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巡察情况
中共古田县城市管理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0年4月22日至6月3日,县委巡察二组对中共古田县城市管理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0年8月21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决把巡察整改工作抓实抓好
(一)党组高度重视,迅速传达贯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城市管理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落实县委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县委巡察反馈会结束后,局党组第一时间召开会议,专题学习研究县委巡察反馈意见,逐条逐项讨论研究整改落实工作。2020年9月29日,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梳理问题,剖析根源,明确下步整改方向和目标。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局党组迅速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指定专人负责联络工作。切实压实巡察整改责任,明确局班子成员是分管业务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整改事项负总责;各科室负责同志是整改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具体抓好落实,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整改事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三)坚持问题导向,周密制定整改方案。认真对照巡察发现问题,深刻剖析,举一反三,制定整改方案,不折不扣抓好整改工作任务。由领导小组牵头,对整改工作全程督导,逐项对号,对每个节点、每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验收,确保反馈问题处理到位、改到实处。把问题整改与完善长效机制结合起来,以落实整改工作为契机,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方面
1. 关于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出台《中共古田县城市管理局党组议事制度(修订稿)》《古田县城市管理局局务会议制度》,进一步明确局党组会议、局务会议的议事范围,巡察整改以来涉及“三重一大”事项清单的都能严格按照议事规则执行。二是制定出台《古田县城市管理局公文管理制度》,严格规范公文管理程序,巡察整改以来,共印发局党组规范性文件6份,局规范性文件15份。三是因由局单位制定下发《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重大事项通报和报告制度》等文件代替局党组发文的问题,对原办公室人员林璐莎进行批评教育处理。
2. 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分别于2020年8月25日、9月24日、10月9日、10月20日、11月4日组织集体学习,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关于新形式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有关文件精神,掌握民主集中制的具体内容和规范要求,增强党组班子成员民主集中意识。二是坚决按照民主集中制决策原则,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制度,县委巡察反馈会以来,召开涉及“三重一大”议题的党组会议5次,都能做到班子成员充分讨论,逐个发表意见,主要领导末位发言。
3. 关于创建文明城市整治不够彻底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背街里弄清理整治不够彻底的问题,立即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强化日常巡逻与管控。2020年9月17日,对文安、胜利、城西路、跃进路等几条主次干道和重点区域存在的占道经营等行为开展集中整治,对文安、胜利市场占道经营进行划线规范经营,安排专人值班值守,规范管理;9月27日至30日,组织力量对城区内城市“牛皮癣”进行大清理;10月14日联合城西街道、文河社区、交警大队等部门对大世界周边占道经营、违章搭盖、出店经营等现象进行集中整治,目前由社区牵头按照网格常态化管理。二是加强共享单车管理。联合交警大队对城区包括共享单车等车辆乱停乱放现象开展联合执法整治行动;对城区目前运营的松果、哈啰两家共享单车企业停放无序问题进行立案调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约谈松果、哈啰两家共享单车企业负责人,责令其按要求立即整改到位;同时,将共享单车停放秩序纳入城市管理日常巡查内容,建立共享单车整治微信群,对存在问题进行拍照,并通过共享单车整治微信群即拍即改,进一步规范停车秩序。三是针对城区幼儿园违规占道经营问题,分别约谈城区小福娃等7家私立幼儿园,因城区小福娃等7家私立幼儿园目前处于开学阶段,已责成相关幼儿园放寒假后立即整改到位。四是针对车行违规占道经营问题,9月15日,对城区新宝德车行、中信车行、华宇车行等7家车行发出整改通知书,责令其按要求立即整改到位;10月27日,约谈了城区7家二手车行,责令其不得占道经营,同时对其宣传讲解《宁德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安排网格队员加强对城区新宝德车行、中信车行、华宇车行等7家车行的日常巡查。目前,该7处车行已整改到位;针对城区车行违规占道经营现象,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采取发现一起坚决予以取缔一起,同时做好占道经营宣传、劝导工作。
