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巡察情况
中共古田县食用菌产业发展中心支部委员会(原中共古田县食用菌产业管理局支部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0年6月8日至2020年7月20日,县委巡察四组对中共古田县食用菌产业发展中心支部委员会开展了巡察,并于2020年10月13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组织领导,抓实巡察整改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为扎实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全面整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我单位认真对照反馈问题,成立以单位主要领导余新敏为组长、雷银清、郑峻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整改责任,层层传导压力。
(二)明确整改目标,提升思想认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县委巡察四组巡察县食用菌产业发展中心党支部情况反馈会议精神,结合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巡察整改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从讲政治的高度抓好巡察整改,先后6次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梳理各项整改任务,研究制定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任务、整改要求、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安排部署各项整改工作,确保限时整改,见底见效,坚决彻底完成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
(三)加强检查督促,抓实整改任务。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推动巡察反馈问题的全面整改。加强跟踪督促,严格按程序要求报送和公开整改情况,扎扎实实抓好巡察整改工作,整改结果要经得起检验。注重建章立制,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物,切实把巡察整改与推进我县食用菌产业发展与提升有机结合起来,促进我县食用菌产业工作跃上新台阶,向县委交出一份合格的答卷。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情况
1.关于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对2020年度党建、全面从严治党、意识形态工作进行总结,作为重要内容列入单位2020年度年度工作总结中。二是修订完善《古田县食用菌产业发展中心行文用章制度》,明确行政行文、支部行文范围。三是加强古田食用菌微信公众号发布管理,指定张奕林、柯心颖进行信息编辑并初审,分管领导雷银清进行复审,主要领导余新敏进行终审,2020年10月份至今局微信公众号共发布57条信息。
2.关于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尚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我单位现有专项资金利用情况进行自查梳理,经查2019年特色现代农业发展资金(农业智慧园项目)、2020年乡村振兴产业发展资金等专项资金截止2020年12月30日之前已全部拨付。加强日常督查和前期调研,力争确保各项目按时建成和拨付资金。巡察整改以来,共对福建福泉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古田县禾兴食用菌有限公司等13家企业进行调研。二是2020年11月9日,组织单位全体干部学习《关于防范财政资金流入涉黑涉恶企业和个人的通知》(古财行〔2018〕26号),规范项目申报业主涉黑涉恶背景的审核把关。对2019年以来享受十五条措施补助项目的5个企业(6个项目)重新进行背景审核,经县扫黑办审核,均无涉黑涉恶情况。三是建立《古田县食用菌产业发展中心与食用菌种植基地紧密联系沟通制度》,进一步规范食用菌产业质量安全管理。加强与县农业农村局协调沟通,于2020年11月13日指导古田县隆兴福食用菌专业合作社加入追溯监管信息系统;2020年11月17日指导古田县隆兴福食用菌专业合作社和卓洋秀峰食用菌基地建立示范基地质量安全管理制度;2020年11月17日指导古田县隆兴福食用菌专业合作社和卓洋秀峰食用菌基地补充生产记录。
3.关于疫情防控工作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0年11月9日,组织学习《关于加强山东青岛返古入古人员防控管控工作的通知》(古卫指综〔2020〕170号)和国务院印发的新冠肺炎防控方案(第七版)等疫情防控有关文件,提升防疫意识。二是对前期疫情防控工作组织召开会议进行“回头看”,总结经验与不足,提出疫情常态化下对食用菌企业的防疫指导举措3条。三是坚持疫情常态化防控,结合我中心业务工作,下乡期间对企业防控措施进行指导5批次。四是2021年1月11日,因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检查不实、复工复产指导监督力度不够等问题,对县食用菌产业发展中心综合股副股长龚宽俊进行提醒谈话处理。
