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级巡视巡察情况
中共古田县城东街道工作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4年6月3日至7月5日,市委巡察二组对城东街道开展巡察。并于2024年9月29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通报。
一、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巡察意见反馈后,2024年9月30日成立以党工委书记余希为组长,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余梓为常务副组长,人大工委主任余钦为副组长,其他领导班子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专班,形成上下贯通、全员参与的整改工作体系。同步设立巡察整改办公室,负责统筹整改工作安排、任务协调、跟踪督办、材料报送等事项。
(二)细化任务分解。树立“全面认领、领导带头、立行立改、统筹兼顾”的整改原则,2024年10月8日召开专题会议逐项梳理巡察反馈问题,细化分解任务,形成条理清晰、操作性强的整改任务清单,10月16日制定印发《落实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明确责任领导、责任股室、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实行挂图作战、节点推进,确保问题逐条整改、责任逐级压实。
(三)动态跟踪督办。街道党工委书记切实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整改过程亲自部署、亲自调度,2024年11月8日主持召开城东街道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先后组织召开8次专题会议研究推进整改工作,确保反馈问题逐条整改到位、件件有着落。各分管领导每周督办分管领域问题整改,及时梳理整改成效并及时反馈,形成动态管理和闭环监督,确保每项整改任务落地见效。
(四)健全长效机制。在推动问题整改的同时,注重抓制度完善,梳理在工作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制定或修订完善制度24项,切实堵塞漏洞,构建问题发现、整改、预防相结合的长效机制,切实做到以整改促提升、以制度防反弹。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谋划发展不足推进乡村振兴成效不明显
1. 关于“贯彻“三农”领域重点工作有缺失”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7月16日将学习2022—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列入2024年中心组学习计划,7月18日召开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会学习2022—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5名分管领导结合工作实际作交流发言,同时将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列入2025年中心组学习计划。二是认真落实粮食生产任务,2024年上级下达全年粮播面积14187亩,截至2024年12月底完成面积14297亩,超额完成任务。三是巡察整改以来,共发放涉农惠农宣传单120多份,完成89户农户108台农机补贴申报,发放补贴金额52.7万元,完成3户种粮大户申报;完成“认领一亩田”面积301.92亩,超额完成上级下达的290亩任务。四是县政府下达城东街道2024年补充耕地任务27亩,截至2024年10月30日,完成5个补充耕地项目,面积72.69亩,超额完成任务。同时,组织人员开展后期管护巡查4次,发现双山村2017年、常坝村2019年旧村复垦项目存在部分地块抛荒情况,面积约10亩,已整改到位。五是县级下达的2024年耕地流出整改任务486.23亩,通过制定恢复耕地计划、网格化整改责任清单,2025年1月完成整改任务(含高标准农田整改果园、菇房等整改面积417.09亩)。
2. 关于“乡村振兴项目筹划较随意”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项目谋划,2024年12月24日成立项目谋划工作专班,收集各村(社区)35个项目,2025年1月9日提交党工委会议研究确定28个项目纳入村级项目储备库,根据资金争取情况,分批次建设。二是2024年11月13日城东街道党工委政法委员林晓平赴利洋村智慧产业园调研并提出相关整改要求,11月25日完成利洋村采摘园杂草清除工作并与利洋村种植能手林寿日签订承包合同,11月28日完成蔬菜、西红柿等经济作物的种植4亩,增加村财收入2000元。三是对2020—2024年城东街道实施乡村振兴和村财增收39个项目开展自查,除巡察点出2个项目立项统筹不充分外,暂未发现类似问题。四是2024年10月17日旺村洋村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冷库对外招租事宜。完成主体框架门框安装后旺村洋村于10月22日在公告栏、抖音、微信群发布招租公告,12月5日与村民签订租赁协议,每年租金5200元。五是对旺村洋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刘建斌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旺村洋村原村委会主任刘成淡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利洋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林寿敬进行诫勉谈话,1名相关责任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
