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巡察情况

中共吉巷乡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4-08-06 发布者:古田纪委 文章来源:中共古田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阅读 : 1991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3年10月23日至12月1日,县委巡察二组对吉巷乡开展了巡察,并于2024年2月29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通报。

一、切实抓好巡察整改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吉巷乡党委政府对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建议高度重视,坚定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以对党绝对忠诚的态度和强烈的政治担当,从严从实抓好整改落实。在2月29日巡察反馈会后,立即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专题部署会,学习巡视巡察整改精神,对整改工作作出全面部署,要求班子要下沉到村、到业务股室亲自抓好整改落实。部署会后,吉巷乡立即成立以乡党委书记为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有序推进整改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责任。乡党委坚持以上率下,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吉巷乡党委关于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逐条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整改要求、完成时限,确保事事有人抓、件件抓到位。为保障整改工作按序时完成,乡党委每两周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整改落实情况,逐个研究解决具体问题,推进整改工作落细、落实。4月10日,吉巷乡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各班子成员主动认领责任,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增强主动整改、扎实整改、逐项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三)健全长效机制,加强整改监督。吉巷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举一反三、全面查摆,深刻剖析根源,形成8项长效机制。完善学习制度和工作纪律规定,集中整顿财经纪律和工作纪律问题,转变干部工作作风。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在整改过程中,对落实整改责任不到位、敷衍整改、虚假整改、整改不力的严肃问责,以责任追究倒逼整改落实。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第一议题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将“第一议题”的学习内容纳入党委会、班子会重要内容,切实开展好政治理论学习,做到第一时间学习、第一时间传达、第一时间贯彻。巡察整改以来,召开党委会议9场,均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二是2024年4月7日,组织人员对2022年至2023年的党委会议学习情况进行梳理,未发现未学漏学情况。三是1名相关责任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自我批评。

2.关于“学习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4年3月19日组织班子成员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和习近平总书记在2023年8月1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2024年4月16日在党委会上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文件精神,并结合我乡实际提出贯彻意见。二是巡察整改以来,共召开党委会议9场,各班子成员在会上领学中央、省市县各类会议、文件精神42次,结合工作实际提出具体贯彻落实意见。三是1名相关责任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自我批评。

3.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4年2月29日修订印发《吉巷乡12345便民服务平台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古吉政〔2024〕22号),5月6日组织平安办工作人员、各村主干进行学习,并对9件诉求件办理敷衍问题进行通报,进一步增强全体干部职工思想意识,截至2023年12月27日,9件诉求件均已办结。二是2024年5月6日组织干部学习《宁德市12345便民服务平台监督管理办法》,并对干部进行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12345便民热线服务水平,同时对2023年以来12345诉求件办理情况进行自查,2024年诉求件共110件,未发现存在推诿村委会办理的情况。三领导班子不定期开展接访工作,巡察整改以来下村开展接访3批3人次,化解矛盾纠纷1个。

4.关于“产业规模化水平低”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3月26日组织奎楼“玖月福农业专业合作社”、前垅“昊达食用菌专业合作社”、韦端“吴氏果蔬种植专业合作社”开展申报“两品一标”认证工作,4月19日“两品一标”认证相关材料已上报县农业农村局审批。二是立行立改,2023年11月1日指导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北当果蔬专业合作社”申报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示范社,11月20日申报材料已上报县农业农村局备案。同时,2024年4月8日对现有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摸底,建立工作台账,并积极动员其他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申报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示范社。三是加大我乡对省、市、县三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培育力度,截至20245月已培育县级农民专业合作示范社9家,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示范社2家,为下一步省市合作社做好储备。2024年4月8日对各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学习省级优秀示范社的先进经验宣传活动,发放宣传材料20余份。四是用好前垅移民创业园,2024年2月入库规上工业企业1家(姚淑先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入库规上服务企业1家(古田农歌有限公司)。同时积极对接新三友、芳海等企业,确保实现总产值正增长。

5.关于“文旅产业发展缓慢”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1月12日发函督促坂中村旅游品质提升项目施工方加快工程进度,3月25日召开推进会,倒排时间进度,要求施工方尽快完成项目扫尾工作,6月底完成工程建设。二是由乡政府牵头,2024年1月20日、4月5日与投资方协商解决土地租金等历史遗留问题,经协商项目业主方、村委会双方无法达成一致,目前水竹洋群众已通过法律途径寻求解决问题。同时,已于2023年10月10日申请“赛马争资金”项目300万元,10月15日已完成初步设计,目前正在对接运营团队,并按照程序推进项目建设。三是加快规划编制工作,已委托硕威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编制《中国历史文化名村古田县吉巷乡长洋村保护规划》,2024年5月1日完成《中国历史文化名村古田县吉巷乡长洋村保护规划》修编工作。四是举一反三,组织人员对7个在建项目进行排查,均按照序时进度进行建设。五是2名相关责任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自我批评。

6.关于“村集体经济薄弱”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充分挖掘本土资源,带动村集体增收,北墩村党支部领办合作社与本村乡贤签订水果订单,促进村财增收约5万元。奎楼村打造花生品牌,2023年村财增收4.288万元。二是采用“党支部+”“抱团+联建”等模式,创新产业发展,2024年北墩村党支部合作社通过水果市场、冷库项目向奎楼村分红2.4万元。2023年前垅党支部领办合作社通过建设光伏菇棚出租食用菌烘干灶及冷库项目向芹溪、昆边、兰溪、长洋、韦端5个村各分红0.8万元,2023年村集体经营性收入8个村达到10万,昆山村通过2024年土地开发项目建设,2024年村集体经营性收入可达10万元。永安村食用菌厂房出租增加5.3万元、高坑村旧村委会转让6万元,新增2个村集体经营性收入达到20万以上。昆边村集体林地补偿收益增加61.6万,新增1个村集体经营性收入达到50万以上。三是包村领导开展走村入户服务乡村产业振兴工作5人次,加强对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工作指导,推进合作社发展,巡察整改以来2家未运营合作社,崎坑村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已运营,兰溪村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已注销。四是1名相关责任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自我批评。

