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视巡察

古田县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5-04-15 发布者:古田纪委 文章来源:中共古田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阅读 : 184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4年8月1日至8月30日,县委巡察一组对县旅发公司开展了巡察,并于2024年10月31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通报。

一、切实抓好巡察整改工作

(一)统一思想认识,强化政治担当

旅发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召开县委巡察一组巡察县旅发公司情况反馈会,于11月2日召开巡察整改工作部署会,传达学习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巡视巡察整改工作新部署新要求及县委主要负责同志在“五人小组”会议听取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于11月7日印发了《中共福建省古田县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支部委员会关于县委巡察一组巡察县旅发公司情况反馈会的通报》,进一步提高全体职工对巡察整改工作的思想认识。巡察整改期间,旅发公司先后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9次,要求全体职工自觉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与推进公司业务发展相结合,以问题整改的实效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

2024年11月5日,旅发公司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支部书记、副总经理兰晓铃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各部室副主管、二级公司主要负责人为组员,切实增强巡察整改工作的领导力度、督促力度及推进力度。在集中整改期内,旅发公司分别于11月23日、11月26日水产养殖场、国有综合农场的重难点问题进行研究,制定针对性的措施,进一步推进整改工作落细落实。12月20日,党支部书记、副总经理兰晓铃主持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班子成员分别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实实在在谈问题、讲不足,扎实改进工作作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三)强化整改措施,巩固整改成效

2024年11月,旅发公司对巡察反馈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制定了《古田县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关于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积极发挥标本兼治的作用,切实解决好巡察反馈的各项问题,建立健全《福建省古田县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经营班子会议议事细则(试行)》《福建省古田县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试行)》《福建省古田县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董事会管理细则(试行)》等21项内控制度,坚持做好“当下改”与“长久立”文章,确保巡察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持续深化国企改革的质量和效果有欠缺

1.关于“党组织前置研究决策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11月22日、12月26日分别组织党支部全体党员、董事会成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提高党员领导干部对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的认识;巡察整改以来,召开党支部会议共10场、董事会会议共10场,均严格落实党组织前置研究职责。二是1名相关责任人在巡察整改专题会议上作自我批评。

2.关于“法人治理结构不完整”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12月30日,印发《福建省古田县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总经理任免的请示》(古旅公司发〔2024〕63号)文件,并报请国资中心审批。二是11月7日召开公司董事会,经选举一致通过由副总经理兰晓铃作为公司董事会主持人,主持今后的董事会议。三是2024年12月26日召开监事会,12月30日印发《福建省古田县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监事会管理细则(试行)》(古旅公司发〔2024〕62号),推动监事职责有效行使。四是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3.关于“个别国企改革任务未完成”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5年1月15日,完成古田县中国旅行社出资人、法人、地址变更二是2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4.关于“决策层与经营层权责未区分”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12月30日印发《福建省古田县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经营班子会议议事细则(试行)》(古旅公司发〔2024〕62号)(以下简称《细则》)2025年1月23日组织班子成员进行学习,明确经营班子会议的议定范围。巡察整改以来,旅发公司分别召开董事会10场、经营班子会议11场,进一步区分决策层与经营层权责。二是1名相关责任人在巡察整改专题会议上作自我批评。

5.关于“部分规章制度不匹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12月26日,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学习《福建省古田县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提高企业化管理意识。二是强化建章立制意识,结合国企特点,补齐制度短板,2024年11月1日制定《福建翠屏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船舶运营制度(试行)》(古翠旅发〔2024〕2号);12月30日修订《福建省古田县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公务用车制度(试行)》(古旅公司发〔2024〕62号)《福建省古田县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接待制度(试行)》(古旅公司发〔2024〕62号),进一步规范公司规章制度。三是2024年11月27日,对旅发公司其他制度开展自查,均符合国企特点。四是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6.关于“激励机制欠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坚决落实国企三项制度改革,2024年12月30日,旅发公司印发《福建省古田县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员工薪酬及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试行)》(古旅公司发〔2024〕62号),并报国资中心备案。2025年1月27日制定《2023年县旅发公司绩效考核差异化方案(试行)》,实现绩效差异化分配,提高职工工作积极性。二是1名相关责任人在巡察整改专题会议上作自我批评

(二)引领带动全域旅游加快发展作用不够明显

7.关于“发展目标定位不清晰”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巡察整改以来,分别组织班子成员前往水口镇、黄田镇、泮洋乡、坂中村、前洋村走访调研闽江沿岸渔业、乡村旅游、生态露营等内容,实地了解县域内景区景点的实际情况,为推动我县旅游产业发展奠定基础。二是2024年12月31日,根据县域内景区景点特色,召开董事会扩大会议,结合自身实际和全县旅游发展前景,研究谋划县旅发公司及二级公司旅游产业发展战略,并制定《县旅发公司及二级公司发展的中长期规划》,明确发展目标定位。三是1名相关责任人在巡察整改专题会议上作自我批评。

