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巡察情况
中共古田县卓洋乡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5年5月12日至6月13日,县委巡察四组对中共古田县卓洋乡党委开展了巡察,并于2025年8月12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通报。
一、切实抓好巡察整改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部署整改
巡察情况反馈会后,我乡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巡视巡察整改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统一思想,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我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党委书记坚决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统筹谋划、牵头推动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落地。第一时间组织成立卓洋乡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清晰界定领导小组各成员的岗位职责、工作分工及协同机制,推动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成员协同抓、各部门合力抓”的闭环工作格局,为巡察整改工作规范有序、高效推进筑牢坚实可靠的组织根基,确保整改工作起步稳、方向准、力度足。
(二)细化责任分工,推进整改落实
坚持问题导向,紧扣巡察反馈问题清单,先后召开5次巡察整改专题会议,专题研究、系统部署巡察整改各项工作。结合乡域工作实际,精准制定《中共古田县卓洋乡委员会关于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古卓委〔2025〕21号),对巡察反馈的各类问题逐一分解细化,明确每一项整改任务的责任领导、具体责任人及对应责任部门,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整改合力,制定制度7项,依规依纪,对52名相关责任人问责,推动整改任务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三)强化监督督导,确保整改实效
乡纪委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作用,按照“每周一检查”模式,对整改进度全程跟踪督导、精准把控。通过随机抽查、列席相关会议等方式,常态化检查整改任务落实情况,精准发现整改推进中的堵点难点、措施不实、进度滞后等问题,及时督促责任主体整改纠偏,协调破解整改难题,确保巡察整改工作事事有人管、件件有着落、样样有回音,全面筑牢整改质量防线。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党委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决策部署不够有力
1.关于“缺乏对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统筹和谋划”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5年9月15日召开乡党委会,听取2025年乡村振兴工作汇报、2025年食用菌生产发展工作汇报;9月23日召开乡党委会,听取2025年上半年党建工作汇报,研究议定2025年上半年党委、政府工作情况及下半年重点工作计划。今后将坚持把年度工作计划、重要工作汇报纳入党委会议事范畴,做到年初定计划、年中抓推进、年末作总结,切实提升对全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统筹谋划能力。二是1名相关责任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
2.关于“对调查研究不够重视”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5年9月23日召开党委会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调查研究的重要论述,进一步增强做好调查研究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牢固树立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二是9月23日,5名未结合卓洋乡实际、抄袭网络文章的班子成员已结合自身分管领域和卓洋乡发展实际,围绕当前重点难点问题,深入基层一线开展实地调研并重新撰写调研报告。今后将进一步规范调研工作流程,明确调研报告须立足乡情、深入实际,并经主要领导审核把关,坚决杜绝巡察反馈问题再次发生。三是对4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1名相关责任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
3.关于“维护粮食安全责任扛得不牢”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5年9月28日,组织各村党支部书记、包村工作队开展耕地保护知识培训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重要论述以及耕地保护相关业务内容,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压实主体责任。二是9月25日建立耕地“非粮化”整改台账,截至9月25日耕地流出“非粮化”图斑完成整改403.05亩,耕地“非粮化”整改完成率100%。三是10月14日组织各村支部书记签订责任状,明确责任人;截至11月13日,组织乡干部配合自然资源管理所对各村非粮化进行随机抽查4次,未发现耕地非粮化问题。四是9月26日制定《卓洋乡2025年耕地保护宣传工作方案》,截至11月13日共开展5次耕保宣传,覆盖全乡16个行政村。五是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4.关于“机构改革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5年8月11日召开乡党委会,组织学习《中共古田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做好全县部分事业单位“三定”规定制定工作的通知》《古田县机构改革实施方案》,进一步提升落实机构改革工作的思想认识。二是立行立改,5月16日,严格对照“三定”规定完成机构挂牌;8月18日,按照“三定”规定,调整组织架构并对干部工作进行重新分工,下一步将严格根据人员调整,常态化做好干部岗位分工。三是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5.关于“整治乱滥建坟墓力度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2025年8月7日,组织全乡护林员召开2025年卓洋乡护林员工作部署会,学习《关于进一步加强护林员队伍管理工作的通知》,并组织开展森林资源保护法律及政策学习,强调履职要求,进一步增强护林员的责任意识、业务能力。