7.关于“产业扶贫效益不佳”的问题。

整改情况(未完成):一是2024年5月10日兰溪村、长洋村、塔洋村、昆边村、奎楼村、前洋坂村制定《菇棚出租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菇棚管理,防止类似情况再次发生。二是2024年5月10日已委托吉巷乡法务彭律师进行诉讼,目前正在协助律师收集材料三是2024年5月6日组织人员对村集体投资项目开展自查,建立台账,除巡察发现问题外,未发现其他类似问题。四是1名相关责任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自我批评。对6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8.关于“综合执法有待加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对全乡干部岗位进行调整,充实综合执法大队人员力量,2024年5月8日已完成人员调整,目前共有14人其中含5名临聘人员从事执法工作,2人持有执法证。二是2024年4月组织全乡开展执法证报考,全乡执法证报名考试人员共12名,正在进行网络学习。三是2024年5月7日组织综合执法大队全体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同时对畜禽养殖执法不规范的事件案例进行通报,分析原因,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执法水平。

9.关于“综治平安建设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3月5日、3月8日、5月7日联合司法所、派出所等有关部门在吉巷中心小学、吉巷大街、北墩村开展法治教育宣传活动3次,5月21日结合吉巷乡实际制定《2024年吉巷乡平安三率宣传方案》(古吉委〔2024〕42号),并按方案于6月1日-7月31日开展平安三率宣传工作。同时,2024年以来开展的“两违”拆除等工作做到依法行政加强日常巡逻和学校护学工作力度,巡察整改以来,夜鹰巡逻队,开展重要时间节点巡逻5次,同时,安排人员每日配合学校开展护学工作,进一步提高我乡综治平安建设。2023年下半年吉巷乡执法工作满意率全市排名第48,群众安全感率全市排名第90,扫黑除恶好评率全县排名第8,排名较2023年上半年均有所上升。1名相关责任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自我批评。

10.关于“矛盾纠纷化解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整合司法所、派出所、网格员等多元力量,2024年5月21日调整矛盾纠纷领导小组(古吉委〔2024〕41号),着力化解矛盾纠纷,常态化深入各村进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二是建立“一村一网格”,重新梳理12件矛盾纠纷案件,2024年4月16日制定吉巷乡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工作方案,建立台账,截至5月已化解矛盾纠纷案件12件。三是2024年1月完成25个村矛盾纠纷公示牌粘贴,公布该网格包村领导、网格员、民警联系方式和矛盾纠纷诉求受理热线,力争矛盾纠纷不出村、不出乡。

11.关于“推广“围桌茶谈”机制不够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3月“围桌茶谈”机制与定期接访机制相结合制定吉巷乡“围桌茶谈”工作方案(古吉平安2024〕1号),巡察整改期间,共开展接访10次。二是2024年4月6日组织召开“围桌茶谈”工作专题会,并按照方案分批设立“围桌茶谈”服务点截至5月份,高坑村、永安村、奎楼村4个村已建立服务点和工作台账。三是1名相关责任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自我批评。

12.关于“人居环境整治成效不显著”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依托项目开展人居环境整治,2023年12月25日前垅村立面改造已完成工程建设,2024年4月27日完成吉巷村进行吾地洋安置地工程,有效改善村内人居环境。二是2024年1月15日制定完善《2024年度吉巷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月考核方案》(古吉振兴〔2024〕1号),1月18日成立《关于成立“人居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古吉振兴〔2024〕2号),3月12日开展第一季度人居环境评比活动,共发现问题5个,已整改到位,同时在全县第一季度“最整洁最脏乱村”评比活动中兰溪村、吉巷村、前垅村、奎楼村“最脏乱村”已摘帽,其他村未被评为“最脏乱村”。三是2024年3月1日成立宣传队伍,并开展“学校大手拉小手”、座谈会等人居环境宣传活动,同时与村民签订“门前三包”承诺书50份。四是4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13.关于“整治违规畜禽养殖不彻底”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3月13日召开全乡大会组织学习《让绿水青山造福人民泽被子孙--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重要论述综述章》,并对昆边村4处违法养猪场整治工作落实不到位问题开展警示教育。二是大力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2024年4月1日成立由统战委员陈剑锟担任组长,乡河长办、环保站工作人员为组员的整治畜禽养殖巡查工作专班,同时依托网格化开展常态化巡查,巡察整改以来,共开展4次巡察,发现问题2个,目前已整治到位。三是依法依规对未整改到位的违建畜禽养殖场进行整治,2023年12月完成古田县为民生猪养殖有限公司(陈声铨)清栏工作,相关整改材料上报县生态环境局销号,经县生态环境局现场确认已销号。