4.关于履行保密工作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调整保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领导和工作责任人;将保密工作经费列入单位年度财政预算中。二是结合每周例会,将保密知识学习列入日常学习计划,分别于2020年7月16日、11月24日、12月14日、12月29日对全体干部职工开展保密意识培训,对新入职人员进行培训全覆盖。三是根据保密工作要求完善保密措施,修订《古田县食用菌产业发展中心保密工作管理规定》,建立涉密计算机台账,按要求配备“三铁两器”等设备,不断加强对单位工作信息资料和涉密计算机使用监管。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5.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开展重点岗位廉政风险排查,各股室、研发中心认真查找廉政风险点,并制定防控措施共计28条,重新梳理核查因人事变动未及时调整的廉政风险责任人,并进行调整充实完善。二是今后“三重一大”会议将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参加,并长期坚持。三是要求中心干部职工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并在日常工作中配合做好督查工作;2020年12月24日,因2017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督查不规范的问题,对县食用菌产业发展中心副主任雷银清进行提醒谈话处理。四是对2019年不规范的廉政谈话记录,要求相关被谈话人做出具体表态,6份已全部整改;规范开展2020年下半年廉政提醒谈话,根据谈话对象业务针对性的开展谈话,并督促谈话人对谈话情况作出具体表态,已开展21人次。五是2020年11月9日,组织学习《古田县党员干部婚丧喜庆事宜管理办法(试行)》,认真领会文件精神,并按规定严格审核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报备,2020年11月份对我单位2名干部职工的婚丧喜庆事宜报备进行把关审核。2020年11月24日,因2018年和2019年2次超标准操办宴席的问题,对县食用菌研发中心干部朱传进进行提醒谈话处理。六是修订完善《2020年度古田县食用菌产业发展中心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责任书》,并与下属单位、各股室重新签订。
6.关于形式主义问题仍然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0年11月9日,组织人员重新学习古委办〔2019〕40号文件,深刻领会文件有关精神,领导干部按要求对照文件八个方面开展个人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排查,经梳理,领导干部已全部撰写个人查摆清单,立行立改,现暂未发现问题。二是2020年12月24日,因专题调研走过场的问题,对县食用菌产业发展股股长吴锦彬进行提醒谈话处理。三是加强相关人员教育管理,规范使用党支部发文与中心发文。
7.关于“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修订完善《古田县食用菌产业发展中心“三重一大”议事制度》,明确职称聘任、项目安排等事宜必须提交会议研究。二是明确重大项目经费额度和大额资金额度,明确单笔开支金额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同类几笔开支合计金额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大额资金使用事项,以及单个项目申报补助资金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同类几个项目申报补助资金共计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项目申报事项,必须提交会议研究。三是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发言制,研究事项时各班子成员逐个逐项进行表态,主要领导末位发言。四是巡察整改以来,共按要求召开“三重一大”会议8场次。
8.关于财经制度执行不够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并严格执行《古田县食用菌产业发展中心现金管理制度》,控制月末现金余额,确保不超过5000元。二是对单位租车情况进行自查,2016年3月以非本单位工作人员名义开票列支的租车费用1460元已于2020年11月16日由经办人员退还单位账户。三是对2016年-2020年3月全部报销凭证进行自查,严格按照有关财经规定再次进行审核并签章,下属单位研发中心2018年度差旅费报销财务已审核,2019年度报销单据财务已全部核销,并完成好2020年报销单据核销。2020年12月4日,因财务报销不规范问题,对县食用菌产业发展中心会计张彩慈进行提醒谈话处理。四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对2016年以来公务接待情况进行自查,经梳理,2017年4月份列支2016年11-12月期间多餐接待来古考察人员以及项目验收评审专家费用计3968元,巡察期间已分别于2020年7月14日退回超标部分餐费655元、2020年7月16日退回超标部分餐费1305元。