二是根据《古田县民政局 古田县自然资源局 古田县林业局关于印发古田县违建殡葬设施分类处置实施方案的通知》(古民〔2025〕46号)要求,分类落实处置措施:对符合补办条件的廖厝村公益性骨灰楼堂,于9月19日将相关材料提交至县民政、林业部门审核,待审批通过后立即办理相关证照;对未经民政部门批准的秀峰村、林前村、吉洋村等4个骨灰楼实施封闭管理,并进行不定期现场核查,确保封闭管理措施落实到位、封闭状态持续保持;根据上级要求,洋塔村、秀峰村2栋骨灰楼因未纳入村庄规划且建于2013年之前,故保持现状不变,不纳入本次整治范围。三是截至12月31日,组织乡、村干部进行入户宣传,累计覆盖群众1000余人次,提升群众对乱滥建坟墓违法性的认识。四是对7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6.关于“重点项目推进缓慢”的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坚决压实包联责任,针对4个县在建重点项目严格实行“一个项目、一名领导、一套专班”推进机制。巡察整改以来每月对照项目进展台账,针对推进困难、进度滞后的项目,召开推进会2次,破解难题2个,保障项目顺利推进。4个县在建重点项目,其中2个按照序时进展推进,2个项目进度滞后。二是2025年9月5日,分管领导带队深入古田县鑫旺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福建古田雅菌食品有限公司等有意向投资的企业实地走访,2025年完成工业招商一个,完成备案福建省古田县鑫旺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00吨再生塑料颗粒生产线改建项目,备案金额1000万元。三是针对县道(X912)吉廖线独峰村至文洋村公路改建工程未开工的问题,2025年9月至11月,先后对接上级部门3次,严格核对地类变更信息,推动审批流程高效落地,争取项目尽早动工。
7.关于“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后劲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5年9月26日组织乡村两级农技人员开展农业村级协管员业务培训;9月14日至19日选派1名乡农技推广员参加福建省基层农技推广骨干人员培训;11月4日组织各村主干参加2025年卓洋乡食用菌品牌建设培训会,逐步提升服务水平,促进食用菌等农特产品产品质量和产量提升。二是12月2日,卓洋乡与古田县职业中专签订校地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将共建卓洋乡农特产品电商直播中心,助力食用菌、水蜜桃等乡域特色农产品产销及公共品牌打造;同步开展定制化人才培养、实践实训基地共建、学生就业创业扶持,深化资源共享、平台共建、文化传承与基层治理等领域协同合作。三是帮扶辖区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拓宽线上销售渠道,引导德云农业、文洋爱媛28等果冻橙种植主体及江哥家庭农场等,依托微信、抖音等平台开展直播带货与社交电商业务,防范农产品滞销。四是持续加大食用菌产业推广力度,11月11日先后组织前洋村、秀峰村食用菌生产经营主体等50余人次参加古田县恳亲大会,宣传推广卓洋乡猴头菇、香菇等食用菌产品;12月26日在生态卓洋微信公众号上发布食用菌推广文章《卓洋花菇香飘远 共富路上谱新篇》,下一步将继续通过生态卓洋等公众号积极宣传以及组织企业参加各类推介活动,推广我乡食用菌产品,提升知名度。五是加强标准化食用菌基地建设。7月15日林前村天锦食用菌产业园正式竣工,项目总投资210万元,建设标准化菇棚8个、冷藏库2个、分拣中心1个、蓄水池1个及仓库2个等基础设施,有效提升我乡食用菌产业整体竞争力。六是截至2025年第4季度,全乡农林牧渔业总产值预计4.53亿元,同比增长5.6%;食用菌总产值2.45亿元,同比增长6.7%。
8.关于“规上企业培育乏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5年10月27日,组织乡班子成员召开党委(扩大)会议,研究部署企业培育相关工作,并组织学习《关于做好2025年度和2026年年中个体户审批工作的通知》等企业培育入库的相关材料,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明确目标任务。二是截至12月7日,分管规上企业培育工作的领导带队,实地走访8次,对接有望入规企业5家,指导帮助商贸类企业入库1家,有效推动我乡“升规纳统”工作。三是10月20日,建立经营策略调整企业跟踪台账,确保各项经济数据应统尽统、真实准确。截至12月底,完成产值0.56亿元。
9.关于“消费不振投资趋缓”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5年10月27日,组织乡班子成员召开党委(扩大)会议,研究部署项目入库、非农固投增长相关工作,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明确目标任务。二是落实科级领导挂钩帮扶制度,每月对12家挂钩企业电话联系1次,每季度实地走访1次挂钩企业,了解企业经营状况,截至12月31日,累计开展电话联系企业130次,实地走访企业43次,帮助企业协调解决问题2个。在库固投项目共8个,完成年度投资额4252万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为1906.8万元,同比增长17.2%。
10.关于“流域水质不稳定”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5年9月28日组织召开河长制工作部署会,要求各级河长切实提高巡河频次与质量。二是10月11日制定《古田县卓洋乡河长制工作督查制度(试行)》和《古田县卓田县卓洋乡河长巡查制度(试行)》,提升河长制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三是立行立改,9月17日针对巡察反馈的河道存在垃圾等问题,组织人员完成整改工作。下一步将常态化开展巡河护河工作,防止巡察反馈的问题再次发生。四是巡察整改以来国控双口渡断面采取每月检测,罗地溪10月至11月均达到二类水标准、广洋溪9月至11月均达到二类水标准;9月至12月,河道专管员开展巡河400余次,覆盖全乡3条河流,8条小支流,发现问题18个,已全部完成整改。五是巡察整改以来,持续开展以“爱河护河,人人有责”为主题的系列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工作人员开展宣传活动3次,发放爱河护河宣传资料113份,增强群众环保意识。六是1名相关责任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对2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11.关于“生活污水治理成效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2025年9月28日召开全乡大会,会上强调各村要做好村生活污水处理终端以及管道排查和修复等日常管护工作,确保设施运转正常。截至12月31日,全乡累计清理污水终端杂草、垃圾5吨,管道修复1000米,站点栏杆修复280米,更新标示牌14个。二是针对2022-2024年度古田县生态环境局抽查通报的卓洋乡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问题,我乡扎实推进整改落实,截至2026年1月2日已完成13个问题整改。