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巡察情况
中共古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3年10月23日至12月1日,县委巡察三组对中共古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4年3月5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通报。
一、切实抓好巡察整改工作
(一)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巡察反馈会后,局党组第一时间召开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传达学习县委巡察反馈会精神,并迅速通报巡察反馈意见,认真研究部署巡察整改的工作。整改期间,局党组先后召开7场巡察整改工作专题会,要求全局上下要把思想统一到整改精神上来,不折不扣抓好巡察整改各项工作。2024年4月15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深刻检视自身存在的不足,深刻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明确整改方向,扎实推进巡察整改工作落细落实。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坚决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担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担任副组长,各股室及局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并结合实际制定了巡察整改方案,逐项分解任务,明确整改责任领导、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确保巡察整改工作全面、及时整改。
(三)全面建章立制,强化成果运用。局党组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对照巡察反馈的问题,深入剖析问题产生根源,从制度机制方面找原因,全面梳理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整改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整改期内制定修订相关制度12项,推动形成以制度管人管事的长效机制,以整改工作实效指导日常工作开展,切实推动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落地见效。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学习内容不够全面”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4年3月14日局党组会传达学习2022年3月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出席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解放军和武警部队代表团全体会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二是2024年1月制定《2024年党组学习选题台账》,及时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纳入党组会议学习内容。巡察反馈以来,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共6次。三是对2023年以来局党组学习内容开展自查,暂未发现重要精神内容未学习的情况。四是1名相关责任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
2.关于“学习贯彻不够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4年3月29日局党组会传达学习《“十四五”退役军人服务和保障规划》内容,并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提出贯彻落实意见。二是2024年5月23日修订完善《中共古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三重一大”制度》(古退役军人局党组〔2024〕10号),明确在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省、市、县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相关的决策部署时,结合工作实际,提出具体贯彻落实意见。巡察反馈以来,局党组传达学习退役军人工作相关精神并提出贯彻落实意见2次。三是1名相关责任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
3.关于“‘第一议题制度’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4年5月23日修订完善《中共古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三重一大”制度》(古退役军人局党组〔2024〕10号),将“第一议题”制度相关内容纳入其中,从制度刚性上保障“第一议题”制度的长期落实。二是巡察反馈以来,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共6次,均有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三是1名相关责任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
4.关于“涉军信访维稳形势仍不稳定”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相关问题已整改到位,目前涉军信访总体平稳可控,巡察反馈以来,未发生越级上访的现象。
5.关于“政策宣传工作开展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3月15日召开2024年第一季度古田县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人会议,对优抚、安置、双拥、服务中心等业务工作进行培训并开展技能知识测试,切实提高服务站人员专业知识水平、业务技能。二是巡察反馈以来,印制《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认定政策问答》等宣传手册共1万份,并下发给县、乡两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结合“3.5”学习雷锋纪念日、“4.15”国家安全宣传等活动,开展政策宣传6场次,参与群众900多人,进一步提升群众对政策的知晓率。三是2024年1-5月接待来访群众257批次409人次,政策咨询123人次,占比30.07%,来访群众政策咨询类占比同比下降46.01%。2024年接到福建省信访系统、12345、12397等平台登记件15件,政策咨询1件,政策咨询类占比同比下降68.75%。四是1名相关责任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
