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巡察情况
中共古田县卓洋乡委员会关于巡察“回头看”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1年3月5日至4月2日,县委巡察一组对卓洋乡党委开展了巡察“回头看”,并于2021年6月9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回头看”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突出政治站位,抓实抓细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
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乡党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及时调整充实卓洋乡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各司其职,严格按照整改责任分工,协调推进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先后召开5次专题会议部署安排巡察整改工作,制定《中共古田县卓洋乡委员会关于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古卓委〔2021〕86号),明确每项整改任务的责任领导、责任人、责任部门及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乡纪委督促抓好整改进度,确保事事有人管、件件有着落。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落实上一轮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方面
1.关于卓洋村农贸市场承包事项整改不彻底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于2021年5月28日邀请福建正远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到卓洋村新兴路农贸市场二层对现有的二次装修进行现场查看测量、评估,2021年7月8日完成资产评估报告。经乡党委、村两委及村民代表大会研究决定,卓洋村于2021年8月14日发布招租通告,按照相关规定重新招投标,并于2021年8月20日与黄邦养签订农贸市场二楼场地租赁合同。二是因卓洋村农贸市场承包有关事项整改不彻底的问题,2021年2月4日对卓洋村党支部书记黄祖汀、代理村主任黄剑生进行提醒谈话处理。三是举一反三,2021年8月25日对卓洋村的出租合同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卓洋村出租合同均按照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相关规定进行签订。四是今后将进一步加强村干部农村“三资”管理制度的学习,做到按制度办事,规范相关程序,确保不再发生此类问题。
2.关于对相关人员立案调查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第一时间组成核查组对巡察反馈问题进行重新核实。经梳理,2016年卓洋乡黄祖朗、黄荣锋2人分别被古田县生态环境局、古田县自然资源局行政处罚,卓洋乡纪委分别于2017年5月24日、2017年6月5日对黄祖朗、黄荣锋2名党员予以批评教育处理,因卓洋乡纪委已对2名当事人进行过相应处理,经与相关部门沟通,可以不予再次处理。二是因卓洋乡纪委对巡察整改事项没有认真沟通协调的问题,2021年8月3日对时任纪委书记魏茂为进行批评教育处理。三是今后将持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履职能力,强化纪检监察业务学习,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
3.关于“党(村)务公开内容不全面”改而又犯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1年8月3日召开党(村)务公开培训会,对村主干进行业务培训,并督促京峰村、廖厝村严格按照规定及时做好党务公开工作。二是2021年8月对各村党务、村务公开内容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各村已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全面、准确的公开党务、村务内容。三是督促文洋村、廖厝村、曹炉村、京峰村、半山村每季度做好村财政收支情况公示和阳光村务信息发布工作,2021年第二季度16个村均已公开《村货币资金收支公开表》等信息。四是落实好“三审”制度。村级发布后,乡镇一级及时落实好“三审”审批制度,及时审核发布村级上传的阳光村务信息。五是因京峰村、廖厝村党务公开栏无内容的问题,2021年7月30日对京峰村党支部书记刘香港、廖厝村党支部书记李盛宝进行批评教育处理;因京峰村、廖厝村阳光村务工作滞后的问题,2021年7月30日对京峰村阳光村务工作联络员刘斌、廖厝村阳光村务工作联络员黄传义进行批评教育处理。
(二)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方面