针对个别行政村存在的雨污合流、尾水排河问题,我乡将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力争尽早解决问题。三是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管网覆盖。秀峰村95m³/d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已进入施工建设阶段。建成后,秀峰村管网覆盖率至少提升至90%,全乡管网覆盖率从原先的71.94%提升至77.94%。四是10月27日制定《农村生活污水乱排危害宣传工作方案》,10月30日组织环保、水利、综治等部门工作人员前往各村开展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宣传污水乱排危害及环境保护知识,共计发放宣传单页103份。五是对2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12.关于“违建畜禽养殖场所整治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大违建畜禽养殖场所整治力度,截至2025年11月,巡察反馈的4处违建畜禽养殖场所已全面完成清栏工作。二是7月2日,组织环保、水利、综治等多部门前往各村宣传环境保护知识和违建畜禽养殖危害,发放宣传材料217份,同时在各行政村LED显示屏、村村通喇叭上宣传动员群众积极参与违建畜禽养殖场所整治工作,进一步增强群众环保意识。三是加强日常巡查工作。9月至12月,组织包村干部、村干部对全乡16个行政村全覆盖式摸排违建养殖场所16次,并建立摸排工作台账。经摸排未发现违建畜禽养殖场所,下一步将持续开展摸排整治工作,针对违建畜禽养殖场所及时做到早发现早拆除。四是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对6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13.关于“农村饮用水质量堪忧”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5年10月11日制定《卓洋乡各村饮用水工程日常排查及抢修方案》,切实保障全乡居民生活饮用水安全。二是10月13日,组织人员学习《卓洋乡各村饮用水工程日常排查及抢修方案》,并对12345平台供水服务的投诉内容进行复盘,对经常停水、水质差等问题,将通过定期排查、抢修供水管网等工作及时处理问题隐患,提高群众满意率。截至12月31日已组织乡政府干部及各村水厂管水员开展日常排查3次,发现并抢修水管破裂问题2个。三是针对巡察反馈的设备老化问题,根据水利部门相关会议要求,开展各村净水消毒设备维护的前期储备工作;针对巡察反馈的水质浑浊,频繁停水等问题,积极配合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建设,该项目预计2026年投入使用,待项目完成后将有效改善8个村村民饮水条件,提高卓洋乡饮用水水质。同时,2025年11月1日完成对备用水源水库扩容,有效提升区域水源储备和应急能力;2026年1月1日京峰等3村农村饮水工程进入施工阶段,项目完成后将有效改善3个村村民饮水条件,提高饮用水水质。四是巡察整改以来对卓洋乡8个村水质送检3次,未出现不合格的情况,下一步将加强对各村饮用水水质监测工作防止巡察反馈问题再次发生。五是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截至12月31日,廖厝村对供水设施维护3次,清理淤堵问题2个,有效提升饮用水水质。六是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对15名相关责任人进行集体谈话。
14.关于“人居环境整治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巡察整改以来对全乡16个村20个公厕开展自查自纠并建立问题台账,发现包括巡察反馈的公厕卫生清理不到位、洗手池排水管损坏在内的问题共54个,截至12月31日,均已完成整改。二是针对巡察反馈的人居环境整治不够有力的问题,在全乡16个行政村开展“爱我古田,美丽家园从我做起”环境整治活动和人居环境整治宣传教育活动3次,同时通过入户宣传380人次,在辖区内张贴32条宣传标语的方式,广泛普及环境保护相关知识,进一步增强群众的环境保护意识与参与积极性。三是对16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15.关于“互助孝老食堂运营不善”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5年9月28日,组织各村主干以及孝老食堂负责人学习《古田县提升“互助孝老食堂”运营质量实施方案》,要求各村严格按照文件执行,统一孝老食堂运营标准。二是9月10日,乡民政办联合属地市场监督管理所针对巡察反馈的孝老食堂问题开展检查,督促相关运营主体完成工作人员健康证补办、食品规范留样、视频监控设备修复工作,并及时公示菜谱及收支情况。截至10月10日,巡察反馈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三是巡察整改以来,严格按照村级孝老食堂管理制度要求,累计组织开展孝老食堂专项检查3次,发现问题16个。截至11月13日,已全部整改完毕,今后将持续跟踪孝老食堂运营管理情况,严防问题反弹回潮,切实保障孝老食堂服务质效稳定提升。四是10月15日,对全乡11个停办的互助孝老食堂开展调研,其中2家符合复办条件的孝老食堂已按要求开展复办运营等工作,另有9家因运营保障能力不足、服务需求不匹配等原因暂不符合复办条件,依据《古田县提升“互助孝老食堂”运营质量实施方案》,对该9家不符合复办条件的孝老食堂规范完成停办登记管理工作。五是对6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16.关于“农村幸福院失管失护”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5年9月28日,组织各村负责人学习《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幸福院建设管理的工作方案》等制度,加强农村幸福院日常管理,规范资金使用,确保幸福院作用得到有效发挥,防止巡察反馈的问题再次发生。二是截至12月31日已完成巡察反馈的幸福院功能房规范使用、过期灭火器更换、部分娱乐器材、生活设施健身及监控设施修护等工作。三是巡察整改以来,对全乡农村幸福院走访排查1次,发现问题9个,针对发现问题,当场督促相关责任人限期整改。同时,督促各村严格落实幸福院资金规范使用、健全专人值班值守制度,保障各功能房常态化开放运行。四是对10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17.关于“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完成率不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巡察整改以来,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医保征缴工作动员部署会1场,组织医保学习培训会2场,粘贴医保宣传海报50余张,集中设点宣传4场,发布参保动员公众号文章3篇,组织各村微信群转载20余条。二是聚焦特殊群体、困难人员缴费难等问题,10月至11月,先后4次组织村“两委”干部、医保协理员、党员志愿者等人员入户宣传医保政策并提供上门代办帮缴服务,服务群众50余人次。三是截至2026年1月7日,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完成率为92.49%,同比提高1.12%。