8.关于“资源资产整合不彻底”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12月26日,组织班子成员学习《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提高资源资产整合能力。二是对旅发公司现有资产进行梳理分类,形成《关于县旅发公司及子公司国有资产梳理情况的汇报》上报国资中心,建议相关建设单位办理完成县域旅游资源资产的所属权(土地、产权等相关证件)后,再根据发展需要进行移交,为后期旅发公司整合县域旅游资源资产提供基础条件

9.关于“旅游开发特色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9月以来,旅发公司陆续搜集翠屏湖、食用菌等资源的历史文化、民间传说,在“古田旅发”短视频上发布“古田旧城”系列短片3则,在“古田旅发”微信公众号上发布食用菌相关推文7篇。9月26日,创建临水文化馆,把搜集到的临水宫历史文化、民间传说等素材放入文化馆展示。二是巡察整改以来,开展翠屏湖1958号画舫船周末专线游湖活动、食用菌研学、“临水送福 好巳连连”临水宫春节庙会等活动3项,丰富具有当地特色的体验式活动,充分彰显我县独特的文化旅游资源优势。推出古田临水福地景区电动车接泊服务,提高游客春节出游的便捷性。三是202410月25日以来,发布“古田利洋柿子采摘游玩路线”“康福海扬帆 福行天下”精品旅游路线、“古田一日游”路线、“环湖休闲两日游”路线等旅游路线8条,其中7条被“文旅宁德”微信公众号收录并转发。四是2025年1月17日,在“古田旅发”微信公众号发布《翠屏湖有机鱼:天然纯净,营养美味》,宣传有机鱼品类及营养价值,进一步提升翠屏湖有机鱼的知名度。五是2024年9月28日,承办首届“古田银耳杯”翠屏湖公开水域游泳邀请赛,邀请尤溪、闽清、宁德等游泳协会的15支代表队近200位游泳爱好者参与;2025年1月25日,开展翠屏湖八闽美食嘉年华活动,累计接待游客13.43万人次,同比增长17.54%,进一步提高翠屏湖景区的吸引力和知名度。

10.关于“环境杂乱”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9月,制定《关于加强翠屏湖金堤大坝规范管理实施方案》,完成金堤大坝区域划分。二是2024年8月25日,配备3名保安人员在岗在职,加强对金堤大坝的管理,规范停车场内车辆停放,制止高分贝歌声扰民、烧烤熏人等不文明行为,进一步优化金堤大坝的旅游环境。三是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11.关于“服务欠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11月8日,对金堤大坝公厕的照明、隔间门板、洗手池水龙头进行维修,并对金堤大坝公厕、内湖边坡垃圾进行卫生清理,优化环境卫生。二是举一反三,2024年12月18日、2025年1月10日及1月21日组织人员对利洋驿站、平湖驿站、凤埔驿站、天王禅寺驿站进行检查并发现问题12个,均已完成整改。1月27日,协同古田美环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在环湖路进行卫生清理。三是制定长效机制,今后将对翠屏湖环湖景区环境、环湖驿站开展一季度2次检查,进一步强化对翠屏湖景区的管理四是2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12.关于“公交班次少”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充分利用智慧系统统计翠屏湖码头游客量,2024年12月19日梳理出游客量高峰时段。2025年1月7日,与县公交公司对接,并提交《福建省古田县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增加公交车班次的函》。2025年春节期间,实现临时新增7路公交车3个班次。二是2025年2月7日,县交通运输局印发《古田县交通运输局关于7路公交末站湖滨码头延伸至翠屏湖码头的批复》(古交〔2025〕18号),明确自2025年2月10日起,新增7路公交车,并调整2个班次末站停靠点为翠屏湖码头。

(三)统筹推动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有差距

13.关于“重建设轻运营”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巡察整改以来,分别组织班子成员或职工参加导游讲解及接待注意事项培训、沿海内河船舶电动化发展专题报告会、第二届中国海洋装备博览会、全省A级旅游景区及度假区培训班、“文化旅游深度融合发展”专题培训班、文旅产业发展思维模式培训、“文旅项目十大创新思维方法”培训,提高团队对市场运营的认识二是巡察整改以来,共召开董事会10场,共研究事项46个,其中研究运营相关事项9个,议题占比19.6%。三是巡察整改以来,自主经营项目共增加5个,分别为溪山书院、电动船舶、自主销售白刀鱼、翠屏湖水上乐园及热气球飞行项目

14.关于“市场运营模式不成熟”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12月30日印发《古田县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关于印发内控制度的通知》(古旅公司发〔2024〕62号),包含20余项内部管理制度,进一步推动国企体制改革,加快去行政化进程。二是主动拓展市场,2024年11月16日,组织人员分别参加2024沿海内河船舶电动化发展专题报告会、第二届中国海洋装备博览会,推介翠屏湖电动游船项目,交流市场运营经验。12月30日印发《福建省古田县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员工薪酬及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试行)》(古旅公司发〔2024〕62号),对积极拓展市场并且表现突出的员工给予绩效加分或其他奖励,动员发挥创新精神。三是调整城东利洋可自运营项目的经营方式,2024年9月3日,完成城东利洋驿站签约,年租金38948元,租赁期为3年,且合同包含周边500米范围内的绿化及垃圾清理内容,进一步减少驿站管理开支,提升盈利效能。