4.关于学习不够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存在应学未学现象的问题,于2021年5月10日制定印发《卓洋乡党委2021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并修订完善《卓洋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对2021年度学习情况进行梳理,针对前期未组织学习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总书记回信重要精神”、《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三个专题,分别于2021年7月13日、7月29日、8月23日重新组织学习。二是针对学习会不够规范的问题,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已严格按照要求开展12个专题的学习,每个专题由2名班子成员进行研讨,乡党委书记进行总结发言。三是针对督学不够的问题,于2021年8月2日组织各村开展基层党务工作业务培训,制定全年党支部学习计划,指定专人每季度检查“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将开展情况作为考核指标,纳入村“两委”班子绩效考核细则中,巡察整改以来,于2021年第三季度检查通报1次。
5.关于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存在短板的问题。
(1)落实食用菌特色产业发展工作任务进度滞后。
整改情况:一是2021年5月11日对全乡在建食用菌标准化菇棚进行全面梳理,建立工作台账,已对项目建设实施情况通报3次。二是乡分管领导于2021年6月30日对金庄园一期、曹炉村、前洋村一期食用菌标准化菇棚基地项目责任人黄剑生、高新营、余养泉进行约谈,截止2021年8月,已完成县食用菌提升办下达卓洋乡新建标准菇房建设52亩的目标数,金庄园一期、曹炉村、前洋村一期食用菌标准化菇棚已全面完成建设。三是今后将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规范食用菌标准化菇棚基地项目的建设。
(2)落实“四好农村路”工作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2021年3月10日将卓洋Y737独沽线K0+540处波型倒塌护栏修复,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二是2021年5月31日,与福建古田辉祥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按规定程序签订《古田县卓洋乡群养农村公路(村道)小修保养项目合同协议书》,将全乡乡道、村道的养护工作委托其进行代养。三是乡路长办印发《关于开展“四好农村路”工作督导的通知》,由检查组成员每月对全乡道路开展督查,并对工作考评情况进行每月通报,对督查发现的问题要求各村及时进行整改与反馈,2021年6月至8月,开展检查3次,通报3批,发现并反馈问题8项,已整改8项。
(3)生态文明理念宣传贯彻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乡河长办分别于2021年5月25日、7月16日召开2021河道专管员培训会,4月15日、6月15日开展“保护河道生态环境”宣传活动,3月8日、4月7日开展志愿者护河、清河行动,进一步提高河道专管员的业务能力,增强群众爱河护河和保护环境意识。2021年以来,乡河长办对每月巡河未达到满勤的河道专管员进行电话约谈,我乡河道专管员巡河率维持在98%以上。二是针对卓洋长虹桥、秀峰村河道有发现生产生活垃圾的问题,已于7月29日、8月25日组织相关人员对卓洋村、秀峰村部分河道进行检查,并对卓洋村、秀峰村河道边的村民进行入户环保宣传,杜绝村民向河内倾倒垃圾、扔杂物等行为。三是今后将继续抓好河道卫生环境治理、河岸线管理,改善河流水域生态环境。
(4)春节期间疫情防控不够严密。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卓洋乡农贸市场存在管控不严现象的问题,立即督促卓洋乡农贸市场管理单位卓洋供销社制定并落实相关值班制度,安排人员对进入人员做好测温工作,并督促农贸市场摊位业主佩戴好口罩,落实好疫情防控相关措施,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我乡2个农贸市场均能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今后将加强对农贸市场的监督检查,落实相关制度,确保不再出现此类问题。二是针对个别省外返乡人员二次核酸检测不够及时的问题,全面开展自查自纠,严格落实居家健康监测管控人员一对一责任制,及时督促核酸检测采样及日常监测,2021年6月以来,所有核酸检测采样工作均按时完成,今后将督促各村严格落实居家健康监测管控,确保不再发生此类问题。三是针对敬老院防控措施不够扎实的问题,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已立即安排专人对敬老院进出人员进行信息登记、查验“八闽健康码”及测温工作,今后将强化责任意识,加强对敬老院疫情防控措施的督查,确保不再发生此类问题。