18.关于“重大事项未经集体决策”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5年9月9日召开党委会组织领导班子学习《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同时,制定并组织学习《中共古田县卓洋乡委员会领导班子决策重大问题议事规则》(古卓委〔2025〕27号),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二是立行立改,巡察整改以来党委会研究议定重大事项127项,均严格落实议事规则。三是针对临聘人员问题,9月9日召开党委会研究议定解聘编外人员1人,按照相关规定聘用劳务外包人员1人,剩余编外人员2人待合同到期后予以解聘。四是1名相关责任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
19.关于“议事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5年9月10日制定印发《中共古田县卓洋乡委员会领导班子决策重大问题议事规则》(古卓委〔2025〕27号),进一步明确党委议事范围、表决程序、发言要求,厘清党委委员与列席人员的权责边界,从制度层面杜绝议事程序不规范问题。二是巡察整改以来,召开党委会11次,研究议定“三重一大”事项127项,各党委委员均逐一进行表态发言,未再出现列席人员表态发言现象。三是1名相关责任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
(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扛得不够牢,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纵深发展力度不大
20.关于“强化严管氛围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5年9月25日,调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领导小组,并于12月16日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纳入2026年度工作计划,将每季度组织开展专题学习。二是9月25日制定班子成员述责述廉汇报材料审核标准,将班子分管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分析。三是针对库存现金超限额的问题,6月5日已将超限额现金9800元存入乡村振兴账户。四是9月25日摸排财务相关风险点4个,制定防控措施4条;10月13日针对廉政风险点开展乡本级督查,未发现问题。下一步将定期开展督查工作,防止巡察反馈的问题再次发生。五是1名相关责任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对2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21.关于“警示教育不够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5年9月26日,下发《关于卓洋乡违纪违规干部的通报》(卓纪通〔2025〕2号)文件;10月15日组织全乡干部、村主干开展集中警示教育学习会,学习卓纪通〔2025〕2号《通报》文件及全面从严治党相关内容;11月25日组织全乡干部、村主干召开警示教育会,通报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案例。二是10月10日制定《卓洋乡警示教育制度》,推动警示教育工作常态化。三是1名相关责任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
22.关于“党务村务公开工作不够重视”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5年11月6日组织各党(总)支部书记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公开条例(试行)》《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古田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规范党务公开工作。二是针对巡察反馈的机关党支部未按要求公开党费收缴情况问题,已安排专人每月对机关党支部党费收缴情况进行公示。三是9月3日安排专人对党务村务公开情况与各支部党费收缴情况开展检查,截至12月31日,共开展2次检查,发现问题2个,均已完成整改。四是对4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23.关于“案件查办仍有等靠要思想”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5年9月23日组织纪检干部召开自办案件经验交流培训会议,今后将定期开展案件经验交流能力提升等培训,持续提高案件查办能力。二是巡察整改以来,拓宽自办案件问题线索发现渠道,聚焦农村“三资”管理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方向,下村开展督查15次,发现7个问题,均已完成整改。三是2025年以来,乡纪委监察组已办结6件,其中3件为自行发现问题线索并立案,占比50%。
24.关于“小微权力运行监督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5年10月10日组织各村主干和包村工作队召开“小微权力”监督平台工作部署会,督促各村重视“小微权力”监督工作,及时在监督平台上公开村务内容,每月在小微平台上至少公示8条以上信息,提高“小微权力”监督群的活跃度。二是10月23日,乡纪委监察组通过入户走访方式,对京峰、前洋和树兜村开展“小微权力”运行监督平台的宣传。三是巡察整改以来,卓洋乡“小微权力”监督平台活跃度不断提高。2025年7月至9月,村务公开总数867条,月平均访问量678条,聊天总数4857条。四是对4名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
25.关于“个人公务借款未及时清理”的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2025年9月28日,组织乡政府干部学习借款和报销的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财务报销和借款手续。二是立行立改,5月21日,组织乡财务人员全面梳理排查挂账信息并组织相关人员开展债务清理工作,截至12月31日,已报销34.1256万元,未报销6.17528万元,未报销的公务借款为2023年至2025年党报党刊费用,因各村财政紧张,且部分发票不慎遗失,导致党报党刊费用暂未完成报销工作。三是8月29日,组织财务人员对巡察整改以来的个人公务借款进行检查,暂未发现问题。今后将强化票据管理,提高报销流程标准化程度。四是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26.关于“报销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5年9月28日,组织乡政府干部学习会计制度关于报销审核、原始凭证管理的具体规定,规范财务报销工作。二是9月18日,组织乡财务人员对2025年5月以来的报销凭证进行自查,暂未发现问题。三是截至2026年1月7日,巡察反馈的未附班子会议记录与相关招投标材料均已补齐,下一步,将严格按照要求开展报销审核把关工作。四是对2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27.关于“合同签订不严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5年9月28日组织干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篇,提升干部合同管理知识,规范合同管理。二是立行立改,10月10日针对巡察反馈的两份合同未签字盖章问题,组织甲乙双方进行重新签字盖章。三是10月23日组织项目办干部对2021年以来工程项目类合同进行自查,发现存在合同时间未填写问题共7份,均已整改到位。