15.关于“自身盈利能力差”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创新运营方式,积极探索新型合作模式,2024年11月21日,与古田中侨国际旅行社签订推广合作协议。巡察整改以来,旅行社带动新增用船41趟,累计增加营收约1.8万元。二是探索多元化的收入渠道,巡察整改以来,推动溪山书院启动试运营实现营收11.68万元,电动船舶运营实现营收10.96万元,自主销售白刀鱼实现营收270万元左右,翠屏湖水上乐园项目实现营收4.6万元,热气球飞行项目实现营收1.85万元,通过多元化的运营模式,进一步提升自身造血能力。三是增加互联网平台的营销投入,巡察整改以来溪山书院上线携程旅行、美团等平台,实现新增订房41间(含已入住及未入住),实现营收2.74万元。总体来说,巡察整改以来旅发公司营业相关收入占比从0.7%提升至2.33%。

16.关于“国有资产未能有效盘活”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11月5日、11月15日,分别组织临水宫旅游公司职工、旅发公司产业管理部职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资国企工作新部署新要求 推动我省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不断创新发展中国特色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提升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意识。二是2024年10月底对高铁北站餐厅进行挂网招租;2025年2月17日,制作高铁北站餐厅等地招租横幅,并通过微信朋友圈及户外广告栏等进行宣传。12月27日制定《翠屏湖游客服务中心二楼饮服区招租方案》,12月30日与现利洋驿站承租方及极乐驿站承租方对接,现场推介翠屏湖游客服务中心二楼场地。2024年11月2日制定《临水宫民俗博览园租赁权招商实施方案》,2025年1月24日在“临水福地景区”微信公众号进行宣传,创新固定资产盘活办法三是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17.关于“净资产收益率低”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巡察整改以来,对高铁北站餐厅进行挂网招租、对翠屏湖游客服务中心二楼进行现场推介,并通过制作招租横幅、微信朋友圈及户外广告栏进行宣传,创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办法。二是盘活现有人才公寓,巡察整改以来,制定《第二轮过渡周转房管理方案》,吸引76名干部职工申请。2025年3月7日,对报名人员完成资格审核并进行积分核算安排房源,逐步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2024年,人才公司净资产收益率较2023年提升4.6%。三是2024年9月6日、10月23日国有综合农场完成高头岭分场房屋出租并签约,年租金收入0.92万元。2024年,国有综合农场净资产收益率较2023年提升0.48%。四是2024年9月9日—15日,推出“迎中秋 庆国庆”抽奖活动,吸引80人乘坐龙舟,实现营收0.16万元;巡察整改以来,与古田中侨国际旅行社签订推广合作协议,带动新增用船41趟,增加营业收入约1.8万元。2024年翠屏湖旅游公司净资产收益率2023年提升0.36%。五是2025年1月16日,临水宫旅游公司出租朝圣广场A廊道并完成签约。2024年临水宫旅游公司净资产收益率2023年提升0.11%

18.关于“资产配置未能实现多元化”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积极谋划公司多元化的发展方向,2024年11月25日注册成立全资子公司福建省青溪文化服务有限公司,12月31日增加翠屏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投资费用5万元,2025年1月26日增加临水宫旅游公司投资费用300万元,通过增加股权投资等方式,进一步加强对外投资的预算安排。二是2024年12月4日,完成“翠屏湖”版权登记,增强企业的知识产权和技术优势,实现资产配置多元化。

19.关于“资产负债管控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积极向上申请资金用于偿还负债,2024年12月18日,向县财政局报送《关于X915环湖路贷款资金12445.044万元的请示》,并于12月23日收到该款项,2024年共偿还宁德农发行贷款本金17682.044万元。巡察整改以来,旅发公司资产负债率下降5%。二是开拓企业营收渠道,巡察整改以来,推动溪山书院启动试运营实现营收11.68万元,电动船舶运营实现营收10.96万元,自主销售白刀鱼实现营收270万元左右,翠屏湖水上乐园项目实现营收4.63万元,热气球飞行项目实现营收1.85万元,开展翠屏湖八闽美食嘉年华活动营收分成3.76万元。三是根据《转发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推动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的通知》(古教组办〔2024〕3号)《古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通知》(古政办〔202233号)文件,2024年11月25日,下发《县旅发公司严控日常办公等业务经费支出的通告》,倡导节约资金使用,从而降低资产负债率。