6.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识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干部任免考察缺少意识形态内容的问题,已将意识形态纳入干部任免考察当中。2021年8月23日,组织开展干部任免考察情况自查自纠,各干部任免考察材料中均体现意识形态内容。今后,将加强监督把关,确保意识形态在日常考察工作中体现,不再发生此类情况。二是针对部分班子成员未按要求撰写材料的问题,已要求雷冬铃、兰良弼、张水仙、陈华、游水平结合意识形态查摆问题,重新撰写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已要求郑昌围重新撰写2018年度述责述廉材料,并经主要领导审核后存档。今后,将加强审核把关,确保不出现此类问题。三是针对“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推广有待加强的问题,对全乡党员干部进行每日积分统计并发微信群进行通报,2021年6月至今,已通报12期。2021年8月11日由分管领导对连续3次当日积分不达40分的干部孙则南、郑翰宁、黄招兵进行约谈。今年以来,卓洋乡“学习强国”的排名在全县14个乡镇街道中位列前三。
(三)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方面
7.关于形式主义问题依然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财政状况自查流于形式的问题,2021年7月修订《卓洋乡人民政府财务管理制度》,制度中明确财务人员和出纳人员的岗位职责,并于2021年8月2日组织办公室以及财务人员对财务管理制度进行学习。乡财务部门于每月初对上月的财务状况进行认真自查自纠,针对每月初自查发现的问题,均于1个月之内整改到位。因会计凭证及账簿均未及时整理装订、财政状况自查流于形式的问题,2021年8月6日对时任乡政府会计人员余玲玲进行提醒谈话处理。二是针对考勤管理形式化的问题,2021年8月更新完善《卓洋乡干部管理制度》,将考勤情况与干部的年终考核、职务晋升、入党及评先评优挂钩。三是乡纪委于2021年7月对干部考勤情况、干部在岗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因未经报备脱岗的问题,2021年8月3日对乡政府干部刘春棉、郑英进行提醒谈话处理。因多次迟到早退的问题,2021年8月23日对乡政府干部彭植书、黄招福进行提醒谈话处理。
8.关于落实财经纪律刚性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已于2021年7月8日责令乡财政所、乡政府会计人员严格落实《古田县财政局关于转发的通知》(古财监〔2016〕8号)文件精神及相关规定,对需拨付资金的相关核销材料进行严格的审核把关。二是经认真梳理,对2021年3月以来的账簿进行自查自纠,拨付的所有资金均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审核把关。针对卓洋乡2018年1月支付乡人大代表会议代表误工补贴签领表未体现标准、金额的问题,已根据实际在乡人大代表会议代表误工补贴签领表体现标准与金额。三是今后将按照相关制度,使用规范签领表,并体现详细的标准和金额。同时,加强财务人员审核环节,确保每笔报销票据均有经手人、证明人签字确认。四是针对2018年8月支付日常办公用品16326元,9月支付印刷材料、条幅等费用6264元,货物清单均无确认人签字的问题,经核实,该笔费用为乡政府正常办公经费支出,已责成经办人员补齐相关手续。2021年7月11日,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严格要求工作人员按照《古田县财政局关于转发的通知》(古财监〔2016〕8号)文件及有关规定,规范日常办公用品管理,杜绝类似情况发生。五是针对乡计生服务中心2018年8月现金支付乡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情况会议费用未提供费用票据的问题,经核实,该笔费用为正常会议伙食经费开支,因在食堂就餐未提供票据,2021年7月6日组织人员对全乡会议报销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全乡的会议费用报销均提供了完整的报销材料,今后将加强财务人员对会议报销材料的审核把关,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六是针对超标准报销的问题,2021年7月11日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古田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古田县行政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古财行〔2014〕15号)文件精神,提高相关人员业务能力。2021年8月1日、8月2日分别清退卓洋乡2018年3月、2020年9月举办的超标准开支的培训伙食费380元、420元,2021年8月9日清退“七一”主题党日活动超标准报销的伙食费490元。七是针对无公函接待的问题,于2021年7月11日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学习《古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古田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县直机关实施细则>的通知》(古政办〔2017〕128号)文件精神,要求工作人员严格把关接待报销手续,规范公务接待。目前,已补齐2018年9月19日、9月27日、10月23日、11月1日、11月14日的接待公函,并于2021年8月25日清退2018年7月23日无公函接待费用570元。八是针对多报差旅费的问题,组织人员开展自查自纠,2021年8月2日退还多报销伙食补助费300元,今后,将严格落实干部出差审批制度,加强对差旅费报销凭证的审核把关,确保不再发生此类问题 。