6.关于“对基层服务站监督指导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4年2月18日制定《古田县省级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补助经费发放管理办法》(古退役军人局〔2024〕4号),明确发放时间节点。二是巡察反馈以来,通过微信工作群、电话等方式跟踪督促乡镇(街道)做好补助经费发放工作,对第一季度补助经费未及时发放到位的乡镇下发工作提醒函1张,并已督促发放到位。三是2024年4月3日将省级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补助经费发放工作纳入2024年乡镇(街道)的绩效考评。四是对13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7.关于“自行增设股室”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4年3月19日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和“三定”方案,强化全体干部职工对机关编制工作政策的严肃性、权威性认识。二是2024年3月22日,对增设的“计财股”做撤销处理。三是1名相关责任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
8.关于“优待证发放不够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4年3月15日组织14个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人学习《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提高优待证办理服务管理水平。二是2024年1月以来,14个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收到优待证共112张,均在10个工作日内发放到位,今后将严格按照要求及时发放优待证。三是2024年4月3日将优待证发放工作纳入2024年乡镇(街道)绩效考评。
9.关于“军休干部服务措施落实有疏漏”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4年3月29日组织安置股工作人员学习《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办法》,切实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质量。二是2024年3月21日发函县老干部局申请将军休干部纳入“本级老干部工作体系”,3月25日县老干部局复函,已将我县现有5名军休干部纳入县老干部工作体系。三是2024年4月8日指定安置股负责人负责军休干部的常态化工作。四是2024年4月,对《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办法》落实情况开展自查,全面梳理军休干部服务措施落实情况,发现为军休干部开展多元服务还不够等1个问题,已完成整改。五是1名相关责任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
10.关于“就业创业培训和扶持力度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对县内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情况进行摸排登记,2024年3月29日建立退役士兵就业登记台账,准确掌握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情况。二是2024年4月17日至5月7日组织37名2024年春季退役士兵开展线上适应性培训,培训率100%,同时,通过微信、宣传手册等宣传方式,向2024年春季退役士兵宣传相关政策。三是积极搭建就业平台,巡察反馈以来,与古田新奥燃气有限公司等14家企事业单位签订了共建退役军人就业合作协议,为退役士兵推荐15个就业岗位。四是1名相关责任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
11.关于“线上‘士兵退役一件事’办理质效不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4年3月19日已将2023年线上未办结的2名退役士兵档案进行手动归档,并完成社保、医保等接续工作。二是积极引导2024年春季退役士兵线上操作办理“士兵退役一件事”,巡察反馈以来,向2024年返乡退役士兵发放“士兵退役一件事”操作手册共37份。三是根据联办服务事项办理情况与联办单位进行协调沟通,并适时进行提醒督促。巡察反馈以来,暂未发现线上操作办理滞后现象。
12.关于“烈士纪念设施管护不善”的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2024年3月15日组织14个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人学习《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进一步提升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二是2024年1月启动县烈士陵园和功勋园等2处县级烈士纪念设施产权办理工作。3月29日完成县烈士陵园产权办理档案资料查阅与收集、不动产测绘等前期工作,6月5日经县政府同意按照土地使用权属具结书程序办理县烈士陵园不动产确权。根据县政府和自然资源局意见,县功勋园不动产权登记与县民政局主管凤梅亭陵园不动产登记共同办理。三是巡察反馈以来,已通过聘请保安、安排工作人员轮流值班劝导等方式,增强烈士陵园巡护力度,维护塔山烈士陵园内庄严肃穆氛围。四是充分发挥烈士纪念设施红色教育主阵地作用,在清明节期间,开展“铸魂·2024·清明祭英烈”“百园千校清明祭英烈”等红色主题教育活动,共接待行政事业单位、企业单位、驻古部队、学校等单位40余家3000余人次。
13.关于“光荣牌发放不庄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4年3月15日组织14个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人学习《光荣牌悬挂服务管理工作规定(试行)》,规范光荣牌的悬挂和服务管理。二是要求各乡镇(街道)悬挂光荣牌时明确悬挂人,重新设计登记台账表格,增设“悬挂人”栏目。巡察反馈以来共悬挂光荣牌4面,其中安排专人悬挂1面,尊重退役军人本人或亲属意愿选择自行悬挂3面。三是2024年4月3日将光荣牌发放工作纳入2024年乡镇(街道)绩效考评。