3. 关于“引领产业发展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12月18日党工委会议研究通过《城东街道关于2025年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及工作计划》。二是指定专人负责固投工作。梳理落地城东在建项目共计11个,对投资500万以上的项目进行跟踪管理,强化与项目业主沟通,确保按时间节点要求上报入统,新增入库新丰河夜景提升工程等2个项目,至2024年12月份完成投资3.7亿元,同比增长27.7%,全县排名第二。三是2024年11月19日调整充实招商小分队,深挖辖区资源,积极对接企业、拜访乡贤能人,及时传达惠企政策,推进“以商招商”工作,2024年通过招商共引进项目2个,总投资4000万元。同时,细化助企服务措施,落实科级干部挂钩企业机制,深入了解企业运营状况与诉求,共发放惠企政策选编资料300余份。至2024年12月完成规上企业产值5.32亿元、住宿餐饮产值1767万元、社消产值0.79亿元,位居全县第三。四是建立212家的规上限上企业培育库,对企业的成长进行跟踪指导。从培育库中筛选有望入库的古田县隆强农业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作为重点培育对象进行跟踪指导,截至2025年1月古田县隆强农业有限公司、福建古田青溪文化服务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已入库。五是对2021—2023年24个村(社区)村财情况开展自检自查,2024年12月11日召开城东街道村财增收专题分析会,针对无实体经济及投资收益的9个村(社区)进行分析研究,按照一村一策,实行领导包帮制,截至2025年1月6日已有6个村(社区)取得投资收益共计2.12万元。同时,指导各村谋划村财增收项目,谋划村财增收项目18个,2024年村集体经济收入20万元以上村15个(达83.33%),50万元以上村7个(达38.89%),全面消除10万元以下村。
(二)整治成效不明显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仍存在
4. 关于“专项资金使用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11月15日,组织街道干部和各村(社区)书记参加工程业务培训,邀请县发改局专家授课,对项目流程及实施细节进行培训,提高项目负责人专业水平。同日召集村主干学习《宁德市乡村振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文件,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使用并按要求加强监管。二是对2021—2024年城东街道(含村、社区)216个建设项目开展自查,核实项目工程量,检查项目内页材料,对相关项目进行重新审核,加大自查自纠力度,除巡察指出的20个项目问题外,其余196个项目暂未发现存在肢解项目、虚增工程量问题。同时,办结完成巡察移交的关于肢解项目、虚增工程量问题线索13条涉及20个项目,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党纪处分6人,诫勉谈话2人,批评教育4人,挽回经济损失66.16万元。三是2024年11月7日组织相关人员对利洋村2021年以来实绩突出村奖补资金收支状况进行全面梳理,明晰资金流向与使用明细,同时,街道纪工委组织人员对县纪委转来关于利洋村党支部书记林寿敬有关问题线索进行初步核实,经核实暂未发现利洋村挪用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缴纳非法占地罚款行为,并将初核情况上报县纪委同意,利洋村系用自有资金36万元缴纳违法用地罚款。三是2024年11月7日街道组织相关人员对利洋村2021年以来实绩突出村奖补资金收支状况进行全面梳理,明晰资金流向与使用明细,同时,街道纪工委组织人员对县纪委转来关于利洋村党支部书记林寿敬有关问题线索进行初步核实,12月16日街道纪工委出具初核情况报告表明暂未发现利洋村挪用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缴纳非法占地罚款,初核情况报告经县纪委同意,利洋村系用自有资金36万元缴纳违法用地罚款。四是对24个村(社区)支部书记进行集体约谈,对罗坑村党支部书记李娜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永洋村党支部书记陆伟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上墘村原党支部书记江蝉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坑里村原村委会主任邱春榕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双山村原村委会主任何子彪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农业中心退休返聘干部吴世用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廷元里村党支部书记汤北敦进行诫勉谈话,对党群服务中心职工朱崇源进行诫勉谈话,对4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5. 关于“工程项目领域廉政风险突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11月15日,举办工程项目培训班,邀请县发改局专家为街道干部和各村(社区)书记授课,提升专业素质。二是针对存在问题的27个项目进行分类梳理,存在验收走过场问题5个、报价异常一致问题7个、虚假询价问题1个、规避招投标程序问题5个、工程档案资料缺失问题9个。针对档案资料缺失问题,已补齐叶明根故居展厅项目等9个项目缺失档案资料。针对验收走过场、报价异常一致、虚假询价、规避招投标程序问题,共对6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5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三是加大自查自纠力度,举一反三,组织人员对2021—2024年城东街道(含村、社区)216个建设项目开展自查,除巡察指出的27个项目问题外,未发现其他项目存在虚假询价、验收走过场、报价异常一致、工程档案资料缺失等问题。四是针对2020年廷墩村冷藏库项目屋面未安装泡沫夹心板,多计工程款1.67万元问题,2025年1月11日已追回该项目虚增工程款1.67万元。五是针对罗坑村既有农房整治项目虚增工程量问题,经查阅党工委会议记录、工程档案材料,系因工作人员工作失误,误将树脂瓦2722.34㎡重复纳入真石漆计算,造成竣工验收单上外墙真石漆数据与实际不符合。