20.关于“对子公司安全生产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8月15日,水产养殖场召开班子会议,议定把机动队有证人员调到一线护渔队替补轮休的机驾长;11月11日,水产养殖场联系福建盛世海洋船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16名机驾长进行培训,16名机驾长均取得内陆渔业船舶机驾长证。目前,水产养殖场一线护渔队共有28名船员,且每个护渔队均有4名以上机驾长,满足护渔队工作需求。二是强化对子公司安全生产监管,2025年1月,组织人员对二级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未发现问题。

21.关于“船舶运营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12月与中国船级社福州分社预约,对新交付的“翠屏湖2号”双层游览船进行检验;2025年1月8日取得内河小船检验证书;2025年1月16日申请并取得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船舶国籍证和内河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目前,旅发公司已具备申请船务公司基础条件,并提交申请材料至宁德市交通运输局。待宁德市交通运输局审批通过后,即可获得《省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二是2024年12月27日,翠屏湖旅游公司与5名新增船员签订聘任合同,目前已达到船舶运营人员标准。

(四)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压得不实

22.关于“‘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12月30日印发《福建省古田县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试行)》(古旅公司发〔2024〕62号)《福建省古田县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董事会管理细则(试行)》(古旅公司发〔2024〕62号),并报国资中心备案;2025年1月23日,组织旅发公司党支部全体党员、公司领导班子进行学习,规范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二是对巡察整改以来“三重一大”制度落实情况开展自查,期间共召开董事会10场,均符合要求。三是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23.关于“‘一岗双责’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9月18日、2025年1月6日,分别召开2024年上半年、2024年下半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部署会,研究总公司及二级公司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任务,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今后将按规定,每半年召开1次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部署会。二是2024年12月30日,各班子成员结合自身岗位特点,共排查风险点4个、制定防控措施13条,进一步提升风险防范能力。三是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24.关于“廉政谈话覆盖面不广”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4年12月30日印发《福建省古田县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廉政谈话制度(试行)》(古旅公司发〔2024〕62号),2025年1月23日组织全体人员进行学习,今后每半年将开展1次对二级公司主要负责人的廉政谈话二是2024年9月4日、10月24日,副总经理兰晓铃分别对二级公司主要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共计8人次。三是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25.关于“项目‘签而不管’”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指定由宣传营销部、产业管理部共同负责发竹湾直播基地督导工作,及时跟踪了解第三方运营情况,进一步提高对第三方的服务水平,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二是2024年12月20日对签约对象的履约情况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要求签约对象在短视频制作、直播活动、培训等方面进一步加强。签约对象根据合同要求,分别于12月17日、12月30日,对旅发公司职工开展两次文旅发展相关培训。三是经与第三方公司对接,对方表示因交通、业态等原因不再续租。下一步旅发公司将深入梳理业态布局,积极对接个人与团队,尽快盘活发竹湾村直播基地。四是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26.关于“工作责任心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12月26日,召开集体会议,通报“2024年5月群众投诉翠屏湖利洋驿站湖边私人围挡收费及人才公寓(湖前佳苑)两套房因卫生间下水道堵塞或地板泡水,人才公司未妥善安排修缮”的问题,强化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二是12月16日,人才公司到现场核对损坏情况并形成修缮清单;2025年1月5日完成两套房修缮工作。三是2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27.关于“纸面排查整改”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8月25日,重新签订《物业服务委托合同》,更换3名持有保安证的保安人员在岗在职。二是2024年3月,对保安装备进行补充添置,完善保安岗位职责、管理制度、防溺水应急预案、安全保卫管理等制度并上墙。三是巡察整改以来,共对翠屏湖游客服务中心、金堤大坝开展安全检查4次,未发现问题四是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五)廉政风险防控存在薄弱环节

28.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12月27日,组织领导班子学习《关于调整夏季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闽人社发〔2019〕3号),规范津贴补贴发放工作二是照(闽人社发〔2019〕3号),水产养殖场对2020—2024年违规发放津补贴71608元进行核查,因2023年7月财务误发230元高温补贴给职工刘武,于2023年11月已追回该款项,故剩余违规金额为71378元。2020年—2024年,办公室与机动队人员共计22人,按实际下湖天数每天12元发放高温补贴计算,实际应发17886元,剩余53492元应追回。截至2024年12月25日,水产养殖场已收回违规发放高温补贴53492元。三是2025年3月5日,对下属二级公司开展自查,未发现其他违规发放津补贴情况。四是2025年1月2日,副总经理兰晓铃对水产养殖场原党支部书记、场长张旭光进行诫勉谈话