14.关于“拥军优属措施缺乏长效”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强化双拥设施维护。2024年5月23日制定《古田县双拥公园管理制度》(古退役军人局〔2024〕11号),强化双拥宣传设施日常管理维护。二是巡察反馈以来,分管领导先后2次带队对古田县双拥标识(古田县印石公园、鹤塘镇溪边村双拥公园等)进行全面排查,2024年5月14日,已完成古田县双拥主题公园、鹤塘镇溪边村双拥公园破损设施修复及公园提升改造工作。三是完善双拥商场拥军标识。3月19日至21日,与中央名城物业公司沟通协调,选择显眼位置设置“双拥商场”标示牌,并根据拥军店铺迁入与迁出情况及时对“拥军店”标示牌进行更新调整。巡察反馈以来,新增拥军商家14家,且都相应配备制作“拥军企业”标志牌。四是加强拥军优属举措宣传。通过制作宣传展板、利用商场LED屏滚动播放等方式,深入宣传我县拥军门店多项拥军优惠举措,提升拥军举措知晓率。五是1名相关责任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
15.关于“网络安全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4年4月1日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党委(党组)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等相关内容,充分认识到网络安全重要性,增强网络安全意识。二是2024年3月4日召开班子会,研究部署网络安全工作,全面加强网络安全工作统筹规划。三是2024年4月1日召开意识形态暨网络安全工作培训会,增强全局干部网络安全意识和技能。四是1名相关责任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
16.关于“意识形态阵地管理有待加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4年4月1日召开意识形态工作培训会,组织全体干部学习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内容,增强他们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上班时间正常开放“老兵之家”,指定2名干部作为AB岗负责“老兵之家”的开放。巡察反馈以来,局一楼大门旁的“老兵之家”均在上班时间正常开放。三是1名相关责任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7.关于“政策宣传更新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4年3月8日对宣传折页进行全面自查,及时根据政策更新替换宣传内容。二是2024年5月23日制定《古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退役军人政策宣传管理制度》(古退役军人局〔2024〕11号)。三是2024年3月26日制定宣传折页台账,并注明上架、下架时间、政策时限等,确保政策宣传折页及时更新。四是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18.关于“工作作风不够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4年3月26日在服务大厅显眼处张贴举报投诉电话。二是2024年3月29日制定古田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文明用语规范,要求工作人员在岗位服务中,做到文明办事和优质服务。巡察反馈以来,未发生因工作人员服务态度不好被投诉的情况。三是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19.关于“学习研讨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4年5月23日修订完善《中共古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古退役军人局党组〔2024〕10号),明确每次学习至少安排2名人员开展研讨发言。二是严格按照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学习研讨前明确主题,指定发言人并督促其充分准备。巡察反馈以来,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10次,每次均安排2人研讨发言,有效促进了学习与交流。三是1名相关责任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
20.关于“报销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对2020年以来账目开展全面自查梳理,已将12笔6.4万元报销存在附件不齐全、未按程序审批报销等问题整改到位。二是2024年3月4日年初工作部署会,明确要求干部职工要严格按程序审批报销。2024年5月23日制定《古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报销审批流程制度》(古退役军人局〔2024〕11号),并张贴上墙,做到流程清晰,责任明确。三是1名相关责任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
21.关于“财务管理意识不够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4年3月20日组织财务人员学习《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进一步提升财务人员专业知识水平和业务技能。二是对2020年以来账目全面自查梳理,对10份装订不齐全、顺序混乱的账本进行重新装订;并对2022年专户现金日记账重新补录,结出全年发生额和年末余额。今后将严格执行财务等相关规章制度。三是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22.关于“现金管理不合规”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4年3月20日组织财务人员学习《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等内容,提高现金管理意识,强化现金管理责任感。二是2024年5月23日制定《古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现金管理制度》(古退役军人局〔2024〕11号),杜绝再次出现类似的问题。三是巡察反馈以来,严格执行《古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现金管理制度》,未出现超现金结算起点发放现金的情况。四是1名相关责任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
23.关于“部分死亡补助金滞留未发放”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经核实,2021-2022年未领取一次性死亡补助金共23人3.37万元已于2024年5月17日全部补发到位。二是2024年起按季度通报未申领一次性死亡补助金人员名单,并督促乡镇(街道)及时发放到位。巡察反馈以来,已及时提醒29人办理一次性死亡补助金。