2024年11月委托福建其祥勘测有限公司进行重新测量,经复核测量外墙真石漆实际为8494.74㎡,树脂瓦实际为2416.89㎡,乳胶漆实际为333.29㎡,结算审核总工程金额56.1445万元,截至2025年1月,已支付工程款29万元,剩余工程款将按照结算审核价进行支付。六是2024年11月,街道纪工委开展工程项目领域建设专项督查,对极乐村发竹湾自然村项目、极乐发竹湾道路改造工程、罗坑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文旅业态优化提升、环湖村庄环境整治及基础设施提升工程等项目开展检查,暂未发现有关问题。七是对5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对6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6. 关于“资金资产管理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11月20日组织分管、办公室和财务人员学习《古田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施细则》《古田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实施细则》并严格按照文件规定,规范固定资产管理和处置。二是及时催收清理应收未收款,组织人员对挂账其他应收款项进行全面梳理,建立台账。巡察整改以来,收回街道工作人员借款7.98万元、收回10笔村(社区)借款54.1万元,剩余22笔其他应收款530.08万元(含借给民营企业竹木制品厂7万元),及时对接财政局相关股室,根据《古田县财政局关于清理地方财政暂付性款项工作的通知》(古财库〔2021〕5号)相关规定,对长期挂账且无法回收的应收未收款项应进行账户调减处理,经党工委研究同意对22笔共计530.08万元往来款项进行清理调账处理,截至2025年2月完成22笔应收款项530.08万元账户调减处理。三是举一反三,对挂账其他暂存款项进行全面梳理,建立台账,截至2025年12月完成12笔暂存款1283.146276万元清理调账。四是2024年12月18日修订《城东街道预借款管理制度》(古东委〔2024〕81号),进一步加强资金管理,并要求相关人员严格落实。五是指定机关综合办公室陆辉负责固定资产管理工作。2024年7月10日聘请宁德星雨财务有限公司对街道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查,2024年12月底完成清查工作,并找回遗失的6台数码相机。同时,根据固定资产清查结果,调整增加固定资产财政系统账和财务账,两者一致为1149.165万元。今后将每年开展1次固定资产清理核查工作,确保做到账实相符。六是追回2019—2020年森林防火巡查油费、通讯费补贴共5.72万元。七是清退1名相关责任人。
(三)主动作为不够提升乡村治理水平有落差
7. 关于“涉诈工作防控力度小”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11月5日组织街道相关部门负责人召开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部署会。巡察整改以来,街道积极与城东派出所沟通配合、信息共享,建立51名涉诈重点人员动态管控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同时,做好上门宣传工作,共发放宣传单350份,入户宣传280人次,提升居民反诈意识。二是针对市级通报我街道滞留境外涉诈重点人员5人,制定一人一档、一方案,巡察整改以来,劝返2人,全市“预挂牌整治对象”已摘帽。同时,自主摸排境外可疑人员43名,并定期开展劝返工作。三是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8. 关于“实施综合执法不够重视”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健全完善每日巡查监管机制,巡察整改以来,组织综合执法大队人员每天开展巡查,共拆除1处违建;联合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开展2次统一行动对占道经营行为及时进行劝导。2024年10月份以来共开展行政检查27次,立行政处罚1起。二是2024年7月18日对天润云玺楼盘违建凉亭进行拆除;9月20日联合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对614中北路66号顶层违建进行拆除,六一四路一支路新街2-25号空地违建彩钢瓦于9月27日自行拆除,3起不满意投诉件已处置到位。三是2024年10月18日组织执法大队干部开展专题培训,同时,动员综合执法大队干部积极参加执法考试,目前在编7人中共有6人取得执法证书,提高执法队伍执法能力。四是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9. 关于“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有缺漏”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落实创城片区网格化管理,划定翠屏片区、胜利片区、文安片区、文兴片区、西丰里片区、屏东片区等6个责任区域并明确各片区责任人员,主动联系共建单位开展省级文明县城创建工作。累计清理整治各类垃圾、乱堆乱放、各类线路、飞线充电、小广告和空调滴水等共350多处,并建立创城整改工作台账。二是2024年12月18日修订《街道志愿服务制度》(古东委〔2024〕81号),要求各社区严格按照制度落实,巡察整改以来,组织开展6次集中创城志愿服务活动。同时,联合城东派出所及各村(社区)交通劝导员着重对骑乘人员未佩戴安全头盔、行人闯红灯、商贩占道经营、三轮车违规载人违规上路、环境卫生脏乱等不文明行为进行宣传劝导,共劝导制止不文明行为62人次,发放宣传资料650份。三是完成上墘、罗坑、仕坂、桃溪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项目建设;各村已指定专人负责人居环境卫生,加强日常巡查,人居环境卫生有所提升。