28.关于“账户监管有漏洞”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5年10月15日,组织财务人员学习《古田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乡镇政府银行账户管理的通知》,规范政府银行账户管理。二是立行立改,6月10日将计生账户内固定资产原值58.2933万元、应收账款20万元、应付账款22.76万元共3笔并入政府专户(2584)账户。三是10月16日,组织财务人员梳理乡镇所有银行账户,比对账户状态与系统登记信息是否一致,经自查,暂未发现问题。四是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29.关于“未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规定”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5年9月28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专项培训,学习相关政策纪律以及从刷卡消费到报销还款的全流程操作,提升规范使用公务卡的意识。二是对全乡干部职工公务卡持有情况进行梳理。截至12月31日,卓洋乡在编干部50人,其中46人办理公务卡,另有4名干部因临近退休未办理,已提交说明。三是将公务卡办理工作纳入新员工入职流程,2025年新入职在编干部6名均已按照要求办理公务卡。
30.关于“‘三公’经费核算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5年9月28日组织全乡干部职工、村主干学习“三公”经费管理知识,强化规矩意识。二是10月20日,将“三公”经费报销纳入乡镇内部审计与纪检监察常态化监督范围。三是巡察整改以来,“三公”经费均按照相关规定按时核算。四是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31.关于“账账不符”的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2025年9月28日组织全体干部学习固定资产管理内容,进一步提升固定资产管理规范化水平。二是立行立改,7月聘请福建普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全乡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核对,待第三方公司出具审计报告后调整会计账面和台账,后续持续做好动态管理。三是9月9日印发《卓洋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古卓政〔2025〕59号),对固定资产采购、登记、入账和保管等环节提出管理要求,今后将严格按照制度要求规范做好固定资产登记入账工作。
32.关于“武装物资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5年9月28日组织人武干事、各村退役服务站负责人开展专项培训,规范物资管理意识。二是9月25日,组织人武干事、财务人员针对未办理出入库物资器材补办出入库登记。10月30日联系广告公司,制作武装物资管理制度牌上墙。三是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33.关于“固定资产移交手续不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5年9月9日制定《卓洋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古卓政〔2025〕59号),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管理。二是9月28日组织全体干部学习固定资产管理内容,提升干部职工固定资产管理水平。三是立行立改,5月27日安排专人负责固定资产移交工作,巡察整改以来,已完成6名离职工作人员的固定资产移交及存档工作。四是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34.关于“误工补贴领取不合规”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5年9月11日组织各村党支部书记学习《关于印发〈古田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进一步提高“三资”管理水平。二是9月8日组织乡村振兴干部与代理会计对各村2025年误工补贴情况开展自查自纠,未发现问题,下一步将加强日常监督检查,避免巡察反馈的问题再次发生。三是9月17日,沽洋仔村已收回违规发放的290元;9月24日,秀峰村已收回违规发放的误工补贴合计2320元。四是对2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1名相关责任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
35.关于“财务开支审批制度执行错误”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5年9月11日组织各村党支部书记学习《关于印发〈古田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进一步提高“三资”管理水平。二是沽洋仔村于6月3日开始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古田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制度规范行使财务开支审批权。三是9月15日至29日组织各村出纳,对2023年至2024年财务凭证开展自查,发现并整改问题9个。四是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36.关于“代理会计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5年9月11日组织代理会计学习《关于印发〈古田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规范账务处理。二是立行立改,9月10日至20日组织半山村党支部书记和半山村、秀峰村、沽洋仔村、前洋村代理会计针对巡察反馈问题涉及的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并签字确认。三是9月15日至19日组织代理会计、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干部对各村2024年度项目合同原始凭证开展专项检查,共发现问题2个,均已完成整改。