14.关于“落实河湖长制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河道监管,依托网格化开展常态化巡查,巡察整改以来,开展河长巡河60人次,河道专管员巡河755人次,河湖长巡河率达100%,发现并解决问题26个。二是督促第三方物业做好河道日常保洁工作,2024年1月开展“清四乱”专项整治工作,清理塑料垃圾250公斤,整改航拍“四乱”问题10处。2024年5月14日对第三方物业公司第一季度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报县河长办。三是督促辖区内水电站业主加强生态下泄流量设施日常维护工作,巡察整改以来,各电站生态下泄流量全部达标。四是组织人员对兰溪口、芹溪口流域污染源进行排查,排查发现并拆除违规畜禽养殖14家。经县环境监测站监测,2023年度兰溪口、芹溪口小流域断面全年平均数值达到类水质,前垅溪流域水质达到类水质,达到考核指标。五是按照河长制工作考评要求,及时落实好河湖长各项工作,同时,调整乡河长制工作领导工作小组(古吉委〔2024〕28号),加强部门联动、会商,巡察整改以来开展会商1场,2023年度河湖长制考核为全县第10名,排名有所上升六是2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15.关于“居民饮用水保障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吉巷乡自来水厂已整修完毕,5月20日乡水利部门对自来水厂出水进行检测,经检测达到饮用水标准,今后每季度派专人对吉巷乡自来水厂进行检查,并责令自来水厂定期清洗维护。二是加快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吉巷分区)工程进度,目前正在进行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吉巷分区)组卷报批,待项目建成后将解决水量不足、水质浑浊问题。三是2024年1月组织人员对各村自来水厂供水不足情况进行摸排,经摸排,共有5个村存在问题。截至5月份,对供水不足的兰溪村、北墩村、梧山村、芹溪村、崎坑村通过增加水源,新建输水管道、拦河坝、沉沙池、蓄水池,修复净水设备等措施,解决村民水源不足问题。2024年以来全乡暂无因水质问题被信访。

16.关于“互助孝老食堂运营率低”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3月12日、4月30日分别召开孝老食堂复办工作推进会。同时,对潜在意愿的就餐人员依托村“两委”和老人会积极开展宣传引导,共引导36人就餐。二是积极争取资金,2024年1月17日吉巷乡兰溪村、崎坑村、芹溪村、北墩村、前垅村、薛后村等六个孝老食堂争取古田县慈善总会捐赠款18万元。三是申报公益性岗位助力孝老食堂运营,物色13位符合孝老食堂公益性岗位条件人员,2024年3月20日将相关材料报送县人社局审批。截至5月11家停止运营孝老食堂恢复运营7个,新增前洋坂村孝老食堂,今后将不断加强对孝老食堂的指导和管理,确保其有效运营。

17.关于“城乡居民医保普及率不够理想”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度医保缴纳工作部署开展以来,共组织开展医保工作部署推进会2次,组织各村支部书记以及经办人员开展业务培训会3次,在党委(扩大)会议上部署医保工作4次。二是加大医保政策宣传,通过微信公众号“山水悠悠怡然吉巷”、吉巷乡医保工作群、村村响广播、各村小微权力监督群、LED屏、发放宣传单小册子,现场讲解等多种方式对2024年度医保征缴工作进行宣传,在微信公众号发布6篇医保宣传文章,医保工作群宣传100多次,“小微权力监督”群宣传500余次。三是每周对各村征缴率排名情况进行通报,督促各村提高医保征缴率,同时组织人员开展入村上门服务20余次,动员群众参保200余人,有序推进征缴工作。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率排名全县第五名。

18.关于“文化基础设施不完善”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完善基础设施建设,结合吉巷村吾地洋新村项目,2024年5月22日已完成群众漫步及景观绿化小公园建设。二是充分发挥我乡已建成的文体场所作用,常态化开放吉巷乡文化站、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等文体场所,同时积极组织开展文体活动,巡察整改以来,组织开展“龙舞元宵 福满吉巷”元宵踩街、“跟党奋进新征程,巾帼建功新时代”庆三八节、戏曲进村等活动,基本满足群众文体活动需要。三是1名相关责任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自我批评。

19.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2月26日召开 2024 年意识形态工作部署会,同时将意识形态内容纳入吉巷乡党委2024年度工作计划。二是2024年5月7日组织干部学习《股级干部任免的相关规定及要求》,把握股级干部配备的原则与程序,今后将切实把意识形态内容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指标之一。三是1名相关责任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自我批评。

20.关于“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安排专人负责微信公众号“山水悠悠怡然吉巷”运行管理,落实文稿收集、整理、排版、信息审核、发布以及舆情监测、互动回应等工作。二是2024年5月8日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培训会,进一步增强全乡干部做好新时代意识形态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提升参训人员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三是立即督促整改,对巡察发现的公示内容存在敏感信息、过期宣传内容、公众号发布信息表述不正确等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同时举一反三,对全乡公共领域宣传载体开展检查,巡察整改以来,共开展检查2次,清理破损广告15处,更换内容陈旧过时的海报16处。四是1名相关责任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自我批评。

21.关于“2020年未传达学习上级有关保密文件及会议精神;2021、2023年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未将保密工作纳入年度学习计划;2019-2023年保密工作经费支出未列入乡年度财政预算。”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纳入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2024年3月12日组织班子成员开展学习,2名班子在会上进行交流研讨。3月29日召开党委会,组织学习《国家秘密定密管理暂行规定》。同时将保密工作制度纳入干部轮训课程,并于5月6日开展学习。二是2024年保密工作经费纳入2024年度财政预算。三是1名相关责任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自我批评。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22.关于“制度制定及执行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4年4月27日根据《古田县森林防火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古政办〔2018〕43号重新制定《吉巷乡森林防火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古吉政〔2024〕46号),原制度相应废止。二是2024年5月8日组织各班子成员、各村支部书记、各股室负责人学习新制定的《古田县森林防火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相关内容,进一步提高全体干部思想认识。三是严格落实《吉巷乡干部日常管理制度》督促全乡工作人员必须按照制度要求做好上下班签到、签退、请假、外出等报备程序,同时由专人每周汇总一次考勤情况,并在班子会上对迟到、早退、旷工等人员进行通报批评。巡察整改以来,共对5人进行通报批评,同时将考勤结果与2023年年度考核结果挂钩。四是2023年以来制定的制度进行自查,未发现存在制定不规范或流于形式的情况。五是1名相关责任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自我批评。