4.关于干部职工履职担当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重新对局班子成员分工进行调整,明确各班子分工职责,其中二级主任科员曾香钦同志分管党建、党支部等工作,余新云同志分管意识形态、宣传、防汛抗旱、精准扶贫、工会等工作,同时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扫黑除恶、综治维稳、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分工文件已于2020年8月30日向有关部门进行了报备。二是关于县城建监察大队精气神不足的问题,及时召开局机关作风整顿大会,2020年8月24日,全局党员干部职工作风整顿大会召开,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论述,并要求全体干部职工今后要严格落实上下班考勤制度、请销假制度、工作纪律等。积极向县政府争取工资待遇及人员编制。增加协管员30名,同时适当调整提升县城市管理局协管员工资待遇。三是组织人员对局机关、下属各单位在编人员在岗情况进行自查。县环卫处职工肖某某2016年1月-2018年6月间在编不在岗,雇佣他人代替其从事滨河路清扫保洁工作的问题,11月10日,我局就该问题向相关部门发函询问,待回复后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5. 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中共古田县城市管理局党组2020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内容,抓好责任落实。二是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分析会,按时讲授廉政党课。9月7日,班子成员到各分管股室和局属单位开展监督检查,听取第三季度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9月10日,召开了局2020年下半年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分析会,听取分管班子对各负责股室和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10月22日,局党支部书记主持召开“坚守廉政洁心,杜绝‘微腐败’”主题廉政党课。
6.关于工作作风不够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关于“数字城管”平台建设问题,目前已完成古田县数字城管平台建设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方案审查会,并经县政府常务会议议定,已于11月底前启动古田县“数字城管”平台项目建设,预计2021年1月底完成指挥中心场地建设,2021年6月底前完成一期建设二是针对县环卫处两份会议纪要〔2019〕3号、29号材料造假凑数问题,组织人员对县环卫处各类会议纪要进行自查梳理,并召开专题整改会议,指定专人负责会议纪要有关工作,杜绝出现类似问题。因两份会议纪要材料造假凑数问题,对办公室工作人员曾志宏、县环卫处负责人黄昌锃、分管领导余新勇进行批评教育处理。三是针对2019年10月9日县城市管理局关于《古田县宏运渣土运输有限公司运输建筑垃圾沿途遗撒,擅自处置建筑垃圾》案件结案表处罚决定栏填写信息错误的问题,组织人员对局行政处罚案件进行自查梳理,对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成立行政审批与督查股,负责全局行政执法案件的审核,多重把关,并实行“一案一审批、一案一评议”,确保案件程序上不违法、内容上合法合规,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11月2日,组织局全体干部、职工开展《宁德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培训,进一步规范城市管理执法行为,提升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与工作水平。因工作责任心不强问题,对该案件办理人员周毓绍和魏亚平、综合执法大队负责人曾信海、分管副局长李建东进行批评教育处理。
7. 关于大宗物品采购项目管理混乱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责成县园林管理处严格执行《中共古田县城市管理局党组议事制度(修订稿)》《古田县城市管理局政府采购内部管理办法》《古田县城市管理局国有资产业务内部控制制度》等有关制度,规范大宗物品采购项目流程。同时,组织人员对大宗物品采购项目进行自查梳理,对存货进行清查登记,建立台账清单,指定人员负责,强化日常监督管理。2020年4月份起,城区园林绿化管护工作已正式实施对外承包制度,县园林管理处做好外包服务的监管工作。二是关于县环卫处盐酸采购管理不规范问题,盐酸购买须申报、审批,储酸间内外安装监控摄像,24小时监控,实行双人双锁管理;因盐酸要以到货现场过磅验收后的数量为准开具发票,仓管员按照发票时间登记入库,导致账面入库时间比实际入库时间晚,账面盐酸库存余额出现负数。已责令县环卫处严格执行《盐酸(易制毒化学品)储存使用安全管理制度》《盐酸购买流程及管理制度》,指定人员负责实物入库,及时造册登记,规范管理。三是因县园林管理处部分苗木采购项目程序不规范问题,对县园林管理处负责人蓝尧华进行提醒谈话处理;因县环卫处大宗盐酸属易制毒化学品采购及管理存在问题,对县环卫处负责人黄昌锃进行提醒谈话处理。
8. 关于专项经费未及时拨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专项经费拨付使用情况进行自查梳理,按要求立即拨付到位,县园林管理处病虫害防治费10000元、罗华电台部队大型树木修剪费33600元两笔专项经费被局调剂使用,已于2020年8月27日拨付至县园林管理处。二是严格执行《古田县城市管理局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做到专款专用、合规合法。三是因专项经费未及时拨付问题,对分管领导余新勇副局长进行提醒谈话处理。