24.关于“优抚补助发放不精准”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4年4月底前全部收回多发的价格临时补贴和数字电视收视补贴共计1002元。二是2024年4月对2020年以来优抚补助发放情况开展自查,暂未发现其他优抚补助发放不精准的情况。三是2024年3月15日召开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人业务培训会,要求乡镇(街道)服务站及时掌握优抚对象死亡变动信息,并及时上报。四是2024年起每月与殡仪馆比对死亡火化人员名单,以便及时发现,及时减员。巡察反馈以来乡镇(街道)上报死亡优抚对象23人,通过比对名单新增死亡优抚对象2人,已及时核减。五是每月与广电网络古田分公司核对享受数字电视费减免的优抚对象名单,及时核减死亡优抚对象。巡察反馈以来,及时核减享受数字电视收视补贴死亡优抚对象22人。六是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25.关于“未严格执行抚恤金发放标准”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4年3月15日组织14个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人和优抚股工作人员学习《古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古田县财政局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文件精神,提高服务保障精准化水平。二是对2021年以来抚恤金发放情况开展自查,发现2021年-2023年未按新标准发放抚恤金的退役军人共18人,已及时补发到位,共计6473.95元。三是巡察反馈以来,均严格按照抚恤补助标准发放抚恤补助金。四是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26.关于“项目实施程序不严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4年3月20日,组织财务人员和股室负责人学习工程项目实施程序,切实提高工作人员工程项目实施程序的规范意识。二是2024年3月29日,对已发现问题的工程案卷进行整改,均已整改到位,并对2021年以来的6份工程案卷进行全面自查,暂未发现其他问题。三是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27.关于“审核把关不严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4年5月23日制定《古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项目审核机制》(古退役军人局〔2024〕11号),加强项目审核把关。二是2024年3月29日,对已发现问题的工程案卷进行整改,均已整改到位,并对2021年以来的6份工程案卷进行全面自查,暂未发现其他问题。三是对2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28.关于“党组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4年3月29日制定《中共古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2024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古退役军人局党组〔2024〕7号),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二是2024年5月11日召开2024年上半年全面从严治党暨政治生态分析会,班子成员汇报分管领域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进展情况,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
29.关于“落实‘一岗双责’存在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结合岗位职责,2024年5月23日制定《古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古退役军人局〔2024〕11号),排查廉政风险点24个,制定防控措施24条。二是2024年5月23日制定《古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廉政谈话制度》(古退役军人局〔2024〕11号),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和管理。三是巡察反馈以来,开展2024年上半年廉政谈话共20人次,局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股室负责人,以及股室负责人与本股室一般干部职工均有开展廉政谈话。四是1名相关责任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
30.关于“党建工作保障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4年3月18日组织全体党员学习《古田县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增强党建活动经费管理意识。二是2023年10月28日,将党建经费列入2024年古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年度预算。
31.关于“党组会议制度执行不够严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4年3月29日召开党组会议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等内容,进一步规范党组会议制度。二是巡察反馈以来,召开党组会15次,非党组成员列席党组会,均未在党组会上参与决策表态。
32.关于“回避制度执行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4年3月19日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公务员回避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内容,切实增强干部职工对遵守回避制度的责任感和自觉性。二是2024年5月23日修订完善《中共古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三重一大”制度》(古退役军人局党组〔2024〕10号),将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纳入其中。巡察反馈以来,局党组会均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33. 关于“支部功能有所弱化”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4年3月12日结合局工作实际制定2024年支部工作计划,4月1日召开党员大会,部署支部年度工作。二是巡察反馈以来,充分发挥支部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开展主题鲜明、内容丰富的主题党日活动共5次,进一步增强支部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三是1名相关责任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