四是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37.关于“签证手续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5年9月28日组织全乡领导、干部职工、各村主干学习工程项目管理知识,规范项目管理水平。二是10月28日对接卓洋乡政府院内环境提升工程项目施工单位,并按要求补齐签证手续以及项目预算评审意见书送审单位签字。三是10月28日组织乡政府项目办工作人员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进行核查,增加且未在结算审核报告中体现的27.74平方米树脂瓦为实有工程,下一步将对工程类材料进行规范管理,严格审核工程材料,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四是8月18日指定专人负责项目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并对资料的完整性、规范性进行把关,确保项目各环节资料及时、准确归档。
38.关于“项目审核不严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5年9月28日组织项目办干部及各村的村干部学习《古田县乡村振兴试点示范项目流程汇编》,进一步提升业务能力。二是9月22日至26日组织项目办干部对2021至2023年乡业主项目开展自查自纠并建立问题台账,共发现问题11个,已全部完成整改。三是针对巡察反馈的前洋村农民体育休闲运动中心项目问题,因项目已过质保期,故不再收取履约保证金;针对巡察反馈的“园路”综合单价变更问题,9月11日组织人员与结算审核方开展核实工作。经与结算审核公司核实,系工作人员失误导致本应套取垫层(碎石)园林定额错误套取市政定额配碎石底层,故园路清单综合单价由160.84元/m2变为162.53元/m2。经重新核算,多支付的工程款202.17元于2026年1月26日退回至卓洋乡政府财政所。四是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39.关于“重建设轻管护”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5年10月22日建立《卓洋乡前洋村停车场管护制度》,定期对设施开展巡查,确保停车场平稳运营。二是10月21日,调整进出场车道摄像头安装方向,对进出口闸机、控制一体机等设备进行维修。下一步将不定期巡检维保,保障设备稳定运行。三是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三)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明显
40.关于“‘第一议题’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5年9月15日召开乡党委会,组织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的意见》,提高对“第一议题”制度重要性的认识。二是5月19日制定“第一议题”学习计划,并严格按照学习计划组织开展学习。三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巡察整改以来,累计召开党委会11次,均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第一议题”。四是1名相关责任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
41.关于“重要精神学习不全面”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立行立改,2025年5月12日召开党委会,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6月16日召开党委会,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7月28日召开党委会,组织学习2021年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8月18日召开党委会,组织学习《习近平在福建》。二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巡察整改以来,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精神11次。三是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42.关于“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5年8月25日机关党支部制订2025年党建工作计划,并录入机关党支部工作手册。二是将党建工作经费编入2026年卓洋乡财政年度预算。三是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1名相关责任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
43.关于“组织生活会开展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5年11月6日召开卓洋乡2025年度党务工作培训班,组织各党(总)支部书记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文件精神,推动组织生活会规范开展。二是8月25日,2024年度机关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班子查摆问题已按照要求重新对照查摆。三是针对巡察反馈的卓洋乡企业党支部2021年度未召开组织生活会、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表述为“民主生活会”的问题,9月12日乡党委督促企业党支部更正2022年度相关材料表述错误。下一步将强化党务培训与常态化监督,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四是1名相关责任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对2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44.关于“谈心谈话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5年10月11日组织机关支部党员学习《关于召开2024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工作提示》《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11月4日组织乡党政领导班子学习《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进一步明确党内政治生活基本规范。二是9月25日召开2025年度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严格按照要求开展谈心谈话46人次,均按要求做好谈话材料收集检查等相关工作,未出现巡察反馈的类似问题。