9. 关于截留非税收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截留非税收入问题进行自查梳理,县园林管理处2016-2019年期间截留非税收入3笔合计104487元,未上缴财政,已责令县园林管理处及时上缴国库。二是制定《古田县城市管理局收支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定期梳理单位收支情况,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要求开展工作。三是因截留非税收入的问题,对县园林管理处负责人蓝尧华进行批评教育处理。
10.关于长期滞留、挤占押金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单位和个人建房、商家和个人商业广告押金设立商业广告押金专门科目,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实行专款专用,截止2020年7月31日,县城市管理局综合执法大队应付账款余额962550元,银行存款账户1065989.62元,现金466.17元,银行存款、库存现金存款与应付账款平衡。二是针对单位和个人建房、商家和个人商业广告押金进行梳理,建立押金台账清单,制定清退方案,对符合要求的逐一予以清退;2020年10月12日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清退公告,进一步加快押金清退工作,巡察整改以来,已清退押金1000元。
11. 关于公车管理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古田县城市管理局公务车辆用车规定》,车辆修理实行定点维修,一次一单事前审批,加油卡实行一车一卡,所有车辆实行专人驾驶、定点停放,进一步规范公车管理。二是对县环卫处、县城建监察大队涉及公车修理费报销事后审批的145笔、28笔问题进行自查梳理,建立台账清单,逐项逐笔予以核实,对缺少报销材料的已补充相关佐证或相关说明材料。三是关于县园林管理处部分车辆维修未附审批单问题,已责成县园林管理处对所有车辆维修审批事项进行自查,逐笔予以核实,补充相关佐证或相关说明材料;县园林管理处2017年9月20日轮胎维修和2019年12月16日洗车清单涂改问题,已责成县园林管理处重新核对,系因洗车店工作人员失误出现车牌号涂改现象;县园林管理处长时间使用报废车辆和改装车辆问题,已责令县园林管理处退还报废车辆,并予以封存处理。四是关于县环卫处频繁大额加柴油问题,因县环卫处铲车属于县生活无害化处理场使用,无法自行行驶至加油站加油,县环卫处采取每17天左右安排吊车把大油桶吊到指定的中石化加油站加满油后返回县生活无害化处理场供铲车、挖掘机、推土机等加油使用,造成频繁大额加柴油现象,已责令县环卫处做好日常加油台账,指定林辉同志负责,在加油点设立监控摄像头,实时监控进出油情况,不定期安排分管领导抽查柴油使用情况。五是对城建监察大队、县环卫处、园林管理处加油卡管理混乱问题进行自查核实,经自查,城建监察大队2016年1月-2020年3月期间加油卡存在小额加油、同一天两次加油情况10笔,共计961.93元,已责令相关责任人清退违规加油费用961.93元;县环卫处2016年1月-2020年3月期间加油卡存在小额加油7笔共计234.76元,已责令相关责任人清退违规加油费用234.76元;县园林管理处车辆及驾驶人员不固定,造成串标加油现象,目前县园林管理处已退还报废车辆,封存多功能园林修剪车,仅有一部日常监管巡查车辆,已责令园林严格执行“一车一卡”管理。六是因公车管理不严格的问题,对综合执法大队负责人曾信海、县园林管理处负责人蓝尧华、县环卫处负责人黄昌锃进行提醒谈话处理。
12. 关于违规大额现金发放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县园林管理处大额现金发放现象的问题,经自查梳理,因园林管护工作需雇用大量的临时工人进行整修、种植等相关工作,且被雇用人员基本要求直接用现金支付工资,造成现金发放现象。2020年4月份起,城区园林绿化管护工作已正式实施对外承包制度,已取消县园林管理处财务审批权限。二是制定《古田县城市管理局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加强财务收支管理,确保各项支出合法合规。自2020年11月起,将县城建监察大队、县环卫处、县园林管理处3个下属事业单位财务合并到县城市管理局机关财务进行统一核算,不再单设会计、出纳。三是因县园林管理处违规大额现金发放的问题,对县园林管理处负责人蓝尧华进行提醒谈话处理。
13.关于工会经费列支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工会经费管理。2020年4月,成立古田县城市管理局工会委员会,撤销县城建监察大队工会、县环卫处工会、县园林管理处工会3个局属单位工会,原工会会员全部转入局工会,设立局工会专用账户,对工会经费进行统一核算,严格执行《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加强工会经费收支管理。二是对局属各单位原工会经费列支情况进行自查梳理。原县城建监察大队2017年工会会员33人,发放2017年春节会员慰问34人,为城建监察大队2017年2月份新增人员,未及时扣缴新增人员会员费,已责令相关负责人清退违规发放的2017年春节会员慰问品共计515元;县园林管理处2019年工会会员9人,实际发放2019年春节、端午会员慰问7人,已责令县园林管理处补发相应工会慰问品;县环卫处工会2018年2月列支1名非工会会员慰问款1200元,因该同志双腿残疾、生活困难且目前无法联系上,无法追回慰问款。三是因违规发放工会慰问款问题,对县环卫处负责人黄昌锃进行提醒谈话处理。
14. 关于出租房产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资产管理。建立完善《古田县城市管理局固定资产内部管理制度》《古田县城市管理局国有资产业务内部控制制度》,明确职责分工,对单位存货、土地、房产、车辆等资产进行清查登记,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做到账实相符;严格执行资产出租出借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及国有资产处置管理相关规定,严格履行相关审批手续,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二是委托第三方对古田县城市管理局及三个下属单位县城建监察大队、县环卫处、县园林管理处的资产及财务状况进行全面清查核实,经自查梳理,2016年以来,罗华桥头公厕隔壁杂货间以月租金200元租给在职干部、罗华桥头公厕隔壁店面以年租金7000元租给退休干部子女,现两间店面已拆除;县环卫处办公楼河边仓库以年租金500元租给在职干部家属,已责令县环卫处终止与其的房屋租赁合同,目前已收回该处仓库。三是因县环卫处出租房产不规范的问题,对县环卫处负责人黄昌锃进行批评教育处理。