23.关于“文件材料照搬照抄”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根据吉巷乡实际重新制定2021年度的扫黑除恶工作方案,重新撰写2022年吉巷乡扫黑除恶总结及汇报材料,同时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制定2024年吉巷乡扫黑除恶工作方案,并由分管领导进行审核把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二是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24.关于“村级审计工作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4月1日召开村级审计整改工作部署会,对2018年和2021年村主干离任审计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共有10项问题未整改到位,截至20245月已完成10项问题整改二是27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25.关于“项目实施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4年4月16日组织相关业务人员学习《古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古田县加强政府性投资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管理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古政办202316号),进一步提高项目管理水平。二是加强项目监管,2024年4月16日成立吉巷乡项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项目办(古吉政2024〕39号),明确乡、村两级项目管理工作职责,同时加强对乡、村两级工程项目招标、采购等全过程审核把关,巡察整改以来,共对乡村两级在建13个项目进行审核,暂未发现问题。三是2024年4月28日组织人员对2020年吉巷乡环湖果园水土保持及生态环境改造工程情况进行核实,经核实,3个子项目中标方报价合计99.1万元,由于合计报价低于投资金额100万元,相关责任人未核对产品单价,未能发现报价高于预算问题,4月28日当事人已据实作出说明。四是2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26.关于“自行违规审核支付工程款”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3月6日组织人员对古田县小流域综合整治工程和吉巷乡饮用水源地综合保护工程内业材料进行重新核实,经核实,2个项目于20211月20日委托古田县投资评审中心进行竣工结算审核,2021年5月17日经古田县投资评审中心出具工程结算评审结论书,审核价分别为198.9484万元和146.6127万元。同时,2个项目工程款均按照审核价进行支付。二是举一反三,2023年以来项目进行自查,暂未发现问题。三是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27.关于“超额支付进度款”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4月16日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古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古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古田县加强政府性投资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管理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进一步强化工程项目管理。二是2022年的环翠屏湖移民后扶项目工程资料进行核查,经核查,工程进度款中未扣除发生的暂列金,多支付的进度款13.3万元,在工程第三方单位结算审核中已扣除,无多支付款项。三是举一反三,对2023年以来工程项目进行重新梳理排查,未发现违规问题。四是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28.关于“工程项目管理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4月16日成立吉巷乡项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规范乡、村两级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巡察整改以来,对乡村两级13个在建项目建设情况开展自查,均按照序时进度顺利推进。二是委托福建省连升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原有工程量进行评估鉴定,2024年3月31日完成工程量评估鉴定2024年4月29日与施工单位进行协商,建议按评估鉴定结果进行结算。三是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结合2023年6月开展古田县乡镇排水工程项目(吉巷乡),建设污水管网,目前乡镇排水工程项目污水管网部分已完成建设。

29.关于“其他应收款长期挂账未清理”的问题。

整改情况(未完成):一是2024年4月18日组织财务人员学习《财政总会计制度》《政府会计实务》,进一步提高财务人员业务水平。二是2024年4月16日吉巷乡委托第三方福建德润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应收款账务和财政所干部欠款进行审计,待完成审计工作后,乡党委政府将根据报告内容进行账务调整等工作。三是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30.关于“大额现金支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4月18日组织财务人员学习《古田县财政局法制建设制度汇编》《古田县吉巷乡制度汇编》《财政总会计制度》《政府会计实务》,进一步提高财务人员业务水平。二是2019年对1月现金支付4名劳保所人员劳务费1.81万元、2020年12月现金支付电脑桌等办公设备6939元进行核查,除巡察发现的问题外,未发现其他违规问题。三是对大额资金进行自查,2024年以来1000元以上的支出均以银行转账或电汇等方式支出。四是2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31.关于“财务报销附件不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4月18日组织财务人员学习《古田县财政局法制建设制度汇编》《古田县吉巷乡制度汇编》《财政总会计制度》《政府会计实务》《古田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公车管理、使用。二是组织财务人员对2018-2023年度租赁车辆未附租车协议情况进行核实,除巡察发现的问题外,未发现其他违规问题,同时2024年以来报销租车费用,均签订租车协议,并附在报销凭证后。三是退休人员郑久林已出具住建局提供的未享受租住公房等保障性住房优惠政策证明。四是2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32.关于“违规报销差旅费”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4月18日组织财务人员学习《古田县财政局法制建设制度汇编》《古田县吉巷乡制度汇编》《财政总会计制度》《政府会计实务》,进一步规范差旅费报销流程。二是2024年4月23日驾驶员姚春芳退回违规报销的出差伙食补助3640元,戴为庆退回违规报销的出差伙食补助1320元。原国土资源所倪文清,退回违规报销的出差补贴499元,剩余部分资金经核实根据《古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古田县国土资源局、古田县财政局关于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工作实施意见(修改)的通知》(古政办〔2017〕75号)文件规定符合报销程序。今后将加强对于差旅费报销材料内容的审核把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三是2023年以来差旅报销情况开展自查,未发现有违规报销差旅费情况。四是2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33.关于“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3月28日组织财务和采购相关经办学习《福建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文件,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人员业务水平。二是2017年9月购买便携式电脑情况进行核查,除巡察发现的问题外,未发现其他违规问题。三是严格执行采购程序,2024年以来对购买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的货物均严格执行政府集中采购,确保采购程序合规合法。四是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34.关于“支出真实性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4月18日组织财务人员学习《古田县财政局法制建设制度汇编》《古田县吉巷乡制度汇编》《财政总会计制度》《政府会计实务》,进一步提高财务人员管理水平。二是组织人员对2018年5月支付两辆黄标车拖车费8500元进行核查,除巡察发现问题外,未发现其他违规问题。4月23日戴为庆退回虚列的闽J586KB车辆洗车费550元。今后将按照制度要求,加强财务审核把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三是组织人员对2022年以来的财务报销情况开展自查,发现其他违规问题。四是2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35.关于“职工宿舍未收取租金”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全面摸清吉巷乡职工宿舍情况,建立台账。二是2024年4月2日召开党委会研究制定《吉巷乡干部职工宿舍管理制度》,并于2024年1月起收取职工宿舍租金及水电费共计4460元。三是1名相关责任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自我批评。