9.关于固定资产管理存在漏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卓洋乡于2021年3月3日委托福建德润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全乡固定资产进行清查,2021年8月已按规定设置固定资产账簿。二是根据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指定我乡工作人员何玉金负责该项工作,定期开展固定资产清查盘点。三是今后,我乡将严格执行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强化固定资产管理,防范资产出现流失风险。
10.关于工程管理失之于宽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工程招投标不符合程序的问题,于2021年7月6日由分管领导对前洋村村主干进行《古田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试行)》和村级工程建设及财产物资采购流程的指导与培训,乡项目办加强对村级工程的监管与把关。对全乡工程材料进行全面梳理并自查自纠,经梳理,目前26个在建和新建工程项目均能严格按照招投标程序和规定执行。二是针对村级工程质保金普遍未扣留的问题,2021年7月30日对全乡工程项目开展自查自纠,经梳理,自卓洋乡2019年8月8日成立项目办以来,共上报42个项目,均按要求扣留质保金,今后将规范工程项目程序,确保不再出现此类问题。三是针对工程款存在领款凭证支付现象的问题,经核实,工程款均为乡政府、村级正常工程经费支出,因部分支出项目开票困难,导致用领款凭证支付现象,乡经管站于2021年7月30日开展培训会,加强对会计代理中心、各村主干及报账员工程相关法规等业务知识指导,杜绝将不规范凭证给予入账的现象。四是针对2018年3月卓洋乡政府美化亮化工程一式两份的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的订立时间不一致的问题,已与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公司确认合同签订日期,并确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签订日期为2019年3月6日,于2021年7月30日完成修改。同时,对相关工程材料进行再梳理,加强工程内页材料管理,确保不再出现此类问题。五是针对2020年9月卓洋乡政府零星修缮工程建设施工合同发包方无公章和签字的问题,已于2021年7月份对遗漏签字盖章工程施工合同进行补缺补漏,并整理归档。六是针对2018年5月下地村马坑矿山复耕工程(乡政府为业主)竣工验收报告建设方未签字盖章的问题,已对接工程建设单位于8月初完善竣工验收报告。七是针对2018年9月廖厝村栈道建设工程(乡政府为业主)出现2份竣工验收报告且内容不一致的问题,经核对,2份竣工验收报告中,1份为施工单位福建锦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竣工验收报告,1份为卓洋乡人民政府的竣工验收报告,2份报告总价一致,但子项目结算价上相差较大,因施工单位整理内业资料人员在提交报告前,把一稿二稿数据混合,导致子项目结算价有出入,出现2份竣工验收报告内容不一致的现象。今后将加强对工程内页材料的管理,推行项目备案制管理,规范整理项目档案。八是针对2018年9月廖厝村栈道护栏工程竣工验收签到册中参加验收人员签字为同1人所签的问题,经核实,该工程完工后,由村两委到现场验收,因工程验收材料未带往验收现场,竣工验收签到为廖厝村党支部书记代签。因工程内页材料不规范的问题,2021年8月6日对廖厝村党支部书记进行提醒谈话处理,今后将严格管理工程内业材料,确保不出现类似问题。
11.关于“三资”监管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白条入账问题,乡经管站于2021年7月30日召开培训会,对各村村主干及报账员进行业务指导,学习《古田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试行)》等。乡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于2021年6月25日对各村村账进行梳理自查,严格审核把关,杜绝白条入账。因白条入账和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不够到位的问题,2021年8月6日对乡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干部黄宗凯进行提醒谈话处理。二是针对库存现金保管不合理的问题,安排工作人员对各村库存现金保管情况进行核实,经梳理,各村已按相关规定进行整改,做到出纳有专门的库存现金与日记账保管柜,不存放于个人家中,个人现金不与库存现金混淆。三是针对未建立固定资产登记制度的问题,已督促各村于2021年8月建立固定资产登记制度,并设立专门登记保管人员,建立固定资产登记台账,定期盘点。
(四)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方面