10. 关于“‘河湖长制’‘林长制’工作滞后”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河道巡查,严厉打击河道“四乱”等问题,2024年10月份以来,共开展河道专管员巡河615次,共清理垃圾111处,打捞河漂垃圾24.5立方米,清理塑料垃圾602公斤。整改河道“四乱”等问题8件,按时完成上级下达图斑复核整改30宗,有效打击河道“四乱”行为,流域水质明显提升,2024年12月新丰桥断面水质提升至Ⅲ类标准。2024年第二季度、第三季度河长制排名均列全县第五。二是加强河湖长巡河履职。2024年10月份以来,共开展河湖长巡河64人次,发现问题8个,并及时整改到位。同时,严格河湖长物业管理考核奖惩机制,每季度对第三方进行评分。三是清退返聘人员1名,安排专人负责林业等工作,同时,2024年11月7日组织各村主干、护林员开展森林防火应急培训,加强业务能力。四是2025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控方案防治性采伐任务涉及城东街道共计40亩,至2024年12月26日已全面完成,采伐率和除害率均排名全县第一。五是对2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11. 关于“基层小微权力监督平台功能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10月25日和11月15日,分别召开城东街道工作大会暨基层小微权力监督平台工作推进会和培训会,对做好基层小微权力监督平台工作进行再强调再部署再指导。二是2024年11月10日,街道纪工委制定《城东街道基层小微权力重点公开事项一览表》,进一步规范各村(社区)公示内容。三是针对102条事前公示未分享至监督微信群问题,2024年11月20日前已将未分享的98条事前公示转发至监督微信群,剩余4条是与小微权力无关内容,不再重新发布分享。四是加大小微权力监督工作宣传力度,街道纪工委制作小微平台宣传手册,各村(社区)组织入户走访宣传12次、分发宣传手册300余份,进一步提高群众参与度。截至2025年1月,已按户籍人口四分之一进群要求,入群1.1642万人。五是加强日常监督,街道纪工委每月均对各村(社区)平台公开情况进行督促,目前各村(社区)已规范每月村务公开工作,未再发布与村级小微权力无关内容。巡察反馈以来,各村(社区)公开信息663条,其中村务公开407条,民生资金公开9条,“三资”公开242条,其他事项4条;事前公开306条。
(四)服务意识不强落实民生实事有待提质
12. 关于“服务库区移民工作不够用心”的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根据县政府工作要求,按序时进度推进古田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城东至桃溪配水工程建设,截至2025年1月20日完成桃溪片区、廷墩、旺村洋、湖滨、极乐等10个村供水主管道铺设,并预留主管道入村接口,其中,永洋、旺村洋、上墘3个村引水入村,完成管网铺设,项目预计于2025年5月20日竣工;双山、常坝2村已完成偏远农村供水保障应急工程建设并投入使用;廷元里村2025年初建设横井2座,解决用水困难问题。同时,积极对接水投公司等相关部门,争取将利洋村供水纳入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平湖、凤埔供水分区管网项目中,逐步解决各村用水困难。二是根据上级安排,实施城东城区土木结构房屋电表及表下线改造工程项目,已完成文安、文兴社区29栋房屋289户居民电表及表下线改造,并投入使用。同时,将胜利社区线路改造纳入城东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已完成河乾路等7条小巷管网施工(含雨污、电力、通信、给水)共涉及36栋房屋53户(含公厕、教堂、老年大学),其他巷道管网将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持续开挖敷设及硬化。三是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24个村(社区)建立安全消防工作制度,每栋房屋配备两个灭火器,每月进行2次房屋安全隐患巡查,巡察整改以来,未发生火灾情况。同时,建成利洋、极乐、仕坂等9个村微型消防站,配置相关消防安全器材,提高各村火灾扑灭自救能力。
13. 关于“回应群众诉求敷衍应对”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10月25日组织街道干部职工和各村(社区)主干学习12345便民服务平台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增强便民服务意识和业务能力。二是将诉求件及时派发办理部门或村(社区),在规定时限内核实情况并处置。针对不满意评价件主动做好回访,及时与诉求人沟通化解不满意评价,巡察整改以来,共化解不满意评价诉求件11件,申诉处置7件。三是调整人员分工,安排更细致人员负责相关工作,每月通报12345便民服务平台办理情况并纳入村级绩效考核,进一步提高诉求件办理进度,提高不满意评价化解力度。2024年10月至今,每月12345平台办理满意率均达到98%以上。2024年封存诉求件722件,年满意度98.45%,较上年度有所提升。四是2024年7月向县效能办沟通自来水立户问题,明确群众自来水立户无需街道或其他单位进行把关,群众可按新要求直接向自来水公司申请立户。五是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14. 关于“落实居家养老服务有温差”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10月25日组织各村主干召开互助孝老食堂服务管理培训会,学习《互助孝老食堂服务管理规范》,提升养老服务水平。二是2024年11月21日至29日组织民政工作人员对辖区内12家互助孝老食堂运营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现场督促各孝老食堂15名从业人员及时办理、更换健康证,整改期间15名从业人员已办理、更换健康证15本,工作期间统一着工作服并严格落实48小时食品留样制度。三是将新丰村孝老食堂就餐位置调整到通风良好的新丰老人协会,同时加强食堂管理人员、工作人员监管,督促食堂工作人员做好日常食堂环境卫生,提升就餐环境。四是对就餐人员少的村采取与餐馆签订《配餐服务合同》,由餐馆统一配送三餐,确保解决就餐需求人员就餐问题,2024年12月1日,停运的桃溪村、永洋村、坑里村互助孝老食堂已分别与古田县王正平食杂店、古田县龙玉小吃、仕坂村互助孝老食堂签订《配餐服务合同》。同时,将互助孝老食堂运营情况纳入村级绩效考核及日常考核内容,确保互助孝老食堂持续运营。
(五)工作作风不实履行职能职责有差距