36.关于“未经审批调拨、出借固定资产”的问题。

整改情况(未完成):一是2024年5月22日组织班子成员学习《古田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古田县国有资产出租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古政规〔2022〕6号),进一步规范固定资产审批调拨、出借流程,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二是2023年10月15日已收回压缩式垃圾车,2024年6月已完成报废处置。三是2024年4月联系县财政局对车牌闽J20879吉普车进行报废处置,因该车车身零散且无相关证件,不符合报废要求,同时积极对接修理厂和吉巷中心小学,理顺事件脉络。5月21日向吉巷派出所发函询问车辆情况,目前该车辆登记在个人名下,下一步拟对接县财政局再进行沟通协调,并梳理问责建议名单。

37.关于“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5月8日组织企业服务中心干部学习《古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古田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施细则和古田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进一步加强经营性国有资产的管理。二是2024年5月8日我乡委托第三方厦门好企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机构,核实该电站技改投资及收益情况,并于5月28日出具审计报告。因我乡在电站技改时未投入资本金,故2022年、2023年的分红用于抵扣技改投入资本金及利息和上店村电费。2024年1月23日,我乡收到电站分红129217元。依据审计结果,截至20241月底,吉巷乡政府还欠投资款余额56810元、欠投资利息34695.6元、欠上店村电费192375.00元,未分配利润为969605.47元(吉巷乡政府占比25%)。7月1日,我乡与兴吉水电有限公司股东代表郑星利当面沟通,双方就该审计结果达成一致意见。今后,我乡将进一步加强对该电站的监管,定期安排专人检查电站财务收支等情况,避免国有资产流失风险。三是今后将加大对经营性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38.关于“资金管理混乱”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4月24日组织村干部、报账员、代理会计、包村干部等相关人员学习《古田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加强乡村两级资金管理水平。二是由会计委托中心对2022年8月以来各村存在违规发放误工补贴、白条列支,大额现金支付、不合规票据入账、未经包村干部、挂村领导审批等情况进行自查梳理,经核查,发现25个村存在违规发放误工补贴154笔,已退回全部违规领取的误工补贴共计30.1524万元;发现23个村存在白条列支44笔,并对44笔白条列支问题进行核查,未发现其他违规问题;发现24个村大额现金支出48笔,并对48笔大额现金支出进行核查,未发现其他违规问题;发现25个村存在务工登记不规范或未按规定事先向包村干部、挂村领导报备并审核,未填写误工补贴审批单462笔,经核查,其中154笔为违规发放误工补贴,已全部退回,剩余308笔除巡察发现的问题外,未发现其他违规问题,同时按照要求补充填写规范;发现5个村存在不合规票据入账6笔,经核查,为发票复印件入账,已将发票原件附后,今后将严格按照“三资”管理办法加强村级资金管理,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三是2024年4月1日组织村“两委”学习《党务村务公开制度》,进一步提高党务村务公开业务水平和意识。巡察整改以来,各村均严格按照《党务村务公开制度》等规定在村务公开栏、资金在线监管平台和小微权力监督群内及时公开相关信息,2024年第一季度,在小微权力监督平台和资金在线监管平台公开报表961张。四是2024年6月25日副乡长陈锴对前洋坂村党支部书记施仁椿、七茶洋村党支部书记黄永鑫进行诫勉谈话;对28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39.关于“工程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4月24日组织村干部学习《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进一步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二是巡察整改以来,会计委托中心督促薛后、高坑村寻找丢失工程材料,已找回4个工程项目材料,剩余12个项目材料仅找回部分工程材料;对17个未按规定扣留质保金项目、16个未缴交履约保证金项目进行核查,经核查,相关项目均已全部完工,超过质保期,今后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督促施工单位及时缴交履约保证金,并扣留工程质保金;针对18个项目工程档案不健全问题,由乡纪委介入核查,对存在肢解工程、未履行变更手续、未按合同执行固定单价等18个项目,目前已党纪政务立案审查调查1件2人,发现问题线索1条。三是各村指定1名村干部专门负责工程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同时将已完成的工程材料上报乡项目办进行存档,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四是举一反三,项目办对各村2024年实施的6个村级项目进行检查,经检查,6个项目均严格执行工程项目建设程序,未发现其他违规问题。五是29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6月27日乡纪委对长洋村党支部副书记徐尚宏予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