29.关于“违规接待”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12月27日,组织全体人员学习《古田县国有企业业务接待管理办法(试行)》(古财企2019〕33号),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二是2025年1月7日,追回违规接待费5148元。三是2024年10月—2025年2月的业务接待工作开展自查,发现超标准招商问题1个,已2025年1月6日追回违规接待费用1393元,今后将严格按照规定审核接待报销费用。四是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对2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30.关于“住宿费超标准”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12月27日,组织全体人员学习《古田县县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解答(四)》(古财行〔201955号)、《古田县县直机关工作人员赴省外各地差旅费标准明细表的通知》(古财行〔20169号),规范差旅费报销。二是2024年11月,已追回超标准报销住宿费588元。三是2024年12月27日,对2023年5月以来差旅费报销情况开展自查,未发现问题,今后将严格按照差旅费报销标准认真审核把关四是2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31.关于“建设项目未执行专户管理”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12月23日,对9个项目账套开展核查,对在建有资金往来的项目X915环湖路项目由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进行专户管理、翠屏湖旅游品质提升项目专项债项目由刺桐红村镇银行进行专户管理、福建省古田县临水文旅提升项目(EPC总承包)由建设银行进行专户管理、古田县环翠屏湖文旅经济带基础提升一期项目专项债由邮储银行进行专户管理,并对两个农发行账户进行销户,今后将对新增项目开设专用的银行账户,实现专款专用,进一步优化项目账户管理结构。二是2024年12月18日、31日,分别向县财政局报送《关于X915环湖路贷款资金12445.044万元的请示》《关于翠屏湖景区创建国家4A景区项目及三坊七巷银耳馆项目资金的请示》,12月23日收到12445.044万元款项,减少赤字三是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32.关于“会计凭证管理混乱”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12月16日,组织财务相关人员学习《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会计基础规范》,今后将根据会计档案的特点和分类,统一会计凭证的立卷标准和要求二是2024年9月之后,已对会计凭证进行分账套装订;12月20日,水产养殖场与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速用电脑软件经营部签订《财务软件销售及售后服务协议》,12月27日完成购买华易财务软件,今后将实行会计电算化管理,提高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和会计档案管理的便捷性三是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33.关于“临聘员工任出纳岗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11月2日、12月27日,分别组织临水宫旅游公司全员、旅发公司班子成员及翠屏湖旅游公司、国有综合农场、水产养殖场主要负责人学习《古田县财政局关于规范财务人员岗位及设置和人员配备的通知》(古财办〔2022〕36号),规范出纳人员岗位配备工作二是巡察整改以来,旅发公司调整正式在编员工周夏、洪玲斌分别担任临水宫旅游公司出纳、翠屏湖旅游公司出纳;国有综合农场调整正式员工陈蓁蓁担任出纳;水产养殖场调整正式员工陈容担任出纳。三是4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34.关于“资产出租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2024年11月8日、12月25日,组织国有综合农场全体人员、旅发公司全体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范合同条款约定。二是2024年9月6日,国有综合农场对58户承包合同情况进行梳理并完成一户一档工作,完善内业资料。三是巡察整改以来,国有综合农场已收集完成33户个人信息,并对未收回32.11万元租金进行详细梳理,根据不同情况拟定不同措施,具体为:①对于金额在1万元以下且该款项不足以弥补追讨成本故申请核销的21户,涉及金额84827.6元,待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认定后,拟根据结果进行销账;②对于当时实际已退场但未及时终止合同的8户,导致虚增欠款金额181673元,于3月18日已完成三户情况摸排,针对每一户虚增情况进行鉴定后再进行调账。③对于欠款额度较大的1户,涉及金额25800元,已进入诉讼程序,待审判结果公布后再行处理;④起诉2户,涉及金额28300元,于2025年3月19日对接律师进行起诉⑤已收回1户,涉及金额459元四是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35.关于“库存现金盘亏”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12月16日,组织财务人员学习《古田县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关于印发财务报销管理规定》(古旅公司发〔2022〕34号),进一步规范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二是2024年8月26日,出纳人员已把现金1911.76元存放于旅发公司保险柜,今后将加强对库存现金的监督管理,每季度对公司现金进行盘点、核对,确保账实相符。三是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36.关于“固定资产底数不清”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12月30日印发《福建省古田县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试行)(古旅公司发〔2024〕62号2025年1月23日组织全体人员进行学习,提高国有资产管理水平。二是2024年12月30日,对现有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盘点,逐一核对资产编号、资产价值、资产规格型号等信息,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今后将定期组织开展固定资产盘点工作,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三是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37.关于“重点项目推进缓慢”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1月22日,已完成发竹湾旅游开发项目主体工程建设任务并通过初步验收;12月27日,完成发竹湾旅游开发项目验收材料收集二是发竹湾旅游开发项目以外的其他5个省市重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梳理,2025年1月已完成古田县翠屏湖国家旅游景区旅游品质提升项目-文旅景观引流节点提升项目、古田县环翠屏湖文旅经济带基础设施提升一期项目-游船码头提标改造工程,对其他3个项目已形成责任清单,明确项目推进责任人,并按序时进度予以推进。三是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38.关于“项目谋划不成熟”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12月9日,组织工程建设部全体人员对导致水上明珠项目设计变更的原因进行深入探讨研究,总结经验教训,并于2025年1月18日完成该项目初步验收。今后在项目建设前,将充分进行前期论证,充分考虑施工成本等要素,认真优化设计及预算编制。二是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39.关于“比选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12月26日,组织全体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范工程项目类比选工作二是“25次比选程序不规范”情况开展核查,并对发现问题进行详细记录,形成问题清单。2025年1月3日,组织工程建设部全体人员召开通报会议,对“25次比选程序不规范”问题进行深入探讨研究,总结经验教训,今后将进一步加强项目比选程序的审核把关工作三是组建项目前期询价小组,负责询价比选工作,进一步规范询价比选流程。四是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40.关于“委托代建项目监管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11月29日,组织工程建设部全体职工学习《古田县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修订)》(古政办规〔2023〕8号)《古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重点项目前期工作若干措施》(古政办〔2023〕12号),提高业务水平,今后将对委托代建项目加强资金拨付、材料移交等方面的监管二是2024年11月29日,13个委托代建子项目开展核查,其中8个子项目暂未发现问题,5个子项目已形成问题清单并明确责任人,督促项目按进度尽快完工并移交材料。2025年1月10日吉巷乡退还村路改造提升工程坂中村项目工程费多核拨的997元至旅发公司账户。三是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41.关于“业主代表履职不尽责”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12月30日印发《福建省古田县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业主代表考核制度(试行)》(古旅公司发〔2024〕62号)、《福建省古田县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业主代表管理制度(试行)》(古旅公司发〔2024〕62号),提高业主代表履职意识和监管水平二是对业主代表参与管理的智慧旅游系统及监控平台等10个项目现场情况开展自查,共发现10个问题均已完成整改。三是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42.关于“项目验收材料不完整”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11月29日,组织工程建设部学习国家标准《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范》(GB/T50328-2014)局部修订的条文,规范项目验收材料归档工作二是3个验收材料仅一份的项目进行整套复印留底,对2个未收集材料的项目完成相关材料收集并留底,对1个缺失材料的项目完成材料留底工作。三是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六)贯彻执行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任务不够到位