15. 关于“研究部署工作走过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11月12日重新修订《中共古田县委城东街道工作委员会议事规则》(古东委〔2024〕72号),并于11月21日组织科级以上干部开展学习,提高领导班子议事决策能力。二是巡察整改以来,共召开10次党工委会议,均严格执行党工委会议议事规则,做好党工委会议会前议定事项整合工作,减少会议议题,同时各党工委委员均有对议题进行研究讨论,并要求会议记录人员详细记录会议内容,体现决策过程。三是2024年11月15日制定并下发城东街道意识形态专项检查方案,于11月21日—22日期间对街道24个村(社区)进行意识形态专项检查,共发现问题3个,并下发意识形态工作督查通报,截至2025年1月完成整改;11月21日召开党工委会议专题学习意识形态工作;12月18日召开意识形态专题会议,分析研判并部署当前意识形态工作,进一步提升领导班子抓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意识。四是举一反三,组织人员对2024年以来255项会议议定事项落实情况开展自查,所议定事项均由相关责任人进行跟踪落实,未发现议而不决、决而不行情况。五是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1名相关责任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
16. 关于“乡村水利、绿化美化项目重建轻管”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11月完成廷元里河床整治河道清淤约650米,两侧人行道除草约600米,两岸绿化修补约150米,并要求第三方定期对河道进行管理、对河道两岸、花圃花木植被进行养护。二是2024年11月15日组织街道领导干部及专业人员前往桃溪村对香樟树情况进行现场调研,截至12月28日全面完成沿路未成活树木、杂草清理及树木补种工作,并制定桃溪村后门山水渠沿线树木管护计划,确保树木成活率。三是湖滨村加强对湖滨公园管护工作,2024年10月17日对损坏的石桌、石凳等设施进行重新购置并定期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制止破坏石桌、石凳等公共设施行为。四是2024年12月18日制定印发《城东街道建设项目后期管理养护制度》(古东委〔2024〕81号),进一步明确项目后期管理养护相关职责,确保项目建后有人管理、有人维护。
17. 关于“党员干部党内政治生活材料抄袭”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组织人员对2021年以来组织生活会、党课、述责述廉等材料进行重新审核,未发现其他人员存在材料抄袭行为,并在2024年12月31日党工委会议上,对自查情况及巡察发现的抄袭问题进行通报,要求各班子成员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二是针对12篇抄袭材料,10名干部已重新撰写相关材料,由党工委书记进行审核把关,今后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材料审核把关,确保不再发生抄袭等情况。三是对10名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
(六)压力传导不到位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有缺失
18. 关于“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10月24日在党工委会议上组织学习“第一议题”制度相关规定。巡察整改以来,共召开10次党工委会议,均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并结合街道实际提出贯彻意见。二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2024年11月21日召开意识形态专题学习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2024年共召开2次党工委意识形态专题会议,组织学习意识形态警示教育典型案例和意识形态工作相关文件,并对街道意识形态领域进行分析研判。同时,各党政班子结合分管部门和挂点村(社区)实际梳理意识形态领域存在风险隐患,并结合日常监督检查情况形成意识形态风险预警责任清单,进一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今后将严格按要求每半年召开一次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三是2024年9月25日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2024年党建工作计划,进一步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落地落实。同时,重新撰写2022、2023年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报告,并由党工委书记进行审核把关。四是1名相关责任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19. 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得不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11月12日组织党工委委员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进一步增强落实主体责任的政治意识。二是2024年8月22日制定印发《2024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年度任务清单》(古东委〔2024〕56号),进一步明确党工委、党工委书记及党工委成员的工作职责。三是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2024年以来,共召开2次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分析会,听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报告。