12.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够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党风廉政专题分析会不规范的问题,已对2018年以来的党风廉政专题分析会情况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规范党廉专题分析会议,各班子成员结合工作实际,做到党风廉政工作有传达、有部署、有落实,确保不再发生类似问题。二是2021年3月25日、2021年7月29日,卓洋乡分别组织召开2021年度第一季度、第二季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全体党政班子成员就分管领域和所挂点村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研究部署,落实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工作。三是针对个别班子廉政提醒谈话不合规的问题,2021年上半年,各班子成员已结合分管工作和挂点村村情,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所分管干部和挂点村村干部开展廉政提醒谈话,认真记录被谈话对象相关信息,并对各自谈话材料的谈话对象表态内容进行相应把关。四是对2020年以来廉政提醒谈话进行梳理,对出现被谈话对象意见存在表述雷同、且不符合谈话内容的意见表述等问题,已逐一进行整改,确保不再出现此类问题。
13.关于纪委监督效果不理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乡纪委围绕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聚焦重点工作任务和突出问题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2021年以来,针对“天价茶”背后“四风”和腐败问题、换届风气、节日期间“四风”问题等开展各类监督检查,收到问题线索2条,已党纪立案1起,正在初步核实问题线索1条。二是2021年以来,通过现场查阅账目等方式对14个村开展村级“三资”管理情况监督检查1批次,对各村财政状况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填写并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及时整改。三是今后,将积极拓展案件线索来源,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14.关于内控管理不够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部分人员调整未履行交接手续的问题,于2021年7月修订完善了《卓洋乡人民政府内部控制管理制度》,2021年8月2日对办公室以及财务人员进行了制度培训,进一步健全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二是于2021年4月对会计出纳岗位人员进行了调整,调整时办理了交接手续并且分别签好会计交接单、出纳财务对接单。今后如有财务人员变动的,将及时安排交接人员,直至工作交接完毕后再进行调动。三是明确财务人员和出纳人员的岗位职责,及时核算账目装订会计凭证及账簿,保证会计核算不出现空档。四是针对传真件流转和保存不善的问题,已对2018年7月至2020年4月的传真件进行梳理,建立台账,完成查缺补漏,2021年5月开始规范传真件流转和保管,安排专人负责,按照收文流程签收、编号、归档。因传真件流转和保存不善的问题,2021年8月3日对原收文工作人员林雅丽进行批评教育处理。
15.关于基层党建工作有所弱化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部分村级党组织未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的问题,2021年8月2日卓洋乡召开党务工作培训会,深化各党支部书记对组织生活会重要性的认识,并要求在组织生活会后1个月内,各党支部将组织生活会材料上交乡党委检查。二是因2019年度卓洋村、文洋村、林前村未按照文件要求召开组织生活会的问题,2021年8月5日对卓洋村党支部书记黄祖汀、文洋村党支部书记曾永建、林前村党支部书记江德隆进行提醒谈话处理。今后,将规范党内组织生活制度,不再发生此类问题。三是针对部分村级党支部长期未发展党员的问题,2021年8月18日制定《卓洋乡发展党员工作分级预警办法》,并督促各党支部认真抓好党员培训和考察。经梳理,全乡现有储备入党积极分子17人,廖厝村、吉洋村3年未发展党员问题分别于2021年5月5日、5月19日解决。下一步,将重点督促曹炉村、洋塔村党支部做好即将期满的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工作,对符合党员条件的同志,及时吸收入党,避免再次出现3年未发展党员的问题。四是针对发展党员基础工作有欠缺的问题,2021年7月27日召开发展党员工作培训会,对各党支部书记及党务工作者进行培训,会上分发了全程纪实表、积极分子考察表、入党志愿书、预备党员考察表填写模板,强调发展党员全过程时间顺序、节点要求,明确发展党员有关会议不得使用活页纸记录,要求各支部规范填写入党材料,及时收集整理,有效提升各党支部党务工作水平。五是针对党组织未及时换届、未按规定成立党总支的问题,已和相关党支部做好沟通衔接,将结合2021年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按照有关程序同期完成卓洋乡机关、企业、供销社等期满党支部换届工作,以及卓洋村、吉洋村、林前村、秀峰村党支部成立党总支工作。今后,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换届工作,不再发生此类问题。六是针对部分村党支部手册管理不当的问题,已于2021年8月9日督促各村党支部加强手册管理,并指定专人管理党支部工作手册。因党支部工作手册遗失的问题,2021年8月6日对京峰村党支部书记刘香港、秀峰村党支部书记林义伟进行批评教育处理。