43.关于“行业领域重要精神学习不主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12月30日印发《福建省古田县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学习制度(试行)》(古旅公司发〔2024〕62号),2025年1月23日组织全体人员进行学习,今后将严格按照制度规定,积极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行业领域的重要论述及行业领域的重要精神二是立行立改,2024年7月5日、8月9日,分别组织董事会成员学习全国旅游发展大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持续建设一流营商环境(思想纵横)》,并结合公司实际提出贯彻落实意见;2025年1月23日组织公司全体职工学习2024年福建省及宁德市文旅经济发展大会精神以及古田县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推进会精神,深化对行业领域重要精神的认识三是1名相关责任人在巡察整改专题会议上作自我批评

44.关于“国企改革精神学习不深刻”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11月25日、11月26日,分别召开党员大会及董事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企改革重要论述摘编》,并结合公司实际提出贯彻落实意见。今后将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并结合公司实际提出贯彻落实意见。二是1名相关责任人在巡察整改专题会议上作自我批评。

45.关于“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结构不合理”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11月22日,组织党支部全体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规范党建工作二是2024年11月22日召开党员大会,调整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结构为党支部书记兰晓铃为组长,其他成员汤祥锦、汤炼炼、陈燕均为党员三是1名相关责任人在巡察整改专题会议上作自我批评。

46.关于“党建与经营融合不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11月22日、12月25日,分别组织旅发公司党支部全体党员、公司全体职工学习《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进一步促进党建与经营融合发展。二是2025年1月6日,召开党支部党员大会扩大会议,结合旅游开发规划、项目建设任务等中心工作,总结2024年年度工作,谋划2025年工作计划,做到党建与业务同谋划、同推进三是1名相关责任人在巡察整改专题会议上作自我批评。

47.关于“党组织覆盖不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12月25日,组织全体人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增强对党员关系转移工作的认识二是巡察整改以来,农歌公司刘陈和、临水宫旅游公司陈能胜及陈镰、旅发公司周晓梅、青溪公司林海平的党组织关系转移至旅发公司党支部;张德建的党组织关系转移至水产养殖场党支部;叶祖淼的党组织关系转移至国有综合农场党支部。农歌公司谢泽顺、水产养殖场朱跃及魏丽辉、国有综合农场卢宝慈、临水宫旅游公司李平清等5名同志因合同到期解聘,因此不迁移。水产养殖场郑剑滨因担任湖滨村村支部委员,待2026年8月任职到期后,再将党员关系转移至水产养殖场党支部。旅发公司陈燕近期将根据县委组织部通知再进行人事安排临水宫旅游公司原4名党员中,2名离职、2名已迁移党组织关系至旅发公司党支部,故不再建立党支部。三是5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48.关于“党组织阵地建设不达标”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进一步加强党组织阵地建设,2024年11月,已建设党员风采承诺栏、党建文化墙,并在党员活动室上墙“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建工作制度,完善党组织阵地建设