同时,2025年1月7日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自查,共查摆问题12个,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并按照整改时限逐步整改到位,今后将切实履行好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四是2024年12月18日制定印发《城东街道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古东委〔2024〕81号),各班子成员根据职责分工做好分管领域廉政风险防控摸排,共排查风险点34条,制定整改措施77条;同时,开展廉政风险排查1次,未发现问题。五是加大廉政警示教育力度,巡察整改以来,城东街道纪工委先后4次在党工委会议和街道工作大会上传达学习2020年以来街道本级办理的党员干部违纪问题党政纪处分决定,通过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街道广大党员干部敬畏党纪,守住底线。六是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20. 关于“党建工作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2024年9月25日研究制定《2024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古东委〔2024〕61号),并严格落实。二是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及“三会一课”制度进行整理汇编,10月22日至11月11日,机关4个党支部分别召开党员大会学习汇编材料。三是加强业务指导,2024年12月2日—4日组织人员对机关4个支部及24个村(社区)支部开展“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暨党建工作专项检查,发现部分支部存在年度计划未制定、会议签到落实不到位等8个问题,并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目前已完成整改。今后将不断规范基层党支部党内政治生活,每半年开展一次专项检查,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四是2024年11月5日—12月5日,机关4个支部分别召开党员大会学习民主评议党员相关制度文件,进一步规范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同时,乡村振兴人才党支部于11月25日召开党员大会,取消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党员2023年合格等次结果,重新评定为基本合格等次。五是对4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21. 关于“纪工委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有缺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大日常监督力度,巡察整改以来,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督查2次并查办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3件。同时,通过查看基层小微权力平台、实地走访、询问群众等方式,发现殡葬领域问题线索1条,立案查处1人。二是2024年8月13日、10月25日、12月16日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督查,发现问题7个,建立问题清单并督促整改。查办违反农村集体“三资”问题案件1件。三是加强业务学习,2024年12月23日组织纪工委学习信访举报办理工作流程相关文件,今后将严格按照信访举报办理工作流程,提升信访件处置效率。四是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22. 关于“干部队伍管理不规范、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11月12日召开党工委会议学习股级干部任免相关规定及要求,进一步规范股级干部任免程序。二是全面梳理干部队伍情况,上报表现优秀的股级干部任免意向人选6名,2024年12月18日党工委会议通过拟任命2名同志为正股级、3名同志为副股级干部,调整副股级干部1名,2025年1月22日上报县委组织部备案。三是2024年12月16日向县人社局申报2025年街道事业单位招考计划4名,年龄要求均为35周岁以下,进一步优化事业干部队伍年龄结构。四是2024年12月31日组织科级以上干部学习《城东街道退休返聘人员管理制度》(古东委〔2024〕81号)。同时,全面摸排并掌握退休返聘人员信息,10月15日经巡察整改专题会议(第3次)研究议定清退7名不符合退休返聘规定人员,截至2025年1月已全部清退,并安排专人交接相关工作。五是2024年12月10日在干部职工大会上组织学习《关于进一步加强考勤制度管理的通知》,要求街道全体干部职工严格落实考勤制度。同时,对考勤设备进行重置升级,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重新录入人脸,并对2024年以来考勤情况进行检查,发现5名干部出现频繁未打卡,已按照考勤制度进行通报批评。今后将加强考勤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对每月考勤情况进行公示,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六是1名相关责任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对5名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并责成作书面检讨。
(七)管理指导不力村级组织发展后劲不足
