,暂未发现问题。四是1名相关责任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
41.关于“超标准配置办公设备”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4年7月30日召开全局大会,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古田县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购置费预算标准管理暂行规定》,进一步加强对资产配备的管理。二是对达到报废标准且未报废的51台台式计算机和36台打印机及时申请报废处置,于3月31日在固定资产管理系统上进行报废处理。三是明确办公室办事员陈雍同志作为本局资产管理专员,2024年7月份开始对全局各股室固定资产进行实地盘查造册,对梳理出达到报废年限无法使用的固定资产与无形资产416件原值150.8万元将按规定程序予以报废。四是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42.关于“借款超时限”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4月16日组织办公室、国资股等相关股室负责人集中学习《古田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的通知》,进一步增强对固定资产管理的责任意识。二是对2021年以来的暂付款等往来款项进行自查,暂未发现借款超时限的问题。三是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43.关于“无依据列支”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4年6月起已全面停止《福建画报》等无文件依据的刊物征订。二是组织局财务人员对2023年以来征订的报刊开展自查,暂未发现问题。三是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44.关于“验收审核不细致”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4年6月26日,组织办公室及财务室相关人员学习《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有关法律规定》,加强项目建设流程规范化,严把项目材料审核。二是2020年11月LED维修和2021年9月会议室改造修缮项目已分别由相关验收人员补充验收意见及验收签到表。同时,对2022年以来工程项目的验收情况开展自查,暂未发现其他问题。三是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45.关于“未按规定预留质量保证金”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4年6月26日,组织办公室及财务室相关人员学习《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的缴存、使用、管理,提高工程质量保障水平。二是对2022年以来工程项目开展自查,除巡察指出的问题外,暂未发现其他问题。三是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46.关于“跟踪督促项目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立行立改,2024年3月29日牵头组织吉巷乡政府、施工方和4个项目村主干召开工作推进会,经协商已解决工程建设质量、结算审核争议等问题,依据4月9日和10日的工程结算审核报告,4月18日下达吉巷乡政府4个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资金63.55万元,奖补资金足额兑现。二是建立健全古田县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跟踪督促工作流程,8月2日制发《古田县财政局关于加强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跟踪督促工作有关规定的通知》(古财农改〔2024〕16号),巡察以来,对凤都镇、大桥镇、城西街道、平湖镇、凤埔乡等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建设情况开展督促抽查,现场指导项目管理实施工作,发出工作提示函5份,要求相关乡镇(街道)严格落实相关程序,指导村级做好项目和资金的公开公示工作,及时督促项目村抓紧组织实施,确保如期完成任务。三是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47.关于“落实请休假制度不严格,1名干部2021年连续病假77天未按要求上报审批”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4年7月30日召开全局大会,传达学习《古田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勤管理办法》,进一步提升机关效能、强化组织纪律、改进工作作风。二是7月11日,已将1名干部连续77天请假情况上报人社局,7月15日收到人社局复函,7月31日经局党组会议议定后,在8月份工资中扣除需退还的岗位津贴及奖励性绩效工资共计2121.1元。三是对2022年以来干部请休假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发现1名干部2023年存在连续请病假25.5天,7月15日收到人社局复函,并在8月国库工资中扣除该干部需退还的岗位津贴及奖励性绩效工资共计2819元。四是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48.关于“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落实不到位,1名财务人员2022年1月从事出纳工作至今,人员信息未向县公安局出入(境)大队登记备案”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4年7月30日召开全局大会,传达学习《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的通知》(古委组〔2023〕42号),进一步规范全局干部职工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二是8月2日将出纳人员丁亚瑜以及全局范围内涉及安全、涉密、财务等所有重要职务的负责人共计20名人员,向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进行登记备案。三是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49.关于“股级职务未及时免除”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7月10日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组织学习《关于印发古田县财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中共古田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县财政局机构编制有关事项的批复》等相关“三定”方案文件,确保本局“三定”方案等相关文件得到有效贯彻落实。二是根据“三定”方案核定内设股室及股级干部配备职数,梳理出因机构改革撤销(戴淑珍)、已调离本单位(余晨楠、陈明龙、郑伟)或提拔到外单位(张长炜)的股级干部5人,以及需要任命为财政所副所长8人,经8月2日局党组会议研究,于9月14日将《中共古田县财政局党组关于郑伟等同志职务任免的备案报告》(古财党组〔2024〕31号)上报组织部。三是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50.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仍有缺失”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完善意识形态工作机制,8月9日制发《古田县财政局关于公共领域宣传内容“三审”制度》(古财办〔2024〕16号),并于9月30日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局公共领域宣传内容发布管理。二是严格执行“三审”制度审批流程,巡察反馈以来,召开培训会1场,并对课程提纲、授课人简历进行审核,对勒索病毒应急演练结果编制成的宣传手册补充审批手续,同时对本局宣传载体发布的禁毒、保密、福文化宣传等信息及网络安全宣传单,均严格执行“三审”制度。三是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四)巩固拓展问题整改成效还有“缺项”
51.关于“未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4年7月23日制定《中共古田县财政局党组关于加强和规范党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古财党组〔2024〕25号),进一步明确党务公开事项的审批流程,推动党务公开规范化。二是7月25日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福建省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实施细则》《中共古田县财政局党组关于加强和规范党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实际行动,推动党务公开工作不断取得新的进展和成效。三是组织人员梳理2022—2023年党务公开事项,补齐事项登记表审批时间。2024年以来党务公开事项13次,均按要求进行“三审”,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四是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52.关于“推进问题整改不彻底”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立行立改,2024年4月1日下发《古田县财政局关于收回存量资金的通知》(古财农〔2024〕28号),要求县农业农村局将结余资金上缴国库,4月2日县农业农村局已将结余的2.63万元资金上缴国库。二是通过财政预算一体化管理系统及日常财政专项资金监督检查等方式梳理排查是否存在沉淀资金,对发现的沉淀资金予以及时收回,防止资金沉淀,截至2024年10月底,累计收回50家存量资金共计1.17亿元。三是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对巡察反馈的问题,依规依纪调查核实,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16名相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涉及科级干部6人,其他人员10人。其中,批评教育12人次(科级1人次),提醒谈话19人次(科级4人次),自我批评8人次(科级8人次)。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关于“财政惠企资金兑现不及时”的问题。
基本完成情况说明:一是分别于2024年6月21日、7月30日组织企业股干部学习《古田县促进产业招商及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古田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古田县扶持和培育规模企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古田县促进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宁德市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对惠企补助资金的拨付流程,确保惠企资金及时拨付到位。二是做好惠企资金兑现工作,6月27日兑现2022年古田县福兴医药有限公司“生物与新医药发展”奖励资金30万元,7月10日兑现2022年扶持企业发展和培育规模企业奖励资金138万元,同时对剩余3笔惠企政策资金,制定兑现时间表,计划于2025年2月前完成。三是组织人员对2024年4月以来惠企资金兑现情况进行自查,暂未发现其他惠企资金未拨付情况,今后将严格按照各类惠企政策要求及时兑现资金。
下一步整改措施:县财政局积极配合县工信局做好完成惠企奖励资金的兑现工作,争取明年2月底前兑现惠企补助资金。
整改时限:2025年2月28日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593-3880560。
通讯地址:古田县解放路169号政府大院东北角。
电子邮箱:gtgzyx560@126.com。
中共古田县财政局党组
202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