49.关于“主题党日党员参与度不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一是2024年11月22日,组织支部全体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规范党建工作。二是巡察整改以来,共开展“走进圆瑛纪念堂,传承爱国情怀”等主题党日活动5次,活动方案均报党支部研究,且全体党员均有参加。今后每月在召开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前,将认真制定活动方案,经支部会议研究确定后执行。同时,积极动员全体党员参与主题党日活动,严格请假审批,提高主题党日活动参与度。三是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50.关于“组织生活会开展敷衍应付”的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一是2024年12月30日,组织支部全体党员学习《古田县机关党建工作实操手册》,今后将按《手册》要求,严格落实“一对一”谈心谈话工作二是2024年12月27日,国有综合农场党支部重新撰写2020—2023年度组织生活会支部对照检查材料,并由支部书记审核把关,今后将严格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撰写工作,严肃审核流程三是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51.关于“对二级企业监督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一是2024年12月20日,组织全体人员及二级公司学习《关于印发古田县部分国有企业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古政办〔2021〕27号),规范队伍管理工作,今后凡涉及二级企业的董事长、执行董事、监事会主席、监事、总经理人选由一级企业提名、推荐、考察,并上报国资监管部门批准,由一级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任免手续,其他中高层人员由一级企业任免,报县国资中心备案二是2024年12月20日,对其他二级公司自行任命的部门主管、副主管进行摸排,除巡察指出的问题外暂未发现其他问题。2025年1月23日,经董事会议定提名巡察指出的中层人员,至3月31日前完成重新考核任命并报县国资中心备案。三是2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52.关于“人员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一是2024年12月20日,组织班子成员学习《古田县国有企业劳动用工管理暂行办法(试行)》,规范人员管理工作,今后将加强对二级公司的监管,凡涉及人员招聘,都将严格实行“逐级上报、逐级审核、统一下达”,由总公司进行审批或报请国资中心批复。二是2024年11月,国有综合农场召开场务会议研究巡察指出问题,12月31日自然解聘临聘人员陈必梓、返聘人员卢宝慈。三是2024年12月,国有综合农场对现有用工人员开展自查,除巡察指出的问题外暂未发现其他问题。2025年1月22日,下发《县旅发公司关于二级公司开展用工人员合同协议签订自查的函》,除巡察指出的问题外暂未发现其他问题,今后将严格用工管理及合同签订工作。四是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53.关于“专业型项目人才储备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10月23日,组织4人参加导游讲解及接待注意事项培训;11月26日—30日,1人参加全省A级旅游景区、度假区培训班;12月2日,4人参加由业主代表阮以俭(机电安装高级工程师)讲授的“如何看懂施工图”专题培训;12月9日—11日,1人参加“文化旅游深度融合发展”专题培训班;12月17日,24人参加文旅产业发展思维模式培训;12月30日,18人参加《文旅项目十大创新思维方法》培训,增强干部职工的专业能力二是2024年12月30日印发《福建省古田县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员工薪酬及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试行)》(古旅公司发〔2024〕62号),对取得旅游管理、经济、金融、建筑工程等方面证书或表现突出的员工予以绩效加分奖励,鼓励员工提高相关业务水平,今后的招聘将重视专业匹配度,建强后备队伍,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54.关于“公共领域宣传载体监管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一是2024年12月30日印发《福建省古田县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公共领域宣传载体发布审批制度(试行)》(古旅公司发〔2024〕62号),2025年1月23日组织全体人员进行学习,进一步明确公共领域宣传载体的审批流程和标准二是建立《公共领域宣传载体发布审批台账》,对发布信息进行详细记录。巡察整改以来共发布信息20条,均有按要求落实审批。三是农歌公司设立公告栏作为宣传阵地,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内容。四是2025年1月2日,组织人员对其他二级公司开展公共领域宣传载体检查,未发现问题。五是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55.关于“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有缺漏”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9月24日,组织总公司中层以上人员及二级公司主要负责人开展意识形态专题学习,并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分析研判,研究部署2024年网络安全工作;2025年1月23日,组织全体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不断提高网络安全意识,今后将定期开展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学习培训教育二是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七)上轮巡察部分问题整改还不彻底