23. 关于“壮大村集体经济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2024年11月15日召集村主干进行项目管理培训,由街道党工委书记及挂点领导督促各村今后不得举债进行村内项目建设。同时多用村内自有资金积极谋划,建设村内公益项目。巡察整改以来,新丰村投资1.45万元对会议室破旧桌椅进行修缮、更换,投资20.5万元对新丰大厦水电消防线路进行提升改造并投入使用;前山、利洋、仕坂、旺村洋、罗坑等5个村投入29万元修复村内桥面、建设老年活动中心、庭院经济等公益事业项目。二是积极向上争取资金,逐步解决12个村负债情况,2024年10月25日召开城东街道基层党建工作推进会,通报各村合作社工作情况,要求各村积极推进支部领办合作社工作,指导各村积极谋划村财增收项目,共谋划村财增收项目18个。截至2025年2月旺村洋、极乐、常坝、双山、罗坑、胜利、桃溪、翠屏、极乐、仕坂、坑里等11个村已偿还负债65.02万元。三是完善村党支部领办合作社信息台账,积极发挥驻村第一书记、乡村振兴助理员、驻村干部作用,开展“认领一亩田”、治荒稳粮等活动,促进合作社增收。截至2025年1月20日,14家支部领办合作社均正常运营,共收益资金23.09万元。四是对24个村(社区)主干进行集体约谈。
24. 关于“‘三资’”管理有漏洞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5年2月8日,组织各村(社区)主干学习新修订的《古田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试行)》文件,不断提高村主干“三资”管理业务水平。二是2024年9月27日组织经管、村级会计代理中心等人员对24个村(社区)2020年以来大额现金支付情况进行核查,未发现其他违规问题,且从2024年7月起24个村(社区)已全面执行“零现金”结算制度,不存在大额现金支付现象。三是对前山、新丰、利洋等3个村集体资产资源收益应收未收进行自查梳理,经梳理,共有80.02万元租金未收回,截至2025年1月27日,已收回应收未收款54.42万元,剩余利洋村应收未收款25.6万元,于2025年1月1日向法院提起诉讼。四是举一反三,组织人员对剩余21个村(社区)集体资产资源收益应收未收款项情况进行梳理,并建立台账。经梳理,屏东、胜利、湖滨等3个村(社区)共计6.23万元租金未收回,截至2025年1月27日已收回应收未收款5万元,胜利社区剩余应收未收款1.23万元经核实属于危房加固、返聘人员工资等支出,因财务人员失误造成账目错误,2024年7月19日经居民代表大会讨论一致同意开支,完成账目调整。五是对24个村(社区)主干开展集体约谈,对6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25. 关于“基层党建工作薄弱”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11月15日组织24个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及挂点领导召开党员教育管理业务培训班,邀请县委组织部干部讲授“三会一课”、发展党员等相关知识,并组织学习汇编材料,进一步提高村主干党建业务水平,同时要求挂点领导加强对村(社区)基层党建工作的指导。二是加强业务指导,2024年12月2日—4日组织人员对机关4个支部及24个村(社区)支部开展“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暨党建工作专项检查,发现部分支部存在年度计划未制定、会议签到落实不到位等8个问题,并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目前已完成整改。今后将不断规范基层党支部党内政治生活,每半年开展一次专项检查,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三是针对新丰村预备党员吴传恭超期未转正的问题,2024年11月24日、12月11日新丰村第一党支部及党工委会议分别表决通过吴传恭转正事宜。同时,举一反三,对各村(社区)发展党员情况进行自查,未发现其他村存在逾期未转正情况。四是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对24个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进行集体约谈。
(八)问题导向不突出运用巡察整改成果不充分
26. 关于“推动问题整改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压实整改主体责任,2024年10月8日组织科级以上干部学习巡察整改各项工作要求。同时,针对本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期间共召开巡察整改会议8次,进一步推动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今后将加强对未完成问题整改工作的落实,定期召开党工委会议研究部署推动整改工作,直至问题完成整改。二是制定《城东街道党工委关于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的方案》(古东委〔2024〕66号),2024年11月8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各班子成员认真对照巡察反馈问题,主动认领、深入查摆、深刻分析,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三是11名相关责任人已重新撰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对当时分管领域的22个问题进行认领,由党工委书记进行审核把关。四是11名相关责任人作书面检讨。
27. 关于“制度立而不行”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结合本次巡察反馈问题,重新梳理修订23项制度(含上轮巡察整改制定的17项制度),于2024年12月18日党工委会议研究通过,并下发各所站要求全体干部职工严格按照制度执行。二是2024年7月10日聘请宁德星雨财务有限公司对街道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查,2024年12月底完成清查工作,目前固定资产已账实相符。三是2024年10月11日发函至古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协助摸排居住在街道宿舍13名干部职工名下住房情况,经摸排3人不符合居住宿舍条件,已搬离并做好移交手续,今后将严格执行《城东街道宿舍楼管理制度》,及时做好退休、调离人员宿舍清退工作。四是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28. 