40.关于“资产购置与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4月24日组织村干部、报账员、代理会计、包村干部学习《进一步加强村集体“三资”管理的指导意见》,提高资产管理水平。二是由会计委托中心指导各村规范村级资产处置,25个村建立村级资产管理制度,完善租赁审批流程,建立固定资产台账。三是2024年3月1日协商解除超期限的吉巷村文化中心及仓库租赁合同,4月15日按规定重新进行公开招租,租期5年。4月6日对韦端村永久性租赁宅基地进行解除合同,并重新签订征地协议。四是举一反三,组织人员对2021年10月以来各村村级资产进行核查,未发现其他违规问题五是2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41.关于“党政联席会议替代党委会”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4年4月3日重新修订《吉巷乡党委政府工作制度  吉巷乡党委(政府)班子议事制度》(古吉委〔2024〕23号),进一步明确党委会议召开要求、议事范围、议事办法、责任和处理等内容,科学界定党委会议和党政联席会议的不同职能,使党政职能更加明晰二是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建设项目的安排和大额资金的使用等,必须经过召开党委会议研究议定,巡察整改以来,党委会研究重大资金拨付9场次。三是1名相关责任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自我批评。

42.关于“民主议事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4年4月3日完善《吉巷乡党委政府工作制度  吉巷乡党委(政府)班子议事制度》(古吉委〔2024〕23号),5月22日组织班子成员开展学习。二是规范议事规则,巡察反馈以来,召开党委会议9场次,议定事项132项,各个议题均有在党委会议上进行充分讨论,且非党委班子成员均不参与表决,做到一事一议,同时详细做好会议记录。三是2名相关责任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自我批评。

43.关于“抓村级班子建设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4月组织人员对各村“两委”成员长期外出未履行村务和他人代为履行村务情况进行摸排,经摸排共有6个村10个人长期外出,其中梧山村3名村干部郑星奇、郑思霞、郑春燕长期在外于2023年12月提出辞职,2024年2月5完成支委补选并开展工作,石床村卢娜娜和谢立华、渭洋村陈锦航、韦端村吴晓红和江小飞、高坑村李柳美、昆边村颜雪瑶已回村履行村务工作。二是梧山村郑星奇退回误工补贴0.18万元、村级绩效奖励金0.2363万元、工资0.1万元,郑思霞退回误工补贴0.3万元、村级绩效奖励金0.236343万元、工资0.18万元,郑春燕退回误工补贴0.3万元、村级绩效奖励金0.236343万元、工资0.18万元,石床村卢娜娜退回村级绩效奖励金0.38万元,谢立华外出期间未报销误工补贴、未领取村级绩效奖励金;韦端村吴晓红退回误工补贴0.15万元,江小飞退回村级绩效奖金0.23656万元;高坑村李柳美退回村级绩效奖金0.28437万元;昆边村颜雪瑶退回村级绩效奖金0.2962万元;渭洋村陈锦航退回误工补贴0.45万元、村级绩效奖金0.085万元,人民代表大会补贴0.02万元,合计3.851116万元。同时组织人员对各村长期外出“两委”未履行党务村务工作并领取误工补贴、绩效奖金情况进行自查,暂未发现类似问题。三是1名相关责任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自我批评;对6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44.关于“主体责任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4月2日组织班子成员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6月25日组织班子成员学习《中共古田县委办公室关于开展党的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工作的通知》(古委办发〔2017〕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全体班子思想认识。巡察整改以来,各班子对所分管的部门及挂点的村开展2024年上半年全面从严治党检查,发现问题28个,已全部整改到位。二是根据2023年度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工作的通知2024年5月8日召开吉巷乡述责述廉会议,会上各班子逐一进行述责述廉,并开展现场评议工作,5月9日将评议结果反馈给班子本人,并做好反馈问题整改,同时指定专人做好述责述廉材料归档工作。三是1名相关责任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自我批评。

45.关于“党员干部教育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20243月1日制定吉巷乡党校培训计划,定期开展培训,巡察整改以来共开展3次培训,按照计划完成3-5月培训内容。二是2024年5月6日至5月8日组织全乡干部、各村支部书记进行轮训,由乡班子成员及县党校老师上党课,强化党员干部思想意识,进一步提高干部教育管理。三是加大对被处分党员干部的关心关爱,充分了解被处分党员干部的工作生活情况,2024年4月26日与被处分人员程文、陈永湖同志进行谈心谈话。

46.关于“廉政压力传导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5月8日组织班子学习《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关于建立健全省管干部廉政谈话提醒机制的意见》《党风廉政谈话制度》精神,进一步提升班子成员思想认识。二是加强廉政压力传导,严格落实吉巷乡廉政谈话制度,按照制度要求,开展2024年上半年廉政谈话工作,由主要领导对分管领导、重点股室负责人、村主干,分管领导对所分管股室负责人、股室负责人对股室成员进行廉政谈话,共开展廉政谈话156人次,实现廉政谈话全覆盖,并做好廉政谈话材料归档。三是3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47.关于“移风易俗工作开展不够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4月2日组织班子成员学习《古田县文明委关于印发的通知》《古田县党员干部婚丧喜庆事宜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婚丧喜庆报备审核工作。二是加大移风易俗宣传力度,在微信公众号、抖音号和线下开展移风易俗宣传活动,巡察整改以来,共开展移风易俗宣传活动5场、发表移风易俗宣传稿4篇。三是2名干部职工操办丧事宴席未报备进行核查,经核查未发现有超标情况,并补办相关报备手续。同时对2024年以来婚丧喜庆报备情况进行自查,均有落实报备手续。四是3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48.关于“发现问题能力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3月18日组织乡纪检监察干部学习宁德市纪委监委《乡镇(街道)纪(工委监察组履职要点(试行)》《镇村组织及人员履职常见问题和监督路径指引》文件,进一步提升监督水平。二是2024年3月通过纪检监察干部访民情,发现问题线索1条,2024年4月3日对相关责任人予以党纪立案审查。