9.关于固定资产管理混乱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古田县食用菌产业发展中心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同固定资产清点核查第三方机构进行对接,已于2021年1月25日与福建安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签订服务合同,委托其对单位的各项资产进行清理、核对、查实。1台去向不明的华硕笔记本电脑待第三方清点资产后视情况进行处理。二是已按照规定对已被拆除的车库、调拨给其他单位的车辆(车牌:闽J20970)进行固定资产核减;电商园会议桌短1米,经过市场询价,原供应商已于2020年11月16日补齐差价510元并退还单位账户。2020年12月24日,因固定资产管理不善的问题,对县食用菌产业发展中心综合股副股长龚宽俊进行提醒谈话处理。三是已对产业发展股保管的单反相机、联想笔记本、索尼摄录机收归办公室统一管理,按需领用,并做好登记。
10.关于“双随机一公开”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因机构改革,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证许可权以及食用菌菌种质量和生产经营活动“双随机”抽查等行政职能已于2020年7月29日划拨至县农业农村局。2020年11月5日,我中心陪同县农业农村局执法大队协助省市县开展三级双随机检查。2020年11月18-20日我中心协助县农业农村局做好“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技术方面工作。2021年1月11日,因“双随机一公开”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对县食用菌产业发展中心行政执法股副股长陈淮洁进行提醒谈话处理。
11.关于项目补助存在廉洁风险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2016年以来的项目进行自查,经梳理,农产品产地初加工项目、现代农业食用菌产业生产发展项目、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等相关项目安排未经局务会议研究。2020年12月24日,因项目补助存在廉洁风险的问题,对县食用菌产业发展中心产业发展股股长吴锦彬进行提醒谈话处理。二是对2016年先验收后申请的4个冷藏库项目进行自查,经梳理,4个冷藏库项目验收时间早于申请验收时间是由于在请第三方专家进行古田县正顺食用菌专业合作社、古田县正农果蔬专业合作社等15个农产品产地初加工项目验收过程中,该4个项目也全部建设完成并具备验收条件,为了节约验收成本,经研究,专家组把该4个项目一并验收,验收后让业主补充申请验收报告,造成了先验收后申请现象。今后将严格按照项目工作流程进行验收,杜绝发生类似情况。三是对项目补助不规范问题进行自查。古菌〔2017〕61号文件规定:2016年冷藏建设补助范围是2016年我县当年新建水果、蔬菜、食用菌保鲜冷藏设施;补助对象为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农户。古田县福春农业服务专业合作社是福建福泉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所属的合作社,其建设的冷藏库是为公司储藏海鲜菇等相关食用菌,但该合作社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无食用菌相关内容,在我单位督促下,该合作社已于2021年1月11日在相关部门更改其营业执照上经营范围,增加了食用菌种植等相关内容。经自查梳理,除古田县福春农业服务专业合作社外未发现其他不规范问题。2020年10月以来,我单位认真加强项目审核把关,杜绝无实际经营合作社纳入项目补贴范围。
12.关于食用菌技术推广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0年12月11日,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2021年食用菌产业技术培训计划》。二是巡察整改以来,组织开展了银耳提质增效现场观摩会、银耳提质增效绿色生产技术培训会、银耳提质增效示范生产观摩会、银耳贮藏保鲜技术现场观摩会等培训会4场次。三是结合古田县实际,研发中心根据产业发展和实际需求,制订《古田县食用菌研发中心食用菌产业技术推广计划》,选定银耳和海鲜菇品种选育、海鲜菇液体菌种示范推广、银耳改良配方大袋栽培技术、茶树菇病虫害物理防治技术、鲜银耳不同储存条件下米酵菌酸研究与监控等切合实际需要的课题,同时配合全国银耳标准化工作组开展银耳和茶树菇团体标准制定的试验工作,各项试验课题进展有序,目前已经选育了1个银耳新品种“绣银1号”和两个海鲜菇新品种“闽真3号”和“闽真5号”,海鲜菇液体菌种技术推广也得到较广泛的应用。四是加强技术指导,2020年12月16日,组织古田县食用菌产业发展中心科技服务团服务企业4家,现场培训农民技术员10人次。
13.关于菌种生产监督检查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因机构改革,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证许可权以及食用菌菌种质量和生产经营活动“双随机”抽查等行政职能已于2020年7月29日划拨至县农业农村局,2020年11月12日,我中心派员协助县农业农村局执法大队进行菌证颁发现场勘查,在联合推动下,旭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已办理菌种证。45家许可证到期的菌种场目前有1家(陆道贵菌场)已换证,其余44家由于未达到换证条件,仍未换证,目前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大队正在筹划具体处理细则。2021年1月11日,因菌种生产监督检查不够有力的问题,对县食用菌产业发展中心行政执法股副股长陈淮洁进行提醒谈话处理。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