三是针对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2023-2024年度机关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会前谈心谈话无谈话人签字问题,因支部人员发生调动,相关签字手续已无法补签。下一步,各支部将规范民主生活会与谈心谈话全流程管理,确保各项环节严谨落实。四是对2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45.关于“对党内政治生活指导浮于表面”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5年11月4日召开乡党委会,组织学习《关于召开2024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工作提示》《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相关文件,明确基层党委需派人列席所属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的具体要求,厘清指导职责与工作规范。二是11月6日召开卓洋乡2025年度党务工作培训班,组织各党(总)支部书记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公开条例(试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文件精神,聚焦组织生活会规范开展的关键环节开展指导,确保参训人员熟练掌握工作要求,推动组织生活会规范开展。三是10月9日组织人员对各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开展检查,经检查各支部已完成相关工作,并已补全鉴定意见。四是对5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46.关于“对党员发展工作指导有欠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5年11月6日召开卓洋乡2025年度党务工作培训班,组织分管、相关经办及各党支部书记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宁德市进一步规范村“两委”主要负责人近亲属发展党员工作办法(试行)》,明确发展党员工作相关流程,提升业务能力。二是拓宽源头储备,建立入党申请人和入党积极分子信息库,截至12月31日,入党申请人信息库收录10名人员信息,入党积极分子信息库共收录25名人员信息。其中文洋村发展2名入党积极分子,下地村发展1名入党积极分子,下一步将按照时间节点和发展程序继续做好培养考察工作。三是截至12月31日,洋塔村、廖厝村、沽洋仔村已各发展1名党员入党,消除三年未发展党员问题。四是巡察整改以来,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档案的预审工作。截至12月31日,共预审档案11份,发现并整改问题201个。五是1名相关责任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对2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47.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5年9月23日组织班子成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提高班子成员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的认识。二是9月23日召开党委会研究议定将“历史文化阵地建设管理”内容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并在年度意识形态工作报告内容中体现。三是10月9日组织文化站开展全乡历史文化阵地摸底排查工作并建立台账。四是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1名相关责任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
48.关于“阵地建设管理有短板”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5年9月9日制定《公共领域宣传载体使用审批登记表》,实现审批流程标准化、台账管理规范化,并指定专人负责保管。二是9月10日建立《公共领域宣传载体常态化巡查机制》,截至11月25日开展巡查4次,拆除更换乡政府公告栏失效、破损内容15张。三是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49.关于“新时代文明场所管理混乱”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5年9月9日组织人员对卓洋乡新时代文明实践所进行全面清理,并对私拉电线进行整改,同时已设置灭火器等安全设施。二是9月10日在新时代文明场所醒目处设置移风易俗标识牌,安排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管理员专人值守。三是9月26日制定实践所活动计划,截至11月25日常态化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6次。四是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1名相关责任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
50.关于“股级干部任免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5年10月27日召开党委会组织班子成员学习《关于股级干部报批事项审核把关内部把握原则》文件精神,提高思想认识,防范用人风险。二是立行立改,按照上级要求,召开党委会议听取推荐测评情况后,6月10日根据人事变动任命5名干部,免去10名股级干部,任免工作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开展谈推环节。三是9月1日建立干部动态管理台账,下一步将严格按照台账及时做好股级任命工作。四是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51.关于“专业人才欠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5年11月9日组织全乡事业干部开展职业等级专题培训会,为进一步提升干部职称等级打好基础,下一步将不定期组织培训会并督促干部努力提升职称等级。二是10月26日建立干部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考取进度台账,定期跟踪提醒,确保符合条件的干部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证书考取目标。三是2025年9月,完成本乡事业编制1名工作人员专业技术职称聘任工作,其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由十级晋升为九级。四是9月4日,梳理未持证上岗人员,并组织5人参与网络培训;截至12月22日,已组织8名干部报名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