56.关于“整改推进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5年1月23日,组织全体人员学习《古田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古田县国有资产出租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古政规〔2022〕6号),积极做好资产管理工作,防范潜在风险。二是2024年9月12日,水产养殖场成立专门的调查小组,对18艘渔船未作固定资产盘亏手续的问题进行核实。经核实,因登记错误,导致多登记2艘渔船,实为16艘船需报废。9月9日经国资中心党委会议定同意对其中7艘有实物的渔船按程序进行报废,9月已完成报废工作;针对剩余9艘无实物船只,9月18日形成调查报告,12月13日经第三方评估公司评估,9艘无实物船只的残值为2501元。12月18日,水产养殖场班子召开扩大会议研究决定由5个护鱼队分担赔偿,12月31日赔偿的2501元已转至水产养殖场账户。三是6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57.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2024年12月31日,国有综合农场建立呆账坏账、长期收回、已终止有欠款、起诉、已收回五种类别的应收账款台账,制定《古田县国有综合农场应收账款催收工作实施方案》。二是2024年11月2日,国有综合农场成立应收款催收小组,通过电话、短信、上门、协商分期等方式催讨欠款。对应收账款做出如下整改:①已收回应收账款19.06万元;②长期能收回欠款的有9户,涉及金额471983.7元。其中,因土地与城东街道办事处存在争议的1户,且目前租金封存于城东街道办事处账户中,金额共计20万元,待土地确权后进行处理;协调分期付款7户,金额141910.7元,按照协议时间收回欠款;涉及征用补偿款1户,金额27900元,其国道征用个人补偿款10591元,经本人同意用来抵扣部分欠款,余下欠款已通过电话、发催收函等方式催收;③虚增8户,金额181673元,由每户对当年弃耕情况进行说明,再由农场调查组开会研究后进行调账处理;④呆账坏账处理:对账龄长、金额小于10000元的在第三方鉴定报告出来后,可进行销账处理的有51户,涉及金额163503.31元,另外,欠款时间20年以上、每户金额高于10000元的坏账共15户,金额521593.46元,将对每户具体情况进行梳理分析并成立调查组,在召开研究分析会后,上报相关部门,拟提取坏账准备处理;⑤已起诉10户,涉及金额325567元,待法院结果进行处理; ⑥剩余3户,涉及金额103133元,对此3户人员继续跟踪追缴。三是今后按照催收工作实施方案,及时催收承包款,对拖欠行为零容忍态度,一旦发现,及时采取终止合同措施和法律手段,不再新增欠款。四是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和移交的线索,依规依纪调查核实,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36名相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涉及科级干部1人,其他人员35人。其中,诫勉谈话1人,批评教育5人次,提醒谈话51人次,自我批评8人次(科级1人次)。

针对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对水产养殖场原党支部书记、场长张旭光进行诫勉谈话。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1.关于“资产出租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基本完成情况说明一是2024年11月8日、12月25日,组织国有综合农场全体人员、旅发公司全体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范合同条款约定。二是2024年9月6日,国有综合农场对58户承包合同情况进行梳理并完成一户一档工作,完善内业资料。三是巡察整改以来,国有综合农场已收集完成33户个人信息,并对未收回32.11万元租金进行详细梳理,根据不同情况拟定不同措施,具体为:①对于金额在1万元以下且该款项不足以弥补追讨成本故申请核销的21户,涉及金额84827.6元,待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认定后,拟根据结果进行销账;②对于当时实际已退场但未及时终止合同的8户,导致虚增欠款金额181673元,于3月18日已完成三户情况摸排,针对每一户虚增情况进行鉴定后再进行调账。③对于欠款额度较大的1户,涉及金额25800元,已进入诉讼程序,待审判结果公布后再行处理;④起诉2户,涉及金额28300元,于2025年3月19日对接律师进行起诉⑤已收回1户,涉及金额459元四是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下一步整改措施:根据销账、调账、法律诉讼等办法,对未收回的32.11万元租金进行处理,进一步落实整改责任。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31日前。

2.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基本完成情况说明一是2024年12月31日,国有综合农场建立呆账坏账、长期收回、已终止有欠款、起诉、已收回五种类别的应收账款台账,制定《古田县国有综合农场应收账款催收工作实施方案》。二是2024年11月2日,国有综合农场成立应收款催收小组,通过电话、短信、上门、协商分期等方式催讨欠款。对应收账款做出如下整改:①已收回应收账款19.06万元;②长期能收回欠款的有9户,涉及金额471983.7元。其中,因土地与城东街道办事处存在争议的1户,且目前租金封存于城东街道办事处账户中,金额共计20万元,待土地确权后进行处理;协调分期付款7户,金额141910.7元,按照协议时间收回欠款;涉及征用补偿款1户,金额27900元,其国道征用个人补偿款10591元,经本人同意用来抵扣部分欠款,余下欠款已通过电话、发催收函等方式催收;③虚增8户,金额181673元,由每户对当年弃耕情况进行说明,再由农场调查组开会研究后进行调账处理;④呆账坏账处理:对账龄长、金额小于10000元的在第三方鉴定报告出来后,可进行销账处理的有51户,涉及金额163503.31元,另外,欠款时间20年以上、每户金额高于10000元的坏账共15户,金额521593.46元,将对每户具体情况进行梳理分析并成立调查组,在召开研究分析会后,上报相关部门,拟提取坏账准备处理;⑤已起诉10户,涉及金额325567元,待法院结果进行处理; ⑥剩余3户,涉及金额103133元,对此3户人员继续跟踪追缴。三是今后按照催收工作实施方案,及时催收承包款,对拖欠行为零容忍态度,一旦发现,及时采取终止合同措施和法律手段,不再新增欠款。四是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下一步整改措施:针对175.68万元应收账款,按照销账、跟踪追缴、起诉、坏账调账等办法进行深入整改,坚决落实主体责任。

整改时限:202512月31日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3-3889229;通讯地址:古田县建设路61号;电子邮箱:fjgtlyg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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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