14.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党建业务工作的学习,已于2020年11月24日组织党员干部对组织生活会开展流程及有关要求进行学习,责成党支部书记吴锦彬在2020年11月24日召开的党员会议上做检讨发言。二是对2016年以来组织生活会有关材料开展自查,2020年12月24日,因2017年题为《为官得牢记初心》的党课和2018年组织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抄袭网络的问题,对县食用菌产业发展中心产业发展股股长吴锦彬进行提醒谈话处理,责成其重新撰写2018年组织生活会个人对照材料。
15.关于选人用人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0年11月9日,组织领导班子和股级干部共同学习县委组织部《股级干部任免的相关规定及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干部任免规定及要求的认识。二是对2016年干部提拔情况进行梳理,特别是对考察谈话规范化进行重点学习,谈话记录要填写谈话人全名,今后将严格按照要求做好股级干部提拔有关工作。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对巡察反馈问题,经认真调查核实,依规依纪依法对6名相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其中:提醒谈话10人次(科级1人次)。
1.针对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检查不实、复工复产指导监督力度不够、固定资产管理不善的问题,对县食用菌产业发展中心综合股副股长龚宽俊进行提醒谈话处理。
2.针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督查不规范的问题,对县食用菌产业发展中心副主任雷银清进行提醒谈话处理。
3.针对超标准操办宴席的问题,对县食用菌研发中心干部朱传进进行提醒谈话处理。
4.针对专题调研走过场、项目补助存在廉洁风险、2017年题为《为官得牢记初心》的党课和2018年组织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抄袭网络的问题,对县食用菌产业发展中心产业发展股股长吴锦彬进行提醒谈话处理。
5.针对财务报销不规范的问题,对县食用菌产业发展中心会计张彩慈进行提醒谈话处理。
6.针对“双随机一公开”落实不到位、菌种生产监督检查不够有力的问题,对县食用菌产业发展中心行政执法股副股长陈淮洁进行提醒谈话处理。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关于固定资产管理混乱的问题。
基本完成情况说明:正在对接第三方机构对固定资产清点核查,待第三方进行清理、核对、查实后,进行动态管理。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执行《古田县食用菌产业发展中心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同固定资产清点核查第三方机构进行对接,已于2021年1月25日与福建安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签订服务合同,委托其对单位的各项资产进行清理、核对、查实。1台去向不明的华硕笔记本电脑待第三方清点资产后视情况进行处理。二是已按照规定进行车库、车辆固定资产核减;单位一套未落实房改的房屋,咨询住建财政等部门,并积极与使用者联系,研究处理解决办法。三是已对产业发展股保管的单反相机、联想笔记本、索尼摄录机收归办公室统一管理,按需领用,并做好登记。
完成时限:2021年6月30日前,并长期坚持。
经过整改期间的不断努力,中共古田县食用菌产业发展中心支部委员会落实县委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接下来,我们将提高政治站位,持续推进整改任务的落实,切实将整改成果运用于食用菌产业发展中心各项实际工作中。
一是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促进业务工作发展。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单位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结合工作实际,扎实抓好整改工作,各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两个责任”,以巡察整改为契机,不断促进食用菌产业工作更好更快发展。
二是进一步发挥班子的集体领导力,带好干部队伍。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制度等各项制度,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水平。加强干部日常管理,做好意识形态领域工作,及时了解干部职工的思想、工作和生活状况。持之以恒抓巩固、抓提升,真正把巡察整改成果体现到促进食用菌产业转型升级工作上。
三是持续推进整改工作,坚持目标不变。不断巩固巡察整改成效,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长期坚持,紧盯不放,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基本完成的整改的工作,按照要求,积极推动整改,跟踪并落实好整改任务。坚持以问题整改促进业务工作,扎实完成好我中心食用菌产业工作任务。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93—2161877;邮政信箱:古田县和平路2号4层;电子邮箱:gtxsyj@126.com。
中共古田县食用菌产业发展中心支部委员会
2021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