52.关于“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5年10月31日组织分管及经办学习《中共古田县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推动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二是9月17日对重要岗位人员进行全面梳理和排查,并向县公安局出入境大队登记备案13名重要岗位人员。三是实现备案工作常态化,巡察整改以来,2个重要岗位3人已及时变更并登记备案。四是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四)问题整改和成果运用不足,抓常抓长仍需下功夫
53.关于“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5年9月23日组织领导班子成员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提高班子成员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的认识。二是9月26日,2名班子成员已重新撰写2023年度述责述廉报告,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述责述廉报告内容。三是9月25日制定班子成员述责述廉汇报材料审核标准,将述责部分中班子分管的岗位责任和述廉部分中班子分管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分析。四是1名相关责任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对2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和移交的线索,依规依纪调查核实,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52名相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涉及科级干部10人,其他人员42人。其中,批评教育16人次,谈话提醒4人次,提醒谈话86人次(科级14人次),集体谈话15人次,自我批评15人次(科级15人次)。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1.关于“整治乱滥建坟墓力度不足”的问题
基本完成情况说明:一是2025年8月7日,组织全乡护林员召开2025年卓洋乡护林员工作部署会,学习《关于进一步加强护林员队伍管理工作的通知》,并组织开展森林资源保护法律及政策学习,强调履职要求,进一步增强护林员的责任意识、业务能力。二是根据《古田县民政局 古田县自然资源局 古田县林业局关于印发古田县违建殡葬设施分类处置实施方案的通知》(古民〔2025〕46号)要求,分类落实处置措施:对符合补办条件的廖厝村公益性骨灰楼堂,于9月19日将相关材料提交至县民政、林业部门审核,待审批通过后立即办理相关证照;对未经民政部门批准的秀峰村、林前村、吉洋村等4个骨灰楼实施封闭管理,并进行不定期现场核查,确保封闭管理措施落实到位、封闭状态持续保持;根据上级要求,洋塔村、秀峰村2栋骨灰楼因未纳入村庄规划且建于2013年之前,故保持现状不变,不纳入本次整治范围。三是截至12月31日,组织乡、村干部进行入户宣传,累计覆盖群众1000余人次,提升群众对乱滥建坟墓违法性的认识。四是对7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下一步整改措施:持续跟踪廖厝村公益性骨灰楼堂手续办理进度,明确专人对接审批部门,及时协调解决资料补充、流程衔接等问题,确保手续合规完善落地。
整改时限:2026年6月30日前。
2.关于“重点项目推进缓慢”问题
基本完成情况说明:一是坚决压实包联责任,针对4个县在建重点项目严格实行“一个项目、一名领导、一套专班”推进机制。巡察整改以来每月对照项目进展台账,针对推进困难、进度滞后的项目,召开推进会2次,破解难题2个,保障项目顺利推进。4个县在建重点项目,其中2个按照序时进展推进,2个项目进度滞后。二是2025年9月5日,分管领导带队深入古田县鑫旺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福建古田雅菌食品有限公司等有意向投资的企业实地走访,2025年完成工业招商一个,完成备案福建省古田县鑫旺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00吨再生塑料颗粒生产线改建项目,备案金额1000万元。三是针对县道(X912)吉廖线独峰村至文洋村公路改建工程未开工的问题,2025年9月至11月,先后对接上级部门3次,严格核对地类变更信息,推动审批流程高效落地,争取项目尽早动工。
下一步整改措施:积极对接上级部门,2025年11月26日将县道(X912)吉廖线独峰村至文洋村公路改建项目纳入古田县“十五五”规划现在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专项规划,积极推动项目落地。
整改时限:2026年6月30日前。
3.关于“个人公务借款未及时清理”问题
基本完成情况说明:一是2025年9月28日,组织乡政府干部学习借款和报销的相关规定,规范借款和报销手续。二是立行立改,5月21日,组织乡财务人员全面梳理排查挂账信息并组织相关人员开展债务清理工作,截至12月31日,已报销34.1256万元,未报销6.17528万元,为2023年至2025年党报党刊费用,因各村财政紧张,且部分发票不慎遗失,导致党报党刊费用暂未完成报销工作。三是8月29日,组织财务人员对巡察整改以来的个人公务借款进行检查,暂未发现问题。今后将强化票据管理,提高报销流程标准化程度。四是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下一步整改措施:涉及2023年《新华每日电讯》、《瞭望新闻周刊》及《半月谈》(公开版)征订费用共计0.76368万元,已联系邮政部门补办相关票据,待邮政部门提供相关票据后及时进行报销;涉及2024年度半山村、独峰村、卓洋村、秀峰村重点党报党刊征订费用共计1.9448万元,2025年度林前村、半山村、独峰村、卓洋村、秀峰村重点党报党刊征订费用共计2.5404万元,后续将视各村村财收入情况,及时安排报销。
整改时限:2026年6月30日前。
4.关于“账账不符”的问题
基本完成情况说明:一是2025年9月28日组织全体干部学习固定资产管理内容,进一步提升固定资产管理规范化水平。二是立行立改,7月聘请福建普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全乡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核对,待第三方公司出具审计报告后调整会计账面和台账,后续持续做好动态管理。三是9月9日印发《卓洋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古卓政〔2025〕59号),对固定资产采购、登记、入账和保管等环节提出管理要求,今后将严格按照制度要求规范做好固定资产登记入账工作。
下一步整改措施:加强与第三方沟通协调,推进固定资产清查进度,待第三方公司出具审计报告后调整会计账面和台账,后续将持续做好动态管理。
整改时限:2026年6月30日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3-3950153;通讯地址:福建省宁德市古田县卓洋乡人民政府;电子邮箱:gtzhuoyang@163.com。
中共古田县卓洋乡委员会
2026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