34.关于“组织生活质量不够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4年1月9日召开2023年度专题组织生活会会前集中学习会,传达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及当年度开展组织生活会相应文件精神,并开展研讨交流11人次。二是对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相互批评材料开展自查,均未发现相关问题。三是2024年1月16日、1月17日召开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2023年度专题组织生活会,规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没有出现辣味不足、以“肯定性、表扬性”发言代替批评意见等问题。四是1名相关责任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
35.关于“学习教育不够重视”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4年3月18日组织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提高党员干部对学习教育的认识和重视程度。二是2024年3月4日制定支部学习计划,巡察反馈以来组织学习11次,均严格落实签到制度。三是2024年1月5日指定1名干部负责签到工作。四是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36.关于“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4年3月20日组织股室负责人和人事工作人员学习《关于做好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的意见》等,进一步规范干部职工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二是根据我局现有持证人员情况,共有8人持有出国(境)证件,其中2名县管干部证件已上交县委组织部管理,6名一般干部将证件上交办公室进行统一管理。2024年3月21日,办公室、财务室、组织干事等3名安全、涉密等重要岗位人员已办理出入(境)登记备案,今后将严格按照要求及时做好登记备案手续。三是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37.关于“考察材料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4年3月20日组织股室负责人和人事工作人员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内容,规范撰写考察材料。二是2024年4月10日对2020年以来的考察材料全面自查,发现并纠正5份考察材料表述不规范的内容。
38.关于“财务岗位人员使用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4年3月20日组织财务人员学习《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内容,进一步提高会计人员的业务和专业水平。二是2023年12月11日对新任职的会计人员进行任前谈话,进一步增强廉洁自律意识。三是2023年11月30日召开党组会,调整一名在编人员从事会计工作。
39. 关于“干部梯次培养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4年3月至6月研究调整股级干部4名,并报县委组织部登记备案。二是2024年3月28日推荐3名干部职工,参加“2024年度福建省退役军人服务保障系统业务技能练兵竞赛活动”,进一步提升干部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水平。2024年5月7日,事业管理人员职员等级晋升1名,进一步优化干部培养梯次。
40.关于“纪检监察组日常监督检查不够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扎实开展监督检查。派驻纪检监察组每季度对退役军人事务局财务账目开展监督检查,巡察反馈以来,开展财务督查1次,发现问题1个,已督促整改到位。二是派驻纪检监察组对班子会议上会议议题进行把关。巡察反馈以来,召开“三重一大”会议13场次,派驻纪检监察组均有对议题进行审核把关,其中派驻纪检监察组参加会议2场次。三是在重大节假日期间,坚持进行廉政提醒,谨防“四风”问题抬头。
(四)聚焦巡视巡察、审计、主体责任检查等各类监督检查反馈问题整改和成果运用方面
41.关于“部分问题整改不彻底”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4年3月15日召开2024年第一季度古田县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人会议,对业务工作进行培训,今后将按照季度召开乡镇(街道)服务站负责人会议。二是巡察反馈以来,通过线上督促检查的方式对省级村(社区)服务站补助经费发放情况进行跟踪督促共5次。三是2024年5月23日制定《退役军人服务站服务清单》(古退役军人局〔2024〕12号),进一步细化完善服务内容和规范服务事项。四是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对巡察反馈问题,依规依纪调查核实,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21名相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涉及科级干部4人,其他人员17人。其中,批评教育6人次(科级3人次),提醒谈话19人次,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自我批评16人次。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关于“烈士纪念设施管护不善”的问题
基本完成情况说明:目前按照土地使用权属具结书程序正在积极推进办理县烈士陵园不动产确权。
下一步整改措施:我局将按照土地使用权属具结书程序积极办理县烈士陵园不动产确权。
整改时限:2024年12月31日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3—2160368,电子邮箱:gt989575@163.com,联系地址:古田县城西街道六一四路658号。
中共古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
2024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