15. 关于财务管理审批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关于县城市管理局列支加值班误餐补贴加值班误餐补贴未附加值班审批表的问题,严格执行《古田县城市管理局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古田县城市管理局收支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古田县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性支出项目实施细则》,加强财务收支管理,并组织人员对县城市管理局2019年以来加值班误餐补贴情况进行自查梳理,经主要领导核实后,由办公室人员做为考勤资料归档备查。巡察整改以来,局机关均能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加值班申报审批。二是关于县园林管理处2018年10月以临聘工人工资695元抵充加油费、油锯链条等费用的问题,已责令2名临聘工人清退相关费用,共计695元。三是关于“两违”综合治理办公室2018年3月违规报销“三八”节工作餐790元的问题,已责令相关责任人清退“两违”综合治理办公室2018年3月违规报销“三八”节工作餐费用,共计790元。四是县园林管理处2017年1月6日购买茶叶1265元,由他人代开发票,未附销售清单的问题,已责令县园林管理处相关责任人清退相关费用,共计1265元。五是因财务管理审批不规范的问题,对县园林管理处负责人蓝尧华进行提醒谈话处理。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方面
16. 关于“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指定专人负责每季度协调组织召开一次党员大会、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定期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并做好记录。2020年以来,已召开支委会10场次,党员大会4场次,组织党员集中学习23场次,党课1场次。二是给每名党员同志发放《党组织生活记录本》,并要求同志们在参加党组织会议时认真学习并做好活动记录,定期开展监督检查。三是因“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对原县环卫处党支部书记王晓军进行提醒谈话处理。
17. 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论述,把党内政治生活有关制度要求的学习教育作为班子成员的必修课和党员党课的重要内容。分别于2020年9月18日、10月22日,组织全体党员在局四楼会议室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会上党员同志们交流了学习体会,推动了各项工作规范开展。二是严格党内组织生活,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等有关制度,认真开展党内组织生活,9月30日我局严格按民主生活会要求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组织学习党内相关政策法规、深入开展谈心谈话、认真准备剖析材料,会上认真开展自我批评与相互批评,取得良好效果。
18.关于机关党组织“四个标准化”建设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培训,组织人员开展《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以及党组织“四个标准化”建设有关文件的学习,提升工作人员业务水平,规范开展各项工作。二是拟定发展党员计划,积极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目前,已有3位同志向党组织递交了入党志愿书。三是因县环卫处党支部换届选举程序不够规范问题,对县环卫处负责人黄昌锃进行提醒谈话处理。
19.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学习不够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局机关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进行自查梳理,责成未撰写2020年党员个人检视问题和整改措施的在职党员重新撰写、提交相关材料。二是严格实行请假制度,对于未能参加党内组织生活的,必须书面请假,并做好材料存档。三是制定局党支部学习计划。组织局全体党员干部采取自学等方式认真学习《中国制度面对面》《习近平在宁德》等,要求局领导班子成员加强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特别要针对当前我县城市管理中出现的占道经营、出店经营、乱摆摊设点现象深入基层开展调研,用理论指导实际,提升城市管理的水平,巡察整改以来,开展调研6场次,初步拟定《关于实施临时占道便民疏导点的通告》《大世界农贸市场夜间蔬菜批发整治行动方案(送审稿)》,下一步将提请县政府审定。
20.关于选人用人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制度,严格按照程序和要求,做到班子成员充分讨论,逐个发表意见,要领导末位发言。二是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关要求,组织人员对干部违规借用人员进行自查,针对7名干部外借无借用手续或借用手续不规范的问题,逐一整改,目前林彩霞、姚正亮已返岗接受局统一安排工作;程辉、蔡瑾已于2019年12月办理干部调动手续调出我局;黄利同志已履行手续抽调到县产业发展与招商指挥中心工作;黄孝澄与陈建锋正在办理干部调动手续。
(四)落实巡视巡察、审计、主题教育整改方面