49.关于“同级监督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2024年3月22日制定《吉巷乡纪委关于开展财务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古吉纪〔2024〕1号),并严格按方案落实财务督查工作。3月28日乡纪委组织开展第一季度财务督查,共发现问题3个,均已完成整改,并建立督查台账。

50.关于“执纪问责存在宽松软”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针对2017-2022年塔洋村存在白条入账14笔,大额现金支付52笔,村干部重复领取误工补贴等问题,截至20245月20日已完成整改。二是3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1名相关责任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自我批评。

51.关于“党建工作不够重视”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5月8日召开吉巷乡上半年党建工作专题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基层党建工作。同时对机关支部党务工作人员进行调整,由机关支部支委张梦云负责党务工作。二是2024年5月7日组织乡干部、各村支部书记学习《福建省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党务公开内容,巡察整改以来,对机关支部民主评议党员结果、党纪学习教育学习计划、党费、发展党员等4项党务工作及时进行公开,并做好存档工作。三是1名相关责任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自我批评。

52.关于“党内先进典型树立有偏差”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4月11日机关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学习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对受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和留党察看处分党员民主评议等次的答复意见》,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思想认识。二是根据《关于第二批主题教育单位基层党组织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古教组办202317号)文件要求,2024年1月17日组织召开2023年度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规范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对参与党员进行资格审查,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同时5月28日召开支委会取消戴在耀同志优秀党员资格。三是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53.关于“党费收缴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5月8日组织各村党支部书记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组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进一步提升各村党务工作水平。二是2024年3月29日吉巷村组织人员对党员党费进行重新核算,30名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党员已补齐退休以来少缴党费共计665元。三是举一反三,组织人员针对各党支部党费缴纳情况进行自查,经自查北墩村2名离退休党员未按工资基数比例缴纳党费,截至4月份,已补缴少缴党费共计75元。四是2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54.关于“党员、干部出国(境)报备工作管理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5月6日组织各村支部书记学习《中共古田县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的通知》(古组委2023〕42号),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出国(境)报备意识。二是加强党员管理,建立外出流动党员动态管理台账和出国(境)党员花名册,巡察整改以来,出国党员1人次,已落实报备手续。截至5月份,北墩村2名出国党员、前垅村1名出国党员已回国,韦端村、长洋村、永安村、前垅村4名党员已停止党籍三是全面梳理摸排全乡在编干部出国(境)证件情况,经摸排,共有23人持有出国(境)证件,其中县管干部7名,证件已上交组织部管理,一般干部16名,13名干部证件上交党建办进行统一管理,3名干部证件已遗失,已进行登记。同时,2023年11月30日党政办、财务室、组织干事等6名安全涉密重要岗位人员向县公安局出入(境)大队进行登记备案,今后将加强持证人员及安全涉密人员的动态更新,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四是1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55.关于“基层党组织管理缺失”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5月7日组织各村党支部书记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章程》,进一步提升各支部党务工作水平。二是夯实支部书记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督促上店林果场、粮站等11个党支部严格按照要求开展组织生活,巡察整改以来,均有按规定开展组织生活。三是对党支部进行整合,2024年3月撤销吉巷电站支部、个协党支部、利友食用菌有限公司党支部、小水电联合党支部、芹溪村老实人果蔬农业专业合作社党支部、联展蔬菜专业合作社支部等6个非公党支部,相关党员转入户籍地所在支部。四是举一反三,督促各支部按时、按质、按量开展组织生活,同时,党建办每季度对各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经检查,各支部按照规定开展组织生活。五是5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56.关于“发展党员工作较薄弱”的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2024年5月7日组织党建办工作人员和各村支部书记学习《发展党员工作手册》,并进行发展党员工作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各支部党务工作业务水平。二是2024年3月已撤销吉巷电站支部、个协党支部、利友食用菌有限公司党支部、小水电联合党支部、芹溪村老实人果蔬农业专业合作社党支部、联展蔬菜专业合作社支部等6个非公企业党支部,相关党员转入户籍地所在支部。三是积极开展党员培育工作,截至5月,融盛担保公司支部、前垅猴头菇支部、韦端蜜红支部共有3名人员申请入党,并递交入党申请书。同时针对长洋、兰溪等7个村党支部开展后备人选摸底统计,截至5月份,奎楼村发展2名预备党员,水竹洋村发展2名预备党员,前山村发展1名预备党员,长洋村培育2名入党积极分子、坂中培育2名入党积极分子、兰溪村2名村民递交入党申请、上店村1名村民递交入党申请。同时将发展党员工作纳入2023年度村级绩效考核方案。四是下一步前洋坂村将召开支部会议撤销施家铭、施孝送2名预备党员资格,并报乡党委审核。五是1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57.关于“组织生活质量不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5月7日召开组织生活会专题培训班,组织各党支部书记、党务工作者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章程》“三会一课”工作制度等,进一步提升各村党建业务水平。二是2024年1月份,43个党支部严格按照《关于第二批主题教育单位基层党组织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古教组办2023〕17号),规范开展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同时各包村领导下村督促各党支部开展活动,确保组织生活会不走过场,开出实效。同时各支部严格按照“三会一课”要求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巡察整改以来,共开展党日活动129场次。三是3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58.关于“股级干部任免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将《公务员法》《股级干部任免办法》等法律法规,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2024年4月2日组织班子成员进行学习,3名班子成员在会上进行交流研讨二是股级干部人选进行摸底,2024年5月8日,5名股级干部人选通过党委会提名,并按规定报县委组织部报备。三是2024年3月12日召开党委会免除已调离岗位干部黄莹农业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并上报县委组织部,5月23日县委组织部批复同意。今后将严格按照组织人事规定,及时对股级干部进行任免。