关于“整改措施落而不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全面梳理上轮巡察整改中制定的不具体、不落实的16条措施,2024年11月21日巡察整改专题会议(第6次)议定分管领导对措施进行进一步细化并严格按照整改措施进行落实。巡察整改期间,16条措施已全部落实到位。二是组织科级以上干部学习《加强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活动监管的若干措施》《宁德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发包管理办法的通知》《福建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召开项目谋划与管理工作培训会,邀请县发改局副局长进行授课。同时,12月24日成立项目谋划工作专班,指定专人负责项目程序的审核把关,巡察整改以来,对2021—2024年城东街道(含村、社区)216个建设项目开展自查,并对存在项目肢解、不进入阳光平台交易等问题项目相关人员进行问责,共给予党纪处分6人,诫勉谈话2人,批评教育4人,挽回经济损失66.16万元。三是针对“严格执行《进一步加强考勤制度管理的通知》”措施不具体不落实的问题,2024年12月10日组织学习《关于进一步加强考勤制度管理的通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重新录入人脸。同时对2024年以来考勤情况进行核查。共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5名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
三、巡察反馈问题及移交线索的处理情况
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和移交的线索,城东街道党工委高度重视,依规依纪调查核实,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相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涉及科级干部20人,其他人员39人。其中,立案8人,党纪政务处分8人,诫勉谈话3人,批评教育24人次,通报批评15人次,书面检讨16人次,提醒谈话15人次,自我批评4人次,清退人员1人。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1.关于“服务库区移民工作不够用心”的问题
基本完成情况说明:一是根据县政府工作要求,按序时进度推进古田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城东至桃溪配水工程建设,截至2025年1月20日完成桃溪片区、廷墩、旺村洋、湖滨、极乐等10个村供水主管道铺设,并预留主管道入村接口,其中,永洋、旺村洋、上墘3个村引水入村,完成管网铺设,项目预计于2025年5月20日竣工;双山、常坝2村已完成偏远农村供水保障应急工程建设并投入使用;廷元里村2025年初建设横井2座,解决用水困难问题。同时,积极对接水投公司等相关部门,争取将利洋村供水纳入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平湖、凤埔供水分区管网项目中,逐步解决各村用水困难。二是根据上级安排,实施城东城区土木结构房屋电表及表下线改造工程项目,已完成文安、文兴社区29栋房屋289户居民电表及表下线改造,并投入使用。同时,将胜利社区线路改造纳入城东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已完成河乾路等7条小巷管网施工(含雨污、电力、通信、给水)共涉及36栋房屋53户(含公厕、教堂、老年大学),其他巷道管网将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持续开挖敷设及硬化。三是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24个村(社区)已建立安全消防工作制度,每栋房屋配备两个灭火器,每月进行2次房屋安全隐患巡查,巡察整改以来,未发生火灾情况。同时,建成利洋、极乐、仕坂等9个村微型消防站,配置相关消防安全器材,提高各村火灾扑灭自救能力。
下一步整改措施:城东供水分区整体项目根据施工合同,计划于2025年5月20日竣工,需完成竣工验收后,才可实现全面通水。下一步将继续配合项目业主水投公司及县自来水公司等相关部门,按进度推进城东供水分区项目进展,确保全面通水。同时,积极对接水投公司等相关部门,争取将利洋村供水纳入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平湖、凤埔供水分区管网项目中,逐步解决各村用水困难。
整改时限:2025年5月
2.关于“壮大村集体经济意识不强”的问题
基本完成情况说明:一是2024年11月15日召集村主干进行项目管理培训,由街道党工委书记及挂点领导督促各村今后不得举债进行村内项目建设。同时多用村内自有资金积极谋划,建设村内公益项目。巡察整改以来,新丰村投资1.45万元对会议室破旧桌椅进行修缮、更换,投资20.5万元对新丰大厦水电消防线路进行提升改造并投入使用;前山、利洋、仕坂、旺村洋、罗坑等5个村投入29万元修复村内桥面、建设老年活动中心、庭院经济等公益事业项目。二是积极向上争取资金,逐步解决12个村负债情况,2024年10月25日召开城东街道基层党建工作推进会,通报各村合作社工作情况,要求各村积极推进支部领办合作社工作,指导各村积极谋划村财增收项目,共谋划村财增收项目18个。截至2025年2月旺村洋、极乐、常坝、双山、罗坑、胜利、桃溪、翠屏、极乐、仕坂、坑里等11个村已偿还负债65.02万元。三是完善村党支部领办合作社信息台账,积极发挥驻村第一书记、乡村振兴助理员、驻村干部作用,开展“认领一亩田”、治荒稳粮等活动,促进合作社增收。截至2025年1月20日,14家支部领办合作社均正常运营,共收益资金23.09万元。四是对24个村(社区)主干进行集体约谈。
下一步整改措施:仍有部分村(社区)负债未偿还,下一步制定各村还款计划,拟定利用当年度不低于20%的村集体经济收入逐步偿还欠款。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93-3882993,通信地址:福建省古田县城东街道六一四路2号古田县人民政府城东街道办事处,电子邮箱:cd2993@163.com。
中共古田县委城东街道工作委员会
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