21. 关于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紧抓主体责任,切实按照《中共古田县城市管理局党组2020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紧扣党组负主体责任,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二是制定局党风廉政建设研究部署会年度计划表,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并安排专人负责并记录好。今年以来,已召开党风廉政工作专题会议3次。
22.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比较缓慢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县环卫处已于2020年7月份要求光大公司增加机械设备环卫作业,新增扫路车1部,目前,城区主干道机扫率已达65%。二是省委巡视指出“棚户区或城区还存在违章建筑1160处,建筑面积71.551万平方米”问题。目前,已拆除433处,拆除面积25.15万平方米。进一步梳理系统内存量积案违建信息,逐宗分期分批处置,2020年底前完成80%的存量销号。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针对巡察反馈问题,经认真调查核实,依规依纪对10名相关人员作出处理,其中:批评教育10人次,提醒谈话10人次(科级2人)。
(一)批评教育10人次:
给予副局长李建东、副局长余新勇、综合执法大队负责人曾信海、原办公室人员林璐莎、综合执法大队职工周毓绍和魏亚平、县环卫处负责人黄昌锃、县园林管理处负责人蓝尧华、县环卫处干部曾志宏等9人批评教育处理。
(二)提醒谈话10人次:
给予副局长余新勇、县环卫处负责人黄昌锃、综合执法大队负责人曾信海、县园林管理处负责人蓝尧华、原县环卫处党支部书记王晓军等5人进行提醒谈话处理。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关于干部职工履职担当不足的问题
基本完成情况说明:2020年11月10日,我局就该问题向相关部门发函询问,待回复后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整改情况:组织人员对县环卫处肖某某2016年1月-2018年6月间在编不在岗问题进行核查,已就相关问题向相关部门发函询问,待回复后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完成时限:2021年6月底前。
(二)关于长期滞留、挤占押金的问题。
未完成情况说明:县城建监察大队为方便规范管理于1999年-2010年期间收取的防止违章建房保证金,商业广告设置保证金,由于收取时未留业主具体联系方式加之时间久远,无法联系到每位业主前来退还,清理难度较大,未能及时完成。
整改情况:跟踪督促综合执法大队以多种方式发布清退公告,进一步加快押金清退工作。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三)关于省委巡视指出“棚户区或城区还存在违章建筑1160处,建筑面积71.551万平方米”巡视整改进展比较缓慢问题。
未完成情况说明:“棚户区或城区还存在违章建筑1160处,建筑面积71.551万平方米”,部分违建系历史遗留问题,分类处置难度大。
整改情况:跟踪督促城东街道、城西街道进一步梳理系统内存量积案违建信息,逐宗分期分批处置,最终实现“清零”销号,2020年完成80%积案销号,2021年6月底前实现“清零”销号。
完成时限:2021年6月底前。
(四)关于“数字城管”管理平台建设工作滞后的问题。
未完成情况说明:原定“数字城管”平台在古田县综治中心相关非密平台基础上进行建设,共享使用。经宁德市数字办研究论证,建议进行独立统一的“数字城管”基础体系以及数“数字城管”核心应用系统的建设,2020年11月,古田“数字城管”平台建设(一期)设计方案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已按照新设计方案启动项目建设。
整改情况:加快“数字城管”平台建设。目前已完成古田县“数字城管”平台建设项目(一期)公开招投标工作,正在与中标单位商讨合同具体事宜,预计2021年1月底完成指挥中心场地建设,2021年6月底前完成一期建设。
完成时限:2021年6月底前。
经过整改期间的不断努力,我局党组落实县委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我们也清楚的认识到,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未来的工作还任重而道远。下一步,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持续深入地做好巡察整改工作,切实将巡察成果转化和体现到城市管理局各项工作中。
一是着力构建长效机制。按照整改方案,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紧抓巡察整改工作,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对已经完成的整改措施,适时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防止同样问题反弹;对需要一定时间才能落实的整改措施,紧盯不放,跟踪抓好整改落实;对需要长期执行的整改措施,常抓不懈,督促贯彻到位。
二是要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党建工作在党支部和党员干部考核中的权重,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监督权力到位、教育管理到位、干部把关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紧紧抓在手上,推动党风政风行风持续好转。
三是推动城市管理工作。党组将以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城市管理要像绣花一样精细”的要求,把落实整改工作与党的建设、城市管理工作融为一体,从群众关心的小事、身边事做起,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真干有为,扎实完成好城市管理各项任务。
中共古田县城市管理局党组
2020年12月28日