59.关于“个别干部违规借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5月7日组织人事干部学习干部抽借调相关文件宁委组通〔2024〕1号,同时对全乡借用人员进行摸排,建立借用人员台账,截至5月份,借用人员2名,均有办理借用手续。二是2023年10月13日公共服务办公室副主任陈杰已返岗开展工作。三是1名相关责任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自我批评。

60.关于“编外人员聘用管理不合规”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5月7日组织人事干部学习《古田县机关事业编外人员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编外人员聘用管理。二是全面摸排全乡编外人员,并建立个人信息台账。针对2022年5月聘用的4名编外人员学历不满足大专以上要求,2024年5月21日为2名司机向县人社局申请学历降低,程文贤同志通过报考电大提升学历,程雁清同志将于6月底取得大专学历证书。今后将严格做好编外人员聘用管理工作,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三是严格落实报备制度,巡察整改以来,会计委托中心会计谢柳芝于2024年5月8日向县农业农村局进行报备,今后将对需向上级单位报备的聘用人员进行动态管理,及时报备,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四)聚焦巡视巡察、审计、主体责任检查等各类监督检查反馈问题整改方面

61.关于“个别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4月24日组织会计委托中心工作人员、村“两委”学习《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进一步强化村级资金管理,今后将严格按照规定,对超过1000元的支出均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二是2023年1月16日现金支付打印复印费1386元,2月16日现金支付电费2172元进行核查,未发现其他违规问题。同时渭洋村与银联签订自动扣款协议,今后电费将进行自动扣款。三是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四是2024年1月组织人员对乡政府固定资产账面数与资产综合管理平台数不符情况进行自查,经自查,主要是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企业服务中心站账户于2022年5月销户,相关账户信息未计乡政府固定资产会计账及大吉片区固定资产支出列为其他费用支出等问题,我乡立即组织人员整改,截至20244月,乡政府固定资产账面数与资产综合管理平台数相符,均为636.22万元。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和移交的线索,依规依纪调查核实,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63名相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涉及科级干部12人,其他人员51人。其中,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人;诫勉谈话2人;批评教育130人次(科级9人次);提醒谈话51人次(科级4人次);通报批评1人次;自我批评22人次(科级22人次)。具体情况如下:

1.针对工程管理不到位问题,对长洋村党支部副书记徐尚宏予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针对资金管理混乱问题,对前洋坂村党支部书记施仁椿、七茶洋村党支部书记黄永鑫进行诫勉谈话。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1.关于“产业扶贫效益不佳”的问题。

未完成情况说明:2024年5月10日已委托吉巷乡法务彭律师进行诉讼,目前正在协助律师收集材料

下一步整改措施:及时进行起诉。

整改时限: 2024年12月31日前。

2.关于“其他应收款长期挂账未清理”的问题。

未完成情况说明:2024年4月16日吉巷乡委托第三方福建德润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应收款账务和财政所干部欠款进行审计,待完成审计工作后,乡党委政府将根据报告内容进行账务调整等工作。

下一步整改措施:督促第三方公司加快审计梳理进度,尽快完成账务调整

整改时限:2024年12月31日前。

3.关于“未经审批调拨、出借固定资产”的问题。

未完成情况说明:一是2024年5月22日组织班子成员学习《古田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古田县国有资产出租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古政规〔2022〕6号),进一步规范固定资产审批调拨、出借流程,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二是2023年10月15日已收回压缩式垃圾车,2024年6月已完成报废处置。三是2024年4月联系县财政局对车牌闽J20879吉普车进行报废处置,因该车车身零散且无相关证件,不符合报废要求,同时积极对接修理厂和吉巷中心小学,理顺事件脉络。5月21日向吉巷派出所发函询问车辆情况,目前该车辆登记在个人名下,下一步拟对接县财政局再进行沟通协调,并梳理问责建议名单。

下一步整改措施:及时对皮卡车、压缩式垃圾车进行报废处理,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整改时限:2024年12月31日前。

4.关于“发展党员工作较薄弱”的问题。

基本完成情况说明:一是2024年5月7日组织党建办工作人员和各村支部书记学习《发展党员工作手册》,并进行发展党员工作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各支部党务工作业务水平。二是2024年3月已撤销吉巷电站支部、个协党支部、利友食用菌有限公司党支部、小水电联合党支部、芹溪村老实人果蔬农业专业合作社党支部、联展蔬菜专业合作社支部等6个非公企业党支部,相关党员转入户籍地所在支部。三是积极开展党员培育工作,截至5月,融盛担保公司支部、前垅猴头菇支部、韦端蜜红支部共有3名人员申请入党,并递交入党申请书。同时针对长洋、兰溪等7个村党支部开展后备人选摸底统计,截至5月份,奎楼村发展2名预备党员,水竹洋村发展2名预备党员,前山村发展1名预备党员,长洋村培育2名入党积极分子、坂中培育2名入党积极分子、兰溪村2名村民递交入党申请、上店村1名村民递交入党申请。同时将发展党员工作纳入2023年度村级绩效考核方案。四是下一步前洋坂村将召开支部会议撤销施家铭、施孝送2名预备党员资格,并报乡党委审核。五是1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下一步整改措施:召开前洋坂村支部会议撤销施家铭、施孝送两名预备党员资格,并报乡党委审核。

整改时限:2024年12月31日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3-3630366;通讯地址:吉巷大街218号 ;电子邮箱:jxxdzb3630.163.com。


中共古田县吉巷乡委员会    

2024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