16.关于选人用人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1年8月2日召开专题会学习会,深入学习“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区分党委会、班子会议职责,把乡党委会议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避免党委会议决策大包大揽,杜绝出现党政班子会议代替党委会现象。2021年以来,已召开乡党委会议7场次。二是2021年7月20日组织人员对全乡在岗干部任职情况进行摸底,8月18日召开巡察“回头看”整改专题工作会议,对黄传标同志进行轮岗交流,将其调整为便民服务中心负责人。三是今后将严格选人用人程序,结合实际工作,加强自查自纠,避免再次出现类似问题。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县委巡察一组共移交线索1条,目前还在调查核实中。
对巡察反馈问题,经认真调查核实,依规依纪依法对17名相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其中:批评教育8人次(科级1人次),提醒谈话12人次。
1.针对卓洋村农贸市场承包有关事项整改不彻底的问题,对卓洋村党支部书记黄祖汀、代理村主任黄剑生进行提醒谈话。
2.针对巡察整改事项没有认真沟通协调的问题,对时任纪委书记魏茂为进行批评教育。
3.针对京峰村、廖厝村党务公开栏无内容的问题,对京峰村党支部书记刘香港、廖厝村党支部书记李盛宝进行批评教育。
4.针对京峰村、廖厝村阳光村务工作滞后的问题,对京峰村阳光村务工作联络员刘斌、廖厝村阳光村务工作联络员黄传义进行批评教育。
5.针对未经报备脱岗的问题,对乡政府干部刘春棉、郑英进行提醒谈话。
6.针对多次迟到早退的问题,对乡政府干部彭植书、黄招福进行提醒谈话。
7.针对工程内页材料不规范的问题,对廖厝村党支部书记李盛宝进行提醒谈话。
8.针对会计凭证及账簿均未及时整理装订、财政状况自查流于形式的问题,对时任乡政府会计人员余玲玲进行提醒谈话。
9.针对白条入账、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不够到位的问题,对乡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干部黄宗凯进行提醒谈话。
10.针对传真件流转和保存不善的问题,对原收文工作人员林雅丽进行批评教育。
11.针对未按照文件要求召开组织生活会的问题,对卓洋村党支部书记黄祖汀、文洋村党支部书记曾永建、林前村党支部书记江德隆进行提醒谈话。
12.针对党支部工作手册遗失的问题,对京峰村党支部书记刘香港、秀峰村党支部书记林义伟进行批评教育。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1.关于卓洋乡部分党组织未按规定换届及成立党总支的问题。
未完成情况说明:经沟通,相关党支部将结合2021年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同期完成卓洋乡机关、企业、供销社等期满党支部换届工作,以及卓洋村、吉洋村、林前村、秀峰村党支部成立党总支工作。
整改措施:扎实做好换届前期准备工作,如一村一档等,确保换届工作顺利开展。今后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换届工作,避免再次发生此类问题。
完成时限:2021年10月31日前。
经过整改期间的不断努力,卓洋乡党委落实县委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将继续立足长远,以这次巡察“回头看”整改为契机,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坚持问题导向,切实抓好整改落实,推动全乡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把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作为检验各项工作的试金石,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始终保持政治上的警醒和坚定,充分认清抓好整改落实的现实紧迫性,以实际行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是强化跟踪问效,持续抓好后续整改。围绕党委主体责任要求,健全完善内控管理制度,强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加强巩固,坚持抓常态、抓长效,防止问题反弹;对尚未完成或需要长期整改的问题,紧盯不放,扎实做好整改落实工作。
三是落实长效机制,巩固扩大整改成果。以此次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为新的契机,坚持问题导向,注重标本兼治、举一反三,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将整改落实情况同当前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同全面从严治党结合起来、同推动“十四五”开局起步结合起来,以扎实的整改成效助推卓洋乡高质量发展超越。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93—3950153,通讯地址:古田县卓洋乡人民政府(卓洋乡卓洋村新建路86号),电子邮箱:gtzhuoyang@163.com。
中共古田